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6-047-2018 海南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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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46-04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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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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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6-047-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6-047-2018 海南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凝结时间、稠度等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强度试验报告。 7.2.5后浇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混凝土 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连续浇筑超过1000m²时,每200m²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和检验批强度 评定报告。 7.3一般项目 7 7.3.1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应满足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²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连续浇筑超过1000m²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稠度抽样检验记录。 7.3.2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后浇带和施工缝的留设 及处理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3.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以及养护方法

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混凝土养护记录

8.1.1装配式结构中后浇混凝土结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结构质量验收应在拆模后、混凝士表面未作修整和装 饰前进行,并应做出记录: 2修整或返工的结构构件或部位应有实施前后的文字及图像 记录。 8.1.2装配式结构中后浇混凝土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单位、施 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 8.1.2 确定。

DB15T 353.3-2020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3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pdf表8.1.2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

8.2.1后浇混凝主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产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 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裂缝或连接部位的严重缺陷及其 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8.2.2后浇混凝土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 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或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充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 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 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处理记录。

8.3.1后浇混凝土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 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 重新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8.3.2后浇混凝土结构的位置和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8.3.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立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 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 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 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 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对电梯井, 应全数检查。

检查柱轴线、中心线位置时,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偏差的较

注:1.检查柱轴线、中心线位置时,沿纵、 方向测量,并取其中偏差的较 大值。 2.H 为全高,单位为 mm。 8.3.3后浇设备基础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和设备安装的要求 其位置和尽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表8.3.3后浇设备基础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1.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偏差的 较大值。 7 2.h为预埋地脚螺栓孔孔深,单位为 mm。

9.1.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预制构件采用后浇混凝土连接时,在浇 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 要内容: 1混凝土粗糙面的质量,键槽的尺数量、位置, 2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 平直段长度; 3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 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 9.1.2施工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进行验收;专业企业生产的 预制构件应按本章的规定进行验收。 9.1.3多个工程其同使用的同类型预制构件,可在多方共同见证下 进行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检验报告可用于见证方建设的装配 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9.1.4预制构件涉及装饰、保温、防火等性能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 或有关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

9.2.1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 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或质量验收记录。 9.2.2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进场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性能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及设计 的要求,检验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2)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进 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检验;不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士 构件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抗裂检验。> X 3)对大型构件及有可靠应用经验的构件,可只进行裂缝宽度、 抗裂和挠度检验。 4)对使用数量较少的构件,当能提供可靠依据时,可不进行结 构性能检验。 2对其他预制构件,除设计有专门要求外,进场时可不做结构 性能检验。 3对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应采取下列措施: 1)施下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应驻厂监督生产过程: )当无驻厂监督时,预制构件进场时应对其主要受力钢筋数 量、规格、间距、保护层厚度及混凝土强度等进行实体检验。 检验数量:同一类型预制构件不超过1000个为一批,每批随 机抽取1个构件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结构性能检验报告或实体检验报告。 注:“同类型”是指同一钢种、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 结构形式。抽取预制构件时,宜从设计荷载最大、受力最不利或生产数 量最多的预制构件中抽取。 9.2.3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 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3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 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处理记录

9.2.4预制构件上的预理件、预留插筋、预埋管线等的规格和数量以 及预留孔、预留洞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吊装预留吊环、预留焊 接理件应安装牢固、无松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9.2.5预制构件采用焊接、螺栓连接等连接方式时,其材料性能及接 头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确定。 验报告。 9.2.6预制构件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其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 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 验报告。 9.2.7预制构件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灌浆施工应留置图像记 录,灌浆应饱满、密实,所有出浆口均应出浆,其材料及连接质量应 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 的规定。 检香数量:灌浆密实度应全数检香:灌浆材料及连接质量按国 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规 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灌浆记录、相关检验报告及图 像记录。 9.2.8预制构件钢筋采用半灌浆套筒(直螺纹钢筋套筒灌浆接头)连 接时,灌浆施工应留置图像记录,灌浆应饱满、密实,所有出浆口均

应出浆,其材料性能及连接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 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I355的规定。 检查数量:灌浆密实度应全数检查:灌浆材料及连接质量按压 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I355的规 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灌浆记录、相关检验报告及图 像记录。 9.2.9钢筋套筒接头灌浆料应留置标准养护试块,试块强度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规定。 检验数量:每层为一个检验批。灌浆施工时,每工作班留置 9.2.10预制构件底部接缝座浆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层为一个检验批。每工作班同一配合比应留置1 组且每层不应少于3组边长为70.7mm的立方体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座浆材料28d标准养护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 告及评定记录。 9.2.11预制构件拼缝防水与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2.12预制构件拼缝处防水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合格证 及检测报告。必要时提供防水材料进场复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检测报告。 9.2.13预制构件拼缝密封胶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 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检测报告。 9.2.1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后,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

应出浆,其材料性能及连接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 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I355的规定。 检查数量:灌浆密实度应全数检查:灌浆材料及连接质量按国 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简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I355的规 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灌浆记录、相关检验报告及图 像记录。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处理记录。

生产日期、安装方向及质量合格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山 检验方法:观察。 9.3.2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9.3.3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3的规定;设计有 专门规定时,尚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临时使用的预埋件, 其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可取表9.3.3中规定数值的2倍。 检查数量:同一类型的构件,不超过100个为一批,每批应抽 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

9.3.4预制构件的粗糙面的质量或键槽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9.3.5装配式结构施工后,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9.3.6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 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表9.3.6的规定。预制构 件与后浇混凝土连接部位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9.3.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 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 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表9.3.6装配式结构构件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8外墙板接缝的防水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0m²外墙面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0m²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²至少抽检 处,每处不得少于10m?。 检验方法·检香现场淋水试验报告

10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

10.1结构实体检验

1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10.2.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应作为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且符合要求; 3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 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或本标准第10.1节的要求。 10.2.2当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 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检验;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检测鉴定达到设 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 X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检测鉴定达不到 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 功能的,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可根据技术 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10.2.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记录: 1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设计变更文件; 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所用各种材料及预制构件的各 种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预制构件安装施工验收记录; 4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预应力孔道的灌浆施工记录; 5后浇混凝土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文件; 6后浇注混凝土或灌浆浆体强度检测报告; 7密封材料及接缝防水检测报告; 8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9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10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1其他质量保证资料。 10.2.4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应按有关规定 将验收文件存档备案

注:1.尺寸单位为mm; 2.检查中心线、螺栓和孔道位置偏差时,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 偏差较大值。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 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宝”求“产啦

1.0.1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海南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本标准与国家现行标准《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相协调,强调工程施 质量的验收,对具体施工技术不做规定。一 1.0.2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范围内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 验收,包括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本标准 第4章~第8章的规定分别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士结构中后浇混凝 土部分所包含的相应分项工程的验收,第9章的规定适用于装配 式混凝土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施工质量的验收。对装配整体式混 凝土结构,竖向结构全部采用现浇混凝土的楼层,其施工质量的验 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 规定进行验收采用装配式结构的楼层,其施工质量应按本标准的 规定进行验收;由现浇结构向装配式结构过渡的楼层,其中需要和 预制构件相连接的项目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

由于工程实际情况的多样性,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可根据工 程实际做适当的微调,并不会影响工程质量的验收和质量控制水平。 例如,某项工程钢筋用量为62t,根据钢筋进场验收的规定应 每60t为一个检验批,故该批钢筋进场验收时似乎应分为两个检验 批,但实际工程中作为一个检验批来验收可能更为合理。由此可 知,检验批的划分有一定的灵活性,特别是当检验批划分处于“临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规定,检验批的 划分方案应在施工前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 准后实施。 3.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对分项工程 检验批的验收及检验批质量不合格时的处理方法均有明确的规定: 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 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2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并应符合下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 抽样检验时,除本规范各章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80% 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 操作记录。 3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格时不得使用。 2)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应返工、返修,并 应重新验收。 3)混凝土浇筑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应按《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5本条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 定,给出检验批的正确抽样方法和对样本的要求。这些要求属于验 收中抽样的基本规定,对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有重要意义。 “随机”,是指使每个受检样本都具有同等的几率被抽检到。与 “随机抽样”相对立的是“指定抽样”,即出于某种原因事先确定对 抽样的“人为规定”,这种“人为规定”的抽样方法对客观评价检验 批质量很容易出现不公正,对全体样本来说也并不公平。 “分布均匀”,是要求样本在整个检验批中的分布应大致均匀 这种均匀主要指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分布均匀,即要求所抽样本不 宜过度集中在某个较短的时间段内,也不宜过度集中在某个局部 区域内。 “具有代表性”,是要求所抽取的样本质量能代表检验批中多 数样本的质量情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实可靠地评价检验批质 量。为了使样本具有“代表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CB50300规定,检验批中如果存在通过目测观察或简单的测试就 能确定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个体,可以不纳人检验批,以此来增加检 验批所抽样本的代表性。因为明显不合格的个体纳入检验批后会 增大验收结果的离散性,影响对整体质量水平的评价。统一标准同 时规定对这些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个体必须进行处理,使其符合相 应的规定,并记录处理的情况。 3.0.6本条规定了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的简化验收要求。 本条第一款的目的是解决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中,同批 进场材料可能用于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的情况,避免由于单 位工程规模较小或材料用量较少,出现针对同批材料多次重复验 收的情况,包括了厂家生产的产品和施工单位现场加工的成品、半 成品、构配件等。 本条第二款规定了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为获得认证的产品 该认证指的是产品的质量认证。因为获得产品认证,意味着其产品

的生产设备、人员配备、质量管理等环节对质量控制的有效性,是 有关认证机构作为第三方针对该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的确认和 担保。产品获得认证证书后,认证机构还会定期对厂家的生产及产 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其产品质量可认为是稳定且有保证 的。第二个条件为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材料,同样体现了产 品的质量稳定性,只不过这种情况下不是依据认证机构的担保,而 是由起初进场的三次检验来证实。这里所说的“一次检验合格”很 重要,因为不应包括二次抽样复检合格的情况。二次抽样方才合 格,意味着该产品的稳定性或质量保证率有可能存在某些偶然下 降的情况。当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时,也仅扩大一倍,不能将检 验批容量连续扩大。

5.3.2本条对钢筋机械连接套筒、钢筋锚固板以及按商品进场验收的 预理件等的外观质量提出了进场验收要求。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 的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

《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的有关规定。钢筋锚固板外观质 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的规定。 5.3.6本条规定是参考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定 IGI355的规定给出的,所有预埋于现浇混凝土或后浇混凝土内的 套筒灌浆接头用钢筋均应按本条的规定进行验收,主要是为了保证 预留钢筋的位置准确,从而保证套筒灌浆接头的性能。在装配整 体式混凝土结构中,在从全现浇楼层向装配式楼层转换时,从全现 尧楼层伸出的用于套筒灌浆接头的钢筋也应按本条的规定进行 验收。 本条对预埋于现浇混凝土或后浇混凝土内的套筒灌浆连接接 预制构件能正常安装并保证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性能符合相 关规范的要求。在预制构件生产和从现浇楼层向装配式楼层转换 时,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用预埋钢筋在安装时应使用套筒厂家提供 的专用定位工具定位,以保证伸出的钢筋位置精度,从而确保钢筋

6.1.1预应力隐蔽工程验收反映预应力分项工程施工的安装质量, 构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章所规定的内容主要适用于预应力装 配式混凝土结构中预应力分项工程的验收。 6.2.1预应力分项工程用材料包括预应力筋、锚具、成孔材料和灌浆 材料等。不同的材料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对其验收要求进行了明确 的规定。有关材料的产品标准主要有: 预应力筋相关的产品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 GB/T20065和《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161等。 锚具相关的产品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GB/T14370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TGJ 85 JG225和《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JT/T529。 灌浆材料相关的产品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混凝 土外加剂》C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CB50119和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 6.3.26.3.1条和6.3.2条规定了预应力筋的安装与定位质量要求 对于预应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内的预留孔道的安装与定 立质量在预制构件制作时已进行了验收,此时进行的验收主要是预 制构件连接节点区域的安装质量,特别是采用有粘结预应力筋时, 节点区的孔道与预制构件内孔道的连接质量更是需要重点检查 以保证预留孔道的完整与畅通

7.2.1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作为依据。预拌混凝 土进场时,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混凝土 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运输单 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7.2.2混凝土拌合物的离析主要包括泌水和分层离析。将影响其和 易性和匀质性,以及硬化后的强度和表面质量等。 7.2.3在混凝土中,水泥、骨料、外加剂和拌合用水等都可能含有氯 离子,可能引起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锈蚀,应严格控制其氯离子含 蚀或碱骨料反应都将严重影响结构受力性能和耐久性。 7.2.5本条所要求的是混凝土强度等级,强度等级是针对强度评定 检验批而言的DB43/T 351-2019 装配式空腹楼盖钢网格盒式结构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并非指某一组或几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的抗压 强度代表值,应将整个检验批的所有各组混凝土试件强度代表值 按《混凝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公式进行计算, 以评定该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试件制作的地点应为“浇筑地点”,通常指“入模处”,即混凝土 拌合物通过泵送或吊斗等方式输送至所要浇筑的结构或构件模板 的位置。 当一次连续浇筑同配合比的混凝土超过1000m3时,整批混凝 土均按每2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7.3.3在装配式结构中,楼板后浇叠合层、预制构件后浇混凝土连接 节点等位置通常截面尺寸较小,如果养护不及时、养护方法不得当 可能会造成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之间的粘结质量缺陷,影响构 件或结构的整体性

在装配式结构中,现浇结构分项工程主要指楼板后浇叠合层 预制构件后浇混凝土连接节点、装配整体式结构中的梁柱整浇节 点、剪力墙边缘构件区域的后浇混凝土等需要在预制构件安装完 成后再浇筑混凝土的部位或构件。 8.3.2在装配式结构中,为保证结构整体外观质量协调一致,后浇部 分的位置和尺寸充许偏差与预制构件安装完成后的位置和尺寸允 许偏差保持一致。 8.3.3在装配式结构中,后浇设备基础的位置与尺寸偏差要求与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对现浇设备基 础的要求一致。

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9.1.2在施工现场制作预制构件时,其质量验收管理与现浇结构相 司,只是验收指标有差异。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在进场时按产品 进行验收,本章规定了其质量验收内容。 9.1.3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质量比较稳定,对间类型的预制构件,如 果同时用于不同的工程中,在进行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时,由 于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试验成本较高,各工程参建方可共同见证 结构性能检验,检验报告可作为该类型预制构件进场时的依据。结 构性能检验通常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实施并出具检验报告。 9.1.4目前,工厂生产的外墙用预制结构构件通常和保温层、外装饰 层组合在一起,有些还与门窗等一起在工广制作完成。对这些类型 的预制构件,在进场检验时,除进行与结构相关的质量验收外,还 应按照设计或其他有关验收标准的规定对其装饰面层质量、保温 隔热、防火等性能进行验收。 9.2.1本条对预制构件的质量提出了基本要求。部分标准化的预制 构件(如空心板、屋面板等)有专门的产品标准,则质量验收尚应符 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尺寸偏差、性能要求等方面,应按设 计(包括标准设计图集)规定执行。 对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 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及其他重 要检验报告等:预制构件的钢筋、混凝土原材料、预应力材料、预埋 件等均应参照《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其检 验报告在预制构件进场时可不提供,但应在构件生产企业存档保 留,以便需要时查阅。对于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 质量证明文件尚应包括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关键验收记录

10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10.1.2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在进行结构实体检验时,对预制构件 部分,仅抽样检验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对混凝土后浇的构件(含 叠合构件),应对后浇部分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和结构 位置与尺寸偏差分别进行抽样检验。 合同约定项目往往是业主或设计方针对工程结构实际提出的 专项检验要求,如后张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的孔道灌浆质量检验要 求等。 “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月是指针对施工阶段出现的对材料、 施工控制的不确定性而提出的检验要求,或相关方提出对结构工 程质量的怀疑等情况。 10.1.6结构实体检验是在分项工程检验合格基础上进行的验证性 检验,且考虑检验成本,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为尽量减轻验 收管理工作量,通常抽样量很少,因此仅凭一次检验结果不符合要 求就最终判定质量不合格,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规定T/CECS G:Q71-2020 公路桥梁管理系统技术规程.pdf,当出现不 合格的情况时,应委托第三方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进行检测,其检 测面将较大,且更具有代表性,检测的结果也将作为进一步验收的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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