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T7008-2023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pdf

TSG T7008-2023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7.2 M
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资源ID:388986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SG T7008-2023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pdf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2023年4月2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7008 2023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分别于2022年1月、2022年10月向中国 持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技术法规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法规所)下达了制修订电梯 检验、检测相关规则的起草任务书,并成立了相应的起草工作组。根据任务书的要 求,中国特检院法规所组织起草工作组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起草形成了《电梯自行检 测规则》(以下简称检测规则)的征求意见稿。2022年12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特 种设备局以公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反馈的问题,起草 工作组对检测规则内容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2023年2月,特种 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电梯分委会对检测规则(送审稿)进行了审议。2023年3 月,起草工作组根据专家审议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2023 年4月2日,本规则由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 本规则在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新修订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国 家标准内容和我国典型电梯事故及故障案例分析,明确电梯自行检测工作程序、内 容、要求和方法,为规范电梯自行检测工作提供了依据

某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7008 2023

总则 通用要求 自行检测程序和要求 附则

附件A电梯自行检测基本内容、要求和方法 5 附件B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 (38) 附件C电梯自行检测报告 (40) 附件D 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 (4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7008 2023

2.1检测人员 从事电梯自行检测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有电梯检验员及以上资格 2.2检测单位 2.2.1使用单位 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电梯实施自行检测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与检测工作任务术 适应的检测人员(注1)、检测仪器设备等,建立和实施检测工作质量检查和考核制度 注1:实施现场检测的人员中,以及审核检测报告的人员(见本规则3.8条,下同)中,应当 有与使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且由使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全职人员。

TSG7008 2023

TSGT7008—202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2.2.2维护保养单位 受使用单位委托,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电梯实施自行检测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 设置独立部门开展检测工作,配备与检测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检测人员(注2)、检测仪 器设备等,建立和实施检测工作质量检查和考核制度。 注2:实施现场检测的人员中,以及审核检测报告的人员中,应当有与维护保养单位签订正 式聘用合同,并且由维护保养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全职人员。 2.2.3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 受使用单位委托实施电梯自行检测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持有《特种 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并且核准项目中包括电梯检测,或者电梯定期检验[仅适 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所述的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得在同一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同时承担电梯检验任务和电梯 检测服务。 2.3检测仪器设备 检测单位应当配备与本规则要求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定 或者校准。 进行现场检测前,检测人员应当确认仪器设备状态良好。 2.4检测周期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在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 2023)规定应当实施检验之外的年份,每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测。 电梯的自行检测日期以最近一次监督检验合格日期或者《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规则》4.1条第二款所述定期检验合格日期所在月份为基准确定。 可以最多提前1个月进行自行检测,但下次检测日期仍然按照前款要求确定。 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防灾、防疫等政策,以 及灾后勘察、事故调查等情况,提出提前或者延期进行自行检测的要求。 2.5检测作业指导书 检测单位应当依据本规则,制定包括检测程序、内容、要求和方法以及检测记录 格式和填写要求的检测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具体的检测工作。 2.6检测信息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传递、报告或者公示 电梯自行检测信息。 2.7检测档案 检测单位应当及时将自行检测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见本规则3.4.1条)、《电梯自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行检测备忘录》(见本规则3.5条)、《电梯自行检测报告》(见本规则3.8条)、《电 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见本规则3.9条)等存人检测档案。 检测档案应当至少保存6年

3.1自行检测内容、要求和方法 检测单位应当根据受检电梯的特点(如使用环境、使用频次和时间、故障和事故 情况,以及改造、修理、维护保养情况等)、使用状况(如磨损、锈蚀、破损等)、相 关法规标准、生产单位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以及与使用单位的相关约定,确定 适用于受检电梯的自行检测内容、要求和方法,但应当不少于《电梯自行检测基本内 容、要求和方法》(见本规则附件A)的规定。 3.2自行检测程序 自行检测程序,包括实施检测、出具检测备忘录、确认整改情况、公示检测及整 改情况、出具检测报告、换取使用标志。 3.3确认检测条件 检测人员应当确认检测现场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进行整机检测时,供电电压及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2)相关区域没有与电梯运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进行了必要的封闭和防护,放 置表明正在进行检测的警示标志。 3.4实施检测 3.4.1一般要求 检测人员应当对适用于受检电梯的检测项目进行技术资料审查、实物检查(含宏 观检查、测量、功能验证等)和试验,判定其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进行现场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遵守检测现场明示 的、检测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规定。 检测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记录格式和填写要求,如实、规范地记录检测情况。 3.4.2检测中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检测人员可以中止检测,并且向使用单位说明原因: (1)现场检测条件不能持续满足本规则3.3条的要求; (2)实施检测可能造成危险; (3)进行整机检测时,电梯不能正常运行。

TSG7008 2023

TSGT7008—202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3.5出具检测备忘录 所有检测项目经检测后,检测人员应当向使用单位出具《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 (见本规则附件B)。 3.6确认整改情况 使用单位应当对不符合项目及时进行整改,存在较严重不符合的,还应当立即停 止使用电梯。 整改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检测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检测人员应 当通过查看整改见证资料或者现场验证的方式,确认整改情况。 3.7公示检测及整改情况 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中的全部内容及整改情况公示在便于电 梯使用者阅读的位置,公示期不少于15日。 3.8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单位应当在检测工作(包括整改情况确认)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 自行检测报告》(见本规则附件C)。 检测报告应当由具有电梯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审核,由具有电梯检验员及以上 资格人员批准。签署检测报告的检测、审核、批准人员应当为不同人员。 3.9换取使用标志 使用单位应当凭《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见本规则附件D),到最近一次实 施检验的检验机构换取《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后1个工作日内,对填写内容 进行确认,确认无误的,换发相应《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注3)。 注3:《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中应当标明检测单位名称以及按照本规则或者《电梯监督检验和 定期检验规则》确定的下一年度检验(检测)日期。

本规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过渡期为1年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7008 2023

电梯自行检测基本内容、要求和方法

TSG7008 2023

TSGT7008—202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7008 2023

TSG7008 2023

TSGT7008—202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A1.2.3.7紧急电动运行控制 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紧急电动运行控制功能有效; (2)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开关后,依靠持续按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按钮上或者其 附近清晰地标明运行方向;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轿厢是否在开锁区域。 A1.2.3.8紧急和测试操作屏 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功能有效; (2)设有显示装置或者观察窗,以获得轿厢运行方向、速度以及是否到达开锁区 域的信息; (3)设有停止装置,除非在其附近1m之内有可以直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其他停 止装置。 A1.2.3.9紧急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轿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采用由应急电源供电的双向对讲系统与救援服务持续 联系;如果电梯行程大于30m或者轿厢内与进行紧急操作处之间无法直接对话,则 在轿厢内和进行紧急操作处还设置由应急电源供电的双向对讲系统或者类似装置; (2)对于消防员电梯,还设有在优先召回和消防服务阶段用于轿厢和消防员人口 层之间、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和测试操作屏之间的双向对讲系统或者类似装置,并且 无需按压控制按钮即可实现轿厢和消防员入口层之间的通信。 A1.2.3.10防爆电气部件 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外壳光滑、无损伤,透明件无裂纹,接合面紧固严密,相对运动的间隙防尘 密封严密,紧固件无锈蚀、缺损,密封垫圈完好; (2)本质安全型电气部件(控制柜、操纵箱、召唤箱、轿顶检修箱、接线箱盒、旋 转编码器等)的本质安全标志、无电气联锁隔爆型电气部件的“断电后开盖”警告标 志清晰; (3)隔爆型电气部件的隔爆面无锈蚀层、机械伤痕和刷漆现象; (4)浇封型电气部件的浇封表面无裂缝、剥落、被浇封部分外露现象; (5)油浸型电气部件密封良好,无渗漏油,油位高度在规定范围内;外壳、电气 和机械连接所用的螺栓、螺母以及注油、排油的螺栓塞等具有防松措施。 A1.2.3.11防爆电缆 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电缆上易发生机械损伤的部位采取的保护措施完好;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7008 2023

TSGT7008—202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A1.2.5.2包覆带 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无包覆层变形(如鼓包、压痕、折痕、凹陷等)、包覆带承载体外露或者刺 出、承载体断裂等达到报废条件的现象; (2)设有监测每根包覆带承载体强度的装置,当检测到任一根承载体破断时,能 够防止电梯的下一次正常启动;

TSG7008 2023

TSGT7008—202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3)用于查看包覆带使用时间或者电梯启动次数的装置完好。 A1.2.5.3悬挂装置端部固定 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悬挂装置的端部固定部件无裂纹、松动等现象,端接装置的弹簧、螺母、开 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 (2)对于强制驱动电梯,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者至少用两个绳夹将悬挂装置 固定在卷筒上。 A1.2.5.4补偿装置 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补偿装置的端部固定部件无裂纹、松动等现象; (2)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对于斜行电梯,当不采用重 力张紧装置时,设置电气安全装置检查补偿绳的最大张紧位置);当电梯的额定速度 大于3.5m/s(对于斜行电梯,大于2.5m/s)时,设有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由电气安 全装置使电梯停止运行; (3)防爆电梯的补偿链(绳)外部无火花措施保持完好,并且运动时不与其他金属 构件、底坑地面相碰擦。 A1.2.5.5异常伸长保护措施 如果轿厢(运载装置)悬挂在包覆带或者两根钢丝绳上,检查当任意一根悬挂装置 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是否能够通过电气安全装置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A1.2.5.6非金属材质反绳轮 检查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电梯的额定速度不大于1.75m/s; (2)反绳轮上或者附近设有永久固定和清晰的标识,标明反绳轮制造单位名称或 者商标、制造日期、维护保养要求(如润滑方法与周期)及报废条件; (3)维护保养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维护保养,并且提供了维护保养过程的视频或 者照片等见证资料; (4)在进行本附件A1.3条所述的各项试验前、后,均未出现悬挂装置脱离绳槽 (带槽)、轮及轮轴偏转、固定结构变形等现象。 对于未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附件A中A1.2.5.7条第(1)和第(2) 项对非金属材质反绳轮进行过监督检验的电梯,应当至少符合前款第(3)和第(4)项的 要求。 A1.2.5.7旋转部件防护装置 检查曳引轮、滑轮、限速器和张紧轮是否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 绳(包覆带)因松弛而脱离绳槽(带槽)、异物进人钢丝绳(包覆带)与绳槽(带槽)之间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路面横向排水沟技术交底TSG7008 2023

TSG7008 2023

TSGT7008—202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7008 2023

T/CCAS015-2020 水泥助磨剂应用技术规范.pdf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7008 2023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