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67-2019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存储标准

DB11/T 1667-2019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存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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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1667-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50 MB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19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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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667-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667-2019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存储标准

附录A属性值数据字典表

A.1.1费用变量字典表

表A.1.2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计算变量字典表

CNAS-AL06-2011 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表A.2.1指标专业编码字典表

表A.2.2指标类别编码字典表

注:1若工程类型有多重信息描述时,各信息之间用半角分号“;”隔开,如:建筑安装工程;民用 建筑工程:居住建筑

2工程相对位置的区域名称,如X环内(外)等。

表A.3费用类别编码表

A.4定额专业类别字母码

表A.4定额专业类别字母码字典表

注:1.在使用字母码时,如果需要同时使 使用半角逗号“,”分隔,例如:JZZS.AZ

2.字母码使用专业名称拼音首字母。

注:1.行政区划代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3.定额用途中新建无字母标识。 4.专业字母码:若专业字母码有多个时,各专业字母码连写,如绿建安装:LJAZ

4.专业字母码:若专业字母码有多个时,各专业字母码连写,如绿建安装:LJAZ

表A.6工料机类型数据字典表

表7.1文件包数据结构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安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1.0.1本条规定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 1.0.2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1.0.3在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的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存储,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 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计量规范及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同时,与本标准配套发行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存储标准检查 工具》软件,可对按本标准生成的数据进行符合性检查。检查工具软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

1.0.1本条规定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 1.0.2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1.0.3在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的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存储,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 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计量规范及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同时,与本标准配套发行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存储标准检查 工具》软件,可对按本标准生成的数据进行符合性检查。检查工具软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

3.0.2本条规定了数据结构图和元素属性表,有关说明如下:

3.0.3依据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程序的规定,在采用计算式表达费用计算过程时应采用计算 式准确表达计算机可运算的算式,有关说明如下: 1费用变量:在计价程序表的计算式中引用本表以外的费用值时,应使用本标准附 录表A.1.1及表A.1.2中规定的变量名称。 2用户定义变量:在计价程序表的计算式中引用本表中的费用值时,应使用自定义 变量的方式。在引用的费用行应输出定义的变量名称,为了避免变量的二义性,定义的变 量名称不得与本标准附录表A.1.1和表A.1.2中规定的变量名称重复,并且所有费用行自定 义的变量不得与其他行定义的变量出现重复, 3费率变量:在计算式中需要引用本行的费率值进行运算时,应在计算式中用固定 的变量“费率”来表示。对应的费率值是一个实数,不包括任何与单位有关的值。例如, 在计算增值税时,费率对应的属性值为“9”,则在计算式中应表达为“费率/100”

4定额子目综合单价计价程序示例:

清单计价程序示例(一般计税法预算价取费)

注:如Formula里定义的金额计算式需要使用Rate的值时,Formula里需使用“费率”二字进行值的

引用。 0.5有关说明如下: 1字符型(String):未输出时,元素属性的值缺省为空。 2整数型(Integer):未输出时,元素属性的值缺省为0。 3数值型(Decimal):未输出时,元素属性的值缺省为0。 4布尔型(Boolean):未输出时,元素属性的值缺省为False

4.2.1本条规定了输出与编制工程造价文件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和计算机环境相关的信息, 可用于识别造价文件的编制身份,广泛用于电子开标、评标过程中识别造价文件的关联性 等进行检查。

4.3.1本条规定了输出项目信息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的属性、包括的子元素进行了规定。 1元素属性有关说明如下: 工程总造价Total为输出必选项,金额单位按元计算。金额值的价格类型与造价文件 2子元素有关说明如下: 一 1)指标信息IndexInfo为输出必选项,Value属性值为技术经济指标值。 2)附加信息AddiInfos是可选输出元素,附加信息用于输出本标准未定义的有关描 述工程的信息数据

4.4.1本条规定了输出招投标信息元素包括的子元素,有关说明如下: 1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应包括的子元素有:Tendereelnfo(招标人信 息)、Proxylnfo(招标代理信息)和ConsultantInfo(造价咨询信息)。 2编制的投标报价应包括的子元素是:TendererInfo(投标人信息)。 4.2.2本条规定了招标人信息元素的属性,招标计划工期DayLimit是字符类型的属性,输 出的是招标文件的计划工期,如300日历天。 4.4.5本条规定了投标人信息元素的属性,投标工期DayLimit是字符类型的属性,输出的 是投标工期,如300日历天。 4.4.6评标主要材料主要是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时进行经济标评审的需要,输出评标主要 材料时,应对编制的工程文件中所有单位工程中的需评审工程材料及设备进行汇总。有关 说明如下: 1子元素评标主要材料明细是可选元素,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编制的招标工程量 青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应按评标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输出。 2招标材料编码是必选属性,是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统 给定的不重复的编码,编码不区分天小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保持与招标人 致的招标材料编码。 3工料机ID是必选属性。ResID表达的是该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归属定额子目的 关联工料机ID,编制的投标报价不必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工料机ID一致。 4 数量是必选属性,属性值是同种工料机的累计值。 5合价是必选属性,属性值是Price(单价)与Quantity(数量)的乘积。

4.5.1本条规定了输出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包括的子元素进行了规定。 4.5.2建设项目总投资汇总元素的子元素建设项目总投资明细是可以重复的元素,是可以 多级表达数据的树形结构。 V 1子元素建设项目总投资明细的费用类别编码属性为输出必选项。输出的编码属性 值应按照本标准“附录表A.3费用类别表”规定的编码取值。如输出项目的建设投资合计 的编码值应为400101,输出项目的建设期利息合计的编码值应为400102。 2子元素建设项目总投资明细的属性Total(金额)输出为必选,金额应根据编制的 造价文件对应输出。如编制的是招标工程量清单金额值应输出为0;编制的是估算价、概 算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结算价时,应按实输出

4.5.4建设投资汇总元素的子元素建设投资明细是可以重复的元素,是可以多级表达数据 的树形结构。 1子元素建设投资明细的费用类别编码属性为输出必选项。输出的编码属性值应按 照本标准“附录表A.3费用类别表”规定的编码取值。如输出项目的工程费用合计的编码 值应为40010101、输出项目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的编码值应为2001、输出项目的预备 费合计的编码值应为3001。 2子元素建设投资明细的属性Total(金额)输出为必选,金额应根据编制的造价文 件对应输出。如编制的是招标工程量清单金额值应输出为0;编制的是估算价、概算价、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结算价时,应按实输出。 4.5.5本条规定了输出工程费用元素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包括的子元素进行了规定。元 素属性有关说明如下: 1金额(元):是必选属性,金额应根据工程计价编制的要求输出,如编制的是招 标工程量清单金额应输出为0,其他类型的造价文件均应输出。金额(元)的值应是建筑 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合计值。 2建设规模:这是一个字符类型属性,在输出的建设规模应依次包括相应的数值和 单位。如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输出20000m2;市政道路按长度计算,输出2.5Km。 3 SectionalWorks(单项工程)、UnitWorks(单位工程)是可重复的可选元素。至少应 包含一个SectionalWorks或UnitWorks元素。本标准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结构层次是 不受限制的多级树形结构(图4.5.5),来满足多方面的使用需求。在使用本标准时,需要 根据使用的需求来合理调整相应软件的层次级别深度。

图4.5.5建设工程层次结构示意图

4.5.6本条规定了输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汇总元素属性,元素属性的有关说明如下: 属性值应是项目里所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对应值之和。如属性分部分项工程 费的值应为所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累计值。 2LaboursCost(人工费)是必选属性,按工程计价编制要求输出时,人工费为分部 分项工程人工费和措施项目人工费的合计。 3MaterialCost(材料费)是必选属性,按工程计价编制要求输出时,材料费为分

部分项工程材料费和措施项目材料费的合计,且包含相应的主材费(未计价材料费)和工 程设备费。 4ConstructionMachineryCost(施工机具使用费)是必选属性,按工程计价编制要 求输出的费用,施工机具使用费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机具使用费和措施项目施工机具使用 费的合计。 5Overhead(管理费)是必选属性,按工程计价编制要求输出的费用,管理费为分 部分项工程管理费和措施项目管理费的合计。 6RiskRate(风险费)是必选属性,按工程计价编制要求输出的费用,风险费为分 部分项工程风险费和措施项目风险费的合计。 7 Profit(利润)是必选属性,按工程计价编制要求输出的费用,利润为分部分项 工程风险费和措施项目利润的合计。 4.5.7本条规定了输出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汇总元素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包括的属性和 子元素进行了规定。 1子元素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明细是可以重复的元素,是可以多级表达数据的树形 结构。 2子元素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明细是可选输出元素,如果编制的是工程概算或估算 时应输出。 4.5.8本条规定了输出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明细元素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的属性、包括 的子元素进行了规定。子元素子目单价计算是可选输出元素,其定义应按本条文说明第6 章有关规定执行。 4.5.10本条规定了输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素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的属性、包括的子元 素进行了规定。子元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明细是可选输出元素,如果编制的是工程概算或 估算时应输出。 4.5.11本条规定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素的子元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明细是可以重复的元 素,是可以多级表达数据的树形结构。元素属性的有关说明如下: 1编号是必选输出属性,在输出该属性时,属性值可根据有关编制要求输出。 2用户定义变量,在输出该属性时,属性值的规定应参照本标准第3.0.3条第2款规 定执行。 石道 3计算基础/计算公式是必选输出属性,用于描述对应费用值计算方法的文字描述 如果有相应描述内容时,属性和属性值应输出;如果没有猎述内容时可不输出。 4 金额计算式是必选输出属性,可用于表达金额的可运算的计算式。如果有计算式 时,属性和属性值应输出;如果没有计算式时可不输出。Formula的规定应参照本标准第 3.0.3条规定执行。 5 Rate(费率)是必选输出属性。费率是实数,没有单位。 6Total(金额,单位为元)是必选输出属性。在表达金额是如何计算得出的方式有 三种

1)Formula(金额计算式)运算结果; 2)Quantity(工程量)与Price(单价)的乘积; 3)由子元素Total累加计算得出。 在导入数据并还原金额计算时,应根据该元素输出的属性值进行判断,如果输出的 Formula并不是空值(不包括空格)时,表示Total的值是由Formula运算得出;如果输 出的Formula是空值或没有输出,表示Total的值是由Quantity与Price的乘积得出;如 果前面两种情况均不满足时,表示lotal的值是由该元素的所有子元素的lotal值累加计 算得出。 4.5.12本条规定了输出预备费元素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的属性、包括的子元素进行了规 定。子元素预备费明细是可选输出元素,如果编制的是工程概算或估算时应输出 4.5.13本条规定了预备费元素的子元素预备费明细是可以重复的元素,是可以多级表达数 据的树形结构。元素属性的有关说明应按本条文说明4.5.11规定执行。 4.5.14本条规定了输出建设期利息元素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的属性、包括的子元素进行 了规定。子元素建设期利息明细是可选输出元素,如果编制的是工程概算或估算时应输出。 4.5.15本条规定了建设期利息元素的子元素建设期利息明细是可以重复的元素,是可以多 级表达数据的树形结构。元素属性的有关说明应按本条文说明4.5.11规定执行。 4.5.16本条规定了输出流动资金元素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的属性、包括的子元素进行了 规定。子元素流动资金明细是可选输出元素,如果编制的是工程概算或估算时应输出。 4.5.17本条规定了流动资金元素的子元素流动资金明细是可以重复的元素,是可以多级表 达数据的树形结构。元素属性的有关说明应按本条文说明4.5.11规定执行。

6.1.1本条规定了输出单位工程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属性和子元素进行了规定。 6.1.2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元素的元素属性,元素属性有关说明如下: 1TotaI(金额,单位为元)是必选项,金额应根据工程计价编制的要求输出,如编 制的是招标工程量清单金额应输出为0,其他类型的造价文件均应按实输出。 2Scale(建设规模)是一个字符类型属性,在输出的建设规模是归属单项工程的工 程规模,应依次包括相应的数值和单位。如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输出20000m2; 市政道路按长度计算,输出2.5Km。 3Specialty(专业类别字母码)用于表达单位工程计价所对应的工程专业,按照本 示准“附录表A.4定额专业类别字母码”规定的专业字母码取值。 + ValuationMethod(计价方式)用于标识单位工程采用的是清单计价规则还是定额 计价规则。ValuationMethod属性值为0时,表示清单计价规则;为1时表示定额计价规 则。 5TaxModel(计税方式)用于标识单位工程采用的是何种工程计税模式。TaxModel 属性值为0时,表示按一般计税法进行工程计税;为1时,表示按简易计税法进行工程计 税。

3TotalModel(分部分项清单、单价措施清单综合合价汇总方式)用于标识清单综 合合价的汇总方式。TotalModeI属性值为0时表示分部分项、单价措施的综合合价是按各 清单的清单综合合价小数位数精度汇总;为1时表示分部分项、单价措施的综合合价是按 各清单的计算结果汇总,即对各清单的综合合价不进行取舍,用计算结果汇总。

5.2.2本条规定了输出计算小数位数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的属性进行了规定。有关说明 如下:

1元素中所有的小数位数指的是用于计算相关费用和金额时先截取相应的小数位数 后再用于计算和存储。如,ResourcePrice定义的材料单价小数位数为2,某材料在进行除 税价或含税价计算后得出的材料单价为200.3456,在计算定额子目的材料费用时,应先按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得到200.35,再用200.35参与相关运算,并且该材料相应单价最后 存储的值也是200.35。 2ResourcePrice(材料单价小数位数)适用于人工工日单价、材料单价和施工机械 单价等,但不适用于自身有工料机组成的配合比和施工机械台班,以及暂估价材料单价。 3ConcretePrice(配合比及机械台班单价小数位数)适用于自身有工料机组成的配 合比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4ResourceQuantity(工料机数量汇总小数位数)适用于定额子目工料机分析后,同 种工料机编码的工材机数量累计值保留的小数位数。 5NormPrice(子目单价小数位数)适用于定额子目通过工料机组成计算后得出的定 额子目费用单价保留的小数位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单 价,但不包括子目的综合单价。 NormWastage(子目消耗量小数位数)适用于定额子目、配合比、机械台班的工 料机组成消耗量保留的小数位数。 7NormCompositive(子目综合单价小数位数)适用于定额子目综合单价保留的小数 位数。 8Quantity(工程量小数位数)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的工程量 保留的小数位数,以及定额子目的工程量保留的小数位数。 9ListCompositive(清单综合单价小数位数)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 10ListTotal(清单综合合价小数位数)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 综合合价保留的小数位数。 V 11Appraisals(暂估价材料单价小数位数)适用于暂估价材料单价保留的小数位数, 6.2.4本条规定了输出子目单价计算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的属性和子元素进行了规定。 ChargeID(单价计算程序ID)是必选属性,输出的属性值不得重复,且不区分大小写 6.2.5本条规定了输出定额子目单价计算明细的元素名称和属性。有关说明如下: 1CalcVariable(用户定义变量),在输出该属性时,属性值的规定应参照本标准第 3.0.3条第2款规定执行。

2CalcBasis(计算基础/计算公式)是必选输出属性,用于描述对应费用计算方法的 文字描述。如果有相应描述内容时,属性和属性值应输出;如果没有描述内容时可不输出。 3Formula(单价计算式)是必选输出属性,可用于表达费用单价可运算的计算式。 如果有计算式时,属性和属性值应输出;如果没有计算式时可不输出。Formula的规定应 参照本标准第3.0.3条规定采用。 4Rate(费率)是必选输出属性。费率是实数,没有单位。 5在表达单价是如何计算得出的方式有两种: 1)Formula(单价计算式)运算结果; 2)由子元素累加计算得出。 在导入数据并还原计算时,应根据该元素输出的属性值进行判断,如果输出的Formula 并不是空值(不包括空格)时,表示单价的值是由Formula运算得出;如果输出的Formula 是空值或没有输出,表示单价的值是由该元素的所有子元素的单价值累加计算得出。 6KindCode(费用类别编码)属性按照本标准“附录表A.3费用类别表"规定的费 用类别编码取值。如元素表达的是综合单价计算程序,KindCode的属性值输出为“1001”

6.3工程信息及指标信息

6.3.2本条规定了输出工程信息的元素名称及子元素构成。工程信息Infor是可选输出元素, 工程信息用于输出本标准未定义的有关描述工程的信息数据, 6.3.3本条规定了输出指标信息的元素名称及子元素构成。指标信息IndexInfo为输出必选 项,Value属性值为技术经济指标值。

6.4单位工程费用汇总

6.4.1本条规定了输出单位工程费用汇总的元素名称及子元素构成。计价方式为定额计价 6.4.2本条规定了输出单位工程费用汇总明细的元素名称和属性。有关说明如下: 1CalcVariable(用户定义变量),在输出该属性时,属性值的规定应参照本标准第 3.0.3条第2款规定执行。 2CalcBasis(计算基础/计算公式)是必选输出属性,用于描述对应费用计算方法的 文字描述。如果有相应描述内容时,属性和属性值应输出;如果没有描述内容时可不输出。 3Formula(金额计算式)是必选输出属性,可用于表达费用单价可运算的计算式。 如果有计算式时,属性和属性值应输出;如果没有计算式时可不输出。Formula的规定应 参照本标准第3.0.3条规定采用。 4Rate(费率)必选输出属性。费率是实数,没有单位

Total(金额,单位为元)在表达金额是如何计算得出的方式有两种: 1)Formula(金额计算式)运算结果; 2)由子元素累加计算得出。 在导入数据并还原计算时,应根据该元素输出的属性值进行判断,如果输出的Formula 并不是空值(不包括空格)时,表示Total的值是由Formula运算得出;如果输出的Formula 是空值或没有输出,表示Total的值是由该元素的所有子元素的Total值累加计算得出。

6.5.1本条规定了输出分部分项工程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的属性、包括的子元素进行了 规定。计价方式为定额计价方式时,预算表可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1本条规定的BillTable元素节点是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模式的共用元素节点,根据 单位工程采用的计价模式来确定数据的组织结构。如果计价工程是清单计价,子元素不应 包括Norm(定额子目);计价工程是定额计价,子元素不应包括ListProjects(清单项目), 2Costs(费用合价)是必选项,在输出该元素时,元素的费用属性值均是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相应费用的累计值。 6.5.2本条规定了输出费用合价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的属性进行了规定。Costs是公共元 素,适用于表达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清单项目和定额子目的相应费用合计。元素的 属性值应根据计价编制的要求输出,如编制的是招标工程量清单,属性值应输出为0,其 他类型的计价文件,应按实输出。 6.5.3本条规定了输出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的属性、包括的子元素进 行了规定。有关说明如下: 1 元素DivisionalWorks(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适用于存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 施项目清单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信息。 2在实际工程中,一些特殊的清单项目是由子清单(明细清单)的费用组成,这些 清单费用的计算实质是由明细清单累计计算得出,而不是直接计算得出,其计算特性满足 DivisionalWorks的规定,因此,这些特殊的清单项目在数据表达上应使用DivisionalWorks 来完成。例如,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措施项目清单,其费用明细中如果表达了是由安全生产 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费用组成,该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使用DivisionalWorks来存储,其子 项安全生产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使用ListProjects来存储。 6.5.4本条规定了输出清单项目的元素名称,并对元素的属性、包括的子元素进行了规定 有关说明如下: 1元素ListProjects(清单项目)适用于存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的 信息。清单项目的计算包括三种方式: 1)采用定额子目汇总计算得出时,应对CalcType的属性值标识为1; 2) 采用Formula(金额计算式)计算得出时,应对CalcType的属性值标识为2, 且在输出的子元素中不得包括有Norm(定额子目)。Formula的规定应参照本标准第3.0.3

QtType(数量计算方式): 1) 标记为O时,表示工料机数量按消耗量计算,Quantitys(数量)=Quantity(消 耗量)×定额子目工程量; 2)标记为1时,表示工料机数量不是按消耗量计算,Quantity(消耗量)=Quantitys (数量)一定额子目工程量。 5NoCost(不计价)用于标识工料机是否是不计价项(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 标记为true时,表示该工料机是不计价材料,其费用已经在相关工料机中已经计取,此处 不再计取。例如,综合工日的消耗量在定额书本上加以“()”表达,其费用已经在定额 工日中计取。

0.6.3本条规定了输出总价措施项目的元素名称,并对子元素进行了规定。计价方式为定 额计价方式时,组织措施可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6.4本条规定了输出单价措施项目的元素名称,并对子元素进行了规定。计价方式为定 额计价方式时,技术措施可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5.7.2通常在输出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时,在该表中包括了其他项 目清单(其他项目费)的计取程序,依据相应的计价规范要求,同时又需要将相应的费用 拆出来输出到其他项目清单中。为了满足导入数据时方便识别这种数据情况,在程序输出 数据时,SourceFromSummary的属性值应标识为true,否则标识为false。 6.7.3、6.7.5、6.7.6、6.7.7、6.7.8、6.7.9有关说明如下: 1CalcVariable(用户定义变量),在输出该属性时,属性值的规定应参照本标准第 3.0.3条第2款规定执行。 2CalcBasis(计算基础/计算公式)是必选输出属性,用于描述对应费用计算方法的 文字描述。如果有相应描述内容时,属性和属性值应输出;如果没有描述内容时可不输出。 3Formula(金额计算式)是必选输出属性,可用于表达费用单价可运算的计算式。 如果有计算式时,属性和属性值应输出;如果没有计算式时可不输出。Formula的规定应 参照本标准第3.0.3条规定执行。 4Rate(费率)是必选输出属性。费率是实数,没有单位。 5 Total(金额,单位为元)在表达金额是如何计算得出的方式有两种: 1)Formula(金额计算式)运算结果; 2)由子元素累加计算得出。在子元素累加计算时应注意:Kind标识为1时,该

子元素的金额不参与上一级节点数据的累加。如,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已在清单综合 单价中计取,此处不应再计取,在输出该元素时,Kind应标识为1, 在导入数据并还原计算时,应根据该元素输出的属性值进行判断,如果输出的Formula 并不是空值(不包括空格)时,表示Total的值是由Formula运算得出;如果输出的Formula 是空值或没有输出,表示Total的值是由该元素的所有 元素的Total值累加计算得出,

6.8.2本条规定了输出工料机汇总明细的元素名称和属性。有关说明如下: 1ResID(工料机ID),用于表达人工、材料、机械信息的唯一ID值,不区分大小 写。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ResID值唯一。 2OrgPrice(定额价,单位元)是计取人工、材料、机械的定额单价。该定额单价 可以是含税单价也可以是除税单价,由采用的计价定额依据来确定。 3Price(编制期价格,单位元)是计取人工、材料、机械的编制单价。该编制单价 可以是含税单价也可以是除税单价,由编制工程计价的有关依据来确定。如,投标报价时, 该单价可以是市场价。 4TaxRate(增值税税率,单位是百分数)是必选属性,用于表达该材料的增值税税 率。 5Kind(工料机类型)用于表达工料机的费用类型,应使用本标准附录表A.6规定 的值输出。如Kind为1,表示是人工费类型;为4时,表示是主材(未计价材料)费类型。 6ClassifyCode(工料机分类编码)是必选属性,通常用于表达工料机指标分类所对 应的编码。可根据编制工程计价的有关依据输出相应的指标分类编码。 7MainMaterial(主要材料标识)是必选属性,通常用于电子招投标过程标识为需要 评审的主要材料。 8工料机汇总明细元素仅输出与定额消耗量相关的工、料、机等数据,如管理费、 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数据则不输出到本元素里。

6.9.1通常在输出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时,在该表中包括了规费的 计取程序,依据相应的计价规范要求,同时又需要将相应的费用拆出来输出到相应的元素 中。为了满足导入数据时方便识别这种数据情况,在程序在输出数据时, SourceFromSummary的属性值应标识为true,否则标识为false。 6.9.2说明见本标准条文说明第6.4.2条

6.9.1通常在输出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时,在该表中包括了规费的 计取程序,依据相应的计价规范要求,同时又需要将相应的费用拆出来输出到相应的元素 中。为了满足导入数据时方便识别这种数据情况,在程序在输出数据时, SourceFromSummary的属性值应标识为true,否则标识为false。 6.9.2说明见本标准条文说明第6.4.2条。

6.10.1通常在输出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时,在该表中包括了税金的 计取程序,依据相应的计价规范要求,同时又需要将相应的费用拆出来输出到相应的元素 中。为了满足导入数据时方便识别这种数据情况,在程序在输出数据时, SourceFromSummary的属性值应标识为true,否则标识为false。 6.10.2说明见本标准条文说明第6.4.2条。

JZGCP-BIM2:建筑工程P-BIM软件功能与信息交换标准合集(二)1.1本条规定了输出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元

6.11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1本条规定了输出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元素名称和属性。 6.11.2、6.11.4、6.11.5这三条说明如下: 1BiddingMaterialCode(招标材料编码)通常用于电子招投标中,计算机辅助评审 款件要检查投标报价数据中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信息,此招标编码由招标人编制 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提供,此编码应是不重复的唯一编码,且不区分大小写。 如招标人提供的招标编码为“A001”,在投标报价输出与招标人对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 招标编码应为“A001”,这样,投标报价中与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在信息不是绝对 样时,也能很方便地完成材料关联。 2ResID(关联工料机ID)指的是人工、材料和机械编码ID,应与工料机汇总元素 中对应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编码ID保持一致

7.0.1、7.0.2这两条说明如下:

7.0.1、7.0.2这两条说明如下:

1规定了建设工程XML文件、单位工程XML文件的数据结构图,在生成的JDB 压缩包里,宜只有一个建设工程XML文件,一个或多个单位工程XML文件。 2在数据结构图中,如果同一相同元素在多处被引用,则仅在第一次出现时展开其 下级构成。如单位工程XML文件的数据结构图中DB14/T 714-2018 高速公路桥涵工程施工指南,LestProjects(清单项目)、Norm(定 额子目)两个元素仅在第一次出现时展开其下级构成,第二次出现时则没展开其下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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