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041-2021 大气综合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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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4041-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3 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19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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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041-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T 4041-2021 大气综合排放标准.pdf

ICS 13.040.40 CCs 2 60

DB32/40412021

QGDW 11382.3-2015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建设标准 第3部分:运维检修生产用房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32/4041—2021

本文件按照GB/1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4日批准

本文件按照GB/1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4日批准

DB32/4041—2021

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 》,加强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固定污染源生 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制定本文件。

DB32/4041202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与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现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保护工程设计、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文件时,按 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国家或本省已发布针对行业、通用工艺或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或者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执行相应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 本文件实施后国家及本省另行发布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执行,不再执行本文件

DB32/4041—202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336-2022 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本文件规定的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 气体为基准。

排气简中大气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单位边界unitboundary

TB 10307-2020 铁路通信、信号、信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B32/4041—2021

4.1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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