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组编2021年4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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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组编2021年4月).pdf

3.3.1.1人工湿地引排水工程主要包括提开泵站、引排水管道(渠道)及出水口。 3.3.1.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中提升泵站的施工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定。 3.3.1.3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中引排水管道的施工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3.3.1.4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中引排水渠道、出水口的施工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定。

3.3.2质量验收标准

本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等的有关规定

DB64/T 1647-2019标准下载小型潜流人工湿地亦可采用砌 切宜采用塘体结构

3.4.2混凝士结构构筑物

3.4.2.1混凝土结构构筑物施工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有关规定。 3.4.2.2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的相关规 定。 3.4.2.3混凝土结构构筑物止水带材料的材质、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地下工程渗漏治理 技术规程》JGJ/T212的有关规定。

3.4.3砌体结构构筑物

砌体结构的砌筑施工应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 定。

3.4.4塘体结构构筑物

塘体结构构筑物施工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 规定。

3.4.5土建与设备连接部位

土建与设备连接部位施工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的有关规定

3.4.6.1配水堰口、配水管与集水管等附属结构施工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GB50141、《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的有关规定。 3.4.6.2生态砾石床中砾石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泥主残渣及其它杂物;石笼装填封 口后应紧密错缝垒放。 3.4.6.3生态砾石床的砾石宜采用人工摊放,砾石表面铺设行走钢板或木板,尽量避免在砾 石表面直接行走,禁止机械碾压。施工完成后,砾石床透水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3.4.7质量验收标准

人工湿地主体构筑物验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和《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坑与立柱等特殊构筑物时,防渗层应做特殊处理

采用三合土的防渗层施工应符合《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的有关规定。

3.5.4质量验收标准

人工湿地选料、洗料、堆料与撒料等过程应保证

填料层最底部保护层的填料规格和充填高程应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充填后应保证平整 度,不得出现填料丘。

3.6.3.1主体填料宜采用卷扬机、输送机等方式输入床内,床内填料摊铺可采用小型机械, 并人工找平。小型机械摊铺填料和人工找平前,均应在填料表面铺设行走钢板或木板,不 得在填料表面直接碾压和踩踏。 3.6.3.2填料充填前,宜以同种同规格填料50m²~100m²为一个单元摊铺面,每个单元摊铺 面设置5~10处高程控制点。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填料应分层充填,摊铺至设计高程后, 方可进行下一个单元摊铺面充填。 3.6.3.3填料充填区应按横向不同种类(或规格)填料的设计分区设置临时分界线。 3.6.3.4充填填料时,应避免损坏潜流湿地床体的配水、集水系统,严禁直接将填料倾倒至

配水、集水管件上。集水系统底部的填料应采用人工充填,严禁管道底部出现悬空

3.6.4质量验收标准

填料检验及验收方法应符合《水处理用滤料》CJ/T43、《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的有关规定。

植物种植工程应在湿地主体构筑物、辅助工程完成且湿地通水后进行。植物种植工程 施工前,施工单位有义务提出施工最佳时间建议

3.7.2水生植物种植

3.7.2.1应合理安排起苗时间和栽种时间,水生植物自起苗开始暴露时间不宜超过8h,起苗 数量不宜超过当日能完成的种植量。 3.7.2.2水生植物可直接采用裸根(少量泥土)种植,种植前宜清洗种苗,灭杀有害生物, 防止外来入侵种。 3.7.2.3水生植物种植前应对植物种苗分散整理,选用生长状态良好、茎叶壮硕的植株。植 物运输过程需做保湿处理。 3.7.2.4水生植物种植前,应合理修剪植株茎叶,修剪后的茎高不宜低于20cm。 3.7.2.5水生植物种植时,应保持填料湿润。种植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种植方式应采取等 间距错行种植。 3.7.2.6水生植物种植后,应及时提升并保持一定水位,水面宜高出填料表面10cm~15cm 潜流人工湿地可视植物根系生长状况,逐渐恢复正常运行水位。 3.7.2.7水生植物成活后,湿地进水负荷应遂步增加。

3.7.3非水生植物种植

非水生植物种植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82中的有关规定。

3.7.4质量验收标准

殖物种植的验收应符合《园林绿化

殖物种植的验收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中的有关规

3.8辅助工程及配套设施

喷灌系统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 的有关规定。

生产路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范》CJ1的有关规定

3.8.3电气设备附属工程

工与验收规范》GB50575、《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和《建筑物防 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的有关规定。

3.8.4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工程

3.8.5水量计量设施

水量计量装置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 准》CJ/T3008的相关规定。流量计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给水排水 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162的有关规定

3.8.6水质监测系统

3.9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当人工湿地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峻工,出水稳定达标运行3个月以上(位于严寒、寒冷 地区的人工湿地宜跨冬季)且处理水量达到设计水量的75%以上时,可进行竣工环保验 收,验收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9.2验收调查时段和验收范围

3.9.2.1验收调查时段分为工程前期、施工期和运行期。 .9.2.2验收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当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发生变 更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能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生态影响或其它环境影响时,应根据 工程实际变更和实际环境影响情况,结合现场踏勘对调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验收范围主 要包括: a)人工湿地工程主体及其全部附属设施; b)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c)施工期发生重大变更(如湿地处理规模、主体工艺、施工位置等发生变化),应重 新申请环评审查,并按审查通过的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3.9.3验收阶段技术要求

3.9.3.1环境敏感且标调查

敏感目标清单,格式参见附录B.1.

3.2工程概况及变更调查

.9.3.2工程概况及变更调查 a)调查工程设计标准、总投资及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 内容不一致的,重点调查其变更内容; b)将工程设计及批复、环评及批复、建设规模、开工建设及竣工时间和现场初步调查 时工程实际建设情况等列入“工程建设情况一览表”,格式详见附录B.2; c)将工程主体、附属设施及其变更情况列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变更内容一览 表”、附属配套设施一览表,格式详见附录B.3和B.4; d)调查人工湿地采用的工艺方案和工艺流程,重点包括人工湿地各处理单元高程设 置、进出水水量、设计水深、水力坡度、污染物削减负荷和水力负荷等参数。此外,可根 据河道水量和人工湿地实际处理水量情况,开展人工湿地对河道水量变化影响的调查。

3.9.3.3污染防治措施调

a)调查施工阶段和运行阶段对噪声、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措施落 实情况; b)调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列表说明是否落实“三同时”要求,格式 详见附录B.5。

3.9.3.4验收监测

a)监测内容包括人工湿地进出水水质和水量、噪声和大气环境质量(人口密集区) 水生植物生长状态、集布水系统及附属设施运行情况等; b)水质监测点位应包括人工湿地进水口、各处理单元进水口和总出水口。人工湿地出 水水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c)监测因子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确定的污染物,监测频 次一般不少于2d,每天不少于4次;采样要求、质量控制及数据整理应符合《大气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494和《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495、《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 术规范》HJ/T9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及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的有关要求。

4.1.1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单位应依据本指南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运营维护手册、事故应急 预案、岗位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手册等,并定 期修订。 4.1.2人工湿地运行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维 护要求及技术指标,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 操作技能的培训,运行人员应具备国家有关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合格证书。人工湿 地运行维护单位应对运行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4.1.3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单位应有对应的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和电气自控系统图等。 4.1.4人工湿地能源和材料的消耗应准确计量,并应做好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进行成本核 算。 4.1.5人工湿地内供水、排水、水处理、自控及电气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2.1生产调试准备工作

4.2.1.1岗位设置与人员培训

人工湿地运行前应建立运行维护机制,包含工艺技术、机电、安保、环卫和监测等方 面,或引入专业机构开展运维。 人工湿地初次运行前应完成对全体员工的岗位培训和安全培训,其中运行管理、操作 和维护人员应掌握人工湿地系统的工艺流程和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及有关技术参 效。

4.2.1.2 运行与调试

运行与调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a)人工湿地系统应按照单体调试、局部联合调试与系统联合试运转的步骤逐步调试 具备条件时,系统联合试运转应以实际进水为介质; b)具备单体运行的单元如工艺水池、工艺设备、辅助设备及闸阀等应进行单体运行检 验,检验标准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的有关规定; c)单体调试、局部联合调试完成后,进行系统联合试运转,应采取高水位运行,进水 水力负荷应达到最大设计负荷,联合试运转不少于72h; d)系统联合试运转通过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不应少于6个月,需保证3个月 以上稳定运行期,并检测出水水质; e)出水稳定达标是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建立的主要标志,出水稳定达标后,即可投入正 常运行。

人工湿地移交应符合以下要求:

a)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运行维护单位共同进行单体调试、局部联合调 试与系统联合试运转,并出具运转调试报告,报告应包含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调试内 容、调试时间、参与人员及调试结果等; b)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运行维护单位共同清点与确认人工湿地的设 备、设施、植物等的规格和数量,签署工程移交书,并附设施设备移交清单、人工湿地系 统资料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验收不合格清单(如有)等; c)签署工程移交书后由运行维护单位负责人工湿地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

4.2.2人工湿地植物初期维护

4.2.2.1初期水生植物维护应逐步加大水力负荷,每次加大幅度应视污染物去除率、植物和 政生物生长情况等确定,直至达到设计要求,实现稳定运行。 4.2.2.2潜流人工湿地运行初期应定期调控运行水位,并跟踪监测植物根系,应满足下列要 求: a)初次运行宜保持高水位以保证植物成活率,水位宜保持在人工湿地填料表层以上10 cm~20cm,不宜超过30cm,不得没整株挺水植物; b)植物良性生长后,宜采用潮汐流方式运行,引导根系向下延伸,运行水位不宜低于 人工湿地填料表层以下30cm。 4.2.2.3生态滞留塘和表面流人工湿地运行初期应低水位运行,宜满足下列要求: a)挺水植物种植区域水深大于10cm,不超过30cm; b)浮水植物和沉水植物种植区域水深不应超过水体透明度,一般不超过50cm。 4.2.2.4人工湿地植物初期运行维护时间应视温度和季节确定,但不应少于30d。 4.2.2.5人工湿地系统运转初期,可适当添加安全性有保障的微生物菌剂,辅助人工湿地系 统快速形成微生物群落,微生物菌剂包含的微生物种类宜以硝化和反硝化细菌为主。 4.2.2.6人工湿地建设初期易滋生水绵,需及时进行人工打捞

4.3.1.1生态滞留塘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4.3.2人工湿地主体

4.3.2.1引排水系统的运行维护宜采用周期性分区方式巡视,每周不少于1次,巡视应包括下 列内容: a)检查管道沿线的明漏或地面塌陷情况,对不能满足输水要求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 道,应有计划地进行修复和更新改造,管道的维护应符合《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 程》CJ6的相关规定; b)检查渠道沿线的明漏或地面塌陷情况,渠道的维护应符合《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 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的相关规定; c)检查井盖、标志装置等管网附件的缺损情况,及时更换与维修; d)检查各类阀门、设施井等的损坏和堆压情况,出现损坏及时更换与维修,出现堆压 及时清理; e)检查管道周围环境变化情况和影响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活动。 1.3.2.2集布水及排空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日巡视集布水系统,采用人工或机械清理系统内的杂物和积泥,保持填料表面平 整,保证集布水系统正常运行和布水均匀; b)每周检查集布水系统内的管道、渠道等破损、腐蚀情况,确保管道通畅,阀门、闸 运行止常,做好管道、阀门除锈、除垢、润滑及防腐工作,避免出现漏水现象; c)检查或清理集布水系统时宜减少或暂停进水,清理前做好充分的人力、物力、照 明、通风及安全措施准备,尽量缩短停水时间,确保安全; d)潜流人工湿地每月至少排空一次,及时排出脱落的生物膜及淤泥。宜采用分区依次 非空,排空的淤泥处理与处置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 60中的有关规定。潜流人工湿地排空前先抬高水位运行再排空,排空时间不小于12h。 4.3.2.3填料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日巡视表面流人工湿地及生态滞留塘、砾石床等情况,并采取以下淤积预防措 施: 1)控制进入人工湿地系统水体的悬浮物浓度; 2)定期察看人工湿地是否存在缓流、淤积等现象; 3)定期对人工湿地前端生态滞留塘或生态砾石床进行清淤处理。 b)每日巡视潜流人工湿地填料表面情况,如出现漫流现象,应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1)当潜流人工湿地出现漫流且面积比不超过10%时,应调整湿地运行方式,加大进 水流量,分区间歇排空,干湿交替运行; 2)当漫流面积比超过10%但未超过30%时,应监测湿地堵塞情况,翻松堵塞区域的 真料层,清理填料附着物后复原; 3)当漫流面积比超过30%、出现严重堵塞时,需换填堵塞区域填料;换填填料前 应排空堵塞单元格,换填填料应与原填料级配相同。施工中宜采用人工挖掘,转运时宜采 用轻型转运机械(满负荷小于1吨),被更换的填料优先考虑资源回收公司处置或按照一般 固废处理。 c)每季度检查潜流人工湿地填料层沉降现象,必要时应及时补充填料至设计高程,确 保人工湿地正常运转。 4.3.2.4人工湿地植物的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宜每月巡视人工湿地植物长势,并做好记录与分析,监测与记录人工湿地主体内水 主植物的种类、密度、株高以及植物的根系长度、宽幅等,为人工湿地运行和维护提供参 考依据,记录参考附录C.1:

b)应根据植物的不同生长期进行管理,如果湿地植物出现死亡缺株,应及时补植,达 到设计要求; c)湿地植物病虫害防治应采取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应优先采用物理、生物方 法防治病虫害,尽量少用化学农药; d)湿地运行期间应及时清理人工湿地内杂草和枯枝落叶,防止腐烂;可通过抬高湿地 水位、人工拔除等方式抑制杂草生长;秋冬季节,对植物做好防冻措施或及时收割,并且 加强消防措施; e)湿地如出现水绵泛滥,应及时清理; f)湿地植物应及时修剪或收割,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定期收割植物,气候分区1区~I区可每年收割1次,川区V区可每年收割2 次~3次,植物的收割宜在生长后期,可以提高氮和磷去除率;收割时不得破坏填料表面; 2)潜流湿地水生植物收割前应降低水位,收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破坏填料,收割 时应保留10cm~20cm长的植物茎体; 3)表面流人工湿地、生态滞留塘具备降水条件时应先降低水位,待表层干燥后再收 割,避免工人操作时破坏人工湿地土壤;不具备降水条件时可采用工具船或人工收割; 4)沉水植物、浮水植物密度过大时,应适时进行人工或机械收割,达到设计密度要 求,沉水植物收割至水面下10cm~20cm为宜; 5)应及时修剪枯黄、枯死和倒伏水生植物,疏除弱枝弱株,达到通风透光,保证植 物生长质量; 6)收割植物应妥善处置,宜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和利用,严禁在人工湿 地内烧植物。 g)植物养护标准参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中的有关规定。 4.3.2.5湿地主体构筑物的检查与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季度定期对人工湿地主体构筑物进行检查,如出现裂缝、沉降、漏水和腐蚀等情 况,应及时修复。根据构筑物破损情况,修复措施主要有:表面修补法、灌浆嵌缝封堵法 和结构加固法。修复后构筑物检修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相关规定; b)每年应定期对人工湿地围护结构和跌水堰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坑洞或塌情况及时 修整。

4.3.3低温环境运行

4.3.3.1做好人工湿地保温措施,床内水温应保证不低于4℃。可采取植物覆盖、抬高水位 形成冰雪覆盖、覆盖塑料薄膜或搭建塑料温室大棚等保温措施: a)在保证消防安全、水质不恶化的前提下,植物收割后可采用将收割的植物就地覆盖 方式对湿地表面保温; b)将潜流湿地水位提升5cm~10cm,待人工湿地表层结冰后,降低运行水位至常水 位,利用表面冰层对湿地保温。植物收割时可保留20cm~30cm直立残茎,以支持冰层; c)适当抬高表面流人工湿地水位,延长水力停留时间;极寒天气时,应降低运行水 位,在冰层和水面间形成空气隔绝层,达到保温效果; d)低温运行时应对进出水管(渠)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e)植物收割应预留表面覆盖空间和设施。 4.3.3.2人工湿地低温运行期间可适当降低水力负荷,并维持稳定的进水流量。当人工湿地 采取潮汐流方式运行时,两次潮汐时间不宜超过24h,避免湿地在低温时段处于落干状 态。

4.3.3.3可采取强化措施,如预处理、人工曝气和延长水力停留时间等,提高冬季湿地运行 效果。

4.3.4强化处理措施

4.3.5辅助工程及配套设施

4.3.5.1辅助工程及配套设施的检查巡视应符合以下要求

4.3.5.1辅助工程及配套设施的检查巡视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日视提升泵站,根据设定的巡视路线、巡视项目和巡视周期对泉站设备进行全 面巡视,检查工具、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可靠性、灵敏性和安全性; b)每日巡视电气自控设备,检查机电设备、自控系统的可靠性、灵敏性和安全性; c)不定期巡视其它附属设施,如大门、围挡、护栏、木栈道、展板和道路照明等。 4.3.5.2辅助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维护泵站设施时,必须先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检测并采取防护措施, 录站和水泵机组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应符合《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 程》CJJ68的相关规定; b)高、低压变配电装置的清扫、检修工作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 力和机械》GB26164.1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9的有关规定,机电设备的维护应符 合《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60的相关规定; c)自控系统应设置用户使用权限,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病毒和非法软件的侵入,PLC机 站、计算机房应保持适宜设备正常工作的温度和湿度并保持清洁,自控设备维护应符合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60的相关规定; d)管理用房等其它附属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4.4.1湿地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安装、使用、检修、检测等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规定。 4.4.2湿地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防火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相关规范执行。 4.4.3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按相关规定的要求定期检 查、更新,保持完好有效。 4.4.4水较深的区域应设置防护栏、标识牌等,禁止行人下水游泳或长时间逗留。雷雨天 气,操作人员在室外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雷电。冰雪天气,应及时清除走道上的积水或 冰雪,操作人员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4.5.1运营维护单位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令第708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应急预案 4.5.2进水水质突发恶化时,应立即停止进水,经检测水质达到进水水质标准方可进水。 4.5.3出水水质恶化时,应对湿地进水及各处理单元的水质进行检测,分析水质恶化原因, 通过调节进出水水量、延长水力停留时间等措施,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4.5.4强降雨及强泄洪后,应控制进水水量,及时打开旁通或排空管道排涝,使人工湿地系 统水力负荷满足设计要求。 4.5.5湿地出现福寿螺时,优先采取人工打捞、水位控制等方式去除;效果不理想时,可考 虑使用低残留药剂。 4.5.6关于安全生产的应急问题,按相关安全规范执行

4.6.1.1应监测和分析人工湿地进出水的水量与水质,包括流量、水位、水温、溶解氧、pH 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和总磷等,以评 价湿地水质净化效果;对于盐湖、滨海区域,宜补充监测进出水的全盐量;记录参考附录 C.2。 4.6.1.2具有在线监测设备的应每日记录监测数据。委托有资质单位监测的,每月监测次数 不少于2次,监测报告存档备案。 4.6.1.3人工湿地进出水水质波动或恶化时,应对人工湿地系统各运行单元开展水质监测分 析,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监测指标、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 4.6.1.4应根据水质指标的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人工湿地运行方式及管理措施。 4.6.1.5人工湿地运行维护监测指标、方式、点位及频率见表12。

人工湿地运行维护监测指标、方式、点位及频率参照表

4.6.2运行记录及报表

真写生产运行记录,记录内容参考附录D,并满足

a)生产运行记录应如实反映人工湿地设备、设施、工艺及生产运行情况; b)生产运行记录应真实、准确、字迹清晰且用碳素墨水笔填写,并由责任人签字; c)生产运行记录应由相关人员审核无误并签名确认后按月归档。 4.6.2.2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宜执行计划报表、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制度,并满足以下要求: a)计划报表应根据人工湿地正常运行的需要,全面反映进出水水量与水质、植物维 护、能源材料消耗量、维护维修项目和资金预算等运营指标; b)统计报表应依据生产运行及维护、维修记录,全面反映人工湿地运行情况; c)分析报告应包含生产运营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大修及更新、财务 年度预算和决算等; d)计划报表、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宜按月、年完成。 4.6.2.3运行管理中宜建立健全电气、仪表和机械设备的台帐。维护、维修记录应包括电 气、仪表、机械设备累计运行台时、维修及保养记录等内容。 4.6.2.4人工湿地运行维护应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双方必须对规定内容逐项交接,双方 均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交班人员应做好巡视维护、工艺及机组运行、责任区卫生及随班 各种工具使用情况等记录。接班人员应对交班情况做接班意见记录。如遇异常,应在交接 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4.7常见问题及建议措施清单

人工湿地常见问题及建议措施清单见表13

表13湿地运行维护主要问题及建议措施清单表

表13湿地运行维护主要问题及建议措施清单表

A.1人工湿地主体构筑物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 分应符合表A.1和表A.2的规定, 表A.1人工湿地主体构筑物工程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

表A.1人工湿地主体构筑物工程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

表A.2人工湿地安装工程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

注2:设备调试和功能性试验为人工湿地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验收的手段之一,在单位、分 部、分项工程划分中不体现。

A.2在线监测房、配电室、管理房、传达室等建筑工程划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 A.3厂区道路应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有关规定划分,厂区排水 应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划分,厂区绿化应按《园 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有关规定划分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验收调查表

表B.1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影响区域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B.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情况一览表

B.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情况一览表

表B.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情况一览表

DB37/T 5149-2019 玻纤菱镁建筑模壳应用技术规程B.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变更内容一览表表B.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变更内容一览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验收日期项目承建日期建设地点建设性质行业类别建设规模工程建设内容无变更/变更/重大变类别/分项设计、环评批复项目更内容实际建设/变更情况主体工程...辅助工程..B.4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附属配套设施一览表表B.4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附属配套设施一览表序号配套设施规格占地面积(m²)备注1综合管理房2水质在线监测站337

C.1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植物监测记录表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测记录表

表C.1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植物监测记录表 气温:

C.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测记录表表C.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测记录表监测时间:天气:气温:流量水位悬浮物五日生化化学需氧高锰酸盐单元名称样点名称需氧量量指数氨氨总氮总磷水湿溶解氧(m°/d)(cm)(mg/L)(mg/L)(mg/L)(mg/L)(℃)(mg/L)pH值(mg/L)(mg/L)(mg/L)进水口单元1出水口进水口单元2出水口进水口单元3出水口进水口出水口进水口出水口记录人:40

DB34/T 3573-2019 超导技术低温传输线设计规范附录 D(规范性附录)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运行记录表D.1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运行记录表表D.1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运行记录表年月日项目是否合格1.进水是否正常生态2.水面是否整洁滞留塘3.植物是否有病害.................运行维护主要工作及问题等责任人: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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