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庄规划导则(试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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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村庄规划导则(试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11月)

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19 年 11月

4.4宅基地布局与住房建设DL/T 1828-2018 火电厂烟气脱硝再生催化剂, 12 4.5道路交通. ..13 4.6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4.7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整治.. .17 4.8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19 4.9景观风貌和绿化.. ...20 4.10安全和防灾减灾. .21 4.11近期建设安排, ...2 4.12规划管制规则与实施保障.. .. 23 五章规划成果 5.1管理版规划成果.. .23 5.2村民版规划成果... ..25 六章附则 25

4.4宅基地布局与住房建设 12 4.5道路交通, 13 4.6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4 4.7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整治. .17 4.8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 19 4.9景观风貌和绿化.. ..20 4.10安全和防灾减灾. .21 4.11近期建设安排, ...22 4.12规划管制规则与实施保障.. ..23 第五章规划成果 5.1管理版规划成果.. ...23 5.2村民版规划成果.. 第六章附则 25

附录1规划依据 附录2名词解释. 28 附录3村庄规划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0 附录4村庄用地分类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对照表... 附录5村庄规划控制指标表... 附录6 规划图纸及内容一览表. 35 附录7 近期建设项目表. .36 附录8 村庄规划驻村规划日志.... 37 附录 9 管制规则建议格式 38

1. 1 编制目的 为适应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规范河北省“多规合 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科学指导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 冶,推动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规划定位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 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 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 法定依据。 1.3适用范围 河北省范围内行政村(本导则所指村庄均为行政村)编 制村庄规划,应按照本导则执行,并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可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 制。 1.4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应与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 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1.5规划范围 村庄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儿个村 庄为单元编制。

1.6 村庄类型 全省行政村划分为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 类、搬迁撤并类、保留改善类等类型。 1.7 规划原则 村庄规划应坚持分类推进,多规合一;生态宜居,产业 兴旺;全域管控,节约集约;保护优先,突出特色;尊重民 意,简明实用。

2.1编制主体和编制单位 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 以下同),并委托具有规划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村庄规划编 制任务。 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 村委会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2.2规划评估 对村庄现状建设发展和已编制的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 用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等各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建设发展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村庄规划编制建 议。 2.3工作底图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及其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 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作为空间定位,村域范围宜采用比例尺不小于1:2000地形

2.8成果报批 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党组织、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 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公示后的规划成果进行审议,经三分之二 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在规划审批前须经 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设区市市辖区范围内的村庄规划由市级人民政府审批 或由币级人民政府授权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在规划批准前须 经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报批时应附公示期村民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村民会议 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 2.9公告汇交 规划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村内展示板、 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公开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个工 作日,以加强村民监督。 规划自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各级自然资源和规 划主管部门应将规划电子成果逐级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

3.干城触合尖 (1)范围特征。城郊融合类村庄是指市县中心城区(含 开发区、工矿区,以下同)建成区以外、城镇开发边界以内 的村庄。其主要特征是:村庄能够承接城镇外溢功能,居住 建筑已经或即将呈现城市聚落形态,村庄能够共享使用城镇 基础设施,具备向城镇地区转型的潜力条件

(2)编制指引。市县中心城区建成区以外、城镇开发 边界以内的村庄,可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制;确需编制 村庄规划的,不得与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抵触。城郊融 合类村庄应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 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 共享,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的作用。 3.2集聚提升类 (1)范围特征。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乡(镇)政府驻 地的村庄:上位规划确定为中心村的村庄。其主要特征是: 人口规模相对较大、区位交通条件相对较好、配套设施相对 齐全、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对周边村庄能够起到一定辐射 带动作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村庄。 (2)编制指弓。乡(镇)政府驻地的村庄纳入乡(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编制;上位规划确定为中心村的村 主,应以本村或与周围几个村庄为单元编制村庄规划。规划 应统筹考虑与周边村庄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居民点集中或 连片建设。合理预测村庄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结合宅基地 整理、未利用地整治改造,留足发展空间。推进村庄一二三 产业融合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对 周围村庄的带动和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应结合新型城镇 化,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3.3特色保护类 (1)范围特征。特色保护类村庄是指已经公布的省级 以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

观旅游名村,以及未公布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自然景观保 护价值或者具有其它保护价值的村庄。此类村庄一般具有以 下一个或多个特征:文物古迹丰富、传统建筑集中成片、传 统格局完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具有历史文化和自 然山水特色景观、地方特色产业等特征。 (2)编制指弓引。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应与该类村庄的 保护规划相衔接,将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等纳入村 主规划,并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 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技术规范 要求编制,其他保护类村庄也可参照执行。规划应统筹保护、 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保持村庄传统格局的完整性、历史建筑 的真实性和居民生活的延续性,提出特色保护和建设管控要 求,对村庄未来发展提出具体措施。 3.4搬迁撤并类 (1)范围特征。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上位规划确定为 整体搬迁的村庄。其主要特征是: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 脆弱、直然灾害频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人口流失严重或 因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需要搬迁的村庄。 (2)编制指弓引)。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纳入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或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编 制。确实近期不能搬迁撤并的村庄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应 坚持建设用地减量原则,与“空心村”治理相结合,编制近 期村庄建设整治方案作为建设和管控指引!,突出村庄人居环 境整治内容,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

3.5保留改善类 (1)范围特征。保留改善类村庄是指除上述类别以列外 的其他村庄。其主要特征是:人口规模相对较小、配套设施 般,需要依托附近集聚提升类村庄共同发展。 (2)编制指弓引。保留改善类村庄应编制村庄规划,按 照村庄实际需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统筹安排村庄危 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整 冶、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各项建设。

4.1发展定位目标和规模预测 (1)发展定位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依据上位规划,结合村类型、规 刘评估结果,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和 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合理确定村庄发展定位。按照优化布 高、补齐短板的总体思路,统筹村庄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保 护,确定村庄经济发展、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 护、村庄建设、公共设施配置、人居环境整治、文化传承等 方面的目标,明确村庄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2)规模预测。 人口规模预测。依据村庄人口历年变化情况,结合县域 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人口自然增长、产 业发展、环境和生态资源承载力等因素,合理预测户籍人口 和常住人口规模。

建设用地规模预测。遵循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的原则,落 买上位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确定各类建设用地布局、规模和 范围线。 4.2国土空间布局 按照生态环境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集聚提升类 外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要求,明确村域开发保护格 局,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 线、村庄建设边界,不得突破上位规划设定的约束性指标及 强制性要求。结合村庄实际划分村域森林、河湖、草原等生 态空间,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空间,住房、经营性建 设、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建设空间,划定村域内重要控制 线,标注各类控制线坐标,提出保护控制要求。 (1)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重要生态 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上位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 果,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 生态功能,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 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 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将生态保护红线、农业空间和建设 空间范围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认定为其他草地、河流 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滩涂、沼泽地、盐碱地、裸地” 等地类和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认定为林地(生态林) 的地块,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认定为生态保护重要区的地块,划入一般生态空间。

(2)农业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由保护红线范围内的 重要农业空间和永久基本农由保护红线范围外的一般农业 空间。 落实永久基本农由保护红线。落实上位规划永久基本农 田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对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 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准确标注村庄永久基本农由保护红线。 划定一般农业空间。将生态空间、永久基本农由和建设 空间范围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认定为“耕地、种植园用 地、牧草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田坎、沟 渠”等地类和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认定为林地(商品 林)的地块,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 平价认定为农业生产适宜区的地块,特别是划定的永久基本 农由储备区,已建设高标准农由、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及耕 地后备资源调查认定的潜力区域,划入一般农业空间。 (3)建设空间。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规 模,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统筹安排宅基地、经营性建设 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建设不得占用永 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为增强规划弹性,对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 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予以规划“留白”。有需求的村庄 可因地制宜,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村民 居住、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 业新业态等用地使用。 (4)其他管控边界。除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永久

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之外,按 相关技术要求划定村域内地表水体保护控制线、乡村历史文 化保护控制线、害影响与安全防护范围线、重大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他重要用地控制线。 4.3产业发展布局 根据村庄用地条件和发展需求,结合村庄生态、农业 建设空间管控要求,科学划定产业功能分区,统筹一二三产 业发展和空间布局。 (1)村庄产业类型。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策 略,鼓励以乡镇为单元合理确定村庄产业类型、用地规模。 依据村庄资源票赋和区位条件,遵循宜农、生态、绿色、低 碳的原则,发展村庄特色产业。 (2)村庄农林牧渔业用地布局。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合 适的农林牧渔产业,合理确定生产用地布局。对农田进行整 理,选择合适的种植产业。家禽家畜宜集中饲养,饲养场地 的选址应避开农村居民点用地,布置在村庄常年盛行风向的 下风向或侧风位,应与农村居民点保持足够的卫生防护距 离。 (3)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商业服务、农副) 产品加工、仓储物流、旅游发展等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规 模、强度等要求,鼓励经营性产业用地复合高效利用,禁止 发展污染产业。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园区集聚。 (4)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突出地方特色,结合市 场新需求,实现“农业+”多业态融合发展。深挖田园风光

地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屋顶形式、院落围墙及入 口造型、重要细部节点、建筑色彩、建筑材料等风貌弓导要 求,形成能够体现地域特色的村庄建筑风貌。 新规划的村民集中住宅小区,应确定村庄院落和住宅的 平面布局形态,结合村庄地形地貌、道路、绿地等空间布局 进行规划设计,避免简单兵营式排列。 (3)院落与住宅设计。村民住宅院落应布局合理、使 用安全、交通组织顺畅,充分考虑停车空间、生产工具及粮 食存放要求,形成庭院绿化美化、整洁舒适的院落空间。充 分考虑户均人口规模、生产生活习俗、现代功能需要,设计 3一5种有代表性住宅户型,供村民选择。 4.5道路交通 (1)对外交通。落实上位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 区域性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要求,根据村庄发展需求,加强 与过境公路的衔接,以及乡镇、农村居民点之间的连接。 (2)村内道路。结合村庄现状,尽量利用原有路基、 空闲地,优化村庄道路布局,明确道路宽度、断面形式及建 设标准,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合理设置公交站位置、会让 港湾等交通设施,保障道路通畅。新建、改建村庄,村内道 路应全部硬化。 (3)田间道路。村庄应考虑农业现代化和高标准农 建设需要,结合大型农机具集中停放设施布局,合理设置田 可道路,保障农田耕作、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 (4)户场与停车场。应结合村庄出入口、闲置用地、

村民活动中心设置广场和停车场,严禁侵占农田、毁林填塘。 广场建设规模应适中GB/T 1844.1-2022 塑料 符号和缩略语 第1部分:基础聚合物及其特征性能.pdf,场地应平整、畅通,宜生态铺装。合 理确定停车场规模,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前提下,适当采用 路边停靠方式。 (5)材料选择。村庄车行道路宜采用混凝土或沥青为 主的路面,其他道路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乡土化、生态型的 铺装材料。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落路面宜采用传统或与原 有风格相协调的材料,保留和修复现状中富有特色的石板 路、青砖路、石子路等传统街巷。 (6)照明设施。村庄道路应设置路灯照明,宜采用节 能灯,在经济条件充许的基础上推荐采用太阳能等新能源灯 具;因地制宜设置线杆、路灯,采用一侧或两侧交叉布置的 方式设置;没有条件架设线杆的路段,可结合建筑山墙布置 照明设施。 (7)旅游类村庄道路。有旅游等功能的村庄应结合旅 游线路,统筹考虑游人规模和环境容量,科学安排旅游道路 网络、慢行系统(游览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等)及停 车设施(旅游停车场、自驾车营地、交通驿站等)。 4.6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4.6.1 基础设施 根据村庄自然条件,明确配置各类基础设施的原则、类 型、标准、规模、时序,提出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方案, 确定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管控要求。 (1)区域设施。区域性的水利设施、供水、排水、燃

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庄,应增加相关的服务设施。传统村 落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充分结合当地历史环境、建筑风貌 和风俗民情。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及项目配置表

②结合教育部门调整教育资源的要求,小学和幼托的设置可根 据实际情况采取几个村合并建设。 4.7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整治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治理要求,尽可能多的 保留乡村原有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 和田园景观。提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措施,优化乡村 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结合人居环境整治、乡 村振兴等要求,制定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土地 复垦、未利用地开发、土地生态整治等方案。 (1)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国土空间生 态资源的分布、规模和质量,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低产由整 理、未利用地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水土流失治理、污染 土地修复等的潜力和分布,土地、矿山、草原、湖泊、海域

等国土空间的生态现状。 (2)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整治区域及项目。结合上位 规划,在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整治潜力分析基础上,科学划 定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整治区域,确定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 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针对中低产田,实施高标准农田 建设工程,包括平整土地,配套农水利设施和道路、林网, 提高土壤肥力,提升耕地质量,确保农田高产、稳产、旱涝 保收。 土地开发工程。将坡度较低和适宜开发为耕地的区域进 行土地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程。将废弃或闲置的宅基地、分布 零散和计划搬迁撤并的农村居民点、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和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进行整治改造,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 村环境。 土地复垦工程。对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利用,提高工矿 废弃地利用效率,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有条件的地块,应优 先复垦为耕地,增加耕地面积,促进耕地占补平衡。 水土流失、污染治理工程。对水土流失区域,开展水土 流失治理,对污染土地和水体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降低土地 和水体污染水平,改善土地和水体生态环境质量。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整治、 生态廊道和景观建设等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森林、草原、湿 地生态环境系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4.8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村庄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应坚持村庄的历史性、原真 性、延续性,将历史文化保护与乡村振兴、社区营造相结合, 在保护传统格局和特色风貌的基础上,把新的经济活力和生 活方式引入村落,促进村庄可持续发展。 (1)保护内容。研究村庄地形地貌、历史沿革、建筑 持色、风俗人情、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价值,确定村 王自然山水环境、传统格局、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 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器物,划定保护范围,提出历史文化景 观整体保护措施。 (2)自然山水环境。应积极利用村庄地形地貌,协调 村庄与周边山、水、林、田等重要自然景观资源的关系,形 成有机交融的空间关系,塑造富有地域乡土特色的村庄风 貌。 (3)村庄整体格局。应延续街巷肌理、建筑布局和院 落空间尺度,提出对村庄传统形态、街巷走向与宽度、重要 公共空间、景观廊道等要素的保护要求和整治措施。 (4)传统建筑风貌。应按建筑年代、质量材料、屋顶 型式、建筑风貌等对村庄建筑进行分类,根据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等不同 类型,提出分类保护措施和建设管控要求。 (5)历史环境要素。建立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庙阁亭 榭、井泉堤桥、壕沟寨墙、石阶铺地、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 要素保护清单,制定保护整治和展示利用方案,

生态空间绿化。应看重体现自然性和经济性,主要包括: 环村种植经济林带或片林;铁路公路穿过的村庄,沿路种植 生态林或经济林:河渠穿过的村庄,营造自然滨水景观,沿 河栽植亲水型、观赏性较好的经济树种。 农业空间绿化。重点做好田间道路绿化、农业种植景观 设施农业景观等。 建设空间绿化。主要包括院落、广场和街巷空间绿化。 院落绿化以经济树种和蔬菜为主,打造花果菜园式的生态经 济型庭院;街巷空间绿化见缝插绿,乔灌花藤植物均可,或 种植果树、蔬菜,形成乡土气息浓厚的路旁绿化景观。 4. 10安全和防灾减灾 根据所处的地理环境,综合考虑洪涝、干旱、地质灾害、 火灾等各类灾害影响,落实上位规划的灾害影响和安全防护 范围,确定村庄灾害分区及灾害种类,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 自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村庄防灾减救灾体制机制,提高防 灭减灾知识公众普及率。 (1)消防。村庄应按相关规范设置消防通道GB/T 12771-2019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主要建 筑物、公共场所应配置消防设施,成立义务消防队;村庄内 不得设置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无给水管网的 村庄,消防给水应充分利用邻近的水渠、堰塘等天然水源, 并应设置通向水源地的消防车通道和可靠的取水设施。 (2)防洪排涝。村庄建设应满足上位规划确定的防洪 标准要求,避开行洪河道、洪水淹没区、海潮灾害易发区。 山洪防治应充分利用山前水塘、洼地滞蓄洪水。在山体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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