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 58-2021 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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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01/T 58-2021 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规范.pdf

DB5301/T58—2021目次前言,I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申报与建设程序5.1分类与申报.5.2建设程序.5.2.1通用程序5.2.2A类申报程序..5.2.3B类申报程序..6规划要求与交通设计.6.1规划要求6.2交通设计.7建筑与结构...7.1建筑..7.2结构..8公共设施.8.1一般规定..8.2电气..8.3通风和排烟.8.4给排水..8.5消防.9节能、环保、装饰和景观绿化109.1节能109.2环保...109.3装饰...9.4景观绿化...10施工与验收:1110.1施工与设备安装...10.2监理和第三方试验检测1110.3峻工验收.11运行与维护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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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维护官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 附录B(资料性附录)常用停车设备类别及相应单车进(出)时间.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机械式停车场(库)A类申报流程图. 附录D(资料性附录)机械式停车场(库)B类申报流程图. 附录E(资料性附录)大型停车场环境敏感区 附录F(资料性附录)环境噪声限值

DB61/T 1118-2017标准下载DB5301/T58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 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正元安泰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昆明有色治金设计研究院股份 公司、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云南昆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云南昆船数码 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何毅刚、游苇、李昊、甘甜、李林澳、高威巍、唐、苏镜荣、张开基、杨 洁、卢佳、彭刚、罗文兵、李照德、艾茗、曹祥、胥劲、周容、杨荣伟、曾涌、杨斌、陈朝晖、杨现、 马、周伟、冯婷婷、帅春燕、张智勇、卯彦、黄艇、姜荣奇、王志德、杨海河、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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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

本文件对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中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申报程序、工程设计、施工、验收 和运行维护做出了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主城建成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的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其他区域参照 实施。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 GB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7907 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 GB22337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26429 设备工程监理规范 GB/T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3082 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 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67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201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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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停车场(库)建设选址应符合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经市级交通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列入停车场专项规划。 4.2停车场(库)的建设规模应综合考虑周边用地情况、停车需求、交通出行特征、路网承载能力及 城市交通管理等因素确定,原则上单个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规模应控制在1000个泊位以内。 4.3停车场(库)配套商业用房面积应满足车库运营管理需要,原则上不宜超过停车设施面积的10% 管理用房面积不应超过停车设施面积的5%。 4.4停车场(库)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方案和设计。停车场(库)的设计应符 合JGJ100和JGJ/T326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DB5301/T582021b)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可按附录A确定。4.5全自动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平面移动类、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垂直循环类、水平循环类和多层循环类;复式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升降横移类和简易升降类。4.6停车场(库)设备选型应根据交通环境、用地面积、空间布局、建筑物规模、设计泊位数等具体条件进行选择和设计,单车进(出)时间均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鼓励采用智能化较高的市场成熟合格产品。4.7设备选型应与建筑工程设计同步进行并预留安装操作空间。4.8停车场(库)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4.9停车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4.10停车场(库)不应停放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车辆。4.11新建停车场(库)应设置顶棚及2面围护装饰,不应将主体结构及设备暴露在外。4.12停车场(库)应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联网接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接入标准应满足DB5301/T59有关要求。0市地5申报与建设程序35.1分类与申报55.1.1停车场(库)按建设性久性和过度性两类永久性停车场(库)的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库)分为A、)B两类:基本建设程序。过渡性停车场三层以的机械式停车场(库);b)B类:设置三层(含以上的地上机械式停车场(库)5.1.2停车场(库)建设项目实行申报管理,原则上应由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作为项目业主进行申报。在住宅区自有用地和集体用月地范围内建设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政府国有平台公司采用土地租赁等方式建设的项目,有平台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进行申报。5.2建设程序5.2.1通用程序5.2.1.1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第三方检测制和工程审计相关规定,向属地统计部门申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未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推荐项目业主建立工程监理制和第三方试验检测制。5.2.1.2利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及闲置土地建设的项目,项目业主向市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选址和建设方案,通过涉路安全、交通影响、环境影响评价(仅限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库),环境敏感区按附录E确定)后,由市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报经市政府原则同意选址建设后,按照项目建设性质进行申报建设。5.2.1.3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峻工验收。同时,项目业主应按昆明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2019)要求向属地市场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停车设备方可投入使用。5.2.1.4项目投入使用前,属于经营性停车场(库)的需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4

5.2.2A类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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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项目业主向市或区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备案。 5.2.2.2立项备案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报送属地政府(管委会),并由属地政府 (管委会)审核并出具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 5.2.2.3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建设的项目,项目业主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选址申 请,并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选址书面意见。 5.2.2.4建设选址获批后,由项目业主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开工建设申请,并由市交通运 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同步抄送市级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管委会)。申报材料应 包含: a 开工建设申请: b) 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 建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d) 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e) 审图合格证或审图意见(含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f) 环境影响评价表(仅限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库),环境敏感区按附录E确定): g)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h)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安装的施工告知; i)涉及高速公路的应通过涉路安全评价及专家评审。 5.2.2.5取得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开工意见后,项目业主应向市交通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申请 质量安全监督备案,

5. 2. 3B 类电报程序

5.2.3.1项目业主向市或区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备案。 5.2.3.2立项备案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报送属地政府(管委会),并由属地政府 (管委会)审核并出具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 5.2.3.3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建设的项目,项目业主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选址申 请,并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选址书面意见。 5.2.3.4建设选址获批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报规方案,报送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并由属 地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并核发规划意见及附图,附图内容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一致,核发规划意 信息服务平 见前须按附图进行放线。申报材料一般应包含: a 立项备案材料; b) 选址意见; 1/500地形图; d 项目建设方案; e 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项目报规申请; 8) 环境影响评价表(仅限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库),环境敏感区按附录E确定); h)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i 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 j) 取得规划意见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自行委托审图单位并取得审图意见 (含消防设计审香意见)

DB5301/T5820215.2.3.5项目业主向属地住建部门报送开工建设申请,属地住建部门审核上述材料后出具同意开工建设意见。项目业主将规划、住建审批意见同步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材料一般应包含:a)规划审批意见;b)开工建设申请;c)施工图设计文件;d)审图合格证或审图意见(含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安装的施工告知5.2.3.6项目业主向属地住建部门下属质安站申请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建设过程中接受其监督。涉及提供6规划要求与交通设计6.1规划要求6.1.1停车场(库)的布局要因地制宜、区域均衡,、300m服务半径内不宜重复建设。单个停车设施规模宜控制在500个泊位以以内,片区停车供需差较人区域可适当扩大并应控制在1000个泊位以内。56.1.2停车场(库)不应在以下部位选址:紫线线!a)地块侵占控规蓝线绿线、黑线或侵占公共设施、教育设施、市政设施用地的;b)地块位于城市更新改造、城中村改造范围,属地政府已有近期改造计划的用地,确实需要使用c)地块占用现状建筑的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交通疏散空间(广场)等不利于公共安全的;d)地块狭小,建设方案不能满足消防、白照等强制性规范要求的;e)地块紧临4000m以上的开敬式公园、绿地的;f)地块出入口不满足《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地块出入口开口位置在主干道上距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低于80的:开口位置在次干道上距道路交叉口切角红线低于50m的:距离桥、隧道、叉口起坡点低80m的;地块位于地质断层及可能产生滑坡的不良地质地带h)其它经分析论证不宜选址的情形。6.1.3临道路和河道建设,退距难以满足《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相关规定要求的,道路红线退距原则上可平齐周边现状建筑,且建筑退红线距离不小于3m;35条入滇河道退距以滇管部门意见为准;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退距不小于3m。6.1.4停车场(库)与建筑周边间距应满足消防、日照等强制性规范要求;其总高度不应高于周边相邻建筑。6.1.5退让周边地界和现状建筑距离不满足《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要求的,在不对相邻建筑造成日照、消防影响的前提下,应提供相邻权益人同意意见。6.1.6停车场(库)位于主干道及主要景观面的,其外立面应进行精心设计,色彩上应与周边环境、建筑协调统一,并满足《昆明城市建筑色彩控制导则》(2014)的相应要求,形式上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展示现代建筑的简洁、技术和艺术的美感。6.1.7停车场(库)应设置停车楼标识,若立面设置产告应符合《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有关规定,并取得城管部门意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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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停车场(库)的出入口及车道设计应符合GB50352的规定。 6.2.2大、中型停车场(库)的基地宜临近城市道路,不相邻时应设置通道连接。 6.2.3停车场(库)出入口不应紧临城市道路设置,不应直接从停车场(库)进出城市道路,应设有 独立的候车区,经候车区缓冲后再进出道路。条件受限时,设置道闸应后退至场内,确保出入口不少于 2个候车位。出入口最近点距道路红线应符合下列要求的距离: a)当一组停车设备的停车位数量大于15个时: 1)距城市主、次干路或基地出入口不应小于15m; 2)距城市支路或基地出入口不宜小于8Ⅱ。 b)当一组停车设备的停车位数量为15个及以下时,距城市道路或基地出入口不应小于8m。 6.2.4当一组停车设备的停车位数量大于15个时,停车库出入口不应影响到基地内主要道路的车辆正 常通行,后退内部主要道路不宜小于6m。 6.2.5全自动停车库的出入口场地无法满足车辆直行出入时,可在出入口处设置回转盘。 6.2.6停车场(库)出入口处及其内部通道的交通标志标线与设施应符合GB5768的规定。标明出入 口交通组织、内部通道、车辆及人流路线走向、停车位、车辆限高以及交通标志与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6.2.7停车场(库)的出入口应设置警示装置、保证出入场(库)的车辆、场(库)前道路上的行人 以及行驶中车辆的安全。 口分开设置

.8停车场(库)的人员疏散出口和车辆疏散出

7.1.1停车场(库)根据规模及停车设备类别,应配置机房、控制室、配电房、管理办公室等辅助用 房和必要设施,尽量整合布置,集约用地,方便使用。 7.1.2停车设施面积按停车自然层面积的1/2计算,其中电梯井应并入自然层计算,配套的商业用房 和管理用房层高不应大于3m。申报方案的经济技术指标中应增加表达停车面积指标和停车自然层指标。 7.1.3停车场(库)的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场内地面应硬化,具有耐磨、耐水、耐油和防滑的功能,使场地易清洁、易冲洗; b) 地坪应有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并有相应的排水系统: c)场内地面坡度不大于5%。 口 7.1.4停车场(库)与建筑物防火间距,当停车设备的层数为5层及以上时,且停车数量大于15辆时, 应按GB50067中对汽车库的规定设置防火间距;当停车设备的高度超过24m时,应按GB50067中对 高层停车库的要求设置防火间距,

7.2.1停车场(库)的抗震设计应符合GB50011的规定DB13/T 5186-2020 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密实度无损检测技术规程.pdf,抗震烈度为8度 7.2.2停车场(库)的结构设计必须满足相关结构设计规范在静、活荷载及地震作用下对结构的强度、 稳定性、变形和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等各项规定,并应进行抗倾覆验算

DB5301/T58—20217.2.3停车场(库)的地基、基础和结构等应根据建设场地的地质勘探报告、停车设备的荷载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7.2.4停车设备自身的结构受力构件应满足相应的设备设计要求,并由设备制造商负责其结构安全性。当停车设备自身的结构受力构件同时兼作建筑物的结构受力构件时,其结构设计必须满足相关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7.2.5停车场(库)应按规范要求根据设备的动力驱动需要预留安装和维护空间。8公共设施理局8.1一般规定8.1.1停车场(库)给排水、暖通下等公用设备工程应按国家省和市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8.1.2停车场(库)及其各项配套设施的设计,8.1.3配套建设照明、通讯排水排风消防、视频监控、停车引导、电子信息数据处理及接驳等系统,应设置交通安全、防汛设施设备、充电设施或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建设安装条件。8.1.4停车场(库)内的消防,通风空间。T8.1.5应采取供暖、通风或空调措施。8.1.6。停车场(库)内管道(线)穿越楼板、防火墙或防火隔墙时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将管道周围的空隙紧密填实。上不应设置通风孔道,也不宜穿过其他管道(线当管道(线)穿过防火墙或防火隔墙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孔洞周围的空隙紧密填墨8.2电气8.2.1停车场(库)的配电宜采用双回路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应配置备用电源8.2.2当停车设备与其他负荷使用同一电源时,其电源容量应保证全部负荷同时使用,必须避免向其他负荷同时供电时产生电压下降的状况。8.2.3供电电源的电压为交流三相380V/220V,电源频率为50Hz。供电电压和频率的偏差、三相电压的不平衡度以及电压波形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8.2.4停车场(库)电子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应符合GB51348的规定,8.2.5各种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与动力、照明等一般配电线路分开,并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8.2.6停车场(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8.2.7停车场(库)宜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接口,并应设置电池充满自动断电装置8.3通风和排烟8.3.1停车场(库)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1/20。应合理设置进、排风口,充分利用室外风压、室内热压作用形成持续的自然通风气流。且应避免进风口、出风口气流短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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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当停车库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停车库内空气品质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装置,采用换气次数的方法计算通风量,停车库机械通风换气次数取值2次/h。 8.3.3除散开式停车库外,停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67的规定。 8.3.4全封闭的机械式停车库宜设置机械排烟系统,风管应采用难燃材料。排烟风机应满足当输送介 质温度在280℃及以上时能至少连续工作30min,并在介质温度冷却至环境温度时仍能连续正常运转 的要求。 8.3.5停车设备机房应设置通风或空调措施,使机房室内温度保持在40℃以下。

8.4.1停车场(库)出入口处应设置防止雨水倒灌的设施。设有回转盘的停车库,回转盘的底坑应采 取防水和排水措施。 8.4.2停车场(库)所在基地的排水需满足《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导则》及国家环保要求。 8.4.3停车场(库)宜设置清洗停车设备的给水点,

8.5.1停车场(库)施工图设计中应包含消防专项设计,消防设计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和 GB50067的规定。 8.5.2停车设备不应影响防火门的开启,不应占用疏散通道和影响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使用。人防门 启闭范围内不应安装停车设备。 8.5.3停车场(库)内通过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下的停车设备地坑,应将防火墙或防火隔墙延伸至地坑 底板。 8.5.4停车场(库)停车数量超过100辆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为多个停车数量不 大于100辆的区域,但当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成多个停车单元,且停 车单元内的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应分隔为停车数量不大于300辆的区域。 3.5.5停车场(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除开式停车库外,停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 火系统。灭火系统喷头除顶部布置外,还应按停车的载车板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 8.5.6停车场(库)应按GB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可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 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8.5.7停车数量不大于50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停车库可采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 8.5.8室外消防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当停车场(库)在市政消防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且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GB50949-2013 扩声系统工程施工规范,可不设室外消火 全,

9节能、环保、装饰和景观绿化

9.1.1停车场(库)设计应遵循“被动节能、措施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结 合外侧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和遮阳措施,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并符合GB50189的规定。 9.1.2停车场(库)应优先采用自然采光,当自然采光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照明并采用节能光源, 照明系统设计和选型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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