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校建设指南(湖南省住建厅 教育厅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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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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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小学校建设指南(湖南省住建厅 教育厅2018年5月)

5.3.4可再生能源利用

配备宿舍的学校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为食堂和宿舍提供生活热水,供给的生活热力 例不应小于30%

GB 50495-2019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5.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应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并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给排水条件、水资源状况、气候特 点等实际情况,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 2 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 3应按使用用途,对厨房、卫生间、空调系统、游泳池、绿化、景观等用水分别设置用 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

应按使用用途,对厨房、卫生间、空调系统、游泳池、绿化、景观等用水分别设置 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

5.4.2节水器具与设备

采用用水效率2级的卫生器具。 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并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

5.4.3 非传统水源利用

采用雨水收集利用、调蓄、入渗技术,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 术规范》GB50400的规定,合理规划利用雨水资源,降低地表径流

5.5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应进行一体化设计

1选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 2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 3合理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建筑材料,

5.5.3室内声环境质量

5.5.4室内光环境质量

学校各建筑主要功能用房均应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 专用教室、实验室、阶梯教室、教室办公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级的采光标准 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3.3%,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4501x。 3专用教室、实验室、阶梯教室、教室办公室应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措施,

5.5.5室内空气质量

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改善自然通风效果,过渡季节典型工况下主 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的面积比例大于等于80%。 避免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 供暖空调系统末端现场可独立调节。

5.5.6室内空间与设施

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

建筑人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 2建筑内合理设置适宜人们接近自然的开散、半开散空间。

5.6.1适合学校的选配内容

本章仅列出学校验收过程中一些重要注意事项,其余相关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及省 现行有关规定,

6.1.1工程验收一般规定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应形成验收文件,并留下影 像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5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 抽样检验。 5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7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文件(含影像资料)和技术资料归档

1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 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应符合设计防滑要求。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 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厕浴间和有防 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 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房间的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 不应小于200mm,宽同墙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 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 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

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应由经过省级以上建误 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 测。 5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 漏和积水现象。 6瓦片必须铺置牢固。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100%时,应按设计要求 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7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或干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 8坡屋顶结构层以上的构造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窗台、外走廊栏杆(板)、楼梯栏杆 (板)的型式与高度必须符合要求

6.3.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和行 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用的原材料、部品、构配件均应按检验批进行进场验收。 连接节点及叠合构件浇筑混凝土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留下影像资料。 4子分部工程验收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提供文件和记录外,尚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工程设计文件、预制构件安装施工图和加工制作详图。 (2)预制构件、主要材料及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抽样复检报告。 (3)预制构件安装施工记录。 (4)钢筋套筒灌浆型式检验报告、工艺检验报告和施工检验记录,浆锚搭接连接的施 工检验记录。 (5)后浇混凝土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文件。 (6)后浇混凝土、灌浆料、座浆材料强度检测报告。 (7)外墙防水施工质量检验记录。 (8)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9)装配式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0)装配式工程的其他文件和记录。 5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 能的尺寸偏差;不应有一般缺陷,对出现的一般缺陷应要求构件生产单位按技术处理方 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6外墙板接缝应进行防水性能检验,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如下: (1)检验数量:按批检验。每100m外墙面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m时也应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m。 (2)检查方法:检查现场淋水实验报告

6.3.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1装配式钢结构的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5、国家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的有关规定执 行。 2钢结构主体焊接工程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在焊接检验、焊中检验和焊后检验基础上按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 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规定执行。 3钢结构主体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规定的质量验收方法和质量验收项目执行,同时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结 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的规定。 1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 和《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的规定进行验收。 5钢结构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9978的规 定;防火板及其他防火包覆材料的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关于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

6.4.1给排水专业一般规定

6.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6.5.1暖通专业一般规定

1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 2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马 合格后应办理峻工验收手续。 3通风与空调工程峻工验收时,各设备及系统应完成调试,并可正常运行 4当空调系统峻工验收时因季节原因无法进行带冷或热负荷的试运转与调试时,可 行不带冷(热)源的试运转,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应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 间给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带冷(热)源的试运转应待条件成熟后,再施行。 5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5)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6)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7)系统非设计满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10)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11)新技术应用论证资料。 6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系统的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表面应平整、无破损,接管应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设备或调节装置 连接处不应有接管不到位、强扭连接等缺陷。 (2)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调节应灵活,操作应方便。 (3)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应一致,安装位置应正确,风口的可调节构件动作应正 (4)制冷及水管道系统的管道、阀门及仪表安装位置应正确,系统不应有渗漏。 (5)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设计及本规范要求。 (6)除尘器、积尘室安装应牢固,接口应严密。

1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2通风与空调工程的峻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验收 合格后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时,各设备及系统应完成调试,并可正常运行。 1当空调系统峻工验收时因季节原因无法进行带冷或热负荷的试运转与调试时,可仅进 行不带冷(热)源的试运转,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应按工程具备工验收的时 间给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带冷(热)源的试运转应待条件成熟后,再施行。

(7)制冷机、水泵、通风机、风机盘管机组等设备的安装应正确牵固:组合式空气调节 机组组装顺序应正确,接缝应严密;室外表面不应有渗漏。 (8)风管、部件、管道及支架的油漆应均匀,不应有透底返锈现象,油漆颜色与标志应 符合设计要求。 (9)绝热层材质、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破损和脱落现象;室外防 潮层或保护壳应平整、无损坏,且应顺水流方向搭接,不应有渗漏。 (10)消声器安装方向应正确,外表面应平整、无损坏。 (11)风管、管道的软性接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管应正确牢固,不应有强扭。 (12)测试孔开孔位置应正确,不应有遗漏。 (13)多联空调机组系统的室内、室外机组安装位置应正确,送、回风不应存在短路回 流的现象。 检查数量:按II方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B抽样检验)。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学校建筑电气质量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GB50303的有关规定 电气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进场验收合格,并应做好验收记录和验收资 料归档。当设计有技术参数要求时,应核对其技术参数,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1电气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标志明确、内外清洁。安装乘直度偏差艺小于1.5%0 司类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在设计无规定时应一致。 2电气接线盒内应无残留物,盖板应整齐、严密,暗装时盖板应紧贴安装工作面。 3开关、插座应按设计位置安装,接线应正确、牢固。 隐蔽空间内安装电气装置时应留有维修路径和空间。 5落地安装的电源箱、柜应有基座。基座及电源箱、柜应牢固,箱、柜内不应受额外应 力。 6电气装置之间应连接正确,应在检查接线连接正确无误后进行通电试验 线缆端头与电缆箱、柜的接线端子应糖锡或镀银。线缆端头与电源箱、柜的连接应牢 固、可靠,接触面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搭接面的宽度

电缆敷设前应进行绝缘测试,并应在合格后敷设。 电源线、保护底线、零线的颜色应按设计要求编号,颜色应符合规范要求。 10吸顶灯具底座应紧贴吊顶或顶板,安装应牢固。嵌入式灯具应固定在顶板预留的框 架上,灯具外框边缘应紧贴吊顶板。 11灯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成排安装时应整齐、美观

6.6.2 防雷与接地系统

1浪涌保护器安装应牢固,接线应可靠。 2正常状态下外露的不带电的金属物必须与建筑物等电位网连接。 3接地装置焊接应牢固,并应采取防腐措施。接地体埋设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引下线应固定,安装质量应进行隐蔽验收, 4接地电阻值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物理或化学降阻措施。 5等电位联接金属带可以采用焊接、熔接或压接。金属带表面应无毛刺、明显伤痕、安 装应平整、连接牢固,焊接处应进行防腐处理

1基底工程施工前必须与已安装完工并合格的暖卫、通风、电气等工程办好验收及交接 手续。 2基底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其品种、规格、质量、成型尺寸、构造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 设计要求和现行材料标准。 3基底工程的防水、防潮、防火、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基底工程用焊接件的焊缝必须符合钢结构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 5基底工程所用高强度螺栓,其形式、规格和技术条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 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6.7.2 吊顶基底工程

适用于各种金属饰面板、纸面石膏板、木质板,矿棉吸声板、玻璃棉板、花栅、玻 璃饰面板为面层的吊顶基底工程。 吊顶所用龙骨、吊杆、连接件等必须符合产品组合要求。安装位置、造型尺寸必须准 确。

2龙骨架构排列整齐顺直,表面必须平整。 龙骨架构各接点必须牢固,拼缝严密无松动,安全可靠。 1顶棚内的填充料必须干燥,铺设厚度均匀一致。 用金属网做抹灰基底时,金属网必须铺钉牢固,钉平。接头在骨架主筋上,不得有翘边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尺量检查。

6.7.3墙面基底工程

适用于各种木饰面、高级抹灰饰面、块材饰面、金属饰面、裱糊饰面、软包饰面为 面层的基底工程。 1基底工程必须表面平整,立面垂直,接缝顺平,边角方正,尺寸精确。 2钢骨架隔断墙,其构造必须符合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轻钢骨架的连接件应符合产品 组合要求。 3钢龙骨(搁栅立筋)线槽安装位置必须正确,连接牢固,安全可靠,不得弯曲、变形, 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墙体内的填充料必须干燥、填充饱满、牢固、不得下垂。铺设厚度应均匀一致,符合 设计要求。 5以块材为饰面的基底,必须坚实干净,粘贴用料、干挂配件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 要求。 6以涂料、裱糊为饰面的基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抹灰面为基底的质量要求:抹灰面达 到高级抹灰标准。灰表面色泽一致,当使用遮盖力不强的面料时,灰面应为纯白色。 7以胶合板、纸面石膏板为基底的质量要求:胶合板和纸面石膏板应用耐水板面。表面 干净、光滑,割面整齐,接缝严密,无挂胶,无外露钉帽,与骨架紧贴牢固。 8以涂料为饰面的金属板基底表面,不得有油污、锈斑、鱼鳞皮、焊渣和毛刺。 9裱糊、涂料工程要求基底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混凝土面、抹灰面不大于8%。木 质板面不大于10%。 10隐框玻璃与结构的连接必须采取预埋铁件的方法,与铝合金连接的紧固件必须使用 不锈钢件。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拉线尺量、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检测记录。

6.7.4地面基底工程

适用于木板,拼花木板、塑胶类板块和卷材、地毯、地砖和高级水磨石为面层的

底工程。 基底表面必须平整,四角方正。有地漏和供排队液体的基底,其坡度应满足排液要求 2基底构造层(保温层、防水层、防潮层、找平层、结合层)的材质、强度、密实度必 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基底的防水层与基体、地漏、予埋管道处要结合严密,严禁渗漏 1铺设塑胶类板块或其它粘贴面层的基底表面必须平整,光滑,干燥、密实,洁净。不 得有裂纹、脱皮和起砂。 5铺设木制地板面层的基底所选用的木龙骨、毛地板和垫木安装必须牢固平直,铺设方 式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泼水、尺量、蓄水试验检查

6.8.1一般规定及依据

应付合下列规定: 1)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3)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4)分项工程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5)关系到植物成活的水、土、基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 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2园林绿化工程物资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质量合 各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植物材 料、工程物资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形成相应的检查记录

6.8.3分项绿化工程验收

1绿化栽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 施肥和置换客土等措施,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裁植基础严禁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化等特殊隔离地带,绿化裁植 土壤有效土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 3园林植物栽植土应包括客土、原土利用、栽植基质等,栽植土应符合相应下规定。 4绿化栽植前应清理现场内的渣土、工程废料、宿根性杂草、树根及其有害污染物等 场地标高及清理程度应符合设计和裁植要求。 5栽植土回填及地形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要求, 6土壤坡面、岩石坡面、混凝土覆盖面的坡面等,进行绿化栽植时,应有防止水土流失 的措施。 7园林植物栽植后到工程竣工验收前,为施工期间的植物养护时期,应对各种植物精心 养护管理。 8绿化栽植工程应编制养护管理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9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防治方法和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农药,严禁使用剧毒 农药。

6.8.4分项园林附属工程验收

1地面工程基层、面层所用材料的品种、质量、规格,各结构层纵横向坡度、厚度、标 高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必须牢固,不得空鼓、松动,面 层不得积水。园路的弧度应顺畅自然。 (1)嵌草地面块料之间应填种植土,种植土厚度不宜小于8cm,种植土填充面应低于块 料上表面1cm~2cm。 (2)其他铺装纹样、图案、线条大小长短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假山叠石或在重要位置堆砌的峰石、瀑布,宜由设计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制作1:25 或1:50的模型,经建设单位及有关专家评审认可后再进行施工。 (1)假山叠石选用的石材质地应一致,色泽相近,纹理统一。石料应坚实耐压,无裂 缝、损伤、剥落现象;峰石应形态完美,具有观赏价值,并符合设计要求。 (2)假山叠石的基础工程及主体构造应符合设计和安全规定,假山结构和主峰稳定性 应符合抗风、抗震强度要求。

3园林设施安装工程应符合相应规范。并要求有一定的景观艺术效果和安全性。用于攀 援绿化的园林护栏应符合植物生长要求, 1种植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5种植屋面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

(1)查阅规划设计文件、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和相关峻工图并现场核查建筑布局、间距以 及与周边建筑的关系,特别是建筑变更是否对建筑本体日照和周边建筑日照造成影响 2)检查地下车库,对照建筑总平面施工图及建筑地下一层施工图核查停车库设计,核 查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3)核查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施工图,现场检查场地自行车停车设施实施情况, (4)现场检查场地交通情况、停车设施及停车方式;核查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施工图 地下停车率计算书,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设施质量证明文件。 (5)现场观察,对照建筑总平面图,现场检查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人行通道的建设及分 布情况。 6)检香向公众开放场馆的开放措施

1)对照景观设计文件核查,现场核查。 (2)对照建筑布局及公共绿地设置,核查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对照建筑总平面图或景 观总平面图,现场检查绿化实施情况。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建筑绿地应核查其开放措 施。 (3)对照建筑总平面图,核查生态教学示范区的位置及相应设施的实施情况。 4)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总平面施工图、给排水总平面施工图、景观绿化总平 面施工图、场地铺装图、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案或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报告、施工记录等 材料,现场检查场地下凹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地面、雨水回收利用系统等绿色雨 水基础设施实施情况。 (5)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总平面施工图、给排水总平面施工图、景观绿化总平 面施工图、场地铺装图、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案或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报告、施工记录等

(5)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总平面施工图、给排水总平面施工图、景观绿 面施工图、场地铺装图、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案或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报告、施工

材料,现场检查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情况。 (6)对照场地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景观绿化总平面图、种植施工图、室外场地热岛 模拟分析报告等材料,现场检查绿地、遮荫情况、地面、屋面铺设材料实施情况。 (7)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景观绿化总平面施工图、苗木表、施工记录等材料,现场 检查场地种植实施情况。 (8)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景观绿化总平面施工图、场地乔灌木种类、数量及常绿乔 木与落叶乔木数量比例计算书、施工记录等材料,现场检查场地种植实施情况

(1)对照建筑总平面图,现场检查建筑平面布局与图纸的一致性;对照室外风环境模拟 报告,现场检查风环境不利点处优化措施的实施情况。 (2)核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境降噪措施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等材料,现场检查降低 噪声措施的实施情况

6.9.2节能与能源利用

(1)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核查建筑空间、平面布局与设计是否一致,核查建筑外窗、 幕墙、通风换气装置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东西墙绿化种植面积比例计算书、遮阳面积比例计算书或 通风隔热墙体面积比例计算书、施工记录等材料,现场检查东西墙遮阳及通风隔热的实 施情况。 3)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施工图、屋面隔热面积比例计算书等材料,现场检查 室面植被、通风隔热屋面、蓄水屋面实施情况

(1)对于采用集中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建筑,冷却塔及放置在建筑外部的冷热源机 组、水泵、风机等均属于振动和噪声较大的设备,其安装位置应保证不对附近室内外工 作和生活产生较大的噪声影响。分体及单元式空调室外机、室内机位置的摆放对制冷制 热效率有很大影响。对于采用分体空调方案的居住建筑,在建筑设计中应统一规划室列 机安装位置,同时应为空调室外机提供遮阳、通风掩体及防止气流短路的措施,并且防 止室内机与室外机连管过长等,以保证空调机的效率、节约能源。 2)审香电气竣工图纸中的配电系统图、能耗分项计量系统竣工图纸、核香计量装置产

品质量证明文件、分项计量系统调试记录、试运行记录及专项验收记录文件,并现场核 实能耗监测系统的安装质量和运行性能 3)现场核查,查阅系统性能检测报告、暖通竣工图纸与实物核对

(1)对照电气峻工图纸及装修竣工图中的灯具平面布置图、控制系统图中的照明设计参 数,审查灯具、光源、自控装置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说明书、相关产品性能检测 报告,并现场核实照明控制措施。 2)对照电气竣工图纸及装修竣工图中的灯具平面布置图、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照明 系统平均照度值和功率密度值检测报告。 3)对照电气峻工图纸及装修竣工图中的灯具平面布置图、控制系统图中的照明设计参 数,审查灯具、光源、自控装置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说明书、相关产品性能检测 报告,并现场核实照明控制措施。 4)对照电气专业施工图、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查配电变压器、水泵、风机等电气 设备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节能性能指标,并现场考察实施情况

(1)查阅太阳能热水系统图纸与实物核对、太阳能热水利用比例计算报告,现场核查。

(1)查阅太阳能热水系统图纸与实物核对、太阳能热水利用比例计算报告,现场核查

6.9.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对照水资源利用方案,审查项目水资源利用实施内容、给水排水峻工图,并 实设计落实情况。 (2)查阅给排水图纸与实物核对,现场核查

实设计落实情况 (2)查阅给排水图纸与实物核对,现场核查。 节水器具与设备 (1)查阅给排水图纸与实物核对,现场核查。 2)查阅景观与给排水图纸与实物核对,现场核查。

(1)查阅给排水图纸与实物核对,现场核查。 2)查阅景观与给排水图纸与实物核对,现场核查。

(1)查阅雨水利用图纸与实物核对、雨水水质检测报告,现场核查。

(1)查阅雨水利用图纸与实物核对、雨水水质检测报告,现场

6.9.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节材设计 (1)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核查竣工图纸、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表及材料决算清单中 有关材料的使用情况。 2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应进行一体化设计。 1)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核查室内装修竣工图纸

1)查阅建筑材料进场记录、工程材料决算清单、本地生产建筑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等: 审查其计算合理性及使用比例。 2)对照设计图,查阅结构峻工图及说明,混凝土结构400Mpa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使用 比例计算书、竖向承重结构强度等级不低于C50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 量的比例计算书;钢结构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计算书以及高强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复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审查高强建筑结构材料 使用比例。 (3)对照设计图,查阅建筑竣工图、装饰装修竣工图,工程材料决算清单,相应的产品 检测报告或有关证明材料,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外立面材料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使用比 例计算书,易维护措施占工程量比例计算书。审查相关计算的合理性及实际比例,并现 场核查。

6.9.5室内环境质量

(1)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核查现场室内、室外噪声检测报告 (2)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核查现场构件隔声性能检测报告

(1)对照建筑总平面图、建筑专业施工图,现场检查视线干扰以及自然景观视野情况。 (2)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核查建筑天然采光模拟分析报告和采光系数、采光均匀度(顶 部采光时)检测报告,现场检查外窗实际设置情况、窗户构造、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主 要功能房间天然采光情况 3)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核查建筑室内采光眩光模拟分析报告,现场检查主要功能空

1)检查验收技术资料,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核查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计算书、自然 通风辅助构造实施情况,必要时需提供建筑自然通风效果检测报告。 (2)检查验收技术资料。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气流组织模拟分析报告,核查暖通 空调系统设备和未端装置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送排风系统调试记录和试运转记录,现场 检查重要功能区供暖空调系统设备和末端装置的安装情况,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 区域送排风装置安装情况,以及气流组织优化措施的实施情况。 3)检查验收技术资料、未端装置可独立调节的主要功能房间比例计算书,核查未端控 制装置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空调未端系统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现场检查未端控制装 置安装情况,现场操作检查控制方式

(1)现场检查场地交通情况、停车设施及停车方式;核查规划图或建筑总平面施工图, 地下停车率计算书,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设施质量证明文件。无障碍设施产品质量证明 文件;对照建筑施工图,现场检查无障碍设施实施情况。 2)对照建筑施工图,现场检查阳台、空中花园等空间设置情况。

6.9.6学校选配内容

对照场地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景观绿化总平面图、种植施工图、室外场地热岛 模拟分析报告等材料,现场检查绿地、遮荫情况、地面、屋面铺设材料实施情况 2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筑施工图、门窗(幕墙)施工图、外窗外遮阳使用比例 计算书等材料,现场检查外遮阳安装情况。 3对照设计图,查阅建筑竣工图、装饰装修竣工图,工程材料决算清单,本地生长可 持续建材的采购或使用证明材料,审查其合理性并现场核查。 4 核查相关验收资料,对照景观绿化总平面施工图、场地耐干旱的植物种报告、施工 记录等材料,现场检查场地种植实施情况。 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核查现场室内、室外噪声检测报告。 6对照电气设计说明、太阳能光伏发电板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可再生能源利用专项 分析报告、太阳能光伏系统检测报告,查看系统类型,核算系统发电量并现场考察实施 情况。

7.1 内部运营与管理

GB/T 42019-2022 基于时间敏感技术的宽带工业总线AUTBUS 系统架构与通信规范第七章 学校运营与管理

1学校人员与车辆在学校主入口外进行人车分流,道路简明,流线通畅。学生接送车辆 亭放至生态停车区,教师与员工车辆首选地下车库停车。 2车辆在上学和放学时段(含晚自习后)对进出入学校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人车分流管理 在该时间段实行人行优先原则。 3主入口与次入口的车流进行分开管理,主要行车通过用地主入口,辅助流线经过次入 口围绕场地周边进入各建筑区域。

职工调出时,必须将借用学校的物品款项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7.2设施设备使用指南

使用指南是设计人员或设备厂家为方便学校的运营和管理人员更好的管理学校,针 对一些特殊的设施设备所写的使用指南,

运动活动场地及体育设施使用指南

GB/T 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7.2.2 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 2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3大风、大雨等重大自然影响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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