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98-2019 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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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T15-9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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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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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5-98-2019 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c)套扣式挑空一根立杆

图6.2.7门洞处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

6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 小于100mm 7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原则上不超过两个纵距

8悬挑架的外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横向斜撑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2.3条的规定。 9连墙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2.4条的规定。 6.2.9型钢悬挑梁处建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如果楼板的厚度小于120mm应采 取加固措施。 2对型钢悬挑梁下建筑结构的混凝土梁(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的规定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7.1.1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对象、地基承载力、搭设高度等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 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V 1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设计: 3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 5计算书、相关施工图及节点详图; 6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监测监控措施; 7质量保证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 XXV 8工程项目部相关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信息。 7.1.2搭设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搭设前 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搭设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作业交底。 7.1.3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进行验收,使用前应对其外观进行检查, 并应核验其检验报告以及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使用前应对其质量进行复检。 7.1.4经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并标挂数量规格铭牌备用。构配件堆放场地排 水应畅通,无积水。 7.1.5当采用预埋方式设置脚手架连墙件时,应提前与设计协商,并应确保预埋件在混凝土浇筑前埋 入。 7.1.6支撑架不宜支撑在坡面上。 7.1.7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的构造应符合本规程第6章的有关规定。 7.2地基与基础 7.2.1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排水措施得当。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的地基与 基础必须结合搭设场地条件综合考虑架体承担荷载、搭设高度的情况,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 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同时应满足本规程第5.2节的地基承载力验算的要 求。 7.2.2直接支承在土体上的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土体应采取压实、铺设 块石或浇筑混凝土垫层等加固措施防止不均匀沉陷,也可在立杆底部垫设垫板。 7.2.3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在地基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搭设。

2.1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排水措施得当。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的地基 础必须结合搭设场地条件综合考虑架体承担荷载、搭设高度的情况,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 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同时应满足本规程第5.2节的地基承载力验算的 2.2直接支承在土体上的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土体应采取压实、铺 石或浇筑混凝土垫层等加固措施防止不均匀沉陷,也可在立杆底部垫设垫板。 2.3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在地基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搭设。

7.3.1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立杆搭设位置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放线确定,不得任意搭设。 7.3.2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沿水平方向搭设,当相邻立杆地基高低超过100mm时,使用可调底座, 接着插入四根立杆,将水平杆端插头插入立杆同一步距对应的套扣内形成基本的架体单元,并以此 向外扩展搭设成整个架体体系。垂直方向应搭完一层以后再搭设上一层。 7.3.3水平杆与立杆上同一步距对应的套扣对准时,用小锤敲击水平杆,使水平杆端接头插入套扣内, 其外露长度和抗拔力应按本规程第3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7.3.4可调底座和垫板应准确地放置在定位线上,并保持水平。 7.3.5连墙件、斜撑必须与架体同步搭设。采用扣件式钢管构配件做加固件、斜撑时应符合《建筑施

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有关规定。 7.3.6模板支撑架和满堂支撑架搭设要求: 1每搭完一步支撑架后,应及时校正步距、立杆的纵横距、立杆的垂直偏差与水平杆的水平偏 差;控制立杆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H/1000,且不得大于90mm; 2模板支撑架搭设应与模板施工相配合,可利用可调螺杆调整底模标高; 3可调螺杆2个调位螺母之间必须保留120mm距离以防底模难以拆除; 4建筑楼板多层连续施工时,宜保证上下层支撑立杆在同一轴线上; 5水平剪刀撑应与水平杆同步安装: 6支撑架搭设完成后混凝土浇筑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并报监理进行 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7.3.7双排脚手架搭设要求: 1搭设必须配合施工进度,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距;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高度上升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严禁任意拆除; 3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架外侧应设挡脚板及护身栏杆;护身栏杆可用水平杆在立杆的 0.6m和1.2m的套扣节点处布置两道,并应在外侧满挂密目式安全立网; 4作业层与主体结构间的空隙应设置内侧防护网; 5作业层下部的水平安全网设置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规定; 7脚手架可分段搭设分段使用,应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符合专项施 工方案后方可使用。 8当有抗拔要求时,立杆对接应设置连接拉杆。

7.4.1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必须经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并报请原方案审批 人批准,确定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7.4.2使用期间,应设有专人检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应迅速撤离作业面上人 员。 7.4.3构配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重摔、重撞。 7.4.4对已经变形或锈蚀严重的构配件,应禁止使用。 7.4.5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支撑架进行全面检查。浇筑混凝土时,应设专人全过程监测。 7.4.6应定期对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加固件、斜撑等进行检查和维护

7.5.1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拆除应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7.5.2拆除作业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5.3拆除时,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在专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7.5.4必须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管。 7.5.5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及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7.5.6拆除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拆除顺序进行。拆除必须按照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进行 从顶层开始,遂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 7.5.7当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应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保证分段后临时结构的稳定, 7.5.8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 除高度差不应大于两步距,如高度差大于两步距,必须增设连墙件加固。 7.5.9模板支撑架拆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混凝土强度的有关

7.5.1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拆除应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7.5.2拆除作业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5.3拆除时,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在专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7.5.4必须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管。 7.5.5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及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7.5.6拆除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拆除顺序进行。拆除必须按照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进行 从顶层开始,遂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 7.5.7当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应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保证分段后临时结构的稳定, 7.5.8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 除高度差不应大于两步距,如高度差大于两步距,必须增设连墙件加固。 7.5.9模板支撑架拆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混凝土强度的有关

规定。 7.5.10拆除的构配件应成捆吊运或人工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掷。 7.5.11拆除的构配件应分类堆放,以便运输、维护和保管。

8.1地基与基础检查与验收

8.1.1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的地基与基础必须结合搭设场地条件、承担荷载及搭设高度综合考虑,应 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应满足本规程第5.2节 地基承载力验算的要求。 8.1.2立杆底部应设置可调底座,地基应采取压实、铺设块石或浇筑混凝土垫层等加固措施,防止不 匀沉陷,也可在立杆底部垫设垫板,垫板的长度不宜少于2跨。 8.1.3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立杆基础验收合格后,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放线、定位,方可搭 设。

8.2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8.2.1对进入现场的模板支撑架及脚手。 1应有钢管脚手架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钢管脚手架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及壁厚偏差,应符合本规程表3.2.2的规定; 5钢管应涂有防锈漆。 6当对支架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质量抽检和试验。 8.2.2在施工现场每使用一个安装拆除周期,应对钢管脚手架构配件采用目测、尺量的方法检查一次, 锈蚀深度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 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8.2.3套扣高度及厚度偏差,应符合本规程表3.2.2的规定。 8.2.4水平杆端接头厚度及长度偏差,应符合本规程表3.2.2的规定。 8.2.5可调螺杆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2托座板厚不应小于6mm,变形不应大于1mm; 3严禁使用有裂缝的托座、底座、调位螺母等。

8.3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8.3.1搭设前,对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的地基与基础应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搭设。 8.3.2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每搭设完6m~8m高度、搭设完毕后;满堂脚手架、模板支撑架每搭 设4步高度、搭设完毕,应对搭设质量及安全进行一次检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或继续搭 设。 8.3.3在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搭设质量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按本规程第7.1.1条要求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2钢管架体构配件与材料质量的检验记录; 3安全技术交底及搭设质量检验记录; 4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分项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 8.3.4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分项工程的验收,除应坚持验收文件外,还应对搭设质量进行现场核验 在对搭设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下列项目应进行重点检验: 1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平整坚实,立杆与基础间应无松动、悬空现象,底座、支垫应符 合规定; 2搭设的架体三维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搭设方法和钢管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3可调托座和可调底座伸出水平杆的态臂长度应符合设计限定要求: 4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应符合本规程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5水平杆端接头与立杆套扣应击紧至所需插入深度的要求; 6连墙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与主体结构、架体可靠连接: 7外侧安全立网、内侧层间水平网的张挂及防护栏杆的设置应齐全、牢固:

8周转使用的架体构配件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并应作记录: 9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应及时、齐全。 8.3.5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下列项目应进行检 查: 1套扣、水平杆端接头、连墙件应无松动,架体应无明显变形: 2地基应无积水,垫板及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 3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4应无超载使用。 1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后; 2停用超过一个月; 3架体遭受外力撞击等作用; 4架体部分拆除; 5其他特殊情况。 时处理。 8.3.8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在拆除前,应检查架体构造、连墙件设置、节点连接,当发现有连墙件、 剪刀撑等加固杆件缺少、架体倾斜失稳或立杆悬空情况时,对架体应先行加固后再拆除。 8.3.9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在拆除前,应检查架体各部位的连接构造、加固件的设置,应明确拆除顺 序和拆除方法。 地临近的输电线路等设施应采取防护措施。 8.3.11模板支撑架和双排脚手架验收后应形成记录,记录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要求。

9.0.1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且应持证上岗。 9.0.2搭拆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9.0.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本规程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确认合格后使 用。 9.0.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撑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 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9.0.5满堂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设有专人监护施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并应迅速 撤离作业面上人员。应在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后,查明原因,做出判断和处理 9.0.6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9.0.7当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浓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 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9.0.8夜间不宜进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9.0.9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本规程第8.3节的规定执行。 9.0.10对于高风险的、特殊要求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开始浇筑至终凝前,宜对模板支撑架 进行监测 9.0.11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时,必须报请工程项 目技术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确定防控措施后方可实施。 9.0.12严禁在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基础开挖深度影响范围内进行挖掘作业。 9.0.14高支模区域内,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9.0.15在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9.0.16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 避雷措施等,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9.0.17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附录 A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附录 A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附录B常用水平钢龙骨的截面形状及几何特性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 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 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0.1本条是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工程设计和施工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0.2本条明确本规程主要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支撑架及脚手架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承 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应用在其他类型的工程中可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本节所述构配件在脚手架中的位置,如图1所示。十字套扣由钢材冲压而成,可保证钢材的 和可焊性。

4.3.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及《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的规定,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结构及构配件承载 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取荷载的基本组合,且不考虑偶然作用、地震作用、温度作用等组合。对 于模板支撑架抗倾覆整体稳定性验算,应同时考虑风荷载及其他可变荷载(附加水平荷载)的影响。当 模板支撑架与周边已浇筑混凝土并具有一定强度的结构可靠拉结时,可不验算架体的整体稳定性。 4.3.3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正常使用极 限状态设计时,应取荷载的标准组合。本条仅涉及水平受弯杆件的挠度计算,此时可变荷载和风荷 载不参与组合。 4.3.4荷载分项系数取值主要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及《建 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的相关规定确定。

5.1.1~5.1.5所规定的设计计算方法,与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钢 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一致。荷载分项系数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及本规程表4.3.4的规定采用。若现行国家标准修订后实施或者出台其他相关标准,需结合最新标准 进行设计计算。 5.1.6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对立杆套扣式节点进行的剪切性能试验,在双剪对称试验下加载超过140kN 时,试件开始进入弹塑性阶段,每个套扣孔抗剪承载力为35kN;在单剪对称试验下加载超过120kN 时,试件开始进入弹塑性阶段,每个套扣孔抗剪承载力为60kN;在单剪非对称试验下加载超过90kN 时,试件开始进入弹塑性阶段,每个套扣孔抗剪承载力为45kN。根据以上试验结果,结合实际应用 情况,单个套扣孔设计承载力参考实际抗剪承载力最小的双剪对称试验取值。考虑到套扣为主要受 力节点,结合底座、可调螺杆等受力取值,取单个套扣孔抗剪承载力设计值为10kN。为匹配套扣式 节点承载力取值,水平杆与端接头间的焊缝抗剪承载力设计值亦取10kN。 此外,根据套扣式节点组合架体弯剪性能试验报告,外径为33mm的螺杆外伸出顶部套扣的长 度为700mm,顶托加10kN竖向集中荷载、对水平钢龙骨施加110kN以上竖向荷载(每根可调螺杆 承受55kN以上竖向荷载)时,可调螺杆未发生破坏,且调位螺母亦未发生破坏。考虑到可调螺杆 为直接传递竖向荷载的关键受力杆件,为匹配可调螺杆的承载力,取调位螺母的承载力设计值为 40kN;考虑到底座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所用底座相同,现行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 技术规范》JGJ130中底座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为40kN,为与该规范协调,本规程底座抗压承载力设 计值取40kN。 综上所述,根据试验结果,单个套扣孔、水平杆与端接头间的连接焊缝及调位螺母的抗剪承载 力设计值和底座的抗压承载力设计值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规定的综合安全系数限值要求。 5.1.8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作为临时结构,其容许长细比要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 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相关规定,本条的规定是参照国内外相关标准的规定给出的。 5.1.9根据脚手架种类、搭设高度、荷载的不同,将脚手架划分为两个安全等级,并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相协调,其中支撑脚手架(作业)主要用于人员操作 平台。表5.1.9安全等级的划分界限是在总结脚手架应用技术和施工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的规定划分的 5.1.10结构重要性系数是脚手架结构计算的重要参数,是根据脚手架种类、搭设高度、荷载所划分的 安全等级(表5.1.9)而确定的。本条的规定是为了保证脚手架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

5.2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5.2.1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给出的。脚手架作为一种临时 结构,本规程只规定对立杆进行地基承载力计算,不必进行地基变形计算。 5.2.2本条参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相关规定确定。由于立杆基 础通常置于地表面,地基承载力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而下降,故立杆的地基计算应与永久建筑的 也基计算有所不同。因此,对立杆地基计算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即采用调整系数对地基承载力予以 折减,以保证脚手架安全。 5.2.3当模板支撑架或脚手架搭设在混凝土楼面上时,为了保证混凝土楼面的安全,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进行验算。

5.3.1、5.3.2失稳期塌破环是承插型套扣式钢管模板支撑架的主要破环形式,考虑到该支撑架的设计 计算一般由施工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因此采用单立杆稳定性验算的形式来验算模板支撑架的稳定性。 华南理工大学针对不同步距的模板支撑架受压承载力进行了系列试验研究,包括1.8m步距顶层 伸出长度为700mm、1.8m步距非顶层段、1.2m步距顶层伸出长度为700mm、1.2m步距非顶层段等 4组(每组3个试件)模板支撑架受压承载力试验,试验中采用的立杆截面为Φ48x3.0。试验结果表 明,作用在每根立杆上的最小受压承载力分别为:(1)1.8m步距顶层伸出长度为700mm,78kN;(2) 1.8m步距非顶层段,71kN;(3)1.2m步距顶层伸出长度为700mm,85kN;(4)1.2m步距非顶层段, 90kN。对比本规程中规定的截面为Φ48.3x3.2立杆受压承载力限值40kN由底座受压承载力和套扣 抗剪承载力控制)、可调螺杆受压承载力限值40kN,不同步距的模板支撑架受压承载力具有较大的 安全储备。本规程计算长度修正系数的取值,在试验数据的基础上,经理论计算而得出,并参考扣 件式钢管脚手架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计算长度修正系数取值,计算偏于安全。 5.3.3当水平杆件作为梁底模的横梁或者纵梁时,水平杆件应选用水平钢龙骨,荷载通过水平钢龙骨 传至套扣式节点,立杆偏心受力,存在一定的偏心距。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的相关试验报告,外径为 33mm的螺杆外伸出顶部套扣的长度为700mm,顶托加10kN竖向集中荷载、对水平钢龙骨可施加 110kN以上竖向荷载,即每根截面为Φ48x3.0立杆可承受55kN以上竖向荷载。结合该试验结果,参 照现行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架体安全技术规程》JGJ231中关于立杆稳定性计算的规定, 为简化计算,忽略该部分偏心距,本规程中规定的截面为Φ48.3x3.2立杆稳定性可按轴心受压计算。 5.3.4~5.3.7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可调螺杆上的套扣式节点可能作为模板龙骨支承点之用,故此 处需验算套扣式节点的单扣承载力,并复核水平钢龙骨强度及变形。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的相关试验 结果,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水平杆与立杆为半刚性连接,为偏于安全且便于计算,水平杆按两 瑞铰接计算。

5.4双排脚手架计算

5.4.4~5.4.5考虑到脚手架搭设受人为操作因素影响较大,且脚手架的主要破坏形式是整体失稳,为 了便于计算,可以用单根杆件计算的形式来验算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承载力。参照国内外相关规范及 有限元计算可知,整体失稳破坏时,脚手架呈现出内、外立杆与水平杆组成的横向框架,沿垂直主 体结构方向大波鼓曲,波长大于步距,并与连墙件的间距有关。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的相关试验结果, 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抗侧刚度大于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及扣件脚手架,偏于安全考虑,此处立 杆计算长度系数参照现行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架体安全技术规程》JGJ231取值 5.4.6~5.4.7:国内外发生的脚手架塌事故,几乎都是连墙件设置不合理或脚手架拆除过程中连墙件 先被拆除所引起。为此,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计算的重要内容是连墙件的计算。连墙件承受的 轴向力包括风荷载作用以及施工偏心荷载作用产生的水平力两部分,连墙件应为可承受轴向拉力或 强度及稳定性

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的相关条款,规定了可调托座插入架体立杆顶部后,其伸出顶层水 平杆的悬臂长度限值,又限定了丝杆外露长度及可调托座插入立杆长度,以保证架体立杆的局部稳 定性。 6.1.11可调底座丝杆外露长度及最底层水平杆离地高度是依据《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 全技术规程》JGJ231、专题试验结果及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造尺寸做出的限定。

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的相关条款,规定了可调托座插入架体立杆顶部后,其伸出顶层水 平杆的悬臂长度限值,又限定了丝杆外露长度及可调托座插入立杆长度,以保证架体立杆的局部稳 定性。 6.1.11可调底座丝杆外露长度及最底层水平杆离地高度是依据《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 全技术规程》JGJ231、专题试验结果及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造尺寸做出的限定。 6.2双排脚手架 6.2.1综合考虑了以下几方面因素,规定脚手架一段搭设的高度不宜超过40m: 1套扣式钢管脚手架是一种新型的脚手架。计算表明,在一般情况下立杆为单管的落地脚手架 的搭设高度可达40m。当脚手架的高度大于40m时,可采用分段卸荷、分段搭设等方法。国内在脚 手架的分段搭设、分段卸荷方面已积累许多可靠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可参照采用。但无论采

1套扣式钢管脚手架是一种新型的脚手架。计算表明,在一般情况下立杆为单管的落地脚手架 的搭设高度可达40m。当脚手架的高度大于40m时,可采用分段卸荷、分段搭设等方法。国内在脚 手架的分段搭设、分段卸荷方面已积累许多可靠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可参照采用。但无论采 用何种分段卸荷的搭设方法,脚手架的卸荷下节点必须设置在扣件节点或套扣节点上。有风涡流作 用的情况下,拉吊卸荷层下立杆接驳处应设置连接拉杆的抗上升翻措施(图2)。

图2脚手架拉吊卸荷构造示意图

2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对地基平整度和承载力要求比较高,超过40m高时,脚手架的地 用会增加

3卸荷层下节点设置扣件式钢管短杆顶紧结构边构件。 6.2.3本条规定了双排脚手架采用扣件式钢管剪刀撑和套扣式撑杆剪刀撑的设置方法,采用扣件式钢 管时,钢管的壁厚不应小于3.0mm。 6.2.4设置连墙件,不仅是为防止脚手架在风荷载和其他水平力作用下产生倾覆,更能对立杆起中间 支座的作用,对保证脚手架的稳定性起关键作用。根据《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 现程》JGJ23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相关条款及广东地区的常用 做法,对连墙件设置作了规定。 6.2.5上人斜道采用定型钢斜梯,应与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配件尺寸匹配。 6.2.6采用挑架只是建议性做法,施工单位可用其它有效方法。 6.2.7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采用套扣连接,门洞位置可采用套扣式和扣件式钢管杆件连接搭设GB/T 41883-2022 粉末床熔融增材制造钽及钽合金

其搭设要求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相关条款执行。门洞亦可采 用内、外立杆设置斜撑杆的做法,门洞侧的立杆纵距应适当减小。 6.2.8型钢悬挑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轴对称截面型钢宜使用工字钢,工字钢结构性能可靠,截面双轴对称,受力稳定性好,较 其它型钢选购、设计、施工方便。 2悬挑钢梁前端应采用吊拉卸荷,吊拉卸荷的吊拉构件有刚性的,也有柔性的,如果使钢丝绳, 其直径不应小于14mm,使用预埋吊环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或计算确定),预理吊环应使用HPB300 级钢筋制作。钢丝绳卡不得少于3个。 3悬挑钢梁悬挑长度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m能满足施工需要,但在工程结构局部有可能满足不 了使用要求,局部悬挑长度不宜超过3m。大悬挑另行专门设计及论证。< 4定位点可采用竖直焊接长0.15m、直径20mm~25mm的钢筋或短管等方式。 5悬挑架设置连墙件与外立面设置剪刀撑,是保证悬挑架整体稳定的条件。 6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根;在建筑结构阳角等部位难以 每一纵距设置时,应作特殊部位结构设计,原则上不能超过两个纵距, 6.2.9型钢悬挑脚建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X 1在建筑结构角部,钢梁宜扇形布置;如果结构角部钢筋较多不能留洞,可采用设置预埋件焊 接型钢三脚架等措施。 2悬挑钢梁支承点应设置在结构梁上,不得设置在外伸阳台上或悬挑板上,否则应采取加固措 施。

反支撑架及脚手架基础承载力不足会导致架体的整体塌,本条对搭设场地的基本要求进行 并明确了架体基础设计、施工的依据,是避免架体塌的重要技术措施。 了防止基础不均匀沉降,本条提出了一些可供选择的操作方案。

7.3.1、7.3.2本条明确了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的搭设位置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立杆、水平杆,并明 确了具体的操作流程。 7.3.3提出了为避免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整体稳定承载力因立杆套扣节点影响而采用的接头处理方 式,同时应用小锤击紧端接头至相应位置,保证水平杆与立杆的有效连接。 7.3.6本条规定了模板支撑架和满堂支撑架搭设的相关要求。 第1款中,明确了施工现场可以采用目测结合简单器具量测的手段来控制架体搭设的质量,并 明确了架体整体竖向的搭设偏差。 第3款中,明确了拆除底模所必须的操作空间。 第4款中,建筑楼板多层连续施工,为避免支撑架体对下部支承楼面产生的压力导致楼面破坏, 宜采用上下层支撑立杆在同一轴线的方式有效传力。

确了具体的操作流程。 7.3.3提出了为避免模板支撑架及脚手架整体稳定承载力因立杆套扣节点影响而采用的接头处理方 式,同时应用小锤击紧端接头至相应位置,保证水平杆与立杆的有效连接。 7.3.6本条规定了模板支撑架和满堂支撑架搭设的相关要求。 第1款中,明确了施工现场可以采用目测结合简单器具量测的手段来控制架体搭设的质量,并 明确了架体整体竖向的搭设偏差。 第3款中,明确了拆除底模所必须的操作空间。 第4款中,建筑楼板多层连续施工,为避免支撑架体对下部支承楼面产生的压力导致楼面破坏, 宜采用上下层支撑立杆在同一轴线的方式有效传力。

8.1地基与基础检查与验收

要求,并在地基与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搭设。 8.2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8.2.1~8.2.5架体搭设前,对进入现场的钢管架体及配件需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2.2条中,钢管锈蚀深度不得大于壁厚负偏差的一半。 在一个工程项目内,承插型套扣式钢管架体与配件可能周转使用数次,每周转使用一次(一般安 装拆除周期)均应采用目测、尺量的方法分类检验、维修一次,这是为了保证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 架与配件具有良好的使用状态。 承插型套扣式钢管架体与配件检验时,合格证、检验报告、标识由生产厂家或租赁单位提供, 使用单位主要是对承插型套扣式钢管架体、配件在进行外观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外观检查结果和合 格证、检验报告、标识综合判断承插型套扣式钢管架体与配件的质量和性能。 8.3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8.3.1架体搭设前应对其地基与基础进行检查验收,是为了保证场地坚实平整、排水良好、地基承载 力满足设计要求,必要时可通过荷载试验或原位测试等方法验证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要求。 8.3.2因为架体是逐步搭设的,搭设完毕后再整体检查验收可能会使架体出现过大的累积误差或变 形,另外考虑到脚手架一般每搭设完一个楼层高度就要有一个间歇使用过程,因此本规程规定搭设 完毕和搭设过程中要进行检查验收。条文中的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每搭设完6m~8m高度、满堂 脚手架与模板支撑架的4步高度验收段划分是根据施工经验确定的。 8.3.3、8.3.4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验收时应具备的文件 及现场抽查的规定,是为了加强管理,以保证搭设质量。 8.3.5~8.3.7使用过程中检查是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遇到本规程8.3.6条 所列情况时,对架体应进行检查。有必要时,应重新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8.3.8~8.3.10拆除前对架体进行检查,是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工程管理工作的必要程序。主要是检查 架体的安全状态,有无影响拆除的障碍物等,检查后应根据检查的结果补充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9.0.1本条的规定在于保证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是避免脚手架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之 9.0.4本条的规定在于防止脚手架因超载而影响安全施工。条文中规定的内容是通过调研,对工地实 际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 9.0.5本条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 9.0.6支撑架实际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时,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9.0.7大于六级风停止高处作业的规定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规定确定的。 9.0.10模板支撑系统的监测项目包括架体立杆顶部水平位移、架体整体水平位移、立杆基础沉降等。 变形监测点应分别选取受力最大的立杆、架体周边稳定性薄弱的立杆以及受力最大或地基承载力低 的立杆基础,设置间距为6m~10m,且每个区域的监测项目不少于2个, 变形监测预警值可按搭设变形允许值的80%控制(不大于8mm),当变形监测数据接近或超过预 警值,或发现架体松动有异常响声等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疏散措施JTS261-2019 水下挤密砂桩施工质量检测标准及条文说明,待险情排除、整体加固安全后 方可继续施工。 模板支撑系统监测中,如进行应力监测,应力监测点应设置在支撑架最不利受力处,包括立杆 顶部、底部等关键位置。 9.0.12此规定是为了防止在挖掘作业中或挖掘作业后,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发生沉陷或倒塌。 脚手架使用的周期相对较长,施工现场经常出现为赶进度而交叉施工的情况,当脚手架地基内及其 附近有设备管道等设施需开挖施工时,应错开脚手架使用周期。脚手架在使用期间,应始终保持其 地基平整坚实,如在其基础及附近开沟挖坑,极易引起架体下沉,甚至倒塌,这是应该禁止的行为。 9.0.13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水平杆和立杆均为定尺长度,本条规定为防止采用抛掷方式拆除 架体导致定尺杆件弯曲,影响后续使用的架体搭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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