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华南大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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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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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华南大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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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施工单位应经常性对临建区、施工现场进行卫生检查,并定期开展卫生消杀及灭“四 害”行动。 10.9.7施工单位应根据地域气候特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暑、防寒、防自然灾害的 专项措施,并保证措施的有效落实。

DB11/T 1579-201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评估规范[11. 1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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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操作平台设计管理

11.2.1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规范设计操作平台,并编制搭设方案。方案中应对 操作平台稳定性进行验算,并经审核审批后方可实施(本细则不包含悬挑式操作平台)。 11.2.2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操作平台立柱的长细比,并确保操作平台高宽比应满足安全要 求,防止失稳。 11.2.3施工单位购买工具式脚手架组装操作平台的,其构配件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具有相 应的合格证明文件,构配件标识清晰。 11.2.4施工单位装设带有轮子的操作平台时,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 面高度不得超过8cm,且轮子能承受平台最大荷载设计。 1.2.5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²,高度不应超过5m,高宽比不应大于3:1,施工 荷载不应超过1.5kN/m。 11.2.6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架体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地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高度不应超过15m,高宽比不应大于2.5:1; 2)施工平台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2.0kN/m²,接料平台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3.0kN/m; 3 落地式操作平台应独立设置,并应与建筑物进行刚性连接,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用脚手架搭设落地式操作平台时其结构构造应符合相关脚手架规范的规定,在立杆下部设 置底座或垫板、纵向与横向扫地杆,在外立面设置剪刀撑或斜撑; 落地式操作平台应从底层第一步水平杆起逐层设置连墙件且间隔不应大于4m,同时应设 置水平剪刀撑。连墙件应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并应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11.3操作平台搭设管理

1.3.1施工单位应严格实行操作平台样板验收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结合现场实际,搭设不同 规格的操作平台样板,经各方验收完成后,方可大范围进行搭设。 1.3.2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方案设计和产品使用要求搭设操作平台,并按要求设 置四周临边防护栏杆及人员攀高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栏杆强度满足要求。 1.3.3施工单位在搭设操作平台前,应对其构配件进行检查,确保构配件无弯曲、锈蚀、开焊 等现象,表面应光滑、无毛刺。 1.3.4施工单位使用工具式脚手架搭设操作平台的,禁止混用不同类型、型号的构配件,并确 保构件连接稳固可靠。 1.3.5落地式操作平台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11.4操作平台使用管理

11.4.1施工单位应建立操作平台验收挂牌制度,按规定进行自检验收,验收合格并挂牌(验收 牌、限载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1.4.2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操作平台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明显锈蚀、变 形、损伤的构配件应报废处理,不得再次周转使用。 1.4.3施工单位在存在交叉作业的区域使用操作平台时,应采取有效防护隔离措施,保证作业 人员安全。 11.4.4施工单位应规范操作平台使用,并对操作平台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1)不得超载使用操作平台; 2)不得随意改装或拆除构配件、防护设施; 厂操作平台必须放置在平整、稳固地面,不得私自垫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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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临边、洞口旁使用操作平台时,应采取有效防坠措施: 5)作业人员应通过操作平台攀高设施上下; 6)禁止在两个操作平台之间翻越或用跳板跨接使用: 7)使用操作平台时,应避免对其造成污染、损坏、腐蚀等问题; 8)使用带轮子的操作平台时,轮子必须有效制动; 9)移动操作平台时上方禁止站人,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平台倾覆。 11.4.5施工单位应对操作平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操作平台,及时 消除安全隐患与缺陷。 11.4.6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拆除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应随工程施工 进度逐层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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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加强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 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 患与缺陷,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12.2.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并结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 方案,按照规定流程报审报批。符合专家论证条件的,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 查,并根据论证审查意见完善专项方案。 12.2.2施工单位在编制方案时,必须对型钢悬挑梁、梁底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 全保证措施、计算书及相关图纸进行明确说明,并就风荷载对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所可 能造成的影响进行重点考虑,确保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稳定。 12.2.3经审批通过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时,施工单位应将调整后的方案重新报审报批或进行专 家论证。 12.2.4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规范及工程实际合理设置脚手架高度,双排落地式脚手架搭设 高度不宜超过50米,一次性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米。编制外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时,应重点考虑建筑外立面线条对架体立杆排布所造成的影响,避免架体搭设完成后, 内立杆、操作层距离主体结构边缘缝隙过大,架体功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

2.3.1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搭设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施工单位应严 格审查架子工持证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并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档案,确保其身体健康,无 职业禁总症。 2.3.2施工单位应对从事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搭设与拆除等相关作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教育培训考核、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确保其具备岗位所需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后方可充许其 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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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施工单位应严格加强钢管、扣件、模板、木、脚手板、钢丝绳、顶托、密目式安全网 等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的构配件管理,确保其质量及性能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钢管 扣件、可调托撑等其它配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抽样复试 检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2.4.2施工单位应严格根据结构层高,确定进场钢管长度,避免受模数影响,后期架体存在顶 托或底座伸出长度过长等难以更改的安全隐患。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强制 性规范及标准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指标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应予以退场处理。 2.4.3施工单位应建立淘汰报废制度,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及标准的钢管、扣件及其它配 件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2.4.4施工单位应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并按规定定期对钢管、扣件及其它配件进行除锈、 防腐等维护保养工作。 2.4.5施工单位应对钢管、扣件、顶托、安全网等材料进行现场抽样送检,送检比例应满足现 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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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内立杆 丁可靠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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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7施工单位在脚手架上方设置相关CI标语时应充分考虑风压对脚手架的影响,确保脚手 架稳固可靠 2.7.8脚手架上方或附近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制定严格的防火措施,并指派 专人进行看守

12.8.1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必须严格履行拆除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施工单位在脚 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应重点做好以下检查、准备工作: 1)混凝土强度达到拆模强度; 2)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等构造应符合构造要求; 3)应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上方杂物及障碍物; 4 应根据检查结果全面补充完善专项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方案补充完善后,应经审查、 批准后方可实施; 5 对于受损的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编制相关专项拆除技术措施或方案,并经审查、 批准后方可实施, 2.8.2施工单位应严格加强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拆除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拆除过程中必须在 可坠落半径区域外设置警戒区,并安排专人进行旁站、指挥,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 围。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设有附墙连接的脚手架与模板 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逐层拆除。拆除过程中,严禁随意抛掷 材料、杂物。 2.8.3拆除中途停歇时,施工单位应将已松扣或已拆松的模板、支架等拆下运走或加固,防止 构件坠落或作业人员扶空坠落伤人。

1施工单位必须为脚手架安拆人员配备相适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 2暴雨、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及夜间严禁进行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搭拆作业。

12. 10 应急管理

12.10.1施工单位应严格结合工程实际并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预 案的科学性、实用性,提高施工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12.10.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储备人力和物资,并加强管理。 2.10.3当架体存在塌风险或发生塌等紧急情况及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迅速启动应急救 援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1 施工现场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专项方案及其专家论证记录、审批记录、 调整记录; 2 钢管、扣件、可调托撑、密目式安全网等其它构配件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检 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3 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记录; 4 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验收、拆除记录; 5厂其它资料,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1 施工现场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专项方案及其专家论证记录、审批记录、 调整记录; 2 钢管、扣件、可调托撑、密目式安全网等其它构配件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检 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3 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记录; 4) 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验收、拆除记录; 5)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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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塔机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加强塔机安拆、使用管理,定期对塔机进行 险查、维保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塔机使用安全。

13.2选型及资质管理

13.2.1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需要,优先选择市场主流厂家,并且质量可靠、技术成熟、性 能稳定、在进场前使用年限不超过36个月的塔机设备(以设备铭牌出厂时间计算)。 3.2.2施工单位选择的塔机安拆单位应具备建筑起重设备安拆作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同类型 塔机丰富的安拆经验,且近3年内无任何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13.3.1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塔机各项施工方案(基础施工方案、安拆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群塔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依规报审报批。对于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塔机施工方 案,施工单位应依规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论证意见完善方案。 3.3.2施工单位在编制塔机施工方案时,应结合施工环境、工艺流程等工程实际情况对塔机安 拆全过程进行安全技术分析,明确安全管控重点,并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3.3.3经审批通过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时,施工单位应将调整后的方案重新报审报批或进行专 家论证。

13.4.1塔机入场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塔机出厂合格证、履历手册等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报监理 单位审查,并组织对塔机各构配件、安全装置、电路系统进行本体安全性检查验收,并留 存书面验收记录。 3.4.2施工单位应对塔机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但对于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 使用的、存在重大隐患与缺陷的、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安全技术档案不齐全的、验收不 合格的的塔机及其构配件,应在监理见证下及时退场。

13.5.1施工单位应依规对塔机基础地基承载力、基础桩抗拨力进行严格计算,同时根据有关规 范标准及塔机产品说明书设计制作塔机基础。 3.5.2施工单位应严格加强塔机基础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做好钢筋、防雷接地等隐蔽工程质量 验收,并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确保基础施工质量满足规范要求后方可安装塔机。 13.5.3施工单位应对塔机基础进行良好养护,并依规组织对塔机基础混凝土强度、基础水平度 进行检测与测量,取得检测与测量报告,确保基础各项参数满足安装条件需求。 3.5.4施工单位在塔机基础施工时,应同步施工基础排水设施,并保障排水设施的有效性,避 免因基础周边排水不畅影响基础整体安全稳定性。 3.5.5塔吊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基础周边使用高度不低于1.5m的定型化防护栏杆进行 封闭维护,并挂设禁止进入等警示标牌,

13.6.1塔机安拆前,施工单位应首先确保已完成以下基本工作: 1)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塔机安装/拆除告知书; 2通知监理单位即将进行塔机安拆工作;

13.6.1塔机安拆前,施工单位应首先确保已完成以下基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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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拆方案已依规完成审核审批,现场安拆人员资质证件已审查确认; 4)已依规对作业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与岗前培训; 5)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满足安拆需要。 13.6.2施工单位应联合对用于安拆作业的吊索具进行检查,确保其性能良好,满足作业安全要 求。 13.6.3施工单位应建立塔机安拆作业警戒区,在明显位置公示安装作业信息,并组织安拆、租 赁单位依规配备的有关安全、技术人员对安拆全过程实施管理。 13.6.4塔机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重点加强基础节水平度、塔身垂直度及构件连接情况的复 测与检查,确保水平度、垂直度满足规范要求,各构件连接紧固有效。 3.6.5塔机进行起重臂安装时,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复核起吊点是否正确,并按规定进行试吊, 确保起重臂在吊装过程中始终处于平衡状态。 13.6.6塔机电源必须单独敷设,并由总配电箱直接供电,严禁与其它设备混用供电回路。 3.6.7塔机进行顶升加节、拆除作业时,施工单位应严格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确保顶升油缸, 各安全销等关键构配件、配平满足顶升、拆除安全技术要求,顶升加节、拆除作业时严禁 出现塔机回转及变幅等危险操作。 13.6.8塔机在完成加节或扶墙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 用。 13.6.9施工单位应规范设置楼层至塔机操作室的安全通道,供塔吊司机及维保人员使用。当塔 机顶升到一定高度后,安全通道应同步完成设置或调整。 13.6.10暴雨、阵风大于四级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安拆作业。

13.7.1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确保塔机使用过程 安全可控。 3.7.2塔机初次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依规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塔机自检、调试与试运行工作, 自检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塔机进行检测,并依规组织监理、安装, 租赁等单位进行使用前联合验收,以及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取得塔机使用登记证。 13.7.3施工单位应对塔机实行挂牌管理,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公示验收及使用登记证有关 信息。 13.7.4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塔吊垂直度、基础沉降情况进行测量,并做好测量记录。如遇暴雨、 台风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大测量频次。若测量结果存在异常,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塔 机,并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确保塔机使用安全。 13.7.5施工单位应加强塔机使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十不吊”要求。群塔交叉作业时,施工 单位应安装群塔防碰撞系统,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避免发生塔吊碰撞事故。每台塔吊,均 应安装人脸识别系统。 3.7.6施工单位应强化对塔吊司机、司索信号工的日常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意识,同时 加强塔机司机交接班的管理,杜绝司机疲劳作业。 3.7.7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监理、安拆、租赁等单位制定专项安全防范措 施,对塔机进行必要的加固与技术处理,确保塔机使用安全。恶劣天气后,施工单位应及 时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塔机处于良好状态后方可继续使用。 3.7.8炎热天气,施工单位应为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有效的防署降温药品,以防塔 机操作人员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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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对吊物的绑扎情况进行 吊装过程安全可控。

13.8.1为保障塔吊正常运转,施工单位应建立塔机维护保养机制,规范塔机日常检查与维护保 养工作。 13.8.2施工单位应按相关规定,每周对塔机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保养,每个月至少对塔机进 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与保养工作。当项目施工周期紧张、加班等特殊时期,施工单位 应适时增加维保频次。 13.8.3施工单位在对塔机进行维修保养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定期保养设备金属结构,认真检查各金属构配件螺栓连接情况,严格执行构件报废标准。 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 2) 对塔机用电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电气系统、电器元件进行检查、检测,及时更换有 问题电气元件,包扎和更换已损坏的电线、电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更换质量合格同型 号的元件,严禁塔机带病作业; 3)定期维护保养设备液压爬升系统,确保液压管接头紧固严密,无漏油现象。每次爬升作业 前,检查油压表液压系统压力,确保爬升安全; 4 对塔机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检查保护装置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 差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安全保护装置各类开关动作灵敏可靠; 5 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标准,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磨损情况,防止钢丝打环、扭结、弯折 或粘上杂物,确保钢丝绳使用安全。 13.8.4对停用3个月以上,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塔机,施工单位应依规重新组织自检、调试 及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塔机安全管理档案,严格实行“一机一档”,确保档案规范整齐。 安全管理技术档案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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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4.2.1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施工升降机施工方案(包括基础施工方案、安拆工程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并依规报审报批。对于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包括标准 节自由端超高、基础悬空搭设、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的施工升降机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应依规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施工方案。 14.2.2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升降机施工方案时,应结合施工环境、工艺流程等工程实际情况对 施工升降机安拆全过程进行安全技术分析,明确安全管控重点,并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 施。 4.2.3施工方案应对施工升降机的附墙架形式、附着高度、垂直间距、附着点水平距离、附墙 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导轨架自由端高度和导轨架与主体结构件的水平距离进行详细说 明,确保其符合使用说明书及现场实际要求。 14.2.4经审批通过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时,施工单位应将调整后的方案重新报审报批或进行专 家论证。

1施工升降机入场前,施工单位应及时将施工升降机资质证明文件(包括特种设备制 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机械产权备案证明等 益理单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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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施工开降机人场时,施工单位应组织对施工降机各构配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进行 本体安全性检查验收,并留存书面验收记录 14.3.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升降机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但对于国家明令淘汰或 者禁止使用的、存在重大隐患与缺陷的、安全技术档案不齐全的、经检验不合格的以及不 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升降机或其构配件,应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及时退场。

14.4.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标准及施工升降机产品说明书设计、制作施工升降机基础 并对其承载力、抗拨力进行严格验算。 4.4.2施工单位应严格加强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做好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如 钢筋、防雷接地等隐蔽工程及基础混凝土强度、基础水平度、回顶支撑架)工作,报监理 审查验收通过,确保基础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后方可安装施工电梯。 4.4.3施工单位在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时应同步施工基础排水设施,并保障排水设施的有效性 避免因基础周边排水不畅影响基础整体安全稳定性

14.5.1施工升降机安拆前,施工单位应完成以下基本工作: 1)取得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告知书; 2)安拆方案已依规完成审批,安拆人员资质证件合规,人证相符: 安拆相关技术人员与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须到岗到位,并已依规组织对安拆人员进行了针对 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与岗前培训; 4 已在安拆作业范围设置警戒区,在明显位置公示安拆作业信息; 5)已对施工升降机垂直安装通道进行检查,确保通道范围无任何障碍物,且无高空坠物风险: 14.5.2施工升降机安拆时,应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设置专人指挥,并确保指挥人员与安拆作业人员之间信息沟通顺畅,信号清晰明确。 确保吊笼顶部护栏完好,为安拆人员提供充足、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 确佩戴使用。 3 当导轨架或附墙架上有人作业时,严禁开动施工升降机,并将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 操作。 4)严格控制吊笼顶部荷载,确保不超过施工升降机顶部额定载重量。 5)严格控制吊杆的一次性吊装起重量,不得超载,不得利用吊杆吊装标准节以外的物体。 当次安拆作业结束时,采取断电、上锁、悬挂相应警示标识等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安 全。 7)大雨、大雪、大雾或风速大于六级(13m/s)时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安拆作业,

14.6.1施工升降机安装过程除遵守通用要求外,还应落实以下专项要求: 1)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导轨架标准节安装作业,并确保各构配件连 接紧固、有效,严禁使用普通标准节代替加厚标准节。 2)加节后及时进行附墙连接,并校正导轨架垂直度,按规定重新设置行程限位和极限限位。 3 施工升降机电源须由总配电箱直接供电,严禁与其它设备混用供电回路 4)层间防护门区域设有照明系统,确保材料运输及人员通行安全。 14.6.2施工升降机拆除过程除遵守通用要求外,还应落实以下专项要求: 1)施工升降机拆卸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升降机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施工升降机各关键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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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拆卸作业。 2)附墙架拆除时GB/T 10095.1-2022 圆柱齿轮 ISO齿面公差分级制 第1部分:齿面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pdf,应确保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自由端高度始终满足说明书及施工方

14.7.1施工升降机在调试前,应安装完成以下配套防护设施: 1)施工升降机主入口在楼层外时,应搭设双层硬防护棚; 2)地面防护围栏安装完成,且设置有效机电连锁装置,确保梯笼停靠到位时,地面防护围栏 门方能开启; 3)在层间门周边设置防护围栏,且层间门立柱需牢固可靠; 4)设置人脸识别系统。 4.7.2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依规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施工升降机自检、 调试与试运行工作,自检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检 测,并依规组织监理、安装、租赁等单位进行使用前联合验收,以及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取得施工升降机使用登记证。 4.7.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升降机实施挂牌管理,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公示验收及使用登记 证有关信息,司机操作室上方应张贴司机有效的资质证件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4.7.4施工单位应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确保施工升降机使用过程安全可控。 4.7.5施工单位应依规定期对施工升降机垂直度进行检查、测量,并做好测量记录(暴雨、台 风等恶劣天气后,必须进行检查、测量)。若检查、测量结果存在异常,施工单位应立即 停止使用施工升降机,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确保施工升降机安全。 4.7.6施工单位应严格加强施工升降机使用高峰期(作业人员上下班、材料运输)安全管理, 采取合理措施(包括错峰上、下班、合理安排材料运输适当延长食堂饭菜供应时间等), 降低施工升降机运输压力,并安排专人在施工升降机处负责进行指挥疏导,严格控制电梯 载重,保持施工升降机正常使用秩序。 4.7.7施工单位应强化对施工升降机司机的日常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意识,同时加强对 施工升降机司机交接班的管理,司机应严格做好交接班记录,杜绝司机疲劳作业。 4.7.8施工单位应严格加强施工升降机载人、材料运输管理工作,散装物料运输时应统一进行 打包处理,人员站位、材料堆放应合理分布,确保载荷均匀,集中荷载不应大于吊笼底板 及层站底板的充许承载力,禁止人员超载、笼顶放置材料进行运输以及开启吊笼顶盖进行 超长材料输运;运输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物品等特殊物料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做好风险 评估,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升降机司机、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后方 可运输。 4.7.9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监理、安拆、租赁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落实 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必要的加固与技术处理,确保施工升降机使用安全。 恶劣天气过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监理、安拆、租赁等单位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确 认施工升降机处于良好状态后方可继续使用。 4.7.10施工单位应严格加强基础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升降机基础周边水平距离5m内,严禁 进行开挖作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杂物, 4.7.11施工升降机使用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将其返回最底层停放,并将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 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吊笼门和地面防护围栏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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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1为保障施工升降机的正常运转,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升降机维护保养机制,规范施工升 降机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工作。 4.8.2施工单位应按相关规定,每个台班对施工升降机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每个月至少对 施工升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与保养工作。 4.8.3施工单位在对施工升降机进行维修保养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设备金属结构进行定期检查保养,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处理。若主要受力构件出现 明显金属.疲劳、裂纹、变形、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 对防坠器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每季度进行防坠试验,对使用满一年的应立即更换; 3)对设备电气系统、电器元件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确保系统性能良好; 4)对设备联动系统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联动系统工作正常; 5 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各项装置灵敏有效; 5 须保证维保记录与履历手册内容一致。 7)其中,双笼带对重施工电梯进行维保时,两台梯笼必须全部停止运行。 4.8.4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作周期满一年、停用半年以上、经 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施工升降机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依规组织监理、安装、租赁等单位 进行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档案JGJ/T 436-2018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严格实行“一机一档”,确保档案规 全。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技术档案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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