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827.3-2022 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3部分:对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和专门设计为带起升载荷运行的车辆的附加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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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827.3-2022 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3部分:对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和专门设计为带起升载荷运行的车辆的附加要求.pdf

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3部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0827/32022

GB/T 1082732022

GB 50867-2013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3部分 对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和专门设计为 带起升载荷运行的车辆的附加要求

GB/T10827.3—2022

窄巷道 verynarrowaisle;VNA 在仓储系统中,工业车辆外部(包括载荷)与环境的固定部分(例如立柱)之间的安全距离 的运输通道。

4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车辆应符合本章的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另外,对于本文件没有涉及而与车辆相关的非重大危险,应按GB/T15706—一2012规定的原则进行 车辆设计。

4.2侧面堆垛的作业模式

当车辆起升、下降或以大宇2.5km/h的速度运行时,不准许侧面伸缩机构的任何部分侵入货架空 同。当该侧面伸缩机构伸展后、外伸时或缩回时,运行速度应限制在2.5km/h或以下。 当车辆设计为三向堆垛时,应配备自动防止以下情况发生的装置: a)当载荷搬运装置处于前端位置时,运行速度超过2.5km/h; b)旋转处于前端位置的载荷搬运装置时,运行速度超过2.5km/h。 若载荷搬运装置保持在车辆宽度范围内(不包括导引系统),则这些要求不适用。 带有非机械式导引系统的导引车在巷道内作业时应符合ISO24134的自动转向要求

4.3.1无导引系统作业

4.3.2带导引系统作业

对于带导引系统作业,制动性能应符合GB/T18849一2011中表2或表3中C组的要寸 对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的附加要求

4.4对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的附加要求

运行速度应取决于制动(见4.4.2)和稳定性(见

应提供自动制动装置。该制动装置可以是行车制动器也可以是停车

4.4.3.2固定区域控制位置

域的控制装置应处于锁定状态。但4.4.6所规定的紧急下降控制装置仍可用

4.4.3.3操作者防护

或操作者限位装 置)使操作者保持在操作位置范围内 应进行类似防护

4.4.3.4装有多个操作位置

当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按GB/T10827.1一2014中4.4.1.2和/或4.4.1.3的规定装有多个操作位 置,则应提供锁定开关或其他装置(例如磁卡、密码)以激活每个操作位置的控制装置,并按4.4.3.3的规 定进行防护

4.4.4起升和下降系统

4.4.4.1机械起升系统

在操作者和载荷起升系统中使用的链条应符合4.4.4.4~4.4.4.6的要求。

4.4.4.2液压起升系统

液压起升系统应装有一个装置,当硬管破裂或软管爆裂时,该装置能防止起升装置下降。该装置应 直接附加在起升油缸上或安装在起升油缸内。除非下降速度限制在不超过0.6m/s,否则应不能释放 该装置。

4.4.4.3组合起升系统

组合起升系统应符合4.4.4.2和4.4.4.4~4.4.4.6

4.4.4.4操作者起升系统用链条

4.4.4.4.1如果采用链条来起升/下降操作台,则应使用至少两条相同的、独立锚定的链条。 4.4.4.4.2应提供用于平衡起升和下降操作台用链条承载的装置(例如调节装置)。应能在不拆除盖子 或防护装置的情况下检查整个长度范围内的链条。 4.4.4.4.3与GB/T10827.1一2014的规定不同的是,链条的安全系数K,应至少为.10。 4.4.4.4.44 每根链条终端强度应至少为车辆最大实际起重量所需的经认证的链条最小破断载荷 的80%。

4.4.4.5链条松弛检测

采用链条的操作者起升机构应安装链条松弛检测装置。该装置启动时,操作台起升机构应自动 下运动,

4.4.4.6操作台脱落

离地起升高度超过1200mm的操作台和高度超过1200mm的固定式站立操作台应全方位 落装置(例如门门或护栏)

GB/T 10827.32022

该装置上表面的高度应为900mm~1100mm。该高度测量是从装置上表面到起升操作台地板。 该装置应能承受垂直向下施加的900N的力和由内向外施加的900N的水平力而不会发生永久变形 并且不会向外打开。 如果安装了护栏,应包含顶部栏杆、中间栏杆和挡脚板。挡脚板的高度应为100mm且挡脚板的底 边离操作台地板的最大高度应为35mm。 不同类型的平台和防护示例见图1图4。

图1无辅助起升的标准平台(示意图)

图2扩展平台(示意图)

GB/T 10827.3—2022

4.4.5.2防护装置的联锁

供暖管道施工组织设计图3附加平台(示意图)

图4带特定行走表面(托盘)的附加平台(示意图

入口/门不应向外或向下打开。当操作台起升高度超过1200mm时,人口、门等应配备一种装置 (例如电动联锁装置)以防止在其未正确关闭时车辆运行、起升或下降。如果地板使用了活板门,则其尺 寸应符合ISO2860的规定且只能向上打开。 如果使用了符合4.4.5.5规定的人员坠落防护系统,则无须联锁门。

4.4.5.3附加平台的防护

如果安装了图2~图4所示的扩展平台或附加平台,则其应满足4.4.5.1的要求,并应扩展至包括操 作者和助手(如果设计允许助手)可进入的整个区域。如果没有安装辅助平台(见图1),则应在操作台 和载荷搬运装置之间安装如4.4.5.1和4.4.5.2规定的机械防护装置;或者,应防止操作台起升超 过1200mm

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书4.4.5.4特定行走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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