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92-2020 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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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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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092-2020 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目次前言,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5总体要求...6工艺设计.7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98检测与过程控制.9主要辅助工程.11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211施工与验收...1212运行与维护1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 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湖南湘牛环 保实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湖南省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防治环境污染GB/T 9966.3-2020 天然石材试验方法 第3部分:吸水率、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试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 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湖南湘牛环 保实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湖南省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检测与过程控制、施工验 收、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及陈设艺术瓷、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和特种陶瓷工业生产过程(不包 括燃料煤制气系统)的废气治理工程,可作为陶瓷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可行性研究、 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陶瓷涂层材料、釉料等生产过程的废气治理。 陶瓷企业水煤气站、水煤浆站及其他公用工程的废气治理工程,参照《发生炉煤气站设 计规范》(GB50195)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申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

GB/T 6719 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3691 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25464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51 烟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546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陶瓷工业ceramicindustry

指用粘土类、其他矿物原料或工 成型、搬烧等过程而制成各种陶 瓷制品的工业,主要包括日用瓷及陈设艺术瓷、建筑陶瓷、 卫生陶瓷和特种陶瓷等。

3.2喷雾干燥塔烟气spraydryingtowerexhaust

指利用喷雾干燥塔将浆料干燥成粉体的过程中排出的废气

3.3窑炉烟气furnaceexhaustgas

指陶瓷生产中,利用辊道窑、隧道窑或间歇窑等窑炉对坏体进行干燥和烧成过程而产生 的废气。

3.4含尘废气dustexhaustgas

指陶瓷工业除窑炉、喷雾干燥塔以外的其他生产设备、场所产生的含颗粒物的废气。 5氧含量oxygencontent 指燃料燃烧时,废气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表示。

3.5氧含量oxygenconten

4.1污染物来源与分类

陶瓷工业废气主要包括窑炉烟气、喷雾干燥塔烟气和含尘废气,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源及污染物种类见表1。

表1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及污染物种类一览表

4.2.1喷雾干燥塔、窑炉烟气治理系统设计所需的废气量、温度、压力、氧含量和湿度等参 数一般由生产工艺设计和设备生产单位提供。 4.2.2喷雾干燥塔、窑炉烟气污染物浓度一般通过现场检测、同类工程类比调查、中试试验 获得。废气参数应按GB/T16157进行测试。同类工程类比调查,应考虑设备规模、产品种

类、生产原料、燃料种类等因素。无法获得相关数据时,可参考表2、表3中的数据。 4.2.3含尘废气治理系统风量,应根据颗粒物的种类和特性、集气罩的形式、设备产尘点的 控制风量等,按照GB50019、GB13691或同类工程设计经验确定, 4.2.4有组织含尘废气治理前源强数据(颗粒物浓度)可参考表4。 4.2.5废气治理系统设计负荷应充分考虑工艺设备在最大负荷、原辅材料变化等情况下处理 系统的适应性,确保其稳定运行。

表2喷雾王燥塔烟气治理前相关参数

表3窑炉烟气治理前相关参数

表4有组织含尘废气治理前颗粒物浓度

5.1.1陶瓷工业企业建设与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污 染防治技术政策和规划等管理要求JJF1989-2022光谱照度计校准规范.pdf,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 5.1.2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审 批意见的规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陶瓷企业废气治理工程设计文件的编 制格式、深度可参考HJ2050的要求。

5.2.1陶瓷工业企业应积极采取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应遵循 综合治理、循环利用、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5.2.2陶瓷工业企业应使用无毒、低毒或少害的辅料替代含铅、镉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色、釉 料及其他辅助添加剂,应采用低硫、低氯、低氟、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原料和添加剂。 5.2.3陶瓷工业企业应积极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窑炉应采用保温、密闭性好的设备,高 温废气宜采取热交换技术回收热能,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5.2.4废气治理工程应根据企业生产工艺,选择安全、环保、节能的废气治理工艺和设备。 5.2.5干粉状物料的输送设备宜密封并处于负压状态运行,减少污染物外泄。 5.2.6原料和固体废弃物运输应遮盖防止洒落,堆场应设置围墙和顶盖。

5.3.1废气治理工程规模由喷雾干燥塔烟气、窑炉烟气、含尘废气各个部分的设计总风量确 定。 5.3.2依据4.2确定的各废气治理系统的风量确定治理系统的建设规模,此外,还应考虑脱硫 吸收液循环系统、副产物处理系统和除尘器过滤面积等因素。 5.3.3脱硫系统的吸收液循环系统循环水量、副产物处理系统脱水能力、除尘器的过滤面积 也是建设规模的组成部分

5.4.1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构成。 5.4.2主体工程包括喷雾干燥塔烟气治理系统、窑炉烟气治理系统和含尘废气治理系统

5.4.1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构成。

JC/T 2377-2016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用聚合物水泥粘结料a)喷雾干燥塔烟气治理系统 喷雾干燥塔烟气治理系统一般由管道及排气筒系统、除尘器、吸收剂制备和脱硝加药系 统、吸收系统、副产物处理系统、浆液排放和回收系统、检测与过程控制系统构成。 b)窑炉烟气治理系统 窑炉烟气治理系统由管道及排气筒系统、烟气预处理系统、吸收剂制备系统、吸收系统、

副产物处理系统、浆液排放和回收系统、检测与过程控制系统构成。 c)含尘废气治理系统 含尘废气治理系统由集气罩、管道及排气筒系统、除尘器、卸灰和运输系统、风机、检 测与过程控制系统构成。 5.4.3辅助工程包括电气系统、给排水与消防系统、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与结构等, 5.4.4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及循环水系统等

5.5.1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总体布置应纳入陶瓷企业建设工程总体规划中,并应与其相 关的工艺布置统一考虑,合理布局。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187、GB13691的相关规定。 5.5.2陶瓷废气治理工程平面布置应满足各处理单元的功能和处理流程要求,废气治理设备 应尽可能靠近污染源,且靠近回收物料的回用点布置,布置宜顺应流程、集中紧凑,并满足 施工、安装与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排气筒应尽可能避免布置在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上风向。 5.5.3风机、空气压缩机、排气筒等高噪声源应尽可能远离厂界布置,并充分利用厂内建筑 物隔声。 5.5.4易产生粉尘的原料库、成品库和固体废物暂存库等应考虑运输方便,避免布置在周边 环境敏感目标的上风向,应采取室内储存的方式,通风口、运输通道的设置应尽量远离厂界。 5.5.5烟气脱硫工程应优先选用占地面积小、流程简洁的工艺。吸收剂制备系统与吸收塔相 距较远时,宜在各吸收塔附近设置吸收剂中间罐。采用粉状脱硫剂时,物料装卸区的设置应 考虑风向。采用碱性废渣如电石渣、白泥等作脱硫剂时,吸收剂制备系统优先考虑布置在便 于物料运输的地方。烟气脱硫系统的总图设计应符合HJ179的要求。 5.5.6窑炉烟气SNCR脱硝系统的总图设计应满足HJ563的要求。 5.5.7含尘废气治理系统总图设计应符合HJ202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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