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43-2017 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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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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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43-2017 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标准.pdf

5.2.5检查单位应对安全维护档案复查的情况给予说明,对评定为b的项提出需 完善的内容,对评定为c的项提出应收集、补充的具体内容。对复查评定为c的 项,委托单位必须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收集、补充并存档

5.3现场检查项目的评定

5.3.1定期安全检查现场检查项目的评定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 5.3.2幕墙面板应按表5.3.2进行检查评定

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某区间隧道施工组织设计5.3.1定期安全检查现场检查项目的评定等级分为a、b、c三个

5.3.2幕墙面板应按表5.3.2进行检查评定

表5.3.2幕墙面板检查评定标准

.3室外构件应按表5.3.3进行检查评定

表5.3.3室外构件检查评定标准

5.3.4开启窗应按表5.3.4进行检查评定

5.3.4开启窗应按表5.3.4进行检查

表5.3.4开启窗检查评定标准

5.3.5受力构件应按表5.3.5进行检查评定

表5.3.5受力构件检查评定标准

.6连接构造应按表5.3.6进行检查评定

表5.3.6连接构造检查评定标准

.7功能性构造应按表5.3.7进行检查评定

表5.3.7功能性构造检查评定标准

5.4.1检查单元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5.4检查单元划分、评定规则和抽样

1不同结构形式的幕墙应单独划分检查单元; 2同一结构形式的幕墙,按每5000m²划分为一个检查单元,不足5000m² 时单独划分为一个检查单元。 5.4.2子单元的评定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子单元评定项目中只有一个构件或构造时,该构件或构造的评定等级即为 该子单元的评定等级; 2子单元评定项目中有多个相同构件或构造时,应对每个构件或构造的等级 作出评定,以所有相同构件或构造中最低的评定等级作为该子单元的评定等级; 3子单元评定项目需要拆下构件或构造进行检测时,如该子单元有多个相同 构件或构造,只拆下其中一个构件或构造进行检测,并把该构件或构造的评定等 级作为该子单元的评定等级

5.4.3子单元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5.1定期安全检查及评级完成后,应按照附录G《既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 吉果汇总表》填报各项检查的结果和分析意见。 .5.2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应按照附录H《既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 告》的各项内容详细填写,检查单位出具的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包含以下内容 1列出评定为b等级的子单元并给予说明:

2列出评定为c等级的检查单元,并对其逐一给出处理意见; 3对存在坠落伤害事故风险需立即处理的安全隐患和需作进一步处理或安 全性鉴定的问题应作重点说明。 5.5.3对安全性检查中评定为c等级的检查单元,委托单位应作全面复查,并按 检查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维修、加固或更换处理。 5.5.4定期安全检查结束后,《既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结果汇总表》和《 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应存入安全维护档案

6.0.1专项定期安全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

1委托 由委托单位提出专项定期安全检查的要求,其内容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调查 检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查阅安全维护档案资料中与专项定期安全检查相关 的资料,调查既有建筑幕墙的实际使用环境。 3制订检查方案 检查单位根据调查的情况,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及本标准的规定制订检查方 案,提交委托单位确认。 4现场检查和检测 检查单位根据委托单位确认的检查方案实施现场检查和检测。 5分析评定 检查单位对调查、检查、检测的情况和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确定评定等级。 6安全检查评定报告 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作出结论,提出处理意见,编制并提交专项定期安全检 查评定报告。 6.0.2专项定期安全检查项目的评定等级分为a、c两个等级 6.0.3索杆张拉结构预拉力专项定期安全检查按不同规格及功能分项检查,评定 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索杆张拉结构实测预拉力与其设计预拉力之差超过设计值的土10%时,评 定为c等级; 2未出现上述情况时评定为a等级。 6.0.4硅酮结构密封胶粘接性能专项定期安全检查按不同部位分项检查,评定标 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附录A既有建筑幕墙基本概况表

附录B既有建筑幕墙材料登记表

附录E既有建筑幕墙例行安全检查维护报告

附录L既有建筑幕墙(专项)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表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标准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标准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市既有建筑幕墙 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了国内、国际的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 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为便于我市从事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的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 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 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本标 准条文规定的参考。

1总则. 2术语. 37 :一般要求, .38 4例行安全检查. ..41 5定期安全检查23.华润置地硬质阻燃型塑料管施工工艺标准, 42 6专项定期安全检查 45

墙整体鉴定等级为Asu或已按照安全性鉴定报告要求完成全部问题处理的,上述 两个专项定期安全检查的时间间隔缩短为2年。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不满足上 述条件的既有建筑幕墙从严要求,时间间隔缩短为1年。 3.0.5当既有建筑幕墙遭遇强风袭击、遭遇抗震设防烈度及以上地震、火灾等灾 害或突发事故后,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如果通过安全 检查及评定尚未能确定建筑幕墙的安全性,应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 幕墙安全性鉴定。 3.0.6例行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定期安全检查及安全性鉴定时间重叠 等情况是指检查或鉴定的时间相同或先后时间相差在一个月内。 定期安全检查比例行安全检查更为严格和专业,而安全性鉴定则与本标准不 司,有专门的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执行。 定期安全检查与专项安全检查的检查周期和内容虽然不同,但两者基本属于 “平行”关系。 3.0.7安全检查使用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校准或检定

4.0.1既有建筑幕墙的例行安全检查目的是全面了解、记录建筑幕墙的外露缺陷、 波损和危及安全的异常现象,检查项目均是室外和室内可视范围内可以通过目 测、手试、测量等手段检测的项目。 在既有建筑幕墙使用过程中,用户的一些不当行为对幕墙的使用功能及安全 有较大影响,本标准把此类常见的不当行为称作“不良行为”,列入例行安全检 查的检查项目。 4.0.2例行安全检查范围为幕墙整个立面和所有室内可见面,检查单元的划分宜 考虑幕墙产权归属及房屋的使用状态,以便于检查与维修处理。 一般情况下可按楼层划分检查单元。对于建筑立面上只有部分区域为幕墙的 建筑,可按区域划分检查单元。对于业主非常分散的幕墙建筑,可把一户作为 个检查单元。 4.0.3表4.0.3规定了例行安全检查的检查项目、不合格判定标准和检测方法。 验测方法包括:目测、手试、测量等。目测主要是采用肉眼观察,也可借助其它 辅助工具如望远镜、相机、录像机等进行的检测工作。手试主要是感受材料老化、 构件松脱、开启是否顺畅等。测量主要是指借助塞尺、直尺、卷尺、游标卡尺等 工具进行的测量。 4.0.4~4.0.6在检查过程中,附录C、附录D、附录E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填写,由 安全维护责任人或受委托单位编制,并经编制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后归档,以便在维修处理及日后需要时可查阅追溯

.2.2、5.2.4当评定等级仅为“有”或“没有”两种选项的情况时,如评定内容 存在较多重要信息的缺失,应视为“没有”,评定为C。 5.2.5检查单位应将每项被评定为c的主要原因记录在附录F《既有建筑幕墙安 全维护档案资料复查表》的备注栏中,以方便委托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完 善。 对于在工程技术档案中已缺失,无法补回的技术资料,委托单位应补充由工 程技术档案保存单位或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资料缺失证明。 5.3.2~5.3.7表5.3.2~5.3.7规定了定期安全检查现场检查项目的检测方法和判定 依据。检测方法包括:目测、手试、测量等。目测主要是采用肉眼观察,也可借 助其它辅助工具如望远镜、相机、录像机等进行的检测工作。手试主要是通过人 手感受材料老化、构件松脱、开启是否顺畅等。测量主要是指借助塞尺、直尺 卷尺、游标卡尺等工具进行的测量。 在定期安全检查中,若发现表5.3.2中第12条所述“隐框幕墙玻璃无托条” 及表5.3.4中第10条所述“隐框开启扇玻璃无托条”的情况时,检查单位应测量 佳酮结构胶的实际粘接宽度,并按《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关于在玻 离永久荷载作用下,硅酮结构胶粘接宽度的计算方法进行验算。经计算确认硅酮 结构胶粘接宽度不足时,则评定为c等级。对于中空玻璃,应对两道硅酮结构胶 粘接宽度分别进行验算,经计算确认有一道及以上硅酮结构胶粘接宽度不足时 则评定为等级。 中空玻璃隐框幕墙的玻璃构件有两道硅酮结构胶,一道用于两片玻璃的粘 结,另一道用于中空玻璃与铝合金框的粘结。如果两道硅酮结构胶完全不重合 当中空玻璃内片破碎成颗粒状时,玻璃外片存在即刻整片脱落的风险。因此,中 空玻璃隐框幕墙的玻璃构件应满足两道硅酮结构胶至少有一对边重合的要求,或 者设置防坠安全措施。 在定期安全检查中,若发现表5.3.5中第5条所述“预拉力索、杆有明显松

弛现象”的情况时,检查单位应建议委托单位提前进行索杆张拉结构预拉力定期 安全检查。 在定期安全检查中,若发现表5.3.6中第13条所述“硅酮结构胶有明显龟裂 或与基材分离的现象”的情况时,检查单位应建议委托单位提前进行该部位的硅 酮结构密封胶粘接性能定期安全检查。如果幕墙在构造上存在面板或构件坠落风 的,应立即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5.4.1幕墙的结构形式是指构件式幕墙、单元式幕墙、点支幕墙、全玻幕墙等结 构形式。 同一结构形式的幕墙,其子单元可以有多种面板材料(如玻璃、石材、铝板 等)、多种构件材料(如铝材、钢材等)、及多种面板支承方式(如点式、背栓 式、结构胶粘接等)。 5.4.2在既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中,子单元的划分按本标准2.0.7的规定进 行,在一个检查单元中,把竖向为一个楼层或一跨(幕墙支撑结构跨度)、横向 为一个分格(幕墙支撑结构间距)所围成的区域划为一个子单元。对于单元式幕 墙,可把一个单元板块划为一个子单元。 5.4.3检查单位应与委托单位协商,随机选取具有代表性位置的子单元作为检查 单元,如标准分格位置的子单元、承受最不利荷载的子单元、对建筑功能影响较 大的子单元等。需拆除封闭层进行检查时,尽量选取对建筑物使用影响较小,施 工方便的位置。 以幕墙面积为30000平方米的建筑物为例,假定幕墙都是同一结构形式,子 单元标准分格为1.5×4.0米,故子单元总数量为5000个。无封闭外露的检查项 目,按子单元检查数量应不少于该检查单元子单元总数的1%进行计算,该项目 子单元检查总数量为50个;需拆除封闭层才能进行检查的项目,按子单元检查 数量应不少于该检查单元子单元总数的0.3%进行计算,该项目子单元检查总数 量为15个。对同样体量的建筑,其幕墙结构形式增多时,项目子单元检查总数 量会略有变化,但变化不大。 实际检查过程中,如子单元检查数量因某些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满足规定的子

弛现象”的情况时,检查单位应建议委托单位提前进行索杆张拉结构预拉力定期 安全检查。 在定期安全检查中,若发现表5.3.6中第13条所述“硅酮结构胶有明显龟裂 或与基材分离的现象”的情况时,检查单位应建议委托单位提前进行该部位的硅 酮结构密封胶粘接性能定期安全检查。如果幕墙在构造上存在面板或构件坠落风 险的,应立即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单元检查数量时,检查单位应与委托单位协商。在委托单位愿意接受因子单元检 查数量不满足本标准要求而增加的潜在误判风险时,子单元检查数量可适度减 小,但不得少于最少检查数量。 5.5.1在定期安全检查中,检查单位应根据检查评定的需要,按附录L《既有建 筑幕墙(专项)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表》的形式编制过程记录表,记录检查发现的相 关信息,保留相关影像资料,以便在日后需要时可查阅追溯。 5.5.2检查单位出具的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应由参加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编 制,并经检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评定为b等级的子单元存在缺陷,并可能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检查单位应在 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中逐一列出,并对其变化趋势和可能出现的风险给予说 明。 评定为c等级的检查单元,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检查单位应在定期安 全检查评定报告中对其逐一给出处理意见。 检查单位应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在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中给出有针对 性的检查结论,并对检查结论负责。 在定期安全检查过程中,检查单位发现未被本标准表5.3.2~5.3.7列入的其他 缺陷及可疑的安全隐患时,应把有关情况填入《既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评定 报告》的“其他问题说明”栏。 委托单位应根据《既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的意见或建议,对 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5.5.3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中存在坠落伤害等重大安全风险时,委托单位应及

5.5.3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中存在坠落伤害等重大安全风险时,委打

0.3%进行计算,该项子单元检查数量为13个; 3中空玻璃隐框幕墙开启扇3000平方米,子单元分格为1.5×1.3米,故子 单元总数量为1538.5个。按子单元检查数量应不少于该检查单元子单元总数的 0.3%进行计算,该项子单元检查数量为5个。 因此,该项目的子单元检查总数量为33个。对同样体量的建筑,当采用硅 酮结构密封胶粘接装配的不同部位增多时,项目子单元检查总数量会略有变化 但变化不大。 实际检查过程中,如子单元检查数量因某些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满足规定的子 单元检查数量时,检查单位应与委托单位协商。在委托单位愿意接受因子单元检 查数量不满足本标准要求而增加的潜在误判风险时,子单元检查数量可适度减 小,但不得少于最少检查数量。 6.0.6在专项定期安全检查中,检查单位应根据检查评定的需要SL-721-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按附录L《既 有建筑幕墙(专项)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表》的形式编制过程记录表,记录检查发现 的相关信息,保留相关影像资料,以便在日后需要时可查阅追溯。 5.0.7检查单位出具的专项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应由参加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 编制,并经检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检查单位应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在专项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中给出有 针对性的检查结论,并对检查结论负责。 在专项定期安全检查过程中,检查单位发现未列入专项定期安全检查的其他 缺陷及可疑的安全隐患时,应把有关情况填入《既有建筑幕墙专项定期安全检查 评定报告》的“其他问题说明”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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