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883-2020 阀门电液执行装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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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3883-2020 阀门电液执行装置.pdf

5.2.5ESD紧急动作

执行装置可具有ESD紧急动作功能,用户可通过ESD控制命令紧急打开\关闭\停止执行机构,ESD 控制命令具有最高优先级。

DBJ61/T 105-2015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与安全规程5.2.6部分行程测试

执行装置可具有部分行程测试功能,运行该功能时,执行装置从起始位置按设定自动地运行一段行 程,然后返回原位,通过这一运行过程来检测阀门与执行装置的动作是否正常。如果在运行过程中出现 故障,执行装置会发出报警信号来提醒用户需要对阀门或执行装置进行维护。

5.2.7分段速度控制

执行装置可具有分段调速功能, 相应的运行速度

5.2.8故障自动开/关功能

执行装置可具有故障自动开/关功能,当执行装置发生某些故障(如失电、控制信号丢失等)时, 执行装置可根据用户需要打开或关闭阀门。

5.2.9现场总线通信功能

6.1.1执行装置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JB/T138832020

等级:执行装置应能在表2规定的最大允许压力

d)用户有特殊要求时,可在合同中另行约

6.1.2执行装置额定行程值应从下列数系中优

角行程[单位为度(°)]:50,70,90,100,...; 直行程[单位为毫米(mm)]:25,40,60,100,160,200,250,400,600,1000,。 注:允许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别的数系。 6.1.3执行装置与阀门的连接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12222和GB/T12223的规定。用户有特殊要求 时,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表3直行程执行装置公称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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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部分回转执行装置公称转矩

6.1.5执行装置配用的电动机应符合GB/T755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执行装置的各项性能要求。 6.1.6执行装置控制单元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 6.1.7执行装置外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裂纹、毛刺及磕碰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表面涂层应 附着牢固、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油污、压痕和其他机械损伤。 6.1.8执行装置的电气技术要求应符合GB/T3797的规定,电气接线应符合接线图的要求,布线整齐, 固定牢固,导线不得开裂,绝缘层不得损伤;执行装置的动力电源和控制信号的进线应分开。 6.1.9执行装置各裸露带电回路之间、带电零部件与导电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间(不包括印制电路 板)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1.10执行装置开启、关闭、ESD紧急动作时间、故障自动开或故障自动关的全行程时间按订货 要求。

JB/T13883—20206.3液压缸6.3.1液压缸应符合JB/T10205的规定。6.3.2液压缸活塞杆应进行表面镀硬铬处理,镀层厚度不小于0.02mm,表面硬度不低于56HRC。6.3.3液压缸缸筒应符合JB/T11718的规定。6.3.4空载情况下,液压缸的最小启动油压应不大于1MPa。6.4蓄能器蓄能器应符合下列要求:a)蓄能器应采用充气蓄能器,容量应保证执行装置在额定负载情况下,开和关全行程动作各1次;b)液压隔离式充气蓄能器应符合JB/T7036的规定,蓄能器的额定压力应不小于液压系统额定压力的1.5倍;c)充气蓄能器充气压力应不高于工作压力下限的90%,最高工作压力与预充气体压力的比值应不大于4:1;d)蓄能器的安装位置应远离热源。6.5性能要求6.5.1执行装置应配有手动操作机构,用于当电源中断时就地手动开关阀门。手动操作机构上应有方向指示。6.5.2执行装置应安装阀位指示机构或装置来显示阀门开关位置。在电动和手动操作时,应能显示阀门的开关位置。6.5.3执行装置输出位置信号应为DC4mA~20mA,电流信号负载能力应不小于5002,与执行装置最终输出实际位移的误差应不大于输出位置信号示值范围的土5%(通信控制时除外)。用户有特殊要求时,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6.5.4执行装置在空载下的噪声,1m范围内用声级计计量应不大于声压级75dB(A)。6.5.5执行装置与地绝缘的端子同外壳(或与地)之间、互相隔离的端子之间分别施加的直流试验电压应符合表6的规定,且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6的要求。表6绝缘电阻绝缘电阻额定电压或标称电路电压MQ直流试验电压(直流或正弦交流有效值)试验条件V一般试验大气条件湿热条件≤6010051>60~13025072>130~6505001056.5.6执行装置与地绝缘的端子同外壳(或与地)之间、互相隔离的端子之间应能承受频率与主电源频率相同的、表7规定的正弦交流电的试验电压,历时1min的绝缘强度试验,在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绝缘击穿、表面闪络、泄漏电流明显增大或电压突然下降等现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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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执行装置的行程控制应灵敏可靠,位置重复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 注:蓄能器式执行装置、弹簧式执行装置无位置重复偏差要求。

表9推力/转矩重复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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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兼容性要求应符合GB/T282702012中5.3的规定

表11基本误差、回差和死区限值

6.7.2调节型执行装置在经48h无故障运行试验后,其基本误差、回差及死区均应

周节型执行装置在经48h无故障运行试验后,其基本误差、回差及死区均应符合表11的规定。

5章的要求逐项进行操作,各项功能应满足第5

7.2通用技术要求试验部分

7.2.1试验电压和试验环境条件

试验电源均为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试验环境条件符合6

试验用测量仪器的精确度应在试车 3,其量程范围应与被测量的范围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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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涂漆、电气接线、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7.2.5.1液压系统达到最大工作压力时,检验安全阀或溢流阀是否开启卸荷,系统是否发生泄漏。 7.2.5.2在1.1倍额定压力下,保持3min,检查液压回路的密封性。 7.2.5.3液压系统压力升至保压上限,保持48h,记录液压系统压力的下降值。

按GB/T15622—2005中6.1~6.3、6.5的规定进行试验

7.2.7蓄能器性能试验

在失去外动力条件下,检验蓄能器作为动力源自动关闭阀门的能力。蓄能器在不重新蓄能的条件下 其最大工作压力,应能满足开和关全行程动作各1次,

7.2.8输出位置信号和位置指示

除蓄能器式执行装置和弹簧式执行装置外,将执行装置输出位置信号外接5002负载阻抗,运行至 “全关”位置,此时位置指示应为“0%”,对应输出位置信号为4mA;空载启动执行装置至“全开” 位置,此时位置指示应为“100%”,对应的输出位置信号为20mA。然后启动执行装置分别至全行程开 度的0%、25%、50%、75%、100%位置,分别测量各输出位置信号值,并按公式(1)计算输出位置信 号偏差。

式中: 4o一输出位置信号偏差; Io一一理论输出位置信号,单位为毫安(mA); Ii一一实测输出位置信号,单位为毫安(mA); I一输出位置信号范围,单位为毫安(mA)。 试验在输出位置信号增长和信号减小两个方向上各测量一次,抽查检验每个方向测量3次,结果应 存合6.5.2及6.5.3的规定。

噪声检查应按GB/T3797的规定进行。

绝缘电阻检查应按GB/T15479的规定进行。

绝强度检查应按GB/T15479的规定进行。

7.2.12位置重复偏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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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控制输出轴位置的重复偏差试验方法如下: a)将执行装置安装在试验台上,设置“全开”和“全关”位置; b)启动执行装置,加载至最小控制转矩/推力,使执行装置分别运行至停止“全开”和“全关”位 置,以此位置作为基准; c)启动执行装置,载荷不变,全开、全关分别运行3次,检查每次停止位置与基准位置偏差。

7.2.13推力/转矩重复精度

除蓄能器式执行装置和弹簧式执行装置外,执行装置推力/转矩重复精度试验方法如下: a)将执行装置安装在试验台上,在开、关方向分别设定至公称转矩或控制转矩的25%、50%、75% 三个点。在开、关方向分别空载启动执行装置,逐渐加载直至推力/转矩动作,测量输出推力 转矩。 b)开、关方向各测量3次,3次测量的平均值为推力/转矩的整定基准值,并按公式(2)计算推 力/转矩的重复精度。

%——输出推力/转矩的重复精度; M,—实测值,单位为千牛(kN)或牛米(N·m); Mz—整定基准值,单位为千牛(kN)或牛米(N·m)。 c)记录3次测试结果。

置安装在试验台上,置于关位置,测试开启推力

7.2.15外壳防护性能试验

外壳防护性能试验应接GB/T4208的规定进行。

7.2.16 振动试验

振动试验应按GB/T2423.10的规定进行。执行装置空载时,安装在振动试验台上,分别对三个正 交轴方向进行振动试验。试验条件如下: a)施加0.75g的正弦扫描信号; b)扫频频率范围为5Hz~100Hz~5Hz; c)扫描速率为1倍频程/min; d)持续周期为10次循环。 试验后检查执行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将执行装置放在湿热试验箱中,不通电,先将温度升至40℃土2℃,再将相对湿度调至932 持96h。试验后在常温下放置1h~2h,结果应满足6.5.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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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试验前,测量执行装置的绝缘电阻,结果应符合6.5.5的规定; b)将执行装置放入温度为室温的试验箱的有效工作空间内,将试验箱温度降至环境最低要求温度 ±3℃,并保温2h; c)在试验的开始后1h内,在试验温度下对执行装置进行1次开关操作,执行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试验期间除进行开关操作外,设备不通电工作; d)在试验最后1h内,对执行装置进行1次开关操作; e)在恢复室温后测量绝缘电阻。 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执行装置应能正常开关动作。

高温试验步骤如下: a)试验前,按6.5.5的规定测量执行装置的绝缘电阻; b)将执行装置放入温度为室温的试验箱的有效工作空间内,通电工作,然后将试验箱温度升高至 环境最高要求温度土2℃下,保温16h; c)在试验温度的最后1h内对执行装置进行1次开关操作; d)在恢复室温后测量绝缘电阻。 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执行装置应能正常开关动作

7.2.20高低温冲击试验

7.2.21.1液压泵式执行装置

寿命试验应按DL/T641中附录B或附录C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中6. 7.2.21.2蓄能器式执行装置、弹簧式执行装置

在公称转矩下,按6.5.16的规定次数进行无故障循环试验。

7.2.22转矩(推力)试验

除蓄能器式执行装置和弹簧式执行装置外,将执行装置安装在试验台上,将转矩(推力)在开、关 方向分别设定至100%,启动执行装置并逐渐加载,直至转矩(推力)动作,此时的输出转矩(推力) 应符合 6.1.4的规定。开、关向各测量3次。

4.1.1调节型执行装置试验不包括蓄能器式执行装置和弹簧式执行装置。 4.1.2试验时被测执行装置处于正常安装位置,启动执行装置,加载至公称转矩或推力的1/3。 4.1.3试验时输入信号增大时的行程方向为开行程,输入信号减小时的行程方向为关行程。 4.1.4试验测量点应为执行装置全行程的0%、25%、50%、75%、100%五个点。

4.1.1调节型执行装置试验不包括蓄能器式执行装置和弹簧式执行装置。 4.1.2试验时被测执行装置处于正常安装位置,启动执行装置,加载至公称转矩或推力的1/3。 4.1.3试验时输入信号增大时的行程方向为开行程,输入信号减小时的行程方向为关行程。 4.1.4试验测量点应为执行装置全行程的0%、25%、50%、75%、100%五个点。

7.4.2 基本误差试验

JB/T138832020

将输入信号缓慢增大或减小,并在开、关行程方向记录输入信号值和输出轴的行程值, 计算基本误差。

s=l×100% L

式中: 一基本误差; Li一输出轴行程的实测值,多回转、部分回转单位为度(°),直行程单位为毫米(mm); Lo一输出轴行程的约定真值,多回转、部分回转单位为度(°),直行程单位为毫米(mm); L一一输出轴额定行程,多回转、部分回转单位为度(°),直行程单位为毫米(mm)。 每个测量点上每次测量值的基本误差应符合6.7.1的规定。

执行装置的回差由7.4.2中所测得的各测量点的开、关行程方向基本误差之间最大代数差的 定,其值应符合 6.7.1的规定。

执行装置的死区应在额定行程25%、50%、75%三点上按下列步骤测量: a)缓慢改变(增大或减小)输入信号,直至输出轴有一个可觉察的行程变化,并记录此时输入信 号值; b)在相反方向上缓慢改变输入信号,直至输出轴有一个可觉察的行程变化,并记录此时输入信号 值12。 按公式(4)计算死区

4一一死区,%; Ii、I2——实测输出位置信号,单位为毫安(mA); I一输出位置信号范围,单位为毫安(mA)。 其值应符合6.7.1的规定,

4一一死区,%; I}、2——实测输出位置信号,单位为毫安(mA); I一一输出位置信号范围,单位为毫安(mA) 其值应符合6.7.1的规定。

7.4.5长期运行稳定性试验

使执行装置在额定行程的50%附近,以20%~25%负载持续率,每小时动作频率为(580土5 行48h,试验后重新进行7.4.2~7.4.4规定的试验,结果应符合6.7.2的规定。

隔爆型执行装置的控制装置及与隔爆相关的性能应按GB3836.1、GB3836.2的规定进行试验 应符合本标准中6.8的规定,

每台执行装置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按表12的规定。全部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 后由质量检验部门签发产品合格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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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V 为需检验项目,“ 为不需检验项目。 注2:隔爆执行装置的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除应符合本标准表12的规定外,其控制装置还应符合GB3836.1 3836.2的规定。 注3:基本误差试验、回差试验、死区试验和长期运行稳定性试验为调节型执行装置试验项目。

8.2.1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性能和质量检验,验证该产品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8.2.2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对样机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合格后才可批量生产 a)试制新的执行装置; b)执行装置的设计、工艺材料等方面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停产3年以上的执行装置恢复生产。 823右下列情况之一应地样进行型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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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执行装置正常生产时,每5年进行一次; b)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 8.2.4型式试验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按表12的规定。 8.2.5对于同结构、同材料、同工艺的产品,允许只做典型规格的型式试验。 8.2.6型式试验应从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台按表12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应全部合格。 若某一项不合格,则随机抽取2台按表1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应全部符合表12的规定。

9.1.1执行装置外壳上应有产品标牌,并应标明下列内容:

9.1.1执行装置外壳上应有产品标牌,并应标明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型号; c)公称转矩/推力; d)开启时间; e)防护等级; f)电源、功率; g)产品编号; h)出厂日期。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型号; c)公称转矩/推力; d)开启时间; e)防护等级; f)电源、功率; g)产品编号; h)出厂日期。

DBJ51/T 074-2017 成都市地铁设计规范a)防爆标志“Ex"; b)防爆型式、类别、级别和温度组别等; c)防爆生产许可证号。 .1.3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要求。

9.2.1执行装置外露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油。

标志,其内容包括: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型号; c)收货单位名称、地址; d)“向上”“轻放”等文字或符号; e)毛重和体积(长X宽X高)。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型号; c)收货单位名称、地址; d)“向上”“轻放”等文字或符号 e)毛重和体积(长×宽×高)。

9.2.3执行装置出厂时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装箱单JC/T 2540-2019 地坪材料术语和定义.pdf,并应有防潮措施。

9.3.1执行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碰撞。

9.3.1执行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碰撞。 9.3.2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介质的室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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