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0573-2012 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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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0573-2012 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1.2.2设计任务。

DCS工程设计阶段应按需要完成的图纸有: 接线端子图。 2DCS监控数据表。 3DCSI/O表。 4 顺序控制图。 5时序控制图。 6 联锁逻辑图。 7 复杂控制回路图。 8 回路图。 9 控制室平面布置图。 10 控制室仪表桥架布置图。 11 辅助操作台布置图。 12 供电系统图。 13 接地系统图。 14 系统配置图(与制造厂配合完成)。 15 管道与仪表流程图(P&ID)。 2.3 工程设计阶段应向外专业提出的条件包括:布置、建筑、结构、电气、电讯、暖通等专业的设 条件

12.0.1DCS控制室(包括FAR)设计,包括总图位置选择、布置与面积、建筑与结构、暖通、照明、防 护与防爆、进线方式设计等应符合现行化工行业标准《控制室设计规定》HG/T20508的规定。 12.0.2主生产装置的DCS(或含SIS)与辅助装置的控制系统(如DCS、PLC等)可共用一个控 制室。 12.0.3大型联合生产装置的多套DCS与辅助装置的控制系统可共用一个控制室,

13DCS供电、接地、防雷系统设计

DB34/T 1973-2013 天然气加气站高压气瓶组在线检验规程13.1DCS供电系统

13.1.1DCS应采用UPS电源装置供电。 13.1.2DCS供电容量、供电方式应满足DCS卖方要求。 13.1.3DCS供电系统设计,包括电源质量要求、UPS选用原则、供电器材的采用等应符合现行化 工行业标准《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20509的规定。 13.1.4DCS内部供电应由DCS卖方负责,DCS卖方宜提供独立电源分配柜对DCS的机柜、站 (台)、外设等实施220VAC和24VDC供电。

3.2.1DCS接地系统应米用等电位接地技。 13.2.2DCS接地设计,包括接地系统分类,接地连接方法等应符合现行化工行业标准《仪表系统接 地设计规定》HG/T20513的规定。 13.3DCS防雷系统 当需要作DCS防雷设计时,可参考《石油化工仪表防雷工程设计规范》SH/T3164一2012中的

4DCS验收测试、安装、联调与

14.1DCS验收测试

14.1DCS验收测试

和现场验收测试(SAT)。现场验收测试以卖方为主,工厂验收测试以买方为主,两种验收测试工作 均要依据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工厂验收测试(FAT)

工厂验收测试工作应包括对所有可联网并已装载软件的设备进行适当的运行。采用仿真机 成DCS所有输人信号、组态和控制输出的一个完整的功能闭环实验。 工厂验收分为硬件工厂验收及软件工厂验收。 1硬件工厂验收测试宜包括以下内容: 系统卡件、接线及附件的完整性; 回路的正确配置; 卡件说明和卖方的一致性; 在某一卡件失效或失败的情况下,完余设备的正确切换,如CPU、供电系统、通信电缆等; 射频干扰的防护。 2软件工厂验收宜包括以下内容: 通过仿真模拟及数字信号确认1/O信号的配置及组态正确性; 时序和其他特殊回路的组态; 流程图画面; 分组及趋势画面。

1.2现场验收测试(S

1准备工作。 DCS现场安装完成后,在设备通电前经卖方确认所有设备安装、现场接线、电源连接等无误情况 下,系统才可以受电。 2现场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采用实际的输入、输出信号进行实验; 启动系统并校验所有系统部件,对系统进行联调与试运; 在系统正常情况下,连续进行72h通电检验; 在线投运后,全面考核系统运行状况,确认系统是否能满足订货合同的所有技术要求。

DCS现场安装完成后,在设备通电前经卖方确认所有设备安装、现场接线、电源连接等无误情况 ,系统才可以受电。 2现场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采用实际的输入、输出信号进行实验; 启动系统并校验所有系统部件,对系统进行联调与试运; 在系统正常情况下,连续进行72h通电检验; 在线投运后,全面考核系统运行状况,确认系统是否能满足订货合同的所有技术要求。

14.2.2DCS柜间接线应由DCS卖方负责。 14.2.3DCS设备现场安装、接线完成后,系统通电由DCS卖方技术人员负责。 14.3DCS联调与投运 14.3.1生产装置试车期间,卖方应协助用户对系统与过程进行联调与试运,使系统各部分处于正 常工作状态,完整地投人运行。 14.3.2DCS卖方应在生产装置试车期间负责完成DCS与其他系统的通信调试。 14.3.3生产装置试车期间,DCS卖方应派有经验的应用工程师到现场,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14.2.2DCS柜间接线应由DCS卖方负责。 14.2.3DCS设备现场安装、接线完成后,系统通电由DCS卖方技术人员负责

A. 1.1 项目简述

时录ADCS技术规格书编制要

本条描述买方名称,建设所在地点以及采用系统的装置名称,生产规模及主要工艺特点等 12装留控制系统方安

本条描述买方名称,建设所在地点以及采用系统的装置名称,生产规模及主要工艺特点等。

A. 1.3 标准规范

1投标文件应包括制造厂及供应商简介,同类装置的使用经验和业绩,投标系统的概况、车 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工程进度计划、技术服务及保证等。 2偏差表。 3图纸资料所使用的文字

A.2.1卖方职责及供货范围。

A.2买卖双方职责及供货范围

本条叙述在系统设计、软硬件配置、培训、现场服务、包装运输、文件资料及调试投运等全过程卖 方负有的责任

A.3DCS硬件配置及功能要求

本条包括控制器性能规格,穴余原则和负荷控制等要求, A.3.2过程I/0系统。 本条包括I/O模块的种类及性能等的要求。 A.3.3操作员站。 本条应根据装置的规模提出操作员站的数量,以及操作员站的软硬件配置、性能要求及基本功 能等要求。 A,3.4工程师操作站。

A.3. 2 过程 I/O 系统

本条包括工程师操作站的数量及配置要求

本条叙述DCS内部通信及安全要求;通信系统负荷的限制;DCS与其他系统或智能仪表之间的 通信接口形式及通信标准和通信协议。以及DCS与其他系统时钟同步的方法。 A.3.6其他外部设备。 本条包括对打印机、拷贝机、外部存储设备和辅助操作台等的要求。

本条叙述DCS内部通信及安全要求;通信系统负荷的限制;DCS与其他系统或 通信接口形式及通信标准和通信协议。以及DCS与其他系统时钟同步的方法

A.3.6其他外部设备

A.4.1DCS的穴余。

A.4.2DCS的备用

4.3MTBF和MTTR

本条要求DCS制造厂对平均敌障间隔时简(MTBF)和平 法及计算结果,

A.4.4自诊断与容错

A.5DCS软件要求

本条叙述DCS制造厂应为系统配置的各种操作系统软件、工程应用软件。在需要的时候,还 高级控制和优化控制软件。 各种软件的版次均应为最新版次

本条叙述DCS制造厂应为系统配置的各种操作系统软件、工程应用软件。在需要的时候,还应 提供高级控制和优化控制软件。 各种软件的版次均应为最新版次

A.6.1买方设计方案

A.6控制室设计要求

本条叙述买方初步的控制室设计方案,如控制室的面积、操作间与机柜间设置、以及主要设备布 置等方案

A.6.2卖方设计要求

本条叙述要求卖方对DCS控制室提出设计要求,包括对控制室的暖通、照明、防护与

工作台和各种机柜安装等设计要求。

A.7供电、接地和防雷系统设计要求

A.7供电、接地和防雷系统设计要求

1本条叙述买方将采用UPS对DCS提供220VAC总电源。 2本条叙述要求卖方对DCS供电系统提出设计要求,包括对供电容量、电源质量、供电方式等 设计要求,并要求卖方成套配置独立电源箱(柜),负责对DCS各部分、各单元提供220VAC或24V DC电源。

本条叙述要求卖方对DCS接地系统提出设计要求,买方将指出,一般情况下买方的D 统是按等电位接地原则设计,除非卖方有特殊的接地要求,

本条叙述买方所在地区雷雨天气状况,当建设项目要作防雷电设计时,买方将对卖方提出 良涌安全栅要求,

A.8端子柜及安全栅/隔离器柜 本条对系统中采用的端子柜及安全栅/隔离器等机柜提出要求。 A.9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本条叙述开车所要求的备件,具体数量由制造厂根据经验提出。 4.9.2质保期备品备件。 本条叙述质保期所要求的备品备件,具体数量由制造厂根据经验提出 A,9.3专用工具。 本条叙述DCS安装和维修必需的专用工具和测试设备

A.10.1应用手册。

和份数 0.2工程设计文件。 描述DCS卖方应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内容、深度及提供的时间和份数

A. 11.1 项目管理

描述DCS卖方在工程的全过程中项目的组织及应完成的各项工作。 A.11.2进度计划。

A.11.3设计协调会。 本条确定设计协调会的次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及每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A.11.4现场服务。 本条确定DCS卖方现场服务的人员素质,服务时间及主要工作。

A.11.3设计协调会。

A,12.1工厂验收测试(FAT)。 本条确定工厂验收测试(FAT)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和验收的内容。 A.12.2现场验收测试(SAT)。 本条确定现场验收测试(SAT)的时间和验收的内容。 A.12.3保证期。 本条确定保证期的期限。 A.12.4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条确定包装运输及储左的冬项要求

A. 12. 1 工厂验收测试(FAT)

.12.4包装、运输及值

A.13.1制造厂培训

A.14初步的I/O清单

1为便于在使用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1为便于在使用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0573—2012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6) 3.1术语定义 (36) 3.2缩略语 (36) DCS系统总体要求 (37) 基本技术要求 ·(37) 4.2 应用要求 (37) DCS系统工程设计原则与职责分工 (39) 5.1设计原则 (39) 5.2职责分工 :(39) 控制站(过程控制站) (40) 6.1 控制站功能 ·(40) 6.3 控制站技术要求 (40) ? 通信系统 .(41) 9.1通信网络 9.4通信网络技术要求 (42) 软件配备、应用软件、软件组态文件与软件组态 :(43) DCS工程设计程序 (44) 11.1 基础工程设计 (44) 11.2 详细工程设计 (44) 附录ADCS技术规格书编制要求

《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HG/T20573一2012,经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5月24日以 第2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原标准《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一1995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原 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现名为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童秋阶、李 一乐、刘彤。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将原标准的“附录ADCS工程设计程序”编人规范正文,将“附录BDCS技术规格书编制 大纲”改为附录ADCS技术规格书编制要求”; 2.增加术语定义和缩略语”、“DCS系统总体要求”、“DCS系统工程设计原则与职责分工 三章; 3.除“DCS来用原则”等章节,在修改、补充、完善原标准的基础上重新编排本规范的章节条 目和条文。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著名DCS制造厂家的技术资料,征集了有关DCS制造厂技术 人员的意见。为了使本规范较系统、较完整反映.DCS的通用性、先进性、拓展性、可用性与可靠性 修订过程中对国内外多种型号DCS的性能、结构、配置特点进行了综合比较与归纳。本规范还通过 全国化工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组织对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的审查会,广泛采集有丰富 使用DCS经验的设计人员与专家的意见。在上述基础上,编制组经过不断修改、补充、完善,编制完 成本规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使用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本规 范对有关条文编制了条文说明,对这些条文规定的目的、或依据或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 的参考

目前,由于国内外DCS制造厂对DCS构成单元、部件、网络等的名称、术语规定不尽统一,从而 对用户的使用和交流带来不便。为克服这些困难,将DCS的这些名称、术语,本规范统一采用现行 几械行业标准《分散型控制系统术语》JB/T9268一1999的规定。对于此标准中没有的名称、术语, 本规范采用现行化工行业标准《目控设计常用名词术语》HG/T20699。 3.2缩略语

目前,由于国内外DCS制造厂对DCS构成单元、部件、网络等的名称、术语规定不尽统一,从而 户的使用和交流带来不便。为克服这些困难,将DCS的这些名称、术语,本规范统一采用现行 厅业标准《分散型控制系统术语》JB/T9268一1999的规定。对于此标准中没有的名称、术语 范采用现行化工行业标准《自控设计常用名词术语》HG/T20699。

鉴于缩略语在国内外技术文献和国内外工程项目技术资料中所表达的含义不太一致,国家还没 有统一的缩略语规定,本规范所列缩略语仅适用于本规范条文内容的需要

空于缩略语在国内外技术文献和国内外工程项目技术资料中所表达的含义不太一致,国家还没 一的缩略语规定,本规范所列缩略语仅适用于本规范条文内容的需要

随着过程工业自动控制技术的发展,DCS制造技术也得到快速发展。DCS不论是结构、功能 配置,还是安全可靠性、可用性等都有较大改进与提高。由于目前DCS市场上牌号较多,虽然其监 控功能相差不大,但系统结构、硬件配置、软件组成、通信网络都各有特点;硬/软件的性能、质量指标 也各有差异。本规范在提出基本技术要求和各硬件单元技术要求时,既考虑到通用性与实用性,也 考虑到其先进性、前瞻性。

4.2.2DCS与SIS联用

自前,对于大、中型生产装置或对生产安全要求较高装置的安全联锁职能,一般都能采用独立的 SIS执行;而对安全联锁系统较少,或安全完整性等级为1级(SIL1)的装置,往往没有采用独立的 SIS,将安全联锁职能纳人DCS。对于没有采用独立的SIS情况,宜在DCS中配置独立的控制器,以 专门执行安全联锁系统的逻辑运算等功能。 非安全性工艺联锁是指一般情况下没有人身、设备安全保障要求的工艺联锁系统。 4.2.4DCS与其他控制装置联用 设备管理系统(AMS)的功能包括智能仪表设备组态、状态监测及诊断、校验管理和自动文档记 录管理等。 该系统自动读取所有HART智能设备中的有效数据后,对智能设备进行标准化组态,建立数据 库。其诊断功能是对设定的重要数据可发出异常状态报警信号,其预测维护管理功能是根据仪表运 行时间和诊断信息,预测维护的时间、内容和计划。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系统(GDS)自成独立系统,仅报警信号在DCS上显示。 4.2.6综合管控自动化系统应用。 企业综合管控自动化系统(也称企业CIMS)是集常规控制、先进控制、过程优化、生产调度、企业 管理、经营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自动化系统,它将信息技术、现代管理技术、制造技术结合起来,应用 于企业产品的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形成一个能适应生产环境不确定性和市场需求多变的全局优化 的高质量、高效益、高柔性的智能生产系统。 (1)综合管控自动化系统作用: 实现生产装置的控制、优化、调度一体化,对保证生产安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整体综合能耗起 重大作用 实现对全厂主要设备运行状况、备品情况、检修要求等进行动态管理,为科学安排检修计划,延

长大修周期,减少大修开支提供决策依据; 物料平衡与生产决策系统对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决策分析提供有力的支持; 能对经营管理业务和生产过程信息进行有效集成,完全实现对生产、采购、销售、人力资源、财 务、库存、质量和生产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 为了实现企业信息化,加强现代化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建立企业的 CIMS是现代化企业的发展方向。 (2)综合管控自动化系统体系架构: CIMS通常由两个网络、一个数据平台、三个层次、四个系统构成,即 CIMS的两个网络是过程控制网和管理信息网; CIMS的数据平台由实时数据库和关系数据库构成; CIMS的三个管控功能层次即生产操作控制层、生产运行管理层、生产经营管理层; CIMS的四个系统即生产过程控制系统、生产运行管理系统、生产经营管理系统以及综合信息 管理系统。 (3)CIMS与DCS设计分工: CIMS的工程设计应由担负DCS工程设计方和担负信息管理系统工程设计方共同完成(最终用 户参加)。 DCS工程设计方除承担DCS工程设计任务外,一般情况下还承担CIMS的设计前期工作,如 CIMS的总体设计,包括DCS的总体监控方案、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方案、DCS的投资概算、管理 系统的投资估算等。 DCS工程设计方应将DCS设计成能独立承担生产装置过程监控职能的系统,其硬件及通信系 统选择应考虑与管理系统保持一致性。 管理系统工程方应负责管理系统硬、软件提供,包括计算机网络、数据采集系统、服务器与工作 站、外设以及全套管理程序。 (4)综合管控自动化系统对DCS的要求: DCS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可集成性、可重构能力,以减少企业需求变化和信息技术升级带来的 风险;保护企业在信息技术等方面投资不被浪费;保证信息系统有良好的安全性、保护企业的商业 秘密。 DCS应遵循CIMS采用的所有标准规范。 DCS应满足CIMS网络提出的要求

DCS工程设计是DCS在过程工业中生产装置(包括生产单元、系统)上的具体应用设计。DCS 工程设计贯穿工程项目自控工程设计的全过程,是自控工程设计的核心组成部分。 DCS控制方案与系统配置宜与业主共同制订,且随着设计工作深入,不断完善、优化控制方案与 系统配置,为DCS采购工作创造条件。 在DCS工程设计期间,往往DCS采购进度不能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不能及时得到DCS最终技 术文件,从而影响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设计方要力促买主方尽快完成DCS采购工作, 使设计方能及时得到所需的DCS技术资料。

本规范将承担DCS工程设计单位称为设计方; 将工程项目业主、DCS最终用户统称为买方; 将DCS制造厂商、DCS供方统称为卖方。 本规范设计DCS生命周期说明: DCS生命周期是从DCS制造、销售、应用软件组态、安装与调试、投运与维护,直到停止使用,是 个较长期的过程。DCS工程设计周期,仅仅是DCS生命周期中的一段时期,故本规范的职责分工 也仅仅是这一段时期内的职责分工。

本规范将承担DCS工程设计单位称为设计方; 将工程项目业主、DCS最终用户统称为买方; 将DCS制造厂商、DCS供方统称为卖方。 本规范设计DCS生命周期说明: DCS生命周期是从DCS制造、销售、应用软件组态、安装与调试、投运与维护,直到停止使用,是 个较长期的过程。DCS工程设计周期,仅仅是DCS生命周期中的一段时期,故本规范的职责分工 仅仅是这一段时期内的职责分工。

控制站还宜具有运行小规模控制应用软件功能,这些应用软件是作为模块插入的用户软件或 方软件

6.3.6控制单元最大负荷应小于60%。

最大负荷即为最大负荷率,负荷率计算公式为: 负荷率二(控制周期一空闲时间)控制周期 (1)控制周期由主芯片速度、程序量和通信量以及应用程序效率决定。对于具体工程项目的控 制周期则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当控制周期在200mS以下时,数字控制系统的采样延迟导致对控制品 质的影响可忽略不计。对于大多数工艺过程,500ms或1s的控制周期就完全满足要求。 (2)空闲时间与控制单元的处理量(I/O点数等)、硬件和软件的处理能力(硬/软件配置)有关。 控制周期确定后,I/O点数较少、硬件配置较多,空闲时间多,负荷率低。 (3)本规范规定控制周期在1s的前提下,控制单元的时间负荷满足系统不超过60%的负荷量 根据具体工程需要,如要快速完成工艺采样,可将控制周期确定500mS,则控制单元最大负荷不应超 过30%。当控制周期确定200ms时,控制单元最大负荷不应超过10%。

OSI将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划分为以下七层: (1)物理层一Physical Layer。 (2)数据链路层一DataLinkLayer。 (3)网络层一NetworkLayer。 (4)传输层一TransportLayer。 (5)会话层一SessionLayer。 (6)表示层一PresentationLayer。 (7)应用层一ApplicationLayer。 OSI这样划分的目的就是使不同制造厂商和不同计算机系统之间可以相互实现通信,同一层的 交互工作可在相应层次中进行,只要遵守各层次的接口标准,就可单独修改每一层的内容而不影响 整个的工作系统。 DCS通信网络属于局域网络系统(LAN)中的局域实时控制网络(LCN),局域网属于物理层、数 据链路层。物理层是计算机网络OSI模型中最低的一层,它的功能是为数据端设备提供传送数据通 路,其主要设备是网卡、光纤、集线器等设备;数据链路层的功能在两个网络实体之间提供数据链路 连接的创建、维持和释放管理,其主要设备是交换机、桥接器等。 DCS通信网络分为客户机/服务器(C/S)网络和对等(P/P)网络两种类型。 对于客户机/服务器(C/S)网络,有的DCS制造厂将其分为三级,最高级为主干网络(工厂级管 理计算机),用于与上级管理部门联络。第二级为过程控制局域网络,用于DCS设备间相互连接。 最低级为现场总线网络,用于控制设备与现场变送器、执行器间相互连接。这三级网络与本规范中 的管理网络、监控网络、过程控制网络的范围、职责功能基本相同。 对于对等(P/P)网络,有的DCS制造厂将其分为二级,第一级为监控级,用于操作员站与控制站 之间的通信。第二级为现场总线级,用于控制设备与现场变送器、执行器之间的通信。 有关资料推荐: 对于通信网络拓扑结构的环形网和总线形网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可优先选择总线形网络 结构; 对于通信网络传输媒质的不同带宽的双绞线、同轴线(分为基带、宽带、载波带)、光导纤维,一般 情况下可优先选用同轴线基带传输。 对于DCS通信网络媒质送取的令牌传送方法、载波侦听多路送取及检测冲突方法,一般情况下 可优先选择令牌送取控制方法

9.4通信网络技术要求

9.4.11DCS通信系统最大负荷应小于40%。 通信系统的负荷与通信速率、I/O点数有关。 通信网络所挂载的设备,是以“数据包”的形式发送数据的。一般负荷计算方法是,将每个数字 量数据定为1bit/s,每个模拟量数据定为4byte/s,加上地址码、功能代码、校验位等;每个数字量数 据包为3byte/s,每个模拟量数据包最大为6byte/s。负荷计算时,先分别将最大数字量数据包与最 大模拟量数据包计算出来,然后将数字量数据包与模拟量数据包总数除以网络速率,可得到最大 负荷。 由于各层通信网络上的通信速率不同,计算出的最大负荷也不同。 目前,DCS通信网络的通信速率都很高,其通信系统实际负荷占用率都很低。 本规范规定最大负荷不超过40%,通信速率为100Mb/s或通信速率为10Mb/s的通信网络均 适用。

9.4.11DCS通信系统最大负荷应小于40%。 通信系统的负荷与通信速率、I/O点数有关。 通信网络所挂载的设备,是以“数据包”的形式发送数据的。一般负荷计算方法是,将每个数字 量数据定为1bit/s,每个模拟量数据定为4byte/s,加上地址码、功能代码、校验位等;每个数字量数 据包为3byte/s,每个模拟量数据包最大为6byte/s。负荷计算时,先分别将最大数字量数据包与最 大模拟量数据包计算出来,然后将数字量数据包与模拟量数据包总数除以网络速率,可得到最大 负荷。 由于各层通信网络上的通信速率不同,计算出的最大负荷也不同。 目前,DCS通信网络的通信速率都很高,其通信系统实际负荷占用率都很低。 本规范规定最大负荷不超过40%,通信速率为100Mb/s或通信速率为10Mb/s的通信网络均 适用。

DCS软件建立在开放系统互连模型(OSI)上DB37/T 3177.1-2018 田园综合体建设规范 第1部分:总则,允许将功能和计算能力分散在较大的地理区 不同制造厂商和不同计算机系统可以相互通信。 (1)DCS软件具有以下特点: 1)可移植性; 2)可连接性和可互操作性; 3)数据访问的安全性; 4)友好的人机界面; 5)良好的应用开发环境; 6)容纳第三方软件能力。 (2)DCS软件具有以下基本种类(包括系统软件与应用软件): 1)DCS操作监控类软件:包括画面显示与控制软件以及控制图状态、逻辑图状态显示软件: 2)DCS信息管理类软件:包括数据采集、趋势显示软件,历史数据管理软件; 3)DCS生成、组态类软件:包括标准组态器功能软件,系统应用、维护功能软件; 4)DCS调试功能类软件:包括现场控制站仿真软件,无线调试软件; 5)DCS控制软件还可能包括先进控制软件,DCS管理软件还可能包括实时过程优化软件; 6)DCS其他软件还包括MODBUS等通信软件

11DCS工程设计程序

按照现行化工行业标准《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的程序》HG/T20636.7的规定,自控专业工程设计 分为基础工程设计阶段和详细工程设计阶段。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的DCS控制方案在初步设计 阶段基本确定,本规范关于DCS的基础工程设计工作也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开展的。 11.2详细工程设计

从设计部门广义的工程设计任务来看,工程设计周期包括负责设计,参与采购,参加施工、调试、 试车等工作。基于这样的概念,本规范编制了有关DCS的工程应用设计、采购、检验、安装、联调和 投运等内容。本节仅对DCS工程设计阶段的程序与任务作出规定,关于DCS安装、检验、调试要求 见其他章条

在设计合同中规定设计方需配合DCS采购工作时,主要的配合工作如下: 参加DCS询价; 参加技术评标; 参加技术谈判; 确认合同技术附件; 参加开工会,确认项目进度,确认软、硬件数量和规格,确认各方工作分交,确认文件深度、交付 形式、日期和数量,各方联络方式等; 参加其他技术联络会,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问题等

附录ADCS技术规格书编制

T/CDHA506-2022 区域供冷系统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录 ADCS技术规格书编制要求

本附录为通用版本的“DCS技术规格书”的编制要求,对于编制具体工程项目的“DCS技术规格 书”,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即DCS规模大小)、工艺装置对DCS具体控制要求、买方对DCS参与 企业管理的要求,以及买方对工程管理、测试和验收等的要求进行编制,可对本附录规定的某些章条 作出取舍,也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内容。 技术规格书的编制要注意做到既要有普遍性,又要有针对性。 技术规格书内容要叙述清楚,文字要简明扼要,必要时可附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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