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建建筑工程空调设置、第五立面设计、裙楼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划审批管理实施意见(附件、2、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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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建建筑工程空调设置、第五立面设计、裙楼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划审批管理实施意见(附件、2、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3月)

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新建建筑工程空调设置 第五立面设计、裙楼户外广告和 招牌设置规划审批管理实施意见 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对新建建筑工程空调设置、第五立面设计、裙楼户外 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T/CECS G:J50-01-2019 桥梁混凝土结构无损检测技术规程.pdf,结合《广州市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的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建筑景观品质提升指引》 的通知》并根据市有关会议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建建 筑工程空调设置、第五立面设计、裙楼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划 审批管理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加强新建建筑工程空调设置

性审查(空调室外机及网架或外罩整体的进深原则上不得大于0.6 米)。相关技术审查成果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入案资料一并提 交。 三、各区分局及相关职能处室在办理新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 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时,应将新建建筑工程空调设置、第五 立面设计、裙楼户外告和招牌设置的相关要求纳入许可内容中 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中载明。 四、各区分局及相关职能处室在办理新建建筑工程规划条件 核实时,应对新建建筑工程空调设置、第五立面设计、裙楼户列 一告和招牌设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内 容进行核实。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通过规划条件核实。 五、加改扩建项目涉及建筑工程空调设置、第五立面设计、 裙楼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参照执行。

附件:1.《新建建筑工程空调设置要求》 2.《新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设计要求》 3.《新建建筑工程裙楼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要求》

新建建筑工程空调设置要求

第一条本要求适用于新建建筑工程的空调设置,作为规 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 地划拨或出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核发以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新建建筑工程空调系统分为分散式、半集中式、 集中式等几种空调系统。其中,分散式空调系统包括空调室 外机、空调室内机及其管道;集中式空调系统包括冷却塔及 其管道等。新建建筑工程空调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建筑工程空调系统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 司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采用集中式或半集中式空调系统的,应当考虑冷 却塔等设备的布局位置应与整个屋面进行一体化设计,并应 符合《新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设计要求》的相关要求。 (三)采用分散式空调系统的,其空调室外机应作隐蔽 化处理,设置统一的空调网架或外罩,与主体建筑、周边环 境相协调,保证建筑沿街立面的整体性;同时应考虑空调网 架或外罩对设备热工性能的影响,保证其结构安全性,必要 时应在人行道及主要人员出入口处增设防坠落设施。 (四)新建办公、商业建筑不宜采用分散式空调系统。 第三条沿街立面装设分散式空调系统空调室外机的位 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底层商业裙楼的空调室外机应当结合裙楼户 外广告和招牌的位置进行设置。 (二)建筑塔楼应当考虑结合凸窗、阳台、装饰线、装 饰柱等立面元素,利用窗与窗、窗与阳台、阳台与阳台等立 面元素间的位置以及阳台内侧、房间局部进退形成的凹槽和 阴角等隐蔽部位布置空调室外机。 (三)空调室外机及其网架或外罩整体的外缘距城市道 路红线最窄处原则上不得小于3米。 (四)空调室外机及网架或外罩整体的进深原则上不得 大于0.6米。(如图1所示)

(五)空调室外机及网架或外罩整体的底面梁底标高距 室外自然地坪的设计标高原则上不得小于4.5米。 第四条建筑空调室外机网架或外罩的色彩应当与街道 空间的冷暖色调相协调;样式应当与相应的传统岭南建筑或

(五)空调室外机及网架或外罩整体的底面梁底标高距 室外自然地坪的设计标高原则上不得小于4.5米。 第四条建筑空调室外机网架或外罩的色彩应当与街道 空间的冷暖色调相协调;样式应当与相应的传统岭南建筑或

(五)空调室外机及网架或外罩整体的底面梁底标高距 室外自然地坪的设计标高原则上不得小于4.5米。 第四条建筑空调室外机网架或外罩的色彩应当与街道 空间的冷暖色调相协调;样式应当与相应的传统岭南建筑或

(五)空调室外机及网架或外罩整体的底面梁底标高距

现代建筑类型相呼应,可采用百叶遮罩、穿孔板、格栅等构 件进行设计。 第五条新建建筑工程空调设置除符合本要求外,还应符 合有关法规、规范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现代建筑类型相呼应,可采用百叶遮罩、穿孔板、格栅等构 件进行设计。 第五条新建建筑工程空调设置除符合本要求外,还应符 合有关法规、规范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新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设计要求

第一条本要求适用于新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的设计,作 为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建 设用地划拨或出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核发以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新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设置形式包括坡屋面、半 坡屋面、平屋面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采用平屋面或半坡屋面形式的,其凸出屋面的建 筑机械设备(太阳能板、冷却塔、排气口)、围护设施(女 几墙)、梯屋等体量,应与整个屋面或整体建筑造型进行一 体化设计,统一考虑材质、样式、色调等外观因素,避免杂 乱放置及乱搭违建;采用坡屋面建筑时,不应设置凸出屋面 的体量。 (二)采用平屋面形式的,其第五立面应进行合理的功 能分区,划定屋面绿化、屋面建筑机械设备(太阳能板、冷 却塔、排气口)、围护设施(女儿墙)、梯屋等区域,保证整 齐、有序与美观。 (三)尺度、材料、色彩、设置形式应与周边建筑屋面 风貌、建筑主体相协调。采用坡屋面或平坡屋面建筑,应与 周边风貌相协调,体现广州岭南建筑的特色。 第三条屋面建筑机械设备及梯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当考虑通过屋面(立体)绿化或与立面造型整

体设计的垂直界面进行围蔽。围蔽界面高度不应低于屋面建 筑机械设备,且不高于建筑限高。

H1:梯屋高度,H2:围蔽界面高度

(二)应当考虑围蔽界面对设备热工性能的影响。 (三)太阳能板、冷却塔、排气管道等设备不应零星散 布于多处屋面,应配合屋面的总体形状、坡度和第五立面的 功能分区来设置,避免突元。 第四条平屋面及屋面坡度小于15度的坡屋面或半坡 屋面,宜做屋面绿化。屋面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平屋面适用于花园式或草坪式屋面绿化,坡屋面 适用于草坪式屋面绿化。各种屋面绿化建设指标应符合表1 规定。

DB21T 3064-2018 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新建建筑工程裙楼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要求

第一条本要求适用于新建建筑工程裙楼户外广告和招 牌设置,作为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建设用地规划条 件核发、建设用地划拨或出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以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的 依据。 第二条新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考虑预留裙楼户外 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位置,应当充分考虑其与所附属建(构) 筑物的位置关系,明确其位置布局。下列位置不得设置户外 广告和招牌: (一)影响建筑物消防登高操作面的墙体。 (二)影响通风采光的窗户。 (三)超出建筑物外轮廓线的位置。 (四)所附属裙楼二层连廊的位置(公益广告以及市以 上人民政府组织重大活动经批准的临时户外产告除外)。 (五)骑楼檐下垂直于墙体的位置。 第三条新建建筑工程裙楼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与所 附属建(构)筑物、周边环境相协调,应统一设置其位置、 形式、规格、材质以及色调,符合城市容貌、安全规范和相 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证牢固、安全,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同时,不得损害建(构)筑物、街景和城市轮廓线的重要特 征,不得破坏所附属建(构)筑物的整体效果,不影响所附

属建(构)筑物本身的功能及相邻建(构)筑物的通风、采 光,不妨碍交通和消防安全。 第四条新建建筑工程裙楼户外广告和招牌宜采用与所 附属建(构)筑物主色调相呼应或接近的颜色,色彩应与街 道空间冷暖色调相协调,其风格应当与所附属建(构)筑物 的建筑立面设计相呼应。禁止使用电子显示屏(走字屏除外 及高亮度、闪烁的灯光设置户外招牌。 第五条新建建筑工程裙楼户外招牌设置应满足下列要 求: (一)有专用室外出入口的,招牌允许依附于一层门帽 设置;没有专用室外出入口的,招牌允许在建筑裙楼(24米 以下)以品牌墙的形式设置,或在第三楼层窗户以下的窗间 墙设置,也可统一设置落地式招牌。 (二)楼名招牌允许在建筑物裙房女儿墙墙面、主体墙 面和主要出入口门帽处设置。 (三)禁止在建筑物首层立柱面或立柱之间平行于墙面 设置裙楼招牌。 (四)相邻店面平行于外墙的招牌应当分开设置,间距 不得小于0.3米。 (五)垂直于外墙的招牌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24米 (六)招牌应遵从“一店一牌”的原则进行设置,有专 用室外出入口的,设置招牌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入口的个数; 没有专用室外出入口的,宜以品牌墙的形式设置,品牌墙整 体面积应小于所附着建筑实墙面面积的20%

第六条新建建筑工程裙楼户外广告设置应满足下列要 求: (一)平行于建筑物山墙的户外广告与建筑山墙面边界 距离不宜小于1米。(如图1所示) (二)垂直于建筑物外墙的户外广告外沿距离建筑物的 外墙不得超出1.5米,下沿距离地面不得小于4.5米。(如 图2所示) (三)垂直于建筑物外墙的户外广告对应建筑开间设置 相邻水平间距不得小于6米。(如图2所示)

第七条新建建筑工程裙楼户外厂告和招牌设置除符合 本要求外DB63/T 1936-2021 1:25000地球化学测量规范.pdf,具体要求应符合《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 范》及有关法规、规范和关相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新建建筑工程裙楼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除符合 本要求外,具体要求应符合《产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 范》及有关法规、规范和关相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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