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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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pdf

ICS 29.020 K09

GB268592011

上海某钢办公楼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Safety codeof electricpower industryPart ofelectriclin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68592011

别可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作业要求 安全组织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 线路运行与维护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线路作业· 10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1带电作业 14 12电力电缆工作 1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1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19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20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紧急抢修单格式.. 22 附录E(规范性附录)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23 附录F(规范性附录) 标示牌式样 26 附录G(资料性附录) 操作票格式

本标准的第5章和7.3.4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竟成、蔡崇积、胡翔、方旭初、罗耀国、邓华、刘亨铭、张雷、吴滞生、黄金领, 陈伟松、杨光亮。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生产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 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 也可参考使用

4.1.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 4.1.2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敦等救护法 4.1.3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及其系统。

4.1.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 4.1.2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敦等效护法。 4.1.3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及其系统。

4.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 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4.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敦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 更换

4.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 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4.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敦箱,存放急敦用品,并指定专人检 更换。

GB 268592011

4.3.1在电力线路(以下简称“线路”)及配电设备上工作应有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可包含工作申请、 工作布置、现场勘察、书面安全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及工作间断和终结等工作程序。 4.3.2在线路及配电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时,应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提出停电申请, 由调度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构提出停电申请,同意后方可安排检修工作。 4.3.3在检修工作前应进行工作布置,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作业环境、工作方案和书 面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班成员的任务分工。

4.4.1工作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指施。 4.4.2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4.4.3野外作业前,应根据野外工作特点做好工作准备,对工作环境的危险点进行排查,并做好防范 措施。 4.4.4配电系统中的开关站、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可参照GB26860一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 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4.4.2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4.4.3野外作业前,应根据野外工作特点做好工作准备,对工作环境的危险点进行排查,并做好防 措施。 4.4.4配电系统中的开关站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可参照GB26860一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5.2.1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现场勘察的线路作业,作业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 脚寨 5.2.2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检修(施工)作业范围内设施情况,现场作业条件、环境,应停电的设备、保 留或邻近的带电部位等。 5.2.3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制订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和安全措施。

5.3.1需要线路或配电设备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注:配电设备全部停电是指供给该配电设备上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 5.3.2带电线路杆塔上与带电导线符合表1最小安全距离规定的工作以及运行中的配电设备上的工 作,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B)

GB 268592011

表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5.4.1工作票应使用

可填用一张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注: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是指电气上相互连接的儿个电气单元设备。 5.4.3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的数条线路上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5.4.4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采取相同安全措施的数条线路上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可填用一张电力 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5.4.5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审核合格并经批准的其他单位签发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5.4.6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另一份交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 5.4.7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5.4.8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包括发电厂升压站和换流站,以下同)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 得到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5.4.9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履行变更手续。 5.4.10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和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 准的检修计划工作时间为限,延期应办理手续

5. 5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5.5.1工作票签发人

GB26859—2011

a)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C 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充足。 5.5.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 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5.5.3 工作许可人 a)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b) 确认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正确; c)确认许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5.5.4专责监护人: 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5.5.4专责监护人!

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5.5.5工作班成员!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b)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C)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人应在得到全部上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始 工作。 5.6.2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时,不必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6.3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联系并履行 有关许可手续。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汇报。

5.6.4许可工作可采用下列命令方式

5.7.1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和现场安全措施。装设好 现场接地线,工作班成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5.7.2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线路停电工作时,工作负 责人在工作班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情况下,可一起参加工作。

GB 2685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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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5.8.1在工作中遇惠劣气象条件或其他威胁到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可下 令临时停止工作。 5.8.2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可保留不变。若工作班需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应采取安全 措施。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5.8.3填用数日内有效的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每日收工时若将工作地点所装设的接地线拆除,次 日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接地。

特大桥门式墩盖梁砼浇注施工方案5.9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

5.9.1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杆塔、导线、绝缘子串及其他辅助设备上 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确认全部工作人员已从杆塔上撤下后,再下令拆除工作地段所装 设的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不应再登杆工作

工作终结的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负费人姓名、完工的线路名称和区段、设备改动情况,并说明工 点所装设的接地线和个人保安线已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和遗留物,可以送电。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工作终结报告,并确认全部工作已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 路上撤离,接地线已全部拆除,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6.1.1在线路和配电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及个人保安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6.1.2工作中所使用的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满足附录E的要求

6.2.1线路停电工作前,应采取下列措施

a)断开发电厂、变(配)电站的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b)断开工作线路上各端(含分支)断路器、隔离开关和熔断器; 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塔线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 和熔断器; d)断开可能反送电的低压电源断路器、刀闸和熔断器。 5.2.2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或应有能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不应在 日经断路器断开由源的设备上工作

6.2.3对停电设备的操作机构或部件,应

a)可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加锁; h)不能直接在地面操作的新路器、隔离开关应在操作部位悬挂标示牌; 跌落式熔断器熔管应摘下或在操作部位悬挂标示牌

GB26859—20116.3验电6.3.1在线路上装设接地线前,应在接地部位验明线路确无电压。6.3.2直接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在设备的接地处逐相(直流线路逐极)验电。验电前,验电器应在有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高压直流线路和330kV及以上的交流线路,可使用带金属部分的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逐渐接触导线,根据有无放电声和火花的验电方法,判断线路是否有电,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6.3.3在恶劣气象条件时,对户外配电设备及其他无法直接验电的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6.3.4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同一横担多回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6.3.5线路中联络用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其组合进行检修时,应在其两侧分别验电。6.3.6验电时人体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要求。6.4装设接地线、个人保安线6.4.1装设接地线不宜单人进行。6. 4.2人体不应碰触未接地的导线。6.4.3线路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并三相短路。电缆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6.4.4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应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6.4.5不应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6.4.6成套接地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6.4.7装设接地线、个人保安线时DB12/T 609-2015标准下载,应先装接地端,后装导线端。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6.4.8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6.4.9在杆塔或横担接地良好的条件下装设接地线时,接地线可单独或合并后接到杆塔上。6.4. 10无接地引下线的杆塔装设接地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体。临时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90 mm.1临时接地体埋深不应小于0.6m。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方应采取措施改善接地电阻。6.4.11线路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应遵守下列规定:a)工作地段各端以及可能送电到检修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都应装设接地线;b)直流接地极线路,作业点两端应装设接地线;配合停电的线路可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处接地线。6.4.12工作中,需要断开耐张杆塔引线(连接线)或拉开断路器、隔离开关时,应先在其两侧装设接地线。6.4.13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上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低压、后装高压,先装下层、后装上层,先装近侧、后装远侧。拆除时次序相反。6.4.14在同杆塔多回路部分线路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时,应采取防止接地线摆动的措施,并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6.4.15工作地段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线路,需要接触或接近停电线路的导线工作时,应装设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6.4.16个人保安线应在接触或接近导线前装设,作业结束,人体脱离导线后拆除。6.4.17个人保安线应使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并有绝缘手柄或绝缘部件,不应用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6.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6.5.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及跌落式熔断器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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