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75-2021 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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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20.20

DB 32/T 41752021

echnique Standard for Intelligent Safety Supervis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

前言... 1 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实施内容技术标准 .5 4.1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4.2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4.3扬尘防治在线管控, 4.4临边洞口防护监测. ..10 4.5危大工程安全监测, .10 4.6数据集成分析平台 .15 5智慧安监评价指标 17 5.1规定项 17 5.2分项评价指标, ..17 5.3数据动态考核评分, .23 5.4总评方法与评价结果 .24 附录 .25 1、工种. ...25 2、工人不良行为类别 ..26 3、安全教育与培训类型 27 4、参建单位类型,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江苏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计划类)和工程建 没标准编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苏建科(2019】402号)的要求商住小区楼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南京傲途软件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京乐享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烽火祥云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加信智慧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南通 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并锐、姜太平、王佳强、夏亮、龚自立、马小波、白玉贵、虎、李朝智, 徐卓、韩啸虎、万粉燕、刘伟、熊德平、黄景、薛海涛、张超、金建雪、王宏军、赵锋 主要审查人:孙其珩,周欣,芮挺,龚永平,徐照,

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

1.1为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建设工程智慧安监实施,制 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单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 工程、修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等智慧安监的建设、实施、评价。 1.3智慧安监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的规定。

1.3智慧安监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 的规定。

智慧安监(IntelligentSafetySupervision) 通过对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危大工程等关键环节进行及时有效数据采集、分析 理,为责任主体、安监机构等提供安全隐患的动态研判、决策评估、监测预警等大数据服务 有效的提升管理效率。

智慧安监平台(lntelligentSafetySupervisionPlatform) 包括行业主管部门的智慧监管集成平台和项目部的智慧工地集成平台,其中智慧监管平 为行业主管部门为实现智慧安监、辅助决策而建设的多种数据自动汇集、集成分析、多样展 的软件平台。智慧工地集成平台为项目部为实现数据自动采集、自动分析、事故预判而建设 施工现场数据集成与分析的软件平台

人员立体定位(Personnel Spatial Localization)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定位,确定其在施工现场的空间位置,可以是具体区域、相 空间坐标、地理空间位置等。

防护设施状态监测(GuardFenceAlarm) 过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状态进行持续监测,包括正常、

危险区域接近预警(Dangerzoneapproachwarning) 对施工现场危险区域进行在线监测,当人员接近时,通过声光等报警方式进行提示,实 传输预警信息

工地扬尘监测(MonitoringofSite’sDust) 采用扬尘监测仪对施工现场的扬尘进行实时监测。

安全监测(SafetyMonitoringSystem) 通过实时采集的安全参数,对深基坑、高支模、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状态进行数据实 时处理、分析、预警。

安全蓝测(SafetyMonitoringSystem) 通过实时采集的安全参数,对深基坑、高支模、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状态进行数据实 理、分析、预警。

报警值(Alarmthresholdvalue) 对监测对象出现的异常或危险,设定的监测参数警戒值

预警值(WaringValue) 设定接近报警值的一定范围的值。

3.1本标准确定的数据交换应采用国际通用的XML数据标记语言或JSON串建立,数据交 可用WebAPI接口进行。 3.2施工项目部应建立项目经理负总责、其它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参与的智慧安监组织机构 编制实施方案,评价实施效果。

3.1本标准确定的数据交换应采用国际通用的XML数据标记语言或JSON串建立,数据交 可用WebAPI接口进行。

3.2施工项目部应建立项目经理负总责、其它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参与的智慧安监组织机构 编制实施方案,评价实施效果。

表3.3.1智慧安监实施内容

4.1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4.2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员信息动态管理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承包公司应对专业承包、分包公司、劳务公司

4.3扬尘防治在线管控

3.1扬尘防治在线管控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工地环境进行自动监测,至少包括PM10,并在工地上实时显示,同时传输到后台 2可显示当天的扬尘监测数据(主要为PM10)进行曲线展示。 3按日对扬尘监测数据(主要PM10)进行曲线展示。 4支持远端设置PM10的阅值,阈值包括预警值和超标值。 5当PM10到达设定的预警值时,应记录预警信息。

3.2扬尘防治在线管控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

5平台可根据监督备案号跳转至视频监控系统,可查看《视频监控看板》,该看板至 少可看到视频监控数据(可列表,也可示意图显示)、同屏显示多路视频。支持根据摄像 头设备号查看单路视频。

3.5扬尘防治在线管控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及

1扬尘监测数据看板 至少应显示:PM10的实时监测数据;当日PM10的阶段监测数据曲线(间隔最多1个小时); 设定的预警值、超标值;指定时间段的扬尘超标预警历史数据列表。若有多个扬尘监测设 备,可切换选择。 2远程视频监控看板 至少应显示:实时监控,可多路显示,可单路放大显示;结合施工图或BIM模型,显示 远程视频监控安装点位的信息。

4.4临边洞口防护监测

4.5危大工程安全监测

1.5.1机械设备安全监测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的操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所采用的身份识别设备应支持远程 专输与下载人员身份照片信息。身份识别符合要求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操作,且向后台传输 操作人员信息,并在线实时验证资格信息。

1现场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后,应传输安装信息,包括项目备案号、 备类型(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安装时间、安装位置, 2当塔吊和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身份识别后,应传输识别结果信息,包括姓名、身 正号、特种人员类别、设备编号、识别时间、识别结果。 1.5.5机械设备安全监测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以查看《塔吊数据看板》,绑定的塔吊司机及其资质信息(含照片)。塔吊的 权信息、安装信息、检测信息、使用登记信息、拆卸信息、每个塔吊当前的实时监测运 状态、塔吊司机的人员身份识别历史数据、按塔吊司机和指定时间段查询塔吊预警报警 息历史数据及统计数据。

2可以查看《施工升降机数据看板》,绑定的施工升降机司机及其资质信息(含照片)。 施工升降机的产权信息、安装信息、检测信息、使用登记信息、拆卸信息、每个施工升降 机当前的实时监测运行状态、施工升降机司机的人员身份识别历史数据、按施工升降机司 机和指定时间段查询预警报警信息历史数据及统计数据。 3可以查看《卸料平台数据看板》,可当日监测曲线、按照时间段查询历史运行曲线 数据、预警报警历史数据及统计数据。 1.5.6超危工程安全监测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工程监测的对象包括:支护结构、地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周边建 筑物、周边管线及设施、周边重要道路。 2深基坑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3采用自动化监测时,应满足设备全时在场监测,并对所监测的参数实现自动采集和 自动上传;采用半自动化监测时,设备按需在场监测,可通过手机端对设备进行设置,并 对设备采集的数据自动读取或录入后上传至后台。 4深基坑测量频率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设置,观测时间为地下工程结束,或者由设计方 角定。 5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 十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基坑报警值应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 6采用基坑工程监测设备进行监测应自动采集并根据所需频次传输监测数据。水平位 多自动化监测可选用智能型全站仪、激光位移计等设备进行量测;竖向位移自动化监测可 采用全站仪三角高程测量或静力水准等方法进行量测;深层水平位移自动化监测可采用固 定式测斜仪或绞盘式自动测斜仪等设备实现自动化量测;支护结构内力自动化监测可采用 钢筋计、混凝土应变计、表面应变计等设备结合智能采集传输模块进行量测;锚杆和土钉 的内力自动化监测可采用测力计、钢筋计、应变计或锚索计等设备结合智能采集传输模块 进行量测;地下水位自动化监测可采用渗压计结合智能采集传输模块进行量测,地下水位 盗测孔理设应采用专用水位管;倾斜自动化监测可采用倾角计、智能型全站仪、静力水准 义等设备进行量测;裂缝宽度自动化监测可采用裂缝计或位移计等设备进行量测。 7对高支模进行监测时,每500m2至少布设监测点5处,实际监测点数量应结合高支模 专项方案及保障安全情况下,增加监测点。每处监测点包括支撑结构的荷载、位移、倾斜 三种测量值,位移的布设点体现度变化,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立杆基础的沉降量监测。 其布设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支撑结构的监测点宜布设在荷载较大、自由边中部或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对于长 宽比较大、荷载较大、计算变形较大和内力变化显著的部位,应增加监测点。当有连墙件 与稳定的既有结构做可靠连接时,可适当减少监测点。 支撑结构的立杆轴力监测点宜布置在立杆可调托撑与主楞之间,轴力计与立杆、面板 或楞梁间应保持紧密接触,接触面应平整以保证接触均匀。 支撑结构的水平位移及倾斜监测点应在高大支模的不同高度设置监测点,监测点竖向 间距宜根据水平剪力撑高度布设,但不宜大于6米;水平位移及倾斜监测宜量测水平面上 两个相互垂直方向的位移变化。 立杆基础的沉降监测点宜布设在支架的四角、设计荷载较大、基础承载力较低的部位 支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的水平间距宜为10~15m,且每边不少于2个。在基础 条件变化处及支架搭设形式变化处,宜增加监测点;当基础稳定可靠时,可适当减少测点。 8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综合高大支模工程的规模、周边环境、自然条件、施工阶段 等因素确定;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混凝土浇筑期间监测频率不宜低于每分 钟2次/min。初凝期间监测频率可以减少为5分钟一次。 9高支模监测报警值应采用监测项目的累积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进行控制,可参照下 表或由专项设计方提供

近三次读数平均值的1.5倍

DB31/T 1146.1-2019标准下载.5.7超危工程安全监测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传感器应满足量程、测量精度、分辨率、灵敏度、动态频响特性、长期稳定性、耐 人性、环境适应性和经济性的要求。 2传感器安装前应进行必要的标定、校准或自校。 3传感器的类型及参数参考表如下:

5外壳结构应该防护等级应在IP67以上,并具有适合现场安装的结构形式 6应经过校准、标定或自校,且校准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 内使用。 7基坑监测仪器包括基站、采集设备和传感器。采集设备采用无线通讯,电池供电, 采集设备要采用低功耗设计,数据采集设备均具备设定加报阈值,发送加报数据的能力, 并具有远程唤醒的功能。基站应具有正常通讯信道和应急信道,可以和其他低频监测项目 共用。无线通讯的设备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和信号接收能力,信号接收强度优于 120dBm 4.5.8超危工程安全监测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记录深基坑及高支模监测设备安装记录,包括安装部位、安装时间、拆卸时间、 传感器编号、监测对象。 2应保存深基坑及高支模的预警报警信息,包括传感器编号、预警报警时间、预警报 警内容。 3监测参数数据格式及保存由各设备厂家确定。

1.5.9超危工程安全监测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深基坑监测数据看板》,切换查看各监测内容的历史监 数据曲线图,查看监测过程的预警次数、报警次数。如有多个部位,可选择不同部位查看 2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高支模监测数据看板》,切换查看各监测内容的历史监 数据曲线图,查看监测过程的预警次数、报警次数,如有多次监测,可选择不同次序查看

4.6数据集成分析平台

4.6.4临边洞口防护监测内容展示

1显示当前临边防护的状态; 2浏览临边防护监测历史监测数据。 6.5危大工程安全监测内容展示 1展示塔吊司机的基本信息、资质验证信息、身份识别信息; 2展示塔吊基本信息、检测信息、安装信息、使用登记信息; 3展示塔吊当前的运行状态; 4展示塔吊历史报警预警数据及分析: 5展示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基本信息、资质验证信息、身份识别信息 6展示施工升降机基本信息、检测信息、安装信息、使用登记信息; 7展示施工升降机当前的运行状态; 8展示施工升降机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9展示卸料平台当前的运行状态; 10展示卸料平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11展示深基坑监测参数当前信息及历史数据; 12展示深基坑监测参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13展示高支模监测参数当前信息及历史数据; 14展示高支模监测参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5.1.1项目应建立必要的智慧安监实施团队,由项目经理总负责CCIAT 0024-2020-T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标准.pdf, 5.1.2智慧安监实施过程应覆盖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1.3项目应依法依规取得施工安全许可证。 5.1.4项目实施过程所产生的数据依照本标准要求与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智慧 安监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支持数据动态考核,并持续稳定运行

表5.2.1智慧安监分项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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