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370-2021 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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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370-2021 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pdf

ICS91.040.10 CCS P 18

DB 37/T 4370202

Planningstandardof civil airdefenceworks ofregulatoryplanning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T 3160-2016标准下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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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4.1一般规定 4.2编制内容 4.3成果要求 配建标准 5. 1 一般规定 5. 2 城市居住区 5.3 公共建筑 5. 4 其他规定 附录A(规范性) 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常用图例 附录B(资料性) 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示意图 附录C(资料性) XX控制性详细规划人防工程控制指标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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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人民防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人民防空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毛伟刚、冷枫、郎爱芳、李学军、张丽、吕青、吴凯鑫、杨月杰、陈娟、孙海 朋、朱峰、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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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人民防空工 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本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县级(含)以上城市的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件。 GB50808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

下列木语和定又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防工程civilairdefenceworks 全称人民防空工程,系为保障战时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按照使用 功能分为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按照构筑类型分为坑 道式、地道式、单建掘开式和防空地下室。 [来源:GB50808—2013,定义2.0.4] 3.2 防空地下室airdefencebasement 具有预定战时防空功能的地下室。在房屋中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 的为地下室。 [来源:GB50038—2005,定义2.1.4] 3.3 医疗救护工程 medical aid works treatment and rescue 战时对伤员独立进行早期救治工作的人防工程。按照医疗分级和任务的不同,医疗救护工程可分为 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和救护站等, [来源:GB50038—2005,定义2.1.6] 3.4 防空专业队工程projectsofserviceteamforcivilairdefence 保障防空专业队掩蔽和执行防空勤务的人防工程。一般包括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和装备(车辆)掩蔽 部两个部分。按执行防空勤务任务的不同,分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防疫、通信、运输、 治安等工程。 [来源:GB50808—2013,定义2.0.6] 3.5 人员掩蔽工程personnelshelter

下列不语和定又适用于本义件。 3.1 人防工程civilairdefenceworks 全称人民防空工程,系为保障战时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按照使用 功能分为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按照构筑类型分为坑 道式、地道式、单建掘开式和防空地下室。 [来源:GB50808—2013,定义2.0.4] 3.2 防空地下室airdefencebasement 具有预定战时防空功能的地下室。在房屋中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 的为地下室。 [来源:GB50038—2005,定义2.1.4] 3.3 医疗救护工程 medical aid works treatment and rescue 战时对伤员独立进行早期救治工作的人防工程。按照医疗分级和任务的不同,医疗救护工程可分为 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和救护站等, [来源:GB50038—2005,定义2.1.6] 3.4 防空专业队工程projectsofserviceteamforcivilairdefence 保障防空专业队掩蔽和执行防空勤务的人防工程。一般包括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和装备(车辆)掩蔽 部两个部分。按执行防空勤务任务的不同,分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防疫、通信、运输、 治安等工程。 [来源:GB50808—2013,定义2.0.6] 3.5 人员掩蔽工程personnelshel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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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保障人员掩蔽的人防工程。按照战时掩蔽人员的作用,人员掩蔽工程共分为两等一等人 员掩蔽所,指供战时坚持工作的政府机关、城市生活重要保障部门(电信、供电、供气、供水、食品 等)、重要厂矿企业和其它战时有人员进出要求的人员掩蔽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指战时留城的普通 居民掩蔽所。 [来源:GB50038—2005,定义2.1.8] 3.6 配套工程indemnificatoryworks 战时的保障性人防工程(即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人员掩蔽工程以外的人防 工程总合),主要包括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食品站、生产车间、人防交 通干(支)道、警报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等工程。 [来源:GB50038—2005,定义2.1.9] 3.7 手西这日

重要经济目标importanteconomictargets

关系国计民生和支持战争的重要经济系统的资源和设施,包括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枢 纽、通信枢纽、桥梁、水库、仓库、电站等。

4.1.1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制,并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统筹协调。 4.1.2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做到人防工程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防护可靠、平 战结合,地上地下建设协调。 4.1.3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片区、街区、地块划分和编码应一致。 4.1.4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的刚性指标包括: a 人民防空工程总建筑面积; b) 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等重点工程的配建要求; C 人防警报器的设置要求。 4.1.5 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的弹性指标包括: a 人防工程分类控制要求; b) 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的配建要求; C) 重要经济目标周边人防工程的配置要求。 4.1.6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防空地下室的建设指标按城市设防类别及民用建筑地上总建筑 面积分类控制

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编制内容应包括: 规定各地块新建民用建筑附建防空地下室的控制性指标、规模、层数,以及各类人防工程附 属配套设施和人防工程设施安全保护用地控制界线等; 规定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及其技术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包括各地块人防工程战时、平时使用功 能和防护标准等; 对建设用地上的人防工程布置、人防工程之间的群体关系、连通关系等做出技术规定,主要 内容包括连通要求、建筑体量和环境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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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各地块单建式人防工程的位置界线、开发层数和体量,确定地面出入口数量等。

4.3.1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底图应采用与国土空间规划统一的详细规划图纸2016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真题空白卷(上午),图纸宜采 用比例尺为1:1000~1:2000的地形图。 4.3.2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图则和规划附件。 4.3.3规划文本以法律条文形式编写,刚性内容以下划线标示。 4.3.4图则应包括总图图则和分图图则。总图图则主要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规单元划分图、各类 人防工程规划控制图(含单建式和防空地下室)、警报器分布图、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 控制引导图、控制性详细规划人防工程控制指标表等(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常用图例应按附录 A,人防工程规划控制图参见附录B,控制性详细规划人防工程控制指标表参见附录C)。 4.3.5规划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和图集等

1.1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 分比确定,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配建标准

表2各类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用地适用范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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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各类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用地适用范围要求(续)

5.1.3医疗救护工程应根据战时城市人口的分布情况合理布局,并宜与人民防空交通干(支)线相连 通。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宜结合城市地面医院建设,并应避开城市重要目标。救护站应根据城市人口分 布情况设置,并宜结合地面医疗卫生设施设置。急救医院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km,救护站服务半径不宜 大于1km。医疗救护工程面积宜按照所保障人口0.04m²/人~0.28m²/人考虑,且每10万人应至少配置 一处医疗救护工程。 5.1.4防空专业队工程应按其保障的目标和区域进行配置。抢险抢修专业队工程服务半径不应大于 1.5km,消防专业队工程服务半径不应大于2.0km,医疗救护专业队和治安专业队工程服务半径不应大 于3.0km。重要经济目标1.5km范围内的人防工程,宜统筹考虑规划防空专业队工程。 5.1.5人员掩蔽工程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3人员掩蔽工程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弹性指标

5.1.6人员掩蔽工程的分布与战时城市人口的分布应大体一致,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GB 50348-2018标准下载,其出入口与 所保障的人员生活、工作区的距离应按掩蔽人员听到警报十分钟内步行进入工程确定。 5.1.7人防物资库应考虑与周边人防工程配套,并宜与周边人员掩蔽工程连通。人防物资库工程建筑 面积宜按照所保障人口0.15m²/人~0.4m²/人考虑。 5.1.8人防警报器应设置在具备电源保障能力且有利于警报音响传播的广场、绿地或建筑物顶部,规 划范围内的警报音响覆盖率应达到100%。 5.1.9其他配套工程的设置应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并结合实际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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