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18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T18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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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T18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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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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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185-200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T18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表C.6.5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表 C.6. 12冲洗、吹洗试验记录

C.6.15智能建筑工程子系统检测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有关规定。施工 单位填写的智能建筑工程子系统检测记录应式四份,并应由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智能建 筑工程子系统检测记录宜采用表C.6.15的格式。

GB/T 40186-2021 微生物诱变育种致遗传物质损伤强度测定 Umu法C.6.15智能建筑工程子系统检测记

C.7.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写 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 应、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采用表 C. 7. 2 的格式。

表 C. 7.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

C.8竣工验收资料用表

C.8.1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填 写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应一式四份,并应由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份。单位 (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宜采用表C.8.1的格式。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

D.0.1工图按绘制方法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利用电子 饭施工图改绘的工图、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利用翻晒 疏酸纸底图改绘的竣工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D.0.2编制单位应根据各地区、各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 的绘制方法。 D.0.3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图纸变更结果直接改绘到电子版施工图中,用云线圈 出修改部位,按表D.0.3的形式做修改内容备注表;

表D.0.3修改内容备注表

表D.0.3执行; 2宜晒制成蓝图后,再加盖竣工图章。 D.0.6当图纸变更内容较多时,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 的竣工图应符合本规程第4.2.4条第5款、D.0.3条第2款、第 3款的规定

附录E竣工图图纸折叠方法

1图纸折叠前应按图E.0.1所示的裁图线裁剪整齐,图 幅面应符合表E.0.1的规定;

图E.0.1 图框及图纸边线尺寸示意

表E.0.1图幅代号及图幅尺寸

安照折叠方法的编号顺序依次折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规定”或“应按··执行”

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3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4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5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10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 1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12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1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14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S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10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 1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12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1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14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总则 122 2术语 123 3基本规定 124 4工程资料管理 126 附录A工程资料形成、类别、来源、保存及代号索引 ... 130 附录 B 监理资料用表: 132 附录 C 施工资料用表· 133 附录 D 竣工图绘制 134

1.0.2本规程工程资料管理包含了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 造价管理等内容。由于施工安全资料仅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 制与管理,不需要长期保存,且已有专门的法规和标准规范其要 求,故本规程所定义的工程资料不包括施工安全资料。 本规程涵盖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明确规定了建筑 工程资料质量控制的各主要环节,适用于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建 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供应等单位的工程资料管 理,也适用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城建 档案管理部蓝督管理和检查。 勘察、设计资料是工程资料的一部分,考虑到其内容另有专 门规定,故本规程仅将其纳入,未列出对其形成、管理的具体 要求。 1.0.4执行本规程时,除应与相关规范协调、配套使用外,尚 应注意本规程附表依据专业规范要求制定,因此当相关专业规范 修订时,应注意涉及工程资料的规定有无改变,必要时应进行相 应修改,使其协调一致

2.0.1~2.0.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GB/T50328从 档案管理的角度,将工程文件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 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等五类。本规程侧重工程 资料的过程管理与应用,因此在保持与《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 规范》GB/T50328协调的同时,根据目前国内工程资料管理的 现状,对术语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监理资料”即《建设工 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GB/T50328中的“监理文件”;“施工资 料”即《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地规范》GB/T50328中的“施 工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包括《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提出的“竣工验收文件”,还包括*竣工决算文件 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等内容。 2.0.10各地对于档案部门的用语不够统一,本规程将其表述为 “档案管理部门”,包含了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和企业档案管理部门 两层含义。

3.0.1工程资料与工程建设同步是保证工程资料真实性的必要 手段。“同步”的含义,是“共同推进”或“及时跟进”,即工程 建设进展到哪个环节,工程资料的形成与管理就应当跟进到哪个 环节。只有这样,才能够使资料的真实性得到基本保证,发挥资 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作用,起到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规范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另外,“同步”与“同时”有所区别,本条所要求的“同 步”,并不是非常严格的“同时”,而是要求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 应基本保持对应、及时形成。 3.0.3工程资料的形成情况比较复杂,造成工程资料管理的责 任划分也比较复杂,本条给出了工程资料形成过程中责任划分和 对资料质量的基本要求: 1针对资料形成单位规定了“各负其责”的原则,即:由 一方单独形成的资料,由形成单位自已负责;由两方以上形成的 资料,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方对自已签署内容的 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2在工程资料管理过程中,有时存在资料提交或签署不及 时的现象,影响工程进度。本条规定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 审核、审批及签认”等“应及时进行”,其含义为“当有合同约 定时,应执行合同约定;当合同未约定时,应以不影响工程进度 为前提”。 3“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是指原则上工程资料不应进 行修改,以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但有时由于笔误等原因需要 对资料的个别内容进行更正,本款规定此时应执行划改(也称 “杠改”),划改人应签署并承担责任

3.0.4原件是原始记录,能够真实反映资料的原始内容,使资 料的真实性得到有效保证。但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原件数量往往 难以满足对资料份数的需求,因此在工程资料中,允许采用复印 件。本条规定了对复印件的基本要求,并明确规定“提供单位应 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旨在保持复印件便利性的前提下,最大 程度地提高复印件的可靠性

3.0.5本条对工程资料的内容、结论、签认手续等提出要求

这些要求关系到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责任追溯,十分重要 是对于工程资料的最基本要求。

是对于工程资料的最基本要求。 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是要求资料中对其有效性有决定性影 响的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不应空缺。 工程资料应结论明确,是指当资料中需要给出结论时,例如 某些检验报告中的“试验结果”或验收记录中的“验收意见” 应当按照相关设计或标准的要求给出明确结论,不应填写成“基 本合格”,“已验收”,“未发现异常”等不确切词语。 工程资料应签认手续齐全,是指应该在资料上签字、审核 批准、盖章等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应当及时签认,不应出现空缺 代签、补签或代章等。

4. 1 工程资料分类

4. 1 工程资料分类

本节依据工程资料管理责任及工程建设阶段,将工程资料划 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工程竣 工文件等五类;在每一大类中,又依据资料的属性和特点,将其 划分为若干小类。

4.2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担

4.2.4骏工图编制及申核: 第1款竣工图是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档案重要的组成部 分:是对工程进行维护、管理、灾后鉴定、灾后重建、改建、 扩建的主要依据。因此不仅新建工程要编制竣工图,改建、 建的工程也要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必须真实,才有利用价值, 持别是已经隐蔽的地基基础、结构工程、地下管线等部位的竣 工图,如果与工程实体不一致,将会给工程使用单位造成很大 的困难和损失。 第3款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中涉及图纸内容改变 的这些洽商(技术核定单)内容要改绘到施工图上;与图纸内容 改变无关的洽商如:商务洽商等,不必反映到施工图上。

4.3.3施工资料有多种来源且种类繁多,对其进行科学、规范 的编号,其目的是便于整理、组卷、查找、利用,尤其是采用计 算机管理时更为便利。 1施工资料采用四组代码进行编号。 举例如下: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图纸会审、设计变 更、洽商记录、施工白志、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类资料的内容适 用于整个单位工程,难以划分到某个分部(子分部)中,因此组 合编号中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用“00”代替。 3同一材料用于多个分部工程时,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复验报告编号可选用主要分部代号。但为了方便对用于其他部位 的材料进行追溯、查找,宜在复验报告空白处或编目时记录具体 使用部位。

1.4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

4.4.1本条第1款明确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收 集、整理与组卷的责任人是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 单位是组织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是合同 关系,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就工程整体而言,他们提供的只是 一部分服务。在工程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办理各项工程建设前期 手续,并进行监理、设计、施工招标等工作,形成工程准备阶段 文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工程整体资料 的备案、交档手续,形成工程工文件。因此,只有建设单位能 够进行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与组卷。 4.4.2本条第1款中组卷时应“保证卷内文件、资料内在 联系”的含意是:例如:工程资料中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应 组合在一起,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排列。施工资料中的设计变 更、洽商记录中有正文及附图,应组合在一起,按正文在前、附 图在后顺序排列。同一厂家、同一产品质量合格证与检测报告,

应组合在一起,按合格证在前、检测报告在后顺序排列。 本条第4款中规定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由专业承包 单位独立施工的应单独组卷,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 C1~C8。当相关标准或合同要求单独组卷时,要进行单独组卷。 第4款第4)项主要是指:一个建设项自,有多个单体工程 共用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产品质量证明文 件时,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第4款第5)项本款中目录属于施工资料过程管理必不可缺 少的内容,组卷时与内容同等重要

4.5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4.5.2本条第4款规定了工程资料移交手续必须齐全,这是明 确各方资料责任的必要手段。在移交时,接收单位应按照移交自 录对移交的资料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双方应在移交书上签字 盖章。

确各方资料责任的必要手段。在移交时,接收单位应按照移交自 录对移交的资料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双方应在移交书上签字 盖章。 本条第5款所称“有条件时”是指当工程资料中有原件时 应优先考虑将原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但是当工程资料中的 原件同时有正本和副本时,宜将副本原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 门,而将正本原件留在建设单位归档保存。 4.5.3本条第2款从质量责任追溯的角度对工程资料的保存期 限作出了规定。 第2款第1)项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中,对于归档资料的保存期限给出了规定,其中保管期限 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其中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要永 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对于一些保存期限少于20年 的工程资料没有作出规定。 本规程在此基础上,为适应施工过程中对资料使用和保存的 要求,提出了“过程保存”的概念。所谓“过程保存”是指某些 重要的工程资料,如由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反映了

施工的方法手段,并可追溯施工过程中的责任,但这些资料的价 直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竣工后不需要长期保存,因此本规程 将其定义为应当在施工过程中保存,简称“过程保存”。 第2款第3)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编 与,原文如下: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 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 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因此该部分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满足以上期限的需要

附录 A工程资料形成、类别、

依据工程建设的特征,将工程资料形成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工程准备阶段,从项目申请开始,到办完开工手 续为止;在这个阶段建设单位应负责形成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第二阶段为工程实施阶段,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场开 始,到完成竣工验收为止;在这个阶段TCNTAC 9-2018 羽绒羽毛与某些其他纤维混合物成分分析试验方法,监理单位履行各项监理 职责,形成监理资料;施工单位按合同施工,形成施工资料。 第三阶段为工程竣工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开始,到工程档 案移交为止;在此阶段,形成工程竣工文件和竣工图。 对于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要求,系依据以下规定编写: 1关于征地手续的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编写。 2关于建设规划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编写。关于消防内容审查,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和《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编写。关于环保部门 审查意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编写。 3关于施工图报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章第十一条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六 条编写。 4关于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依据《建筑法》第二章第七 条、第八条编写。 对于工程竣工文件的要求,系依据以下规定编写: 1关于规划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

四十五条编写。 2关于消防验收: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编写。 3关于鲮工验收应具备的资料,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五条编写。 4工程竣工验收步骤包含了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工 验收和专项验收两部分内容。其中专项验收包括规划、消防、环 保等验收。 图A.1.1规定了工程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和应形成 的主要文件,体现了各个关键步骤之间的逻辑关系。在实施中, 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当相关法规修订时,应注意 涉及工程资料的规定有无改变,必要时应进行相应调整,使其协 调一致。

A.2工程资料类别、来源及保存要求

本附录中给出了每个小类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体现了工程参 建各方在资料管理过程中具体负责的内容。 A.3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索引

本附录中给出了每个小类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体现了工程参 建各方在资料管理过程中具体负责的内容

表A.3.1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 的基础上,赋予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ZJM 007-4332-2019 高承载工程塑料滑动轴承,以便于进行施工资料 号及管理。

本规程中所列出的监理资料用表只是整个监理资料用表中最 基本的一部分。主要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中的 B类表设置,根据工程实践经验进行了适当调整;并依据《房屋 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管理办法》(试行)增加了《旁站监理记录》; 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 规定》(建建[2000]211号)设置了《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 备案表》和《见证记录》

D.0.1“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竣工图”是指利用计算机绘图 软件,将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技术 核定单)的内容改绘到设计单位提供的电子版施工图上,然后用 绘图仪等电子输出设备打印出图的方法。 D.0.4“采用杠(划)改或叉改法进行绘制”是指在要修改的 内容上划斜杠或划叉,并将修改后的内容标注在旁边,划索引线 至图纸空白处,注明更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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