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6307-2022 浅海钻井安全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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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6307-2022 浅海钻井安全规程.pdf

SY/T630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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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3072022

建筑施工安全经典习题.pdf8.9钻开液储存、处理设备 10 8.10井口及防喷器甲板 ·10 钻井作业 ·· ·10 9.1作业准备 ·10 9.2作业一般安全要求 9.3配钻具 9.4钻进 9.5钻开油气层 9.6接钻杆单根、立柱 9.7起、下钻作业 12 9.8钻井泵操作 9.9下套管作业 10钻井相关作业.. ...· 13 10.1固井作业 10.2钻井液的使用 ·13 10.3录井、测井、试油等钻井相关方作业 .·13

10.1固井作业 10.2钻井液的使用. 13 10.3录井、测井、试油等钻井相关方作业 13 10.4弃井作业

本文件规定了在浅海区域内进行石油天然气钻井的基本条件、设备、井控、作业、应急等基本安 全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浅海石油天然气钻井安全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于本文件。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2039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钻井实施规范 SY/T5087硫化氢环境钻井场所作业安全规范 SY/T522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5747浅(滩)海钢质固定平台安全规则 SY/T5964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使用规范 SY/T5974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SY/T6044浅(滩)海石油天然气作业安全应急要求 SY6303海洋石油设施热工(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SY/T6345海洋石油作业人员安全资格 SY/T6432—2019浅海石油作业井控规范 SY/T6564海上石油作业系物安全规范 SY/T6632海洋石油安全警示标志 SY/T6845海洋弃井作业规范 SY/T6920海洋钻井工程设计规范 SY/T6962—2018海洋钻井装置井控系统配置及安装要求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年第25号(2015年修正)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年第4号(2015年修正) 海上移动式平台人级规范中国船级社2020版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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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浅海钻井设施的工作人员资格应符合SY/T63

4.3.1 钻井设施应在发证检验机构出具的证书、证件中所允许的海洋环境条件及适用海区范 作业。

用移动式钻井设施作业时,在作业前应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海洋工程地质调查,查明作业 文、海底地貌、地质情况,并出具调查报告;在满足平台安全生产条件时才能作业。 工海域使用权限应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使用。

4.4.1浅海钻井承包商应具备的安全条件应符合《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的规定。 4.4.2浅海钻井设施在作业前应向海区主管安全生产的政府部门报告并备案。 4.4.3钻井作业前应持有钻井工程设计,钻井工程设计的编制原则、依据、内容、技术要求应符合 SY/T6920的规定

5.1安全生产组织保证

5.2.1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5.2.2安全操作规程

每座浅海钻井设施应建立平台操作、钻井、固井、钻井液、钻具、技术服务、平台拖航就位 主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

5.2.3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

5.2.3.1每座浅海钻井设施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包括检查内容、检查形式、检查频率和负责

5.2.3.1每座浅海钻井设施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包括检查内容、检查形式、检查频率和负责

2.3.1 每座浅海钻井设施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包括检查内容、检查形式、检查频率和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证书、证件、制度等安全管理资料; b)应急演练、培训; c)安全标志、劳保用品; d)起重安全; e)消防、救生、逃生; f)钻台、井架、固控系统、井控系统、井口区; g)泵房、机房、SCR室、油漆间; h)机械甲板和管子甲板; i)泵舱、液压泵站和升降系统; j)直升机坪; k)电气管理、动火作业;

1)气瓶和压力容器; m)危险化学品; n)生活区、报务室、卫生室。 5.2.3.2编制浅海钻井设施的通用检查表时,应覆盖设施所有的危害因素;编制岗位巡回检查制度 时,应包括巡回检查内容、路线、项点和标准。 5.2.3.3每座浅海钻井设施应建立设施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2.4安全会议制度

特殊施工前应召开安全风险分析会,钻井施工前应召开安全交底会;平台经理(现场负责人)应 每天召开生产会并有安全内容;交接班前后应召开班前、班后会,

应针对重大施工建立风险评估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许可的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动平台作业; b)吊装作业; c)临时用电作业; d)危险品使用作业; e)进人受限空间; f)高处(舷外)作业; g)热工(动火)作业; h)拆卸和安装防喷器作业; i)检维修作业; j)试压作业; k)冷工作业。

应针对重大施工建立风险评估和工作许可制度 a)动平台作业; b)吊装作业; c)临时用电作业; d)危险品使用作业; e)进入受限空间; f)高处(舷外)作业; g)热工(动火)作业; h)拆卸和安装防喷器作业; i)检维修作业; j)试压作业; k)冷工作业。

设施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制度: a)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b)安全教育培训; c)外来人员管理; d)应急管理; e)事故管理等。

浅海钻井设施上的危险区、噪声区及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应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语。 设立安全标志应执行SY/T6632的规定。

5.5.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人员上岗均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水面(舷外)作业应穿救生衣,特 应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5.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至少应配备以下劳动防护用品: a)3套眼晴冲洗装置,其中钻台、钻井液循环场所、袋装钻井液药品区等处应各安装一套。 b)5套便携式硫化氢气体和可燃气体报警仪,硫化氢气体和可燃气体固定式报警系统的固定式 探头至少应安装在喇叭口、钻台、振动筛、井液池、生活区、发电机配电房进风口等位置。 c)高噪声区人口明显处应设防噪声护品。 d)消防员装备4套,防水、防爆手电10个,备用护目镜20个,备用安全帽20个;根据平台性 质和工作人数,经发证检验机构同意,可以适当减少配备数量。 e)使用时间不少于30min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15~20套;充气泵1台;钻进已知含硫化氢地 层前,或临时钻遇含硫化氢地层时,钻井装置上配备供全员使用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并配 备足够的备用气瓶。

钻井作业期间,在5nmile内应有一艘守护船,对钻井设施进行守护。守护船应符合《海洋 全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至三十九条的规定。

6.1.1危险区的划分

6.1.1.1“0”类危险区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连续出现达到引燃或爆炸浓度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区域,它包括但不 限于: a)油罐、油舱等储油设备的内部空间; b)钻井液循环系统中从井口至除气器的最终排出口之间的内部空间; c)其他一切运送、储存、处理可爆流体的内部空间。

NB/T 31139-2018 高原风力发电机组用全功率变流器液体冷却散热技术要求6.1.1.2“1”类危险区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断续地或周期性地出现达到引燃或爆炸浓度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区域,它

包括但不限于: a)围蔽或半围蔽的钻台区域; b)钻井液系统中,从井口至除气器的最终排出口之间的一段3m以内的露天区域; c)钻井液循环系统在围蔽处所时,整个围蔽处所; d)油、气储存设备的进出口、通气口等周围3m的区域

6.1.1.3“2”类危险区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不可能出现达到引燃或爆炸浓度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但在不正常操作条件 下,有可能出现达到引燃或爆炸浓度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区域,它包括但不限于: a)钻井井架范围内,钻台以上3m高度内的露天部位; b)钻台下面邻接于钻台和钻井井架限界或邻接于易积聚气体的任何围壁范围的半围蔽部位; c)包含有从除气器的最终排出口至钻井液循环池处的钻井泵吸人接管间的钻井液循环系统的围 蔽处所; d)油、气储存、处理设备周围3m以内,除“1”类危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e)天然气冷放口及原油储存罐的透气口周围,从“1”类危险区之外再向外延伸半径为7m的区域 f)油漆间、乙炔瓶间;乙炔瓶存放在开区,瓶头阀周围3m以内的区域。

6.1.2.1在危险区内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均应符合该类设备在危险区的防爆等级。 6.1.2.2在危险区内安装的电器及仪表均应符合该危险区防爆要求。

6.1.3其他防火防爆要求

6.1.3.1浅海钻井设施上应配备至少一套防爆手工具,在危险区内作业时应使用防爆手工具。 6.1.3.2浅海钻井设施上的人员不应穿戴有铁掌或铁钉的鞋、靴。 6.1.3.3浅海钻井设施上不应存放汽油和使用以汽油作燃料的动力设备。在停产检修期间,不应用汽 油清洗设备。 6.1.3.4钻井设施上不应使用液化气灶或柴油灶。 6.1.3.5钻开油气层时,应执行钻开油气层的安全技术措施。 6.1.3.6加油作业应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大众传媒大厦内部精装修工程干挂石材技术交底,并安排专人监视。 6.1.3.7使用氧气瓶、乙炔气瓶时,两瓶相距应大于5m,距明火处大于10m。乙炔气瓶应加装回火 保护装置,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有安全帽和防振圈。 6.1.3.8其他防火防爆事项应按SY/T5225、SY6303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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