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337-201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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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033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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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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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337-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0337-201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7.2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 + 7.3洒水(冲洗)车供水器

7.4环卫工人作息场所

1.0.1本条说明了本标准编制的依据及编制自的

在编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时,若部分环境卫生友 处置设施需要跨城市设置或多个城市共用GB/T 28450-2020 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应与上一层次可 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

2.0.3本条确定了各层次城市规划中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的内容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应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 步深化,如在建设标准、技术和工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实 施计划、投资安排等方面提出指引,内容及深度可根据具体情况

而定。同时,近年来许多城市都存在因大型活动导致环境卫生设 施瞬时需求增大的问题,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时应 考虑环境卫生应急系统的构建 在详细规划阶段,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重在落实各类设施的空 间控制属性,如数量、具体位置、用地界线和设施规模及需要划 定的防护绿带等。

存在污染空气、水体、土壤,破坏城市市容景观等风险: 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 境、公共安全等要求

2.0.5集中集约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理念。将环境卫生处

置设施集中建设,有利于集约节约用地,减少环境影响,并能够 提高综合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在用地相对紧张的城区,尤其 是旧城,更应集中集约用地,将部分环境卫生设施集中设置,并 在满足卫生及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将部分环境卫生设施结合 城市其他建设项目设置。

3.1.3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的规划规模应统筹考虑

公式中人口的确定应分不同规划层级和具体情况确定。一般 情况下,在总体规划阶段可选取规划人口,流动人口占比较大的 城市应充分考虑流动人口的影响。详细规划阶段应对规划范围内 的人口进行测算。

7,其建筑面积不宜小于10m

圾收集站一般服务于一定区域内的单个或几个项目,可在建设项 且内配套建设

CJJ179对收集站用地的面积及相邻建筑的间距进行明确

CJJ179对收集站用地的面积及相邻建筑的间距进行明确

4.4.1除了行人必经的道路外,基于人流密集程度以及 活习惯,在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交站点、公园、公共设 场、社会停车场、公厕等场所的出人口应设置废物箱

4.4.1除了行人必经的道路外,基于人流密集程度以及人的生

4.4.2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颁布的《城市

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考虑步行交通聚集程度、地区功能 定位、公共服务设施分布、交通设施条件等因素,将城市按照步 行活动密集程度划分为三类分区。道路两侧的废物箱主要服务对 象为行人,其设置间距与步行活动密集程度密切相关。本条参照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的分类对废物箱的 设置间距进行规定。本条第1款对应《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 统规划设计导则》中的步行工类区,步行活动密集程度高。根据 调研,部分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城市,在人流量特别大的区域

(如商业街道)适当增加了废物箱的设置密度,较多城市已达到 30m间距。原规范“商业、金融业街道,每50m~100m设置废 物箱”的间距过大,导致在节假日等时段,废物箱不能满足公众 需求。本条第1款将I类区废物箱的设置距离确定为30m~ 00m。本条第2款、第3款对应《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规划设计导则》中的步行Ⅱ类区和步行Ⅲ类区,沿用了原规范确 定的100m~200m和200m~~400m的标准

5.2.2本条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6.1.2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的种类较多、适用性各有不

6.1.3本条对环境卫生处理处置设施选址的一般性要

规定。同时,根据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及技术发展的趋势,考虑环 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的工艺水平提高后,其环境影响将进一步 降低,因此其防护距离可在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提下做适当 压缩。

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规定了焚烧厂的综合用地 指标。根据对部分城市的调研,在全国各地提供该项数据的 60座焚烧厂中,实际用地面积小于1hm²的仅2座,从满足基本 工艺和环保措施的用地要求来看不小于1hm?的规定基本合理

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将原规范中堆肥厂综合用 地指标85m²/(t·d)~300m²/(t·d)细化为4类,对于相应

类型的用地指标作出了规定

6.4.3保留原规范中对于堆肥处理厂的绿化隔离带设置要求, 并明确绿化隔离带位王堆肥处理设施用地内沿周边设置

6.4.3保留原规范中对于堆肥处理厂的绿化隔离带设置要求,

4.3保留原规范中对于堆肥处理厂的绿化隔离带设置要

6.5.2本条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环境卫生设施1

6.6.1目前国内外粪便处理主要采用两种模式:三格化粪池十 污水处理干粪便处理模式和管道收集十污水处理模式。通过本次 周研分析及专题研究发现,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 建设、排水管网的普及,粪便清运量自2005年后便呈逐年下降

的趋势,将粪便经污水管网输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在国内已成为主要方式,而粪便处理厂仅作为污水管网未覆盖地 区及化粪池使用较为普遍的旧城、城中村等地区粪便处理的 补充。

6.6.2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翔

持不小于50m的间距的规定。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环境卫生设 施设置标准》C门27要求设置绿化隔离带,并明确绿化隔离带 位于粪便处理设施用地内沿周边设置

7.1.1公共厕所是供社会公众使用、

7.1.1公共厕所是供社会公众使用、一般设置在道路旁或公共 场所的厕所,不包括其他设在建筑物、场所和设施内部的供顾 客、游客和内部人员使用的厕所;这里要强调的是可供所有的公 众全天候使用的厕所才是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平均设置密度、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与城市性质和规模有关,各城市存在一定差 异。调研显示,原规范“3~5座/km²”的标准基本合理。山地 城市考虑地形的影响,旅游城市由于外来游客较多,故公共厕所 的密度相对较高

7.1.2公众聚集和流动频繁的场所对公共厕所的需求大,

公众聚集和流动频繁的场所对公共厕所的需求大,不同

规模的设施对人流的吸发量差别较大,应根据实际流动人群需求 设置公共厕所。

7.1.3将公共厕所设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 及公共活动场所附近,可提高公众如厕的便利性

7.1.3将公共厕所设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

附属式公共厕所指依附于其他建筑物,不单独占地的公 共厕所。城市地区的土地资源有限,建设附属式公共厕所有 利于集约用地。由于建设时序的影响以及重大活动的需求, 在部分区域或特定时间内需要设置移动公共厕所满足人的如 厕需求。 为保证附属式厕所对外开放,便于行人使用,并减小对主体 建筑内部功能的影响,本条规定附属式厕所宜在地面层临道路设 置,并单独设置出入口。 当公园绿地连片且面积较大,或当公园绿地沿城市道路平行 并连续长距离布置时,可在其公园绿地内部设置公共厕所以满足 行人的如厕需求。对于用地紧张且公共厕所不足的旧城区,公共

则所也可在公园绿地内设置。将公共厕所设在公园绿地内时,公 共厕所建筑应与公园绿地的环境、景观相协调

7.1.4为了方便使用,公共厕所基本设置在道路沿线,在控制 性详细规划或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中落实公共厕所点位时,一般是 先根据用地性质和相应的设置密度标准测算需求量,再根据各类 型道路的设置间距标准在空间上落实。为此,取消了原规范中用 地设置间距标准。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 用地标准》GB50137,结合本次调研情况,对各类用地公共厕 所的设置密度标准进行了重新分类,并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 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中关于公厕服务半径的要求,补充了 绿地内公共厕所的设置密度标准。 根据调研,近儿年新建的公共厕所普遍面积较大,标准较 高,原规范中居任区设置的公厕面积上限偏小。本次对居住区内 设置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标准上限适当放宽,对其用地面积也进 行了相应调整。同时,考虑到部分公共厕所需要进一步设置婴儿 卫生台、母婴独立卫生间以及其他辅助设施和服务,建筑及用地 面积可突破本标准面积上限

7.1.5沿道路设置的公共厕月

设施设置标准》CJ27基本一致。由于在城市规划中往往是针 对片区确定其功能,如商业区、生活区等,所以对公共厕所设置 位置的表述进行了调整。 7.1.6公共厕所设置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了景观环境要求及使 用对象的需求。景观环境要求高或使用对象以旅游者为主的厕所 可选择较高标准的厕所。自前国内一些城市及旅游区的很多公共

施设置标准》CJJ27基本一致。由于在城市规划中往往是 片区确定其功能,如商业区、生活区等,所以对公共厕所 置的表述进行了调整

用对象的需求。景观环境要求高或使用对象以旅游者为主的厕所 可选择较高标准的厕所。自前国内一些城市及旅游区的很多公共 厕所已超过一类标准,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公共厕所一类标 准已不是最高标准,故根据景观环境要求及服务对象需求可以选 择超过一类标准的公共厕所

7.2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

本条是为了减少环境卫生车 停车场对城市交通和生活

环境的影响并提高环境卫生车辆的工作效率。人口稠密区域是指 居住、行政、文化和商业等区域:交通繁忙区域是指车辆流量大 的道路和交叉路口附近区域

7.2.2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用地包括绿化、车辆停

通道、管理和维护设施的用地需求等。环境卫生车辆包括用于 城市道路清扫、冲洗、酒水、除雪及其他作业的车辆,每种车 辆有不同吨位,小型车(1t)、中型车(1t~5t)、大型车(5t以 上)对场地面积需求也不一样。为提高城市十地效率并增加可 操作性,本条在原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考虑部分城 市在冬季清雪工作的需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用地面积指标 可适当提高。

域各级各类城市调研的结果,部分城市的部分环境卫生车辆已采 用电动车等新能源汽车,

域各级各类城市调研的结果,部分城市的部分环境卫生车辆已采

QGDW 170-2008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状态检修导则7.3酒水(冲洗)车供水器

7.3.1洒水(冲洗)车供水器指设置在道路两侧,供洒水(冲 洗)车等环卫车辆取水使用的专用设备。冲洗城市街道及绿化用 水水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 质》GB/T18920的水质即可。

7.4环卫工人作息场所

7.4.1环卫工人作息场所主要供环卫工人休息、更衣、洗浴和 亭放小型车辆、工具等。根据本次调研,各个地方对设置环卫工 人作息场所需求越来越大,但缺乏规划规范、标准的指导。本次 调研城市中仅25%的城市设有环卫工人作息场所,设置密度差 别较大,平均为0.47座/km。 本次结合调研数据和《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相关 指标,对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的设置密度进行了规定。为集约用 地,并方便环卫工作,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可结合其他环卫设施设

并鼓励结合城市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环卫作息场所的建筑面积主要与该作息场所的功能配置、 卫生工人数量等有关,按照2m/人~4m/人测算,同时者 分非机动车停放,提出建筑面积指标

置,并鼓励结合城市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环卫作息场所的建筑面积主要与该作息场所的功能配置、环 境卫生工人数量等有关,按照2m/人~4m/人测算GB/T 38241-2019 深空探测器与地面数据接收系统对接试验规范,同时考虑 部分非机动车停放,提出建筑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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