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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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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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手册.pdf

1、产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 2、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 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定期进行考核; 3、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 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并落实实施; 6、项目部应制定以事故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责任目标分解、考核; 7、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核、审批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8、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教育和培训档 案; 9、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 员进行签字确认; 10、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检查 并留存记录;

11、项目部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 定措施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治理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制度,限期整改; 12、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建档和公示,定期检测、评估。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 处置方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13、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14、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15、施工单位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16、按照要求建立安全档累,并及时进行安全生产评价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 方案进行论证; 2、密目网、钢管、扣件等材质应符合要求,钢管、扣件必须进行复试; 3、搭设、拆除架体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4、20层以下建筑物外防护脚手架实施全封闭搭设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DB22/T 2665-2017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 方案进行论证; 2、密目网、钢管、扣件等材质应符合要求,钢管、扣件必须进行复试; 3、搭设、拆除架体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4、20层以下建筑物外防护脚手架实施全封闭搭设

1、安装完毕后经使用单位、安装单位、 总包单位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2、应设置挂设安全带专用的安全绳和安 全锁扣,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 篮上的任何部位连接; 3、吊篮应安装限位装置,并应保证灵敏 可靠; 4、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女儿墙及 建筑物外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 5、在吊篮内作业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 系安全带,并应经安全锁扣正确挂在独立设置 的安全绳上; 6、每组吊篮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

1、按照住建部《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并住建(2016)385号)的规定对辖区内基坑工程进行安全管理; 2、深基坑工程的设计、监测及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3、深基坑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对开挖深度5倍范围内及可能受到影响范围内的房屋、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设 施的裂缝、沉降、倾斜及损坏情况进行现状调查,并进行拍照或现场取证,住宅等重要建筑物必须有入户调查记录,并 形成调查报告; 4、深基坑工程实行总承包负责制; 5、深基坑施工必须采用智能降水和回灌控制系统,不需要实施回灌的,必须经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相关技术指标分 析等书面意见; 6、从事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两方面的专业资质

3、土钉、锚杆(索)的成孔设备及工艺应结合勘察报告、根据坑壁士层分布情况合理确定,严禁超量取土对周边 环境和已施工支护结构造成影响。其错入土体的范围不宜超越用地红线,同时不应进入邻近建(构)筑物基础之下; 4、锚杆(索)的应按规范分级张拉; 5、排桩、地下连续墙、型钢水泥土搅择墙的成桩(墙)工艺应考虑对临近既有建(构)筑物影响。必要时应采用跳 打等方式; 6、排桩间临基坑面应采取喷护措施避免桩间土体流失; 7、地下连续墙成槽前应按平面布置根据土层情况进行槽壁加固和施工导墙设置,确保施工机械的安全性和成槽过程 中槽壁土体的稳定; 8、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拟拨出回收的型钢,应在水泥土搅拌墙与主体结构外墙之间的空隙回填密实后进行,型钢拨出 后留下的空隙应及时注浆填充,并应编制包括浆液配比、注浆工艺、拨除顺序等内容的施工方案。周边环境条件复杂、 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型钢不宜回收; 9、带有内支撑体系的支护设计尚应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印章;大跨度内支撑的支模如达到建质(2009) 87号文件的规定尚应进行专项论证;内支撑体系的拆换撑须严格按照设计工况执行,尽量采用静力拆除的方式,严禁野 童破拆

1、基坑开挖施工方案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场地条件、基坑平面尺寸、开挖深 度、支护形式等因素,临水基坑尚应考虑最高水位等因素; 2、土方挖揭机、运输车辆等直接进入基坑进行施工作业时,应采取保证坡道稳定的措施,坡度不宜大于1:8; 3、施工栈桥应根据场地周边环境条件、支撑布置、施工方法等进行专项设计: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 栈桥的荷载进行控制。在基坑支护结构与基坑土体加固达到强度、龄期、承载力等设计和施工要求后基坑方可开挖。基 坑开挖应按照分层、分段、对称、平衡、限时、严禁超挖的原则确定顺序,应减小基坑无支撑暴露时间和空间; 4、放坡开挖时边坡级数与坡度应根据土层性质、开挖深度确定,必要时需采取加固、降水、护坡等加固边坡土体 的措施; 5、采用水泥土围护墙的基坑,应待围护墙的强度和龄期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6、当锚杆、土钉或混凝土支撑未达到设计的强度要求时,或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土钉连接、锚杆张拉锁定、钢支 撑加预应力时,严禁开挖施工作业面以下的土体; 7、大面积基坑宜采用盆式挖土,即先挖除基坑中部的土方,再挖除坑边留土,当设置支撑时,应先完成中部支 撑,再分段挖除周边土方并及时形成支撑,盆边土体高度不宜大于6m、宽度不宜小于8m,并需满足边坡稳定验算要求, 对于软土地层必要时可采取降水、护坡、土体加固等措施; 8、大面积基坑采用土钉、铺杆支护结构或圆环支撑时也可采用岛式挖土,即先开挖坑内周边的土方,然后再开挖 基坑中部的土方,中部岛状土体的高度不宜大于6m,并需满足边坡稳定验算要求:

9、基坑并挖应采用全面分层开挖或台阶式分层并挖,分层厚度不宜大于3m。对于特别软弱的土层分层厚度不宜大 于1.5m,开挖过程中的临时边坡坡度不宜大于1:1; 10、机械挖土时严禁超挖,坑底以上200mm范围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修底的方式挖除,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应采 用人工修坡的方式挖除; 11、基坑开挖至坑底标高应及时进行垫层施工,局部深坑宜在大面积垫层完成后开挖; 12、挖土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工程桩顶上行走或作业;挖土机械严禁碰撞工程桩、围护墙、支撑、立 柱、降水管井、监测点等,其周边200mm~300mm范围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挖除; 13、基坑开挖应采用信息化施工和动态控制方法,应根据基坑支护体系和周边环境的监测数据适时调整基坑开挖的 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

1、地下水控制包括基坑开挖影响深度内的上层滞水、潜水与承压水控制,采用的方法包括截水、集水明排、降水 以及地下水回灌等; 2、地下水控制方案应根据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施工条件和环境条件制定,并应减小或避免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 响; 3、基坑降水应根据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基坑面积、开挖深度、土层的渗透性等,选择合理的降水类型、设备和 方法; 4、为保证降水运行安全,施工现场应配置双路电源或自备发电机组,并保证两路电源能及时切换。

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 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认可,必要时还需要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 施。监测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及相关规范中相应规定

1、模板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定性要求; 2、模板支架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DL/T 1139-2009标准下载,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搭设高度8m及以上; 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其进 行论证; 3、搭设、拆除架体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4、模板支架搭设完成后,应按专项方案要求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架体基础沉降、架体变形进行监控,基础沉降、架体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1、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 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 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 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 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直挡脚板(图5 13:

一、起重机械的安拆、验收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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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重设备安拆作业及司机、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5、起重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6、设备基础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收,应设置排水设施; 7、起重机械应安装避雷接地装置,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GB 12952-2011 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二、塔式起重机安全限制、保护装置及防护设施

三、施工升降机安全限制、保护装置及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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