GBJ112-1987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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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8月1日 日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 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 准《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一87为国家标 准,自1988年8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 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 准《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一87为国家标 准GBT51025-2016 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无缝施工技术规范,自1988年8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 号文的通知,由我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全国有 关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编制的。 规范编制组在总结膨胀土地区已有工程建设实 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经进一步深人调查研 究,提出了规范征求意见稿,在全国广泛地征求意见, 并经几次讨论和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 定稿。 本规范共分总则、勘察、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

关于发布《膨胀土地区建筑

计标[1987]2110号

等工作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队 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7年11月12日

等工作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队 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7年11月12日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7年11月12日

1987年11月12日

五章,并附有膨胀土工程特性指标室内试验等六个附 录。 本规范属初次编制,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 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遇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 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基础研究所(北京安外 小黄庄),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7年10月9日

1987年10月9日

第1.0.1条为使膨胀土地区的工程建设做到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特制订本规 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膨胀土地区的工业与民用建 筑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 第1.0.3条膨胀土应是土中粘粒成份主要由亲水性矿 物组成、同时具有显著的吸水影胀和失水收缩两种变形特性 的粘性上。 第1.0.4条影胀土地区的工程建设,必须根据膨胀土 的特性和工程要求,综合考虑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条件、土

中水份的变化情况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 第1.0.5条膨胀土地区的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规范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2.1.1条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 可分为选择场址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寨三个阶段。 对场地面积不大、地质条件简单或有建设经验的地区, 可简化勘察阶段,但应达到详细勘察阶段的要求。对地形地 质条件复杂或有成群建筑物破坏的地区,必要时还应进行专 门性的勘察工作。 第2.1.2条选择场址勘察、应以工程地质调查为主、 辅以少量探坑或必要的钻探工作,了解地层分布,采取适量 扰动土样、测定自由膨胀率,初步判定场地内有无影胀土, 对拟选场址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工程地质评价。 第2.1.3条工程地质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初步查明膨胀土的地质时代、成因和胀缩性能; 二、划分地貌单元、了解地形形态; 三、套明场地内有无浅层滑坡、地裂、冲沟和隐伏岩溶 等不良地质现象: 四、调查地表水排泄积豪情况,地下水类型、多年水位 和变化幅度: 五、收集当地多年气象资料(包括降水量、蒸发力、干 学持续时间、气温和地温等),了解其变化特点: 六、调查当地建设经验,分析建筑物损坏的原因。 第2.1.4条初步勘察阶段应确定膨胀土的胀缩性,对 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地质条件作出评价,为确定建筑总平面布 置、主要建筑物地基基础方案及对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方案 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其主要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并且已有资料不符合要求时,应 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所用的比例尺可采用1/1000~ 1/5000; 二、查明场地内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分布范围和危害 程度、预估地下水位季节性变化幅度和对地基土的影响; 三、采取原状土样进行室内基本物理性质试验、收缩试 验、膨胀力试验和50kPa压力下的膨胀率试验,初步查明 场地内膨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第2.1.5条详细勘察阶段应详细查明各建筑物的地基 土层及其物理力学性质,确定其胀缩等级,为地基基础设 计、地基处理、边坡保护和不良地质地段的治理,提供详细 的工程地质资料。 第2.1.6条野外勘探及试验工作,除按国家现行岩土 工程勤察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取土勘探点,应根据建筑物类别、地貌单元及地基 土胀缩等级分布布置,其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 /2,详细勘察阶段,在每栋主要建筑物下不得少于3个取 土勘探点。 二、采取原状土样,应从地表下1m处开始、在1m至 大气影响深度内每米取样1件:土层有明显变化处,宜加取 土样:大气影咱深度以下政样间距可适当加大

三、重要的和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场地,必要时应进行 载荷试验,进一步确定地基土的膨胀性能及其承载力

第一节土的工程特性指

第2.2.1条膨胀土的工程特性指标,应符合下列规 是

人工制备的烘干土,在水中增加的体积与原体积的比

第2.3.4条根据地形地貌条件,建筑场地可分为下 两类: 一、平坦场地:地形坡度小于5°;地形坡度大于5 小于14°,距坡南水平距离大于10m的坡顶地带。 二、坡地场地:地形坡度大于或等于5°;地形坡度虽 然小于5°、但同一座建筑物范围内局部地形高差大于 Im。 氟2.3.5条影胀土地基评价、应根据地基的影胀、收 缩变形对低层砖混房屋的影响程度进行,地基的胀缩等级, 可按表2.3.5分为三级。

膨账土地基的服维幕店 表2.3.5

式中10—收缩过程中与两点含水量之差对应的竖 向线缩率之差(%) 4W一收缩过程中直线变化阶段两点含水量 之差(%) 四.膨胀力(P) 原状土样在体积不变时,由于没水影胀产生的最大内应 上述特性指标的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进行,

第2.3.1条进行影胀土场地的评价、应查明建筑场地 内隧胀土的分布及地形地貌条件,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土的 自由膨胀率等指标综合评价,必要时,尚应进行土的矿物成 份鉴定及其他试验。 第2.3.2条具有下列工程地质特征的场地,且自由 胀率大于或等于40%的土,应判定为膨胀土: 、裂隙发育、常有光滑面和擦痕、有的裂隙中充填 灰白、灰绿色粘土,在自然条件下呈坚硬或硬塑状态: 二、多出露于二级或二级以上阶地、山前和盆地边缘丘 陵地带,地形平缓:无明显自然陡坎; 三、常见浅层塑性滑坡、地裂,新开挖坑(槽)壁易发 生增場等; 四、建筑物裂缝随气候变化而张开和闭合. 第1.3.3条影账土的膨胀潜势,可按表2.3.3分为三 类

胀土的膨胀潜势分类 费2.3

鹏账土的鹏胀激势分类

第3.1.1条影胀土地基的设计,可按建筑场地的地形 地貌条件分为下列两种情况: 一,位于平坦场地上的建筑物地基,按变形控制设计: 二、位于坡地场地上的建筑物地基、除按变形控制设计 外,尚应验算地基的稳定性。 第3.1.2条平坦场地上的建筑物地基设计、应根据建 筑结构对地基不均匀变形的适应能力、采取相应的措施。木 结构、销和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以及建造在常年地下水位 较高的低洼场地上的建筑物,可按一般地基设计, 第3.1.3条对烟例、窑、炉等高温构筑物应主要考虑 干缩影响、并根据可能产生的变形危害程度、采取适当的隔 热措施,对冷库等低温建筑物应采取措施、防止水份向基底 土转移引起膨胀, 第3.1.4条凡符合下列情况、应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 建筑物、从施工开始就进行升降观测,竣工后、移交使用单 位继续观测: 一、Ⅲ级膨涨土地基上的建筑物: 二、用水量较大的湿润车间; 三、坡地场地上的重要建筑物: 四、高压、易燃或易爆管道支架或有特殊要求的路面、 轨道等。 其观测方法应按附录五的规定进行. 对高层建筑物的地下室侧塘及高度大于3m的挡土墙, 宜进行土压力观测

第3.2.1条膨胀土地基变形量(图3.2.1),可按下列 三种情况分别计算: 一、当离地表1m处地基土的天然含水量等于或接近最 小值时,或地面有量善且无蒸发可能时,以及建筑物在使用

第3.2.1条影胀土地基变形量(图3.2.1),可按下列 三种情况分别计算: 一、当离地表1m处地基土的天然含水量等于或接近最 小值时,或地面有量且无蒸发可能时,以及建筑物在使用

期间,经常有水浸湿的地基,可按膨胀变形量计算; 二、当高地表1m处地基土的天然含水量大于1.2倍塑 限含水量时,或直接受高温作用的地基,可按收缩变形量计 算; 三、其他情况下可按胀缩变形量计算。 第3.2.2条地基土的影胀变形量,应按下式计算:

S。=4.2oa·h

在计算深度内,各土层的含水量变化值,应按下式计

式中5一一地基土的膨账变形量(mm); 4。一计算膨账变形量的经验系数,宜根据当地经验 确定,若无可依据经验时,三层及三层以下建 筑物、可采用0.6; Depi 一基础底面下第i层土在该层土的平均自重压 力与平均附加压力之和作用下的膨胀率,由室 内试验确定; h 一 一第i层土的计算厚度(mm); T 自基础底面至计算深度内所划分的土层数(图 3.2.1a),计算深度应根据大气影响深度确 定;有漫水可能时,可按漫水影响深度确定。

2.1地基土变形计算示意围

图3.2.1地基土变形计算示意图 第3.2.3条地基土的收缩变形量,应按下式计算

某静力压桩 施工组织设计S.=.ZAn△wi·h

式中 一膨胀土湿度系数,在自然气候影响下, 地表下1m处土层含水量可能达到的最小 值与其塑限值之比; a当地9月至次年2月的蒸发力之和与全 年蒸发力之比值。我国部分地区蒸发力及 降水量值,可按本规范附录二采用; C全年中干燥度大于1.00的月份的蒸发力 与降水量差值之总和(mm)。 注:干燥度为蒸发力与降水量之比值。 第3.2.5条大气影响深度,应由各气候区土的深层变 观测或含水量观测及地温观测资料确定;无此资料时,可 安表3.2.5采用。

注:①大气影响限度是自然气候作用下,由降水、蒸发、地温等因素引起 土的升降变形的有效深度。 ②大气影响急刷层涨度系指大气影响特别显著的保度。 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可按表3.2.5中的大气影响深度 值乘以0.45采用。 第3.2.6条地基土的胀缩变形量,应按下式计算,

J大气影响限度是自然气候作用下,由降水、蒸发、地温等因素引 土的升降变形的有效深度。

唯策物的地基容许变形值

第3.3.1条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排水畅通或易于进行排水处理的地形条件: 二、避开地裂、冲沟发育和可能发生浅层滑坡等地段: 三、坡度小于14°并有可能采用分级低挡土墙治理的 地段; 四、 地形条件比较简单,土质比较均匀,胀缩性较弱的 地段: 五、 、尽量避开地下溶沟、溶槽发育、地下水变化剧烈的 地段。

第3.3.2条总平面设计红符合下列要求: 一、同一建筑物地基土的分级变形量之差,不宜大于 35mm; 二、竖向设计宜保持自然地形,避免大挖大填: 三、挖方和填方地基上的砖混结构房室,应考虑挖填部 分土中水份变化所造成的危害: 四、应考虑场地内排水系统的管道渗水或排水不畅对建 筑物升降变形的影响: 五、对变形有严格要求的建筑物、应布置在膨胀土埋藏 较深、胀缩等级较低或地形较平坦的地段某学院新校区综合管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3.3.3条场地内的排洪沟、截水沟和雨水明沟,其 沟底均应采取防水处理,以防渗漏。排洪沟、截水沟的沟边 土坡、应设支档,防止坍滑。 第3.3.4条地下排水管道接口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渗 漏,管道距建筑物外墙基础外缘的净距不得小于3m. 第3.3.5条建筑场地平整后的坡度、在建筑物周围 2.5m的范围内,不宜小于2% 第3.3.6条场地内的绿化,应根据气候条件、影胀土 等级,结合当地经验采取下列相应的措施: 一、在建筑物周围散水以外的空地、宜多种植草皮和绿 薄: 二、在距离建筑物4m以内可选用低矮.耐修剪和蒸麟 量小的果树、花树或松、柏等针叶树; 三、在湿度系数小于0.75或孔隙比大于0.9的膨胀土 地区,种植楼树、木麻黄、滇杨等速生树种,应设管灰土隔 离沟,沟与建筑物距离不应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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