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956.4-2019 消防车 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

GB 7956.4-2019 消防车 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922.5K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06043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7956.4-2019 消防车 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

ICS,13.220.10 C 84

GB 7956.42019

GTCC-093-2018 机车用制动控制器-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7956《消防车》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 一 一第5部分:气体消防车: 一 第6部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一 第7部分:泵浦消防车; 一 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 第14部分:抢险救援消防车; 一一 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 一第17部分:排烟消防车; 一第23部分:供气消防车;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江西荣和特种消防设备制 有限公司、长沙中联消防机械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丽晶、南江林、王治安、冯伟、万明、蒋旭东、严攸高、袁野、涂建新、董松林

第6部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第7部分:泵浦消防车; 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 第14部分:抢险救援消防车; 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 一第17部分:排烟消防车; 一第23部分:供气消防车;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江西荣和特种消防设备制 造有限公司、长沙中联消防机械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丽晶、南江林、王治安、冯伟、万明、蒋旭东、严莜高、袁野、涂建新、董松林。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江西荣和特种消防设备制 造有限公司、长沙中联消防机械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丽晶、南江林、王治安、冯伟、万明、蒋旭东、严攸高、袁野、涂建新、董松林

GB 7956.42019

消防车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

GB7956的本部分规定了干粉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 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干粉消防车及干粉泡沫联 粉水联用消防车的干粉系统

GB7956.1一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7956.1一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干粉消防车drypowderfirefightingvehicle 主要装备干粉灭火剂罐、成套干粉喷射装置的消防车。 注:干粉灭火剂也称为干粉。 [GB 7956.1—2014,定义3.1.4] 3.2 充气时间inflationtime 自工作气体开始向装有额定充装量的干粉罐内充气起,到罐内压力达到额定工作压力(制造商公布 值)的时间

GB7956.1一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7956.1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干粉消防车drypowderfirefightingvehicle 主要装备干粉灭火剂罐、成套干粉喷射装置的消防车。 注:干粉灭火剂也称为干粉。 [GB 7956.1—2014,定义3.1.4] 3.2 充气时间inflationtime 自工作气体开始向装有额定充装量的干粉罐内充气起,到罐内压力达到额定工作压力(制造商公布 值)的时间

干粉消防车(以下简称干粉车)除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5.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 要求。

4.2.1干粉炮和各种阀门、开关等操作应灵活可靠,并有中文标注。 4.2.2钢瓶出口处、减压阀的前后以及干粉罐均应安装防震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安装位 置应便于观察。 4.2.3采用自动控制阀门应具备手动应急操作功能;采用气动阀门应设置集中放气开关 4.2.4干粉罐和钢瓶应便于检查和更换,瓶口不应朝向控制面板前操作的人员。 4.2.5系统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中文操作说明和工作原理图标牌,字高不应低于7mm,保 证操作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干粉系统。标牌应可靠固定,不应因震动、高温、水淋及其他原因脱落,应有保 证阅读的照明

4.2.1干粉炮和客种阀1、开关等操作应灵活可靠,并有中义标注 4.2.2钢瓶出口处、减压阀的前后以及干粉罐均应安装防震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安装位 置应便于观察。 4.2.3采用自动控制阀门应具备手动应急操作功能;采用气动阀门应设置集中放气开关 4.2.4干粉罐和钢瓶应便于检查和更换,瓶口不应朝向控制面板前操作的人员。 4.2.5系统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位置应设置中文操作说明和工作原理图标牌,字高不应低于7mm,保 证操作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干粉系统。标牌应可靠固定,不应因震动、高温、水淋及其他原因脱落,应有保 正阅读的照明

4.3.1干粉车底盘改制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5.4的要求。 4.3.2当罐体直接安装在底盘上时,应保证罐体与底盘弹性联接且不与底盘直接接触。

f.3.1十粉车底盘改制应符合GB7956.1

4.3.1干粉车底盘改制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5.4的要求。 4.3.2当罐体直接安装在底盘上时,应保证罐体与底盘弹性联接且不与底盘直接接触。

1.2干粉罐上部应设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150.12011的相关要求。 1.3干粉罐上部应设手动泄压装置。 1.4干粉罐内、外表面应平整,除锈后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4.1.5十粉罐外表面应涂装GB/T3181一2008规定的R03天红色 4.1.6干粉罐上应安装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干粉类型、名称、型号、罐出厂日期、首次检验日期) 周期。

4.4.2.1钢瓶应符合GB/T5099—1994的要求。 4.4.2.2 钢瓶应采用固定支架与车体联接,钢瓶与硬物接触处应衬上柔软、耐腐和减震的衬物, 4.4.2.3在钢瓶安装的明显位置,应有标注生产日期和检定周期的永久性标识。 4.4.2.4全 钢瓶的充装方式应简便,充装接口应设置在操作人员便于操作处。 4.4.2.5 5钢瓶及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应分别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150.1一2011 GB/T150.2一2011、GB/T150.3一2011、GB/T150.4一2011的要求,并且整定压力不应天于最天工作 压力的110%。 4.4.2.6每个钢瓶应能单独启闭

4.4.2.1钢瓶应符合GB/T5099—1994的要求。 4.4.2.2 钢瓶应采用固定支架与车体联接,钢瓶与硬物接触处应衬上柔软、耐腐和减震的衬物。 4.4.2.3在钢瓶安装的明显位置,应有标注生产日期和检定周期的永久性标识。 4.4.2.4 钢瓶的充装方式应简便,充装接口应设置在操作人员便于操作处。 4.4.2.5 5钢瓶及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应分别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150.1一2011、 GB/T150.2一2011、GB/T150.3一2011、GB/T150.4一2011的要求,并且整定压力不应天于最天工作 压力的110%, 4.4.2.6每个钢瓶应能单独启闭

4.4.3.1减压阀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钢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4.4.3.2 经减压阀减压后,输出压力不应大于1.7MPa。 4.4.3.3 减压阀的工作压力设定后应铅封或锁止,并有相应的警示标识, 4.4.3.4 减压阀的出口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0.8~1.0倍。 4.4.3.5 系统减压阀的压力调节应设有锁止装置,并有明显的警示说明

4.4.1钢瓶至减压阀的管路应设置总阀;减压阀至十粉罐的管路应设置安全阀 4.4.2减压阀前的输气管路涂色应为GB/T3181一2008规定的R03大红色,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 应为GB/T3181一2008规定的G05深绿色,胶管除外。 4.4.3出粉管路的阀门应采用球阀。 4.4.4出粉管路的过流表面应具有抗干粉腐蚀性能。 4.4.5出粉管路应设有吹扫装置。

.4.4.1钢瓶至 4.4.4.2减压阀前的输气管路涂色应为GB/T3181一2008规定的R03大红色JGJ/T152-2019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涂 色应为GB/T3181一2008规定的G05深绿色,胶管除外。 4.4.4.3出粉管路的阀门应采用球阀。 4.4.4.4出粉管路的过流表面应具有抗干粉腐蚀性能。 4.4.4.5出粉管路应设有吹扫装置。

干粉炮的性能应符合GB19156的相关要求!

4.4.7干粉软管卷盘

NB/T 35112-2018 水电工程层析成像技术规程4.4.7.1干粉车应至少设置一套软管卷盘。

4.4.7.1干粉车应至少设置一套软管卷盘。 4.4.7.2干粉软管卷盘的长度不应小于30m,性能应符合GB15090的相关要求。

4.4.7.1干粉车应至少设置一套软管卷盘。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