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775-2002电梯维修规范N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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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775-2002电梯维修规范NA.pdf

安全钳拉条组件系统动作时,应转动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必要时应加以润滑。 9. 5.3释放

安全钳拉条组件系统动作时,应转动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必要时应加以润滑。

9.5.3.1释放后,安全钳装置应处于正常操纵状态。 9.5.3.2安全钳装置释放后,需经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检查调整,确认安全钳名 后电梯才能恢复运行。

9.5.4轿厢地板的倾斜

安全钳装置作用时,轿厢地板的倾斜应符合GB7588一1995中9.8.7的要求光面爆破施工工艺流程图

GB/T 187752002

各运动部分应能灵活动作,必要时予以润滑。限速器轮及张紧轮的绳槽及夹绳钳口(如设有时)应清 洁无异常磨损,使限速器总是处于可动作状态,

9.6.1限速器绳的安全

与9.1中对悬挂绳的要求一致,同时张紧装置应有效。禁止润滑限速器钢丝绳。 6.2电气检查 电气检查应符合GB7588一1995中9.9.11的要求。

10导轨、缓冲器和极限开关

10.1.1导轨附件应保证导轨与导轨架和建筑物的固定。 10.1.2导轨工作面上应清洁、无锈蚀。采用滚轮导靴时,导轨工作面上禁止涂抹润滑油、防锈油及油 漆;采用滑动导靴时,导轨表面应保持良好的润滑。 10.1.3导靴应可靠固定、清洁、无异常。

10.2.1蓄能型缓冲器

无松动,缓冲器的弹性件及缓冲座无缺损现

10.2.2 耗能型缓冲器

10.2.2.1油的牌号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油量应符合规定的油线位置。柱塞的外露部分应清 洁,无锈蚀,必要时加以润滑。 10.2.2.2检查缓冲器正常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保持有效,符合GB7588一1995中10.4.3.4的 要求。 10.2.2.3缓冲器应可靠固定,

9.3.1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对重(如设有时)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 作状态

10.3.2极限开关的控制

10.3.3极限开关的操作方法

a)极限开关应动作有效,符合GB7588一1995中10.5.3.1的要求。 b)极限开关动作后,只有经过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调整后,电梯才能恢复运行 如果在每一端设有数个限位开关,其中应至少有一个能防止电梯在两个方向的运动。并且,至少这 个限位开关应需要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调整。 10.4下行轿厢或对重遇到障碍物时的安全装置

10.4.1卷简驱动电梯

检查钢丝绳松弛情况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保持有效,符合GB7588一1995中10.6.1的要求。 .4.2电引驱动电梯 安全装置应保持有效,符合GB7588一1995中10.6.2的要求。

10.4.2电引驱动电机

电梯井道内表面之间及轿厢与对重之间的间

GB/T 18775—2002

11.1有轿门电梯,轿厢与面对轿厢人口处的井道内表面之间的距离应符合GB7588一1995中11.2 的要求。 11.2无轿门电梯,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处的井道内表面之间的距离应符合GB7588一1995中11.3 的要求。 11.3轿厢与对重之间的距离应符合GB7588一1995中11.4的要求

12.1驱动电动机/发电机

2.3使用悬臂式电引轮时,应设有保护装置

制动系统在出现下述情况时应能自动动作: a)动力电源失电; b)控制电路失电。

制动系统在出现下述情况时应能自动动作 )动力电源失电: b)控制电路失电

12.3.2机一电式制动器

12.3.2.1制动器的轴、运动杆件应工作正常,无异常磨损,必要时加以润滑。刹车片应无异常磨损,制 动器调节正确。 当轿厢载有125%额定载荷并以额定速度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电引机停止运转。在上述情况

当轿厢载有125%额定载荷并以额定速度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电引机停止运转。在上述情况 下,轿厢的减速度不应超过安全钳装置动作或轿厢撞击缓冲器上所产生的减速度。 12.3.2.2正常运行时,制动器应在持续通电下保持松开状态。 切断制动器电流应符合GB7588一1995中12.4.2.3.1的要求,

12.4.1对于可拆卸的盘车手轮以及用于松开制动器的手柄,应放置在机房容易接近的地方。 对于同一机房内多台电梯的情况,如盘车手轮、松开制动器的手柄可能与相配的电梯驱动主机搞混 时,其上应保持适当的识别标记,并应有使用说明和警示标志。 12.4.2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气操作装置应保持有效,符合GB7588一1995中12.5.2的要求,并有操作 说明置于该装置附近。 12.4.3为解救乘客,在轿厢外应易于检查轿厢是否在开锁区,如借助电引绳或限速器绳作标记,则标 记应完好清晰。

在采用GB75881995中10.4.3.2规定的减行程缓冲器时,应检查电梯驱动主机的减速度。 12.7.1如果用钢带、链条或钢丝绳作连接装置将轿厢的位置传到机房,检查该装置断裂或松弛的电气 安全装置应保持有效,符合GB7588一1995中12.8.4c)的要求。 12. 7. 2 减速控制系统应有效,符合 GB 7588—1995 中 12. 8. 5 的要求。

12.8机械设备的保护

13电气设备与电气安装

13.1.2在机房和滑轮间内,防护罩壳应无损坏,以防触电。 13.1.3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并保持各自的电气连续性。 13.1.4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Q/V,且其值不得小于: a)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Q; b)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Q。 13.1.5熔断器应可靠安装,更换时,应保持相应的规格。 13.1.6确保控制装置的箱体内清洁、干燥。

13.2接触器、继电接触器、安全电路元件

13.3.1电动机的短路保护应有效

13.5电线、电缆的连接 13.5.1除13.1.2的规定外,全部电线接头、连接端子及连接器应可靠设置于柜和盒内或为此目的而 设置的屏上,以防触电。 13.5.2为确保机械防护的连续性,导线和电缆的保护外皮应完全进人开关和设备的壳体或一个合适 的封闭装置中。 13.5.3所有的电缆和电线应绝缘良好,导体无损伤,确保电梯无误动作。 13.5.4连接端子及连接器必须确保电气连续性,有关标记应清晰。 13.5.5随行电缆必须保证外皮完好,无扭曲、无裂纹、无内部短路、导体无损伤。

13.6照明电路、插座电源的控制

控制轿厢电路电源的开关,控制机房、井道和底坑电路电源的开关及由上述开关所控制电路的保护 应保持有效

14电气故障的防护、控制、优先权

GB/T 18775—2002

14.1.1对于GB7588一1995中14.1.1.1所列出的电梯电气设备中任何一种故障,其本身不应成为 电梯危险故障的原因。发现任何故障,应由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予以排除。 14.1.2如果电路接地或接触金属构件面造成接地,该电路中的电气安全装置,应:

a)使电梯驱动主机立即停止运行;或 b)在第一次正常停止运转后,防止电梯驱动主机再启动。 除非依靠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否则不可能恢复电梯运行。 14.1.3电气安全装置应符合GB7588—1995中14.1.2的要求。

14.2.1电梯运行控制

14.2.1.1正常运行

用于装置按钮的盒应无损伤,以防触电。 如采用绳、带或拉杆作为轿厢和机房之间的控制方式,则绳、带或拉杆应可靠。 平层情况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与平层有关的部件应正常操作。

用于装置按钮的盒应无损伤,以防触电。 如采用绳、带或拉杆作为轿厢和机房之间的控制方式,则绳、带或拉杆应可靠。 平层情况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与平层有关的部件应正常操作。 14.2.1.2门开着情况下的平层和再平层 在开锁区域内,如允许层门和轿门打开时进行轿厢的平层和再平层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a)运行只限于GB7588一1995中7.7.2.2a)中规定的开锁区域。 1)防止轿厢在开锁区域以外所有运行的开关应有效,符合GB7588一1995中14.2.1.2a)2)的 要求。 2)如果开关的动作是依靠一个不与轿厢直接机械莲接的装置,如绳、带或链,则检查连接件断开或 松弛的开关应有效,符合GB7588一1995中14.2.1.2a)3)的要求。 b)平层速度不大于0.8m/s。对于手控层门的电梯,应符合GB7588一1995中14.2.1.2b)的 要求。 c)再平层速度不大于 0.3.m /s.并应符合 GB 75881995中 14.2. 1.2c)的要求

14.2.1.3检修运行

在轿顶上有维修人员时,则检修运行只应由该维修人员控制,所来用的控制装置应 定

14. 2.1.4紧急电动运行

营救活动或维修操作中需作紧急电动运行时,应符合GB7588一1995中14.2.1.4的 厢的一切运行仅由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控制

14. 2.1. 5 对接操作运行

对于GB7588一1995中7.7.2.2b)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果允许轿厢在层门和轿门打开时运行,应符 合GB7588中14.2.1.5的要求。

所有的停止装置应保持有效。

14.2.4优先权和信号

14.2.4.1对于手动门电梯,在停梯后不小于2s内,为防正轿厢离开停靠站而设的装置应有效。 14.2.4.2从门已关闭后到外部呼梯按钮起作用之前,应有不小于2s时间让进人轿厢的使用者能撤 压其选择的按钮。集选控制运行有轿门的电梯例外。 14.2.4.3对于集选控制情况,向停靠站的候梯者指出轿厢下一次运行方向的发光信号应能在该停靠 站上清楚地看到。 14.2.4.4对于群控电梯,指示轿厢位置的声、光信号(如设有时)应保持清晰。

15注意事项及操作说明

电梯维修人员应将电梯维修的情况记录在GB7588一1995中16.2所述及的记录薄或档案中,此 记录薄或档案应始终记载电梯维修的最新情况

电梯改装应符合GB7588的要求

A2电梯改装以后的检验

GB/T 18775—2002

B1.1风险是在危险状态下发生损伤或危害健康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的综合。风险评价要充分考虑上述 两方面因素。 B1.2GB7588和本标准正文的各项规定都是应遵守的,这是风险评价的基础,本附录不再重复。 B1.3风险评价的基础是维修组织所具有的知识,如标准、图样、维修指导书、安全导则以及过去完成 的风险评价文件等。在首次对某台电梯进行维修工作前,应进行风险评价,此后应确保持续采取适当的 控制措施并定期评审和修订。当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系列逻辑步骤,并以这些步骤来系统地研究危险及其原因和后果。 运用危险的识别及其后对危险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的测算,可度量与每个危险有关的风险。通过一 个反复的过程,对每一个危险及其后果进行评估,以排除危险或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控制危害及其后 果,以达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B2.2风险评价的流程(见图B1

GB/T 187752002

d)电梯可能的情况(正常的或由于可预见的零部件的故障、外部干扰、电源干扰以及为执行维修操 作必须使某项安全功能失效,例如短接一个安全开关,所造成的非正常情况); e)可预测的非正常维修操作(应尽量避免,必要时应尽量降低维修操作的难度); f)维修指导书的正确性; g)可预测的非维修人员的活动(如公众试图使用维修中的电梯)。 另外,意外事故也不容忽视,即使没有关于电梯的事故记录,也不应认为该电梯是低危险的。为了有 助于危险的识别,表B2中列出了电梯维修现场至少涉及的危险因素。

B2.2. 4步骤 4风险测算

B2.2.4.1依据危险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对每 个危险的原因和后果进行测算,综合发生的概率

个危险的原因和后果进行测算,综合发生的概率

B2.2.4.2在表B3、表B4中分别列出了描述危险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的词。 B2.2.4.3当风险评价小组不能就危险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达成一致时,应从步骤3开始重复进行 消除不一致,若有必要可以重新确定危险及其原因、后果。

B2.2.5 步骤 5风险的评估

依据剩余风险和可接受的安全水平,对风险评价的结果进行估计。可以根据表B5中的描述进行判 断。如果安全水平不能被接受,需要进一步降低风险的措施,并应采用以下程序: a)消除危险,如果可能(采取替代方法); b)如果已识别的危险不能消除,采用必要的手段来降低风险以达到一个可接受的安全水平,这些 步骤包括重新设计设备、改变操作程序、增加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等

B2.2.6 步骤 6重复测算

如果风险估计的结果表明剩余风险没有达到可以接受的安全水平,则从步骤3开始重 析流程。

将风险评价的结果 a)确定所评价的系统/作业; b)危险情况(危险及其原因、后果),风险测算、风险评估; c)所用的参考数据及其来源,如:标准和规范、历史信息、图表、制造商、设计数据等; d)管理的内容(包括建议的降低风险的措施)和剩余风险信息。

a)轿厢的运行只能由位于轿顶的维修人员本人控制; b)对以调整、检查、寻找故障、清扫或维修为目的,而必须使轿厢投人运行时,维修人员的安全应尽 可能用适当的控制器(控制位置、持续运行控制、低速等)来实现。 C2.11为了维修,需移动或运输笨重的零部件时,应提供用于提升设备时的附加装置,如金属支撑和 购子。 C2.12需要时,在任何维修地点都应提供电源插座。

C3.1所有维修地点和通道必须提供充分的照明。 如果闪烁、眩目、阴影和频闪效应会导致危险时,应加以避免。 C3.2在环境正常照度不足时,为调整、设定和维修,在工作区域应提供局部照明。局部照明可用低压 (≤36V)便携灯。 C3.3当正常照明中断时,应提供紧急照明,它们用可充电的紧急电源供电。在正常供电中断时,紧急 照明的电源宜自动启动。 C3.4在进入井道、机房、滑轮间或其他只有被批准的人员才能进人的地点时或之前DG/TJ08-701-2020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pdf,应能打开这些地 点的照明灯

C4、1维修、检查和紧急操作的控制器应有明确标志。因此: a)只有被批准的人员才能使用; b)它们应位于明显处,并易于识别; c)应能迅速、果断、明确、安全地操作它们: d)它们的位置(如按钮)、运动(如杠杆和手轮)和它们的作用应一致。 C4.2控制器应位于适当的位置,使维修人员在操作时能够看到并检查受控制的零部件和危险区域。 特别是: a)在机房里的电梯控制屏(柜)处,应能看到受控制的曳引机及它的特征,以便能够安全地操作; b)在轿顶的控制站处,应能清楚地看到危险区域。 C4.3应妥善设计和维护用于维修操作的控制器,使在有危险时,它们仅在有意识的操作下才起作用 C4.4在那些为调整、检查、寻找故障、清扫或维修而要将运动部件的防护罩拆去或移开的地方,同时 为进行这些操作需要使该运动部件运行时,应采用适当的控制(控制位置、持续控制、提高安全条件等)

GB/T 18775—2002

来保证维修人员的安全。 应使用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人员受到伤害。在维修操作中,应避免拆除或移去电梯的防护装置。如 必须拆除或移去防护装置时,应尽量减少并尽快恢复。 简化维修手段需确保安全,但不能因此而妨碍规定的维修操作。例如,在有保护罩的地方,设法实现 不拆除保护罩就能安全地进行检查和维修操作。

C5.1在评估维修操作中的危险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鞋袜、手套等)的利弊应列人考虑范围。因采 用这些保护措施而造成的限制也应加以考感 C5.2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能代替能采取的任何直接的安全保护措施。

C6.1在有指示器、刻度表、显示器时,应要善设计和安置,使之易读、易谨。 6.2当指示器、刻度表、显示器的信号不正常会造成危险(如不正确的维修操作)时,应使这种不正常 信号容易发觉。

C7.1为救援可能困在轿厢内的人员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重庆至长沙高速路主桥悬灌施工方案,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应符合14.2.3及GB7 4. 2. 3、8. 17. 4 的要求。

8.1对于维修,电梯应配备技术设施,在进行下述活动后实现切断电源并消耗储存的能量: a)除固定部件的低电压紧急电源之外,切断设备的所有电源,并有明确标志“已切断电源”, b)用机械手段保持轿厢静止,

对于维修,电梯应配备技术设施,在进行下述活动后实现切断电源并消耗储存的能量: 除固定部件的低电压紧急电源之外,切断设备的所有电源,并有明确标志“已切断电源” 用机械手段保持轿厢静止。 在维修操作期间,除维修人员之外,其他人员不能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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