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2990-2019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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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2/T 299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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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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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 2990-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2/T 2990-2019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ICS13.020.01

DB 62/T 29902019

DB34/T 2827-2017 蒸压砖企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

甘萧省市场蓝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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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

防护与安全protectionandsafetyz 保护人员免受电离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照射和保持实践中源的安全,包括为实现这种 的措施,如使人员的剂量和危险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并低于规定约束值的各种 以及防止事故和缓解事故后果的各种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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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单位为提高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水平,不断对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进 行评价、改进和完善的过程。

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 理、安全第一”的方针,以辐射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辐射风险防控为核心,以核安全文化为引领, 客实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主体责任,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全过程 参与,全面提升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水平,持续改进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保证核技术利用活动有序进行

村安全与防护管理目标设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目标,分解为具体指标以确 保落实,并纳入核技术利用单位总体工作目标。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定期对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实际及 时进行调整,

4.3辐射安全与防护机构和职责

4.4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人员管理

4.4.1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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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单位应配备专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人员,除使用III类射线装置的可由大专以上学 历的技术人员担任外,其它核技术利用活动须由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担任。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至少配备1名医用物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与 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4.4.2教育培训管理

4.6.1核技术利用单位应配备与从事的核技术利用活动相适应的辐射监测仪器设备、个人剂量报警 仪、铅衣、铅手套、铅围裙等个人防护用品。 4.6.2核技术利用单位应设置电离辐射标志和警告标志,并配备与从事的核技术利用活动相适应的辐 射安全与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及状态指示灯。人 4.6.3核技术利用活动中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有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 废物的排放监测记录。 4.6.4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 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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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辐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 7. 1 辐射风险管控

4.7.1.1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建立辐射风险辨识管理制度,根据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 所与射线装置潜在危害大小对本单位辐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定期对所辨 识出的辐射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辐射风险选择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等对辐射风险进行控制。 4.7.1.2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将辐射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辐射风险控制措施告知辐射安全与防护工 作人员,使其熟悉辐射风险,堂握、落实应

4. 7. 2 辐射隐患排查、治理

4.7.2.1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建立辐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辐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组织 开展辐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辐射隐患。 4.7.2.2核技术利用单位应根据辐射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辐射隐患治理方案,对辐射隐患及时进行 治理,并及时将辐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人员通报。

4.8辐射事故应急与管理

DB21/T 3179-2019 基于声波层析成像的桥梁混凝土质量检测技术规程4. 8.1辐射事故应急

4.8.1.1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建立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负责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4.8.1.2核技术利用单位应根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风险,分析潜在的辐射事故类型,制定本单位 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定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做好 应急准备。

4.8.1.3核技术利用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类型,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 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8.1.4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定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改进应急准备工 作。

4.8.2辐射事故管理

4.8.2.1发生辐射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并按照 《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 要求,做好辐射事故报告工作。 4.8.2.2发生辐射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应急方案的要求,制定事故或者故障处置实施方案,并在当 地人民政府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具体处置工作。 4.8.2.3发生辐射事故的单位承担处置过程中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责任和由事故导致的应急处置费用。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落实辐射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4.9辐射安全与防护投入

DB11/T 1611-2018 建筑工程组合铝合金模板施工技术规范4.10核安全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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