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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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月)

衢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

为了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控 制工作,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 要求,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衢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以 下简称本《措施》)。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并展了专题研讨,进行了 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全市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做法和实践经 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防治措施。 本《措施》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地下室工程裂缝及渗 漏防治措施、混凝土结构裂缝防治措施、砌体工程裂缝防治措施、外 墙渗漏防治措施、外墙渗漏预防控制措施、楼地面渗漏防治措施、屋 面工程渗漏防治措施、门窗工程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装配式混凝土结 构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装 饰装修工程常见问题防治措施。 在本《措施》起草制定过程中,衢州创安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 心、衢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衢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 司、浙江培华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 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中汇华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贝林集 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本措施编写过程中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 此一并感谢。 本《措施》由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请各单位在 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 给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便我们修订或再版时加以改进。 本《措施》主审、主编和主要起草人员: 主审:吴群朱传得 主编:郑辉 主要参编人员:朱海福 黎洪林胡志超余林亻 傅坚明 余建峰徐岳宾

1.0.1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建筑工程质量通病CJJ 37-2012(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依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措施 1.0.2本措施是结合本地区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易发生的 常见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控制的技术措施 1.0.3在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有关法 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结合工程实际执行本措施 涉及设计的应在施工图中明确, 1.0.4未列入本措施的其它工程质量通病也应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 进行防治

2.0.1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 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管理 办法。

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应当在施工 图设计中,按本措施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并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 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缺陷,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对因施工造成 的重大质量缺陷,应委托设计单位出具技术处理方案。设计单位出具 的技术处理方案应以设计文件的形式按相关规定报送原施工图审查 机构审查。

2.0.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变更设计文件。如确需

2.0.5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本措施作为审查主要内容之一。

基础、主体结构和重要使用功能变更的联系单、设计单位出具的技术 处理方案设计文件也应列入审查内容

2.0.6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 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图纸会审时,施工单位应当将设计不 当或不符合本规定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并形成记录

案》,提出具体要求并在监理细则中提出监控措施,作为重点监理内 容;在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时应重点对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 行核查,评估报告应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土0.000以上建筑高度超过12m时,不得采用砖混结构 2.0.9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应按《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2.0.10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本措施要求的,参建各方责任 主体均有义务进行制止,并上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0.1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本措施的落实情况列为日常监督抽查 的重点内容,

3.1.1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报告中明确地下室抗浮设防水位,设计文件

应明确施工阶段抗浮设计措施。位于坡地或山地的地下室如抗浮设防 水位较低时,应在地下室周围采取有效排水措施,设计单位应出具详 细的地下室排水施工图

构设计需明确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和其他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应优先采用梁板式结构体系。地下室顶板的承载力设计应充分考虑施 工荷载的作用,其楼面设计活荷载标准值应不小于5KN/m²。室外部 位地下室顶部应明确覆土荷载限值。室外地下室的混凝土顶板宜有组 织排水并采用结构找坡

3.1.4结构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施工期间降水高程值及其终止条件、混

3.1.4结构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施工期间降水高程值及其终止条件、混 凝土浇捣温差控制、施工缝处理、后浇带封闭条件、回填土材料及压 实系数等技术指标。

C30。当地下室地面设置滤水层时,地下室周边宜设置排水沟、集水 并,排水板或滤水层应结合结构板面找坡,形成自然排水引流效果 其刚性保护层应采用配筋混凝土,混凝主强度等级不低于C30,厚度 不小于100mm。

3.2.1防水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 T

3.2.1防水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细的

理细则中提出相应措施。防水工程应及时进行隐蔽验收,并做好相应 记录。

范要求,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 坑干燥。

3.2.3应严格控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

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模板。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 疑土结构时,应采取螺栓上加焊止水环等止水措施。拆模后应将留下 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

3.2.4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水平构件和竖向构件浇筑完成厂

牛特点分别采取措施及时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且 不应少于14d。

工缝可留设在高出板面不小于300mm、梁底以下300mm以内墙体处: 留置施工缝时均应设置止水带。

工缝可留设在高出板面不小于300mm、梁底以下300mm以内墙体

火发 十两、火市 构件等材料堆载情况编制专项方案并采取保护措施。涉及承载力验算 的,需经原设计单位确认。施工车辆和堆载的荷载值不得超出设计规 定的荷载值

4.1.1设计单位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现浇板裂缝。建筑平面宜规则,

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或洞口时,凹口、洞口周边楼板的 配筋应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 则的平面

则的平面。 4.1.2现浇楼板配筋宜选用小直径、小间距配筋方式。现浇板设计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楼面现浇板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10mm,屋面板设计厚度不小 于不应小于120mm;同时应满足单向板厚度不小于板短向跨度的1/30 双向板厚度不小于板短向跨度1/35: 2楼面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 直径不应小于8mm,外墙转角处应设置加强钢筋: 3上人屋面、非上人屋面、露台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直径 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25mm。 4.1.3在房屋各楼层阴、阳角处及跨度较大(板跨不小于4m)板块 的四角部位应设置沿两个方向正交、斜向平行或放射状布置直径不应 小于8mm的附加钢筋,附加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应满足锚固要 求。当楼板上表面配筋率不小于0.3%且通长钢筋间距不大于100mm 时,角部可以不设防裂构造钢筋。 4.1.4现浇板中的管线应布置在双层双向配筋的中间。现浇板内严禁 出现三层交叉管线、交叉布线处应预埋线合管线的直径应小王1/3

4.1.2现浇楼板配筋宜选用小直径、小间距配筋方式。现浇板设计应 符合下列规定:

4.1.2现浇楼板配筋宜选用小直径、小间距配筋方式。现浇板设计应

CJJ/T 286-2018 土壤固化剂应用技术标准4.1.4现浇板中的管线应布置在双层双向配筋的中间。现浇板内严禁

4.2.1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运输、输送、浇筑 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及润管砂浆严禁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浇筑。 4.2.2加强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提供的混凝土 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相关技术资料应当齐全。 4.2.3混凝土进入浇筑现场时应按规定检查落度,落度数值应符 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具体检查数据应记录在混凝土施工日记中。 4.2.4现浇楼板浇筑混凝土时,泵管不得直接铺设在板面钢筋上,应 在主要通道架设施工平台。

4.2.6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

条件,淋水次数应能使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养护时间应符合设计及 规范要求。

4.2.7后浇带应独立支模,后浇带两侧混凝土的模板及支撑的拆

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待后浇带施工 完毕且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后浇带混凝土应按有关 要求留置试块

GB/T 42128-2022 智能制造 工业数据 分类原则混凝土表面进行凿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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