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2275-2014 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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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C/T 227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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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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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2275-2014 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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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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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765-2017 非生产性空调负荷柔性调控技术导则2设计规模、项目构成与设计依据

2.0.1依据我国蒸压加气混凝土行业现状以及地区发展的区别划分规模,主要用以指导设计工作,不涉 及行政管理政策。 2.0.2设计规模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设计生产能力为准,相同规模生产线的板材生产能力,应考虑钢 筋网(笼)置入时间、拔钎时间和预养时间,板材实际生产能力是砌块设计能力的70%。 规模单台浇注搅拌机、单台切割机和多台蒸压釜以一天一釜两周转计算。当蒸压釜的周转次数超 过一天两周转时,应具备更加科学的养护制度和更加先进的养护设备,并具有获得鉴定的生产线案例 为依据。 2.0.3本条为建设规模的控制原则。蒸压加气混凝土总的生产能力占当地墙体材料的60%为宜。 2.0.4本条规定了项目的构成。 2.0.5本条规定了设计基础资料提供人,以保证设计基础资料和数据的准确可靠,并满足进度要求。 列出的设计基础资料主要内容,是按设计工作实践提出,可随项目的具体条件有所增减。其中,年综合 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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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规定了选择原材料的依据。

4.0.2在原材料细度达不到要求时,设计中应考虑加工工艺和装备。 4.0.3规定为科学安全地利用工业固体废物,提出了进行工艺性试验的要求,同时规定废弃物的有害性 不得影响产品及环境。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或者坏体应具有良好的工艺性能,与工厂生产条件相适应。 如浇注稳定性、料浆流动性(稠度)、硬化时间及工艺流程简捷;所采用原料宜品种少,来源广泛,价格 低廉,无污染或低污染。 4.0.4本条规定了当采用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新的原料品种时,开展工艺性试验的要求。 4.0.5当用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的材料尚无国家、行业标准时,可按企业标准确定要求;当企业标准 指标不符合工艺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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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规定了工艺流程和设备选型,必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劳动安全、防火 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禁止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和装备,要求在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投资省、能 耗低、环境污染小,在确保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前提下,以国情和综合效益为依据,积极采用新工艺、 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生产控制水平宜结合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确定;工艺流程应结合总图布置, 力求简捷流畅,避免迁回曲折,减少工艺环节和缩短物料运输距离;附属设备对主机设备应有一定的储 备能力,以保障主机设备的有效运转。 1本款为强制性条款,依据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版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5.1.3本条规定了工艺设计在总体布置和车间内部布置的原则,提出了工艺与安装、维修、以及人员通 德的西求

.1.4本条规定了物料平衡计算的原则、内容和

4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线的生产损失应根据地区及技术水平确定,但不宣超出的0.5% 5.1.5本条规定了主要工艺设备的年利用率。年利用率根据近年实际情况,并结合主辅机关系、利用“谷” 电要求、人员配置、劳动强度及操作条件等因素确定。 5.1.6本条规定了主要工作系统的工作制度,连续周为7d,不连续周为4d6d,所有工作制度以发 挥蒸压釜最大能力为原则,兼顾劳动强度,工作环境及安全生产考虑。 5.1.7本条规定的物料储存期,以保证均衡连续生产为主,区别不同物料来源,同时兼顾企业流动资金 占有及项目总投资因素。 5.1.8本条规定了投产后,生产条件满足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主要设备的考核内容,其内容根据已投 产企业的考核情况以及国内外惯例综合后确定,目的在于保证在投产后,各主要设备及系统能正常生产, 并保证产量和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当人员配备、原材料供应或市场条件等达不到连续生产的要求时,可 按本条在最长连续运行时间内进行考核。 5.1.9本条对生产系统的检修设施的要求作了原则规定,目的在于加快检修速度,缩短检修时间,提高 设备的利用率;节省人力,减轻劳动强度,保证检修安全。 5.1.10本条对输送设备设计作了原则规定。输送设备是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线的联系设备,关系到主 机设备的效率及生产的连续性问题,也是生产中的主要扬尘点和噪声源,还关系到项目总投资。 5.1.11本条要求为保证生产线稳定、安全地运行,对工艺过程、成品和半成品以及设备部的运行进行 必要的检测调节和监控,控制水平可根据不同的规模来确定

5.1.12本条规定了在一些特殊地区建设生产线时,工艺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压缩空气消耗量是以海拔高度0m,空气压力101325Pa和天气温度20℃时的自由空气为标准。由 于随海拔的升高,大气压力和空气密度降低,空气重量减小,因此高海拔地区建厂时,空气压缩机的选 型应对功率和压力进行校准。同样,对风机、除尘设备、气力输送系统等的功率、风压均应进行修正。 锅炉及辅机则应在参数作修正后选择适合当地条件的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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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运行时产生的热量应及时排除,排除热量是依靠其自身附带的风叶来实现,高原上空气的密度 降低,但电机转速未变,因此,单位时间通过的冷却风量减少,使冷却效果降低,这时只有降低电机的 出力来保持温升,所以,选用的电机应对出力作修正。 海拔高度较高的地区,空气因密度降低而容易被电离,因此,高压电机内易产生电晕现象,选用电 机应具有防电晕措施。湿热带应选用湿热型电机。 寒冷地区气温低,应保持热工设备和除尘设备不致结露,其他如气动元件、电气仪表元件及润滑油 等,对使用环境都有一定要求,在订货和生产中应予注意,保证生产时气路、油路、水路的畅通。气路、 油路、水路及除尘系统应有防冻措施,以免影响生产。在寒冷地区物料易冻结,形成大块而不能松散, 容易发生堵塞。冻结的物料常常含有过多的水分,从而影响配料的准确性。

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中需要破碎的主要是石灰,并且,石灰破碎又是高扬尘点,一般除考虑物料的 供应条件外,还需考虑劳动保护。在加气混凝土行业,石灰破碎量并不大,因此,应尽量简化破碎流程, 精简设备,以降低运行成本。

.3.4本条规定了粉磨系统布置的具体要求。

球磨机中心线高度宜取直径的0.8~1.0倍,是根据以往设计及生产经验提出。磨机中心线高度决 定了磨机房高度,在满足换球的要求下,可尽量不增加厂房高度。 原料粉磨系统要求设置提升装置,可减轻装球劳动强度,加快检修、装球速度,减少事故发生。 为维修磨机中空轴轴承轴瓦等,磨机两端轴承基础内侧应设顶磨基础。 5.3.5本条规定了粉磨系统产品质量要求。 5.3.6本条要求粉磨系统(干磨)设置除尘装置。仓顶和仓底,以及输送设备连接点,由于物料落差产生 扬尘,应配置除尘设备。 5.3.7本条要求石灰粉磨系统应设喷淋冷却装置,以避免糊磨和因粉磨产生高温,使物料冷却时大量吸 湿,影响其质量和粉磨效率。

5.4原材料均化及储存

所以,一般不单独设置原材料均化仓。粒状石灰的均 化,可采用均化和储存两者兼用的方式。均化与储存宜采用均化库或原材料储库、料浆储罐等 5.4.2本条规定原材料均化及储存的设计要求。

5.5钢筋网(笼)制备

5.5.1本条规定了钢筋网(笼)制备系统设计的原则。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所用钢筋与普通混凝土不同,钢 筋的锈蚀物不参与水化反应,钢筋与蒸压加气混凝土的粘着力通过防锈涂料产生,锈蚀物会成为钢筋与 防锈涂料的隔离层,从而降低粘着力。因此,钢筋加工过程应严格控制,以保证不致钢筋生锈。现在, 钢筋加工有社会化趋势,钢筋锈蚀问题可能更加突出。钢筋可经调质处理以符合屈强比要求。钢筋制备 过程中,除锈、调直和调质应设除尘系统,浸涂和焊接应设通风系统

5.5.2本条规定了钢筋制备设备的配置和选型

本条规定了钢筋制备系统的布 一般要求,还规定了钢筋在浸涂涂料前的 间,这也是企业的实际经验。成品钢筋的存放应充分,保证规格齐全,并备足常用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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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工艺要求指生产中对料浆浓度(稠度)、均匀性、温度以及给料时间等的要求。 2建材行业标准给料设备包括:单螺管给料机、电子皮带秤、电子振动给料机以及刚性叶轮给料机 等。给料应通过给料设备完成,不应由计量秤直接对浇注搅拌机给料,避免浇注搅拌机中水蒸气进入计 量秤而影响计量精度。 5浇注搅拌应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行业专用的浇注搅拌机。 5.6.2本条规定了配料浇注设备的配置和选型原则及建议。 5.6.3模具应按规模、建设条件及工艺布置等,按表6.2.4规定的规格选取。 5.6.4本条规定了配料浇注系统的布置要求。 4板材生产线宜布置钢筋网(笼)置入系统;砌块生产线不布置钢筋网(笼)置入系统。 5.6.5本条要求配料浇注系统应设置通风除尘装置,其功能主要为通风。当采用通风管通风时,管路应 垂直布置,以避免内部结料。

5.7.1本条规定了静停预养设计的要求,建议设置消除浇注气泡的装置,提出的换热器安装距离要求, 是因为局部加热,易造成粘膜,尤其在侧(底)板这些单层钢板的地方。 5.7.2模具行走采用纵向方式,可有效避免由于原材料波动对生产的影响,并有利于实现自动化控制。 5.7.3板材生产线宜布置固定钢筋网(笼)钢钎的拔钎系统:砌块生产线不布置拔钎系统。

条规定了切割系统的原则。切割机应满足六面切割的要求,切割精度在长、宽、高方向应满足 土1mm、土1mm的要求,以及切割废料的处理和回收要求;对于铣槽、掏孔及滚压标记,可视 确定。 3是切割系统设备选型及布置的一般要求。

5.9.1本条规定蒸压养护系统的原则。目前,在生产和设计中,最混乱和对产品质量影响最大,存在问 题最大的是在蒸压养护系统,此处明确规定蒸压养护必须抽真空,养护周期必须达到12h。 使用电厂二级尾气,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但二级尾气多为过热高温蒸汽,当采用电厂的二级尾气 时,其温度和压力应符合相应的要求,并保证釜内蒸汽为饱和蒸汽,这可以通过增湿处理达到。 5.9.2~5.9.3规定了设备选型及布置,切割后的防风和保温可设置釜前预养设施,釜前预养设施,应视 建筑要求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确定是否设置。出釜区域应考虑的分抹和包装功能,即使暂时不具备条件, 设计业应具有前瞻性而作位置的预留。

5.10出釜包装和储存

5.10.1随着技术进步及生产应用水平的提高,包装和储存必然被日益重视,本节规定了包装和储存的 基本要求,应该提出的是,包装和储存工艺还不尽成熟,发展的潜力还很大,设计时应充分予以重视, 并作适当的预留。 5.10.3本条是对板材生产线的要求,砌块生产线可不设修补区和相应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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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化验室主要承担生产检验和控制任务,可分化学分析和物料检验两部分,所需仪器设备可根 据《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GB/T11969、《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以及有关相应标 维配备。 化学分析应测定石灰的有效钙含量、消解温度和速度并可对原材料进行常规分析。 物理检验应测定物料的细度、含水量等指标;应测定产品的外观尺寸、含水量、干密度、抗压强度; 可测定产品的干燥收缩值、抗冻性以及《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GB/T11969、《蒸压加气混凝 土板》GB15762载明的其他项目。 在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的企业可配备具有新材料、新工艺以及应用技术研究功能的试验室

5.13工艺计量、测量与生产控制

5.1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为有利于生产控制、 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所有环节均应设置计量装置,配置水平与规模、自动化程度协调考虑。 5.13.2为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应蒸压加气混凝土行业的特点,除了精度以外,还应对稳定性、适应 性、可靠性进行考虑。 5.13.3在工艺系统设计时,宜满足计量装置的标定要求,设置相应的旁路系统。 5.13.4根据工艺系统特点,便于工艺操作和控制,需设置仪表进行过程测量,工艺过程测量信号可设 置为指示、记录、调节、累计、报警、遥控、联锁等。关键过程测量信号应设置多级报警、联锁或控制, 确保在紧急或误操作时,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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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设备是在生产中长期使用,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劳动资料和物质资料 的总称。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设备为服务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的所有装备。专用设备是专门用于蒸压 加气混凝土生产,且暂无国家及其他相应标准(企业标准除外)的设备。设备应可独立实现功能并配齐 饮仪表、阀门及开关等。主要专用设备列于“附录B蒸压加气混凝土常用专用设备术语和定义”。 6.1.2为保证设备的质量并便于维修和更新,本条规定所有专用设备应有专门标有标记,标记必须符合 “附录C蒸压加气混凝土专用设备标记”的要求。 标记应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基本标记按附表C.1执行;生产标记中的企业代号应经相关部门确 认并备案后使用,备案工作由中国加气混凝土协会承担。 6.1.4出厂的专用设备也应出具质量证明书,并且,还应提供该设备采用的主要原材料及外购部件的质 量证明书复印件,以便于用户使用、维护和追溯。 6.1.5蒸压加气混凝土行业是一个发展迅速的行业,生产工艺不断进步。为满足技术进步的要求,鼓励 开发和试制符合工艺和产品要求的设备,其重点应该在自动化程度、设备性能和节能降耗方面。 6.1.6鼓励采用节能技术。 6.1.7为保证设备的技术进步,应该贯彻标准化、规范化和系列化要求,不鼓励在以上设备的规格以外 随意推出新的规格。

6.2.3模内温度场特指在距离模边30cm处各点料浆的温度情况;以肉眼观察坏体的切割面,确定是否 有未融合的铝粉颗粒及团块和灰点。 6.2.4模框与侧(底)板的组合不应采用附加装置强制密封,指除重力外,还通过螺栓等将模框与侧(底) 板强制密封。 6.2.7条文中所述纵向切割、横向切割和底面与面包头切割,为浇注后模具平放状态下,分别对应模具 的长度、宽度、高度方向的切割。砌块的宽度、高度方向由横向切割、纵向切割完成,长度方向由底面 与面包头切割完成;板材的长度方向由横向切割完成,宽度方向由底面与面包头切割完成,厚度方向由 纵向切割完成。 钢丝更换率为在一个切割周期中,需要更换钢丝的数量占全部切割钢丝数量的比例,该指标可以 个工作班或一定数量的切割周期为考核单位。 6.2.10本条不规定行车轨道梁的具体做法,但规定了轨道梁的挠度为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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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总体设计是总图运输设计的基础和前提。本条明确了设计依据、原则和要求。 7.1.2本条用地面积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24号),结合近年来投产同等规模生产线建设用地的平均值。 7.1.3改建、扩建工程受原有场地、建设备、运输等条件的限制,增大了蒸压加气混凝土工厂总平面设 计难度,要求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以减少新增土地的面积,减少建筑物拆迁废弃,使总平面布置更趋 紧读合理。 7.1.4要求总平面设计应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最佳方案,并应列出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各项指标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附录B的规定。 7.1.5总平面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等的规定外。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震区、湿陷性黄土地区、膨胀土地区和多 年冻土地区等特殊自然条件地区建设工厂,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湿 路性黄士地区建筑规范》 建筑技术规范》GB112等的规定

7.2.1功能分区有关问题的规定,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第5.1.2条,并结合实 际,要求除锅炉房、变配电所外的单个小建筑物宜合并,并不应突破建筑红线。 7.2.2通道宽度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第5.1.4条,并结合有关专业情况确定。 7.2.3为使用地合理,充分利用地形为总平面设计的重要内容。 7.2.4~7.2.5为尽量合理利用土地。 7.2.6结合实际应用,可以降低建筑造价,提高建筑物安全性。 7.2.7~7.2.8露天堆场应满足大宗物料、成品装车、卸车、倒堆储存及转运的要求,便于各生产点的联 系,并避免相互于扰。同时提出有利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要求。

7.3.1本条为厂内道路设计规定,各项要求分别依据《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GB50187第6.4.1条制定。 7.3.2本条为工业码头设计规定,各项要求分别依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第6.5.1 条、第6.5.2条、第6.5.5条及第6.5.6条,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制定。

.1本条为厂内道路设计规定,各项要求分别依据《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工业企业总 十规范》GB50187第6.4.1条制定。 2本条为工业码头设计规定,各项要求分别依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第6. 第6.5.2条、第6.5.5条及第6.5.6条,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制定。

7.4.1本条是竖向设计的原则。竖向设计是总图运输设计中的内容,涉及的范围广,因此应全面考虑各 种因素。 7.4.2竖向设计中对于大于10m高边坡挖方的处理应慎重。由于设计挡土墙或护坡缺乏相应的基础资 料,设计有一定的难度,易造成山体滑移,为此应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作为设计依据。 7.4.4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第6.2.5条制定。竖向设计合理,可以避免造成厂 区土方和挡土墙等工程量加大,特别是当厂外道路由外单位设计时,互提资料应准确及时,避免脱节错 位。

7.4.1本条是竖向设计的原则。竖向设计是总图运输设计中的内容,涉及的范围广,因此应全面考虑各 种因素。 7.4.2竖向设计中对于大于10m高边坡挖方的处理应慎重。由于设计挡土墙或护坡缺乏相应的基础资 料,设计有一定的难度,易造成山体滑移,为此应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作为设计依据。 7.4.4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第6.2.5条制定。竖向设计合理,可以避免造成厂 区土方和挡土墙等工程量加大,特别是当厂外道路由外单位设计时,互提资料应准确及时,避免脱节错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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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7.4.10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有关规定及成熟做法制定。 7.5土(石)方工程 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有关规定制定。 7.6场地排水 厂区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应考虑加气混凝土企业的特点,采用明沟或暗管结合的方式,同时结合雨 水利用,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有关规定制定。 蒸压加气混凝土企业用水量相对较大,并且,对生产用水并无特别要求,在可能的条件下,雨水可 收集用于生产,因此,在设计排除设施时,可同时设置收集利用系统。 7.7管线综合布置 管线综合布置根据工业企业的常用方法规定。因加气混凝土企业管线量并不大,通常可结合企业特 点作经济合理的设计,其他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有关规定制定。 7.8绿化设计 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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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及自动化设计应综合考虑,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本着既体先进性, 又考虑到经济合理、管理维护方便、安全运行的原则,考虑近、远期结合,注意生产线扩建的可能性, 适当留有扩建余地,做到运行可靠、操作灵活、布置紧凑、维护方便。 在确定方案及设备选型时,应充分注意环境特点,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电气及自动化专业设备和技术发展很快,生产厂家众多,选用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具 有许可证,以保证质量。选型应注意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节约能源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注意技术 发展动态,杜绝淘汰产品的使用。

8.2.1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本着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根据供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等合理确定方案。 8.2.2电力负荷分级根据企业不同用点区域的重要性确定。 8.2.3~8.2.6参照国内成熟企业及相关规定制定,供电电压宜采用10kV电压,为减少电压等级,节约 电能。

8.3.1从技术法规角度强调技术经济指标,弱化设计指导书特征

3.3.1从技术法规角度强调技术经济指标,弱化设计指导书特征

根据加气混凝土企业自动化要求及可能制定,对于规模较小的生产线,应本着经决 设计。

随着计算机与网络的普及和DCS系统在企业的普遍应用,基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提高经济效益的 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自动化的第三层,也逐步为企业所接受。 本节即为应用信息化系统,用于企业管理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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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的需要,保证生产对生产设备的保护、操作者的安全,还应根据环 境保护、地区气候特点,考虑自然条件对建筑设计的影响,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 9.1.2结构形式的选择应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结合具体工程的规模、投资、所在地区 施工水平、进度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在此基础上积极采用成熟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以提高 工程的技术含量,降低工程造价。 9.1.3本条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要求,对各建(构)筑物按其破坏后果的 严重性划分安全等级。 9.1.4本条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并结合加气混凝土企业特点,对各建(构) 筑物抗震设防分类的具体划分。 9.1.5防火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其他有关规范的规定。

9.2生产车间与辅助车间

均按有关规定制定,车间内通道宽度根据人员行走、配件搬运及车辆通行等要求确定, 行走允许最小宽度要求考虑。

本节仅提出具有行业特殊性的要求,其他按相应的规范执行。 9.4.3有设备出入的门应包括设备装载后的外轮廊;人行门等主要考虑疏散。 9.4.4配料楼里的检修钢梯,主要用于临时检修用,宽度可按最低要求0.6m设置

9.5.1在一般情况下,天然地基比人工地基经济,但对荷载较大的建(构)筑物和在一些具体条件下,天 然地基不一定能满足要求和达到经济合理的目的,故此时应采用人工地基,

5.1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和不增加面积的原则下,结构布置应力求传力途径简单明确。 5.4地面堆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6.5如湿陷性黄土地区、膨胀土地区、冻土地区尚应分别符合《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和《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等专门设计 要求。

9.6.1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和不增加面积的原则下,结构布置应力求传力途径简单明确。 9.6.4地面堆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 9.6.5如湿陷性黄土地区、膨胀土地区、冻土地区尚应分别符合《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和《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等专门设计标准 的要求

9.7.2工艺提供的荷载数值应包括动力系数

工艺提供的荷裁数值应包括动力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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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磨机基础允许差异沉降,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中没有规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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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给水排水设计的基本原则。水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国家水法明确规定,应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 用水,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资源。国家环保和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要保护自然水域,执行废水 排放标准,防止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因此,应根据建厂地区水资源主管部门对水资源的总体规划,在保 证用水水质的前提下,与有关方面协商对水的综合利用与协作,降低耗水指标,减少废水排放,提高水 的重复利用率。

规定了用水标准,包括生产用水量,生活用水量,冲洗、化验和绿化用水量,以及未预见用水量等。 生产用水量包括全部生产和辅助生产各部位的用水,如配料用水、机械设备、电气自动化、空气调节以 及锅炉等,随生产规模、生产方式、设备选型、地区条件等隐私确定。 关于生活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制定。由于 企业远离城镇,大部分人员将不可避免的接触粉尘,地面也不可避免的有粉尘污染,因此在设计中,可 根据情况取用高值。 其他要求按有关规范执行

规定了排水工程设计、排水系统划分。特别要求利用生产废水,及雨水作双回路设计。对于生活污 水,提出也可按生活用水量的80%~90%取值。 10.4工厂消防设计 消防设计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11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直接涉及投资、能源、环保与管理使用,因此,应根据建厂地区 综合条件,确定技术先进可行、经济合理的方案,并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的有关规定。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直接涉及投资、能源、环保与管理使用,因此,应根据建厂地区 综合条件,确定技术先进可行、经济合理的方案,并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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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法规和规范执行

按有关法规和规范执行。

GB/T 28581-2021 通用仓库及库区规划设计参数12.5固体废弃物防治

12.5.1固体废弃物防治应立足于生产过程中设计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12.5.2已形成的不能消纳的废弃物,都为不具有有机挥发性和溶出性固体,可通过建筑回 温等措施利用和消纳

5.1固体废弃物防治应立足于生产过程中设计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5.2已形成的不能消纳的废弃物,都为不具有有机挥发性和溶出性固体,可通过建筑回填、建 等措施利用和消纳,

IC/T 2275201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实际生产和设计经验,对节能设计提出的原则要求。 为贯彻国家节能降耗的精神,同时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在经过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加 生产能耗控制值(见附录D)。 综合能耗应根据发热量和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见《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一2008。 系数是0.1229kgce/kWh,是根据发热量计算的当量值;同时,也可按照等价值计算,即根据当 准煤耗(含线损)来计算。本规范能耗限制值中,电耗折算煤耗按等价值计算,取0.380kgce/kWh。 13.2生产过程节能

13.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实际生产和设计经验,对节能设计 13.1.2为贯彻国家节能降耗的精神,同时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在经过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加 气混凝土生产能耗控制值(见附录D)。 计算综合能耗应根据发热量和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见《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一2008。 电的折算系数是0.1229kgce/kWh,是根据发热量计算的当量值;同时,也可按照等价值计算,即根据当 年发电标准煤耗(含线损)来计算。本规范能耗限制值中,电耗折算煤耗按等价值计算,取0.380kgce/kWh。

GB/T 40502-2021 主动耙头技术要求生产过程节能主要从工艺布置、设备选型等 短蒸压养护时间。

13.3电气及自动化控制节能 13.3.1在企业中,变负荷运行的风机、泵类,加变频调速装置后,平均节电30%~50%,为此增加的 投资可在2~3年内通过所节省的电费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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