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9203-2020 铜冶炼烟灰提取有价金属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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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203-2020 铜冶炼烟灰提取有价金属技术规范.pdf

GB/T 39203—2020

cal specifications for extraction of valuable metals from copper smelting du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JGJ 91-2019 科研建筑设计标准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工艺流程 技术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工艺流程 技术要求

GB/T39203—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和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山东标准 化协会、湖北大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盛义铜管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深圳市深投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玉亭、来永钧、吴艳艳、王秀腾、崔志祥、付允、林翎、李珊、王智、朱艺、高东峰 王海滨、雒庆堂、高中学、赵中涛、安源水、何荣林、潘德安、汪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和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山东标准 化协会、湖北大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盛义铜管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深圳市深投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玉亭、来永钧、吴艳艳、王秀腾、崔志祥、付允、林翎、李珊、王智、朱艺、高东峰、 王海滨、雒庆堂、高中学、赵中涛、安源水、何荣林、潘德安、汪燃

GB/T39203—2020

冶炼烟灰提取有价金属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铜治炼烟灰提 本标准适用于铜冶炼企业在火法铜冶炼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烟灰提取铜、镉、锌、铅、铋等有价金属。 本标准不适用于烟灰与其他物料协同处理提取有价金属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铜冶炼烟灰coppersmeltingdust 在熔炼、吹炼、火法精炼等铜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工艺烟气经收尘系统收集得到的物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铜冶炼烟灰coppersmeltingdust 在熔炼、吹炼、火法精炼等铜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工艺烟气经收尘系统收集得到的物料

4.1铜冶炼烟灰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规定 4.2铜冶炼烟灰提取有价金属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HJ863.3的规定。 4.3铜冶炼烟灰提取有价金属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符合GB25466、GB25467的规定。 4.4铜冶炼烟灰提取有价金属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后处理回用或达标排放,防止二次污染。 4.5铜冶炼烟灰提取有价金属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根据GB5085.7对其进行鉴别,经鉴别不再具 有危险特性的,按 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并在收集、贮存过程中应采取相应防治措 范。经签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应采取无害化处置猎施 4.6铜冶炼烟灰提取有价金属过程中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 4.7铜冶炼烟灰提取有价金属过程中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法规和标准

GB/T 39203—2020

如图1所示,在铜冶炼烟灰中加入浸出剂,烟灰经浸出后固液分离,浸出液主要含铜、镉、锌等有价 元素,浸出渣主要含铅、铋等有价元素。分离后浸出液进行铜的提取、镉的提取、锌的提取,浸出渣进行 铅、铋的提取,

图1铜冶炼烟灰提取有价金属工艺流程

GB/T39203—2020

GB/T 42256-2022 海水中钌-106的分析方法 γ能谱法6.2.1.1电积应为二次电积或多次电积。

5.2.1.1电积应为二次电积或多次电积。 6.2.1.2电压一般为2V。 6.2.1.3在不同砷浓度下电积后液铜浓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电积后液铜含量要求

2.1硫化剂一般为硫化钠、硫氢化钠、硫化氢等

6.2.3.1电积应为一次电积。 6.2.3.2电积后液铜浓度宜为10g/L。 6.2.3.3硫化剂应符合工业产品标准,硫化剂一般为硫化钠、硫氢化钠、硫化氢等 6.2.3.4硫化温度一般为常温。 6.2.3.5电积铜、硫化铜应返回铜冶炼系统进行精炼

6.2.4.1置换初始温度宜为室温。 6.2.4.2铁屑实际量一般为理论量的1.2倍。 6.2.4.3置换时,溶液pH值不大于3。 6.2.4.4置换后液铜浓度应不大于1g/L。 6.2.4.5海绵铜应返回铜冶炼系统。

6.2.4.1置换初始温度宜为室温。 6.2.4.2铁屑实际量一般为理论量的1.2倍。 6.2.4.3置换时,溶液pH值不大于3。 6.2.4.4置换后液铜浓度应不大于1g/L。 6.2.4.5海绵铜应返回铜冶炼系统,

6.3.1置换前应加人中和剂GB/T 38070-2019 结构用集成材木质复合层板,pH值应为3.5~5.0 6.3.2 置换温度宜为50℃~60℃。 6.3.3 置换应为二次置换。 5ZIC 6.3.4 置换后液镉、铜浓度均应不大于0.001g/L。 6.3.5 海绵镉含量应不小于70%,海绵镉经精炼得到精镉,精镉应符合YS/T7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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