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884-2020 高温不锈轴承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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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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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884-2020 高温不锈轴承钢

ICS 77.140.10 H40

GB/T 38884—2020

High temperature stainless steels for bearing

DBJ/T03-82-2017 装配式高层结构住宅通用图 集 墙板㈠--兼墙板.pdf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8884—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钢铁研究总院、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轴承 研究所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命峰、孙立国、陈康胤、雷建中、戴强、曹文全、李涛、王妍妍、贾利星、王心禾

GB/T38884—2020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不锈轴承钢的分类与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可耐300℃~400℃高温的不锈轴承用热轧或锻制圆钢、冷拉圆钢及钢丝(以下 简称钢材

3.1钢材按使用加工方法分为下列两类: a)压力加工用钢UP; b)切削加工用钢UC。 3.2 钢材按最终用途分为下列两类: a)滚动体用G: 1)钢球用GQ; 2)滚子用GZ。 b) 套圈用 T,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a)本标准编号; 产品名称; C) 牌号或统一数字代号; d) 重量和(或)数量; e) 使用加工方法(见3.1,未注明按切削加工用钢供货); f) 最终用途(见3.2,未注明按套圈用钢供货); g)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见5.1); h 交货状态(见6.3); 其他特殊要求(必要时)

5.1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5.1.1圆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圆钢的尺

5.1.1圆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圆钢的尺 寸、外形及允许偏差也可按其他尺寸精度执行

GB/T38884—2020

表1圆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5.1.2钢丝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中的h11级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 可按其他尺寸精度级别执行

表2钢丝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5.1.3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供应其他尺寸规格的钢材。 5.1.4钢材不应有明显扭转。钢材端头应锯切整齐,不应有飞边、毛刺及超过公称直径之半的切斜 钢材不得气制

5.1.3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供应其他尺寸规格的钢材。

1.3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供应其他尺寸规格的钢材。 1.4钢材不应有明显扭转。钢材端头应锯切整齐,不应有飞边、毛刺及超过公称直径之半的切 材不得气割制

5.2.1圆钢按实际重量交货。 5.2.2钢丝按实际重量交货,钢丝每盘由一根组成,每盘重量应不小于1.5kg

5.2.1圆钢按实际重量交货。

6.1.1钢的牌号、统一数字代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

1.1钢的牌号、统一数字代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 1.2钢材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1.1钢的牌号、统一数字代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 1.2钢材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GB/T38884—2020

钢应采用电渣重熔冶炼

货状态应符合表4规定,具体交货状态应在合同中

DB11/T 646.1-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则.pdf公称直径大于16mm的钢材退火硬度应符合表5

直径不大于16mm的钢材抗拉强度应符合表6

GB/T38884—2020

钢材的横向低倍酸浸试片上不得有缩孔、皮下气泡、白点、翻皮及裂纹。低倍酸浸组织应符合 规定。

表7钢材低倍缺陷合格级别

对于公称直径不大于30mm的钢材,可在钢坏上检验低倍组织

对于公称直径不小于16mm的圆钢应检验塔形发纹。公称直径大于150mm圆钢的塔形试 可参照GB/T10121或GB/T15711的规定。试样上不应有发纹T/CBDA 3-20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BIM实施标准,发纹起算长度为0.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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