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39-2010 农村防火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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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003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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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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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39-201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039-2010 农村防火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由于找国的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农村”没有明确的定义 其地域范围也不明确,结合本规范所指导的范围给出了农村的概 念。 村庄在我国的各地有不同的称谓,例如村屯、村寨等。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俗称“三合一”建筑。该同一建筑 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

3.0.1农村消防安全布局是指农村总体布局中应当考虑的消防 安全要求,应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地理环境、生活习惯、气候 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建筑的耐火等级、结构形式、使用性质及其 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合理布局,既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保持地方 特色,文能保证消防安全。 3.0.2~3.0.4农村规划和建设的甲、乙、内类生产、储存场 所,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汽车加油加气 站等场所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一旦失火易造成严重后果。其 布置要考虑风向等因素设置在合理位置,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 火间距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汽 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等的要求,与居住、 医疗、教育、集会、娱乐、市场等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50m。 这里的汽车加油加气站是泛指加油站、加气站或加油加气合 用站。

.. CI 的区域,该区域应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建设必要的安全出口、 消防水源,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保持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举办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 责任,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 织演练。

DB34/T 3107-2018 高温浸渍处理杨木板材技术要求3.0.6集贸市场、厂房、仓库以及变压器、变电所(站)等建(构)至

之间以及这些建(构)筑物与农村居住等建筑之间要充分考 灾危险性,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

3.0.7该条主要是根据国内外林区火灾的经验教训总结得出的。 实践证明,防止山火进村和村火进山,在低火险气候条件下,300m 的距离是有效的,如图1所示。

林区」 ≥300m 农村建筑物

图1居住区和生产区距林区边缘的距离

.0.8据统计,农村的粮食、棉花、木材、柴草等堆场发生的火灾 占农村火灾总数的29.4%,柴草、饲草垛起火后燃烧快、火势猛、 蔓延迅速、扑救困难,为了保障安全,作出了本条要求。较大堆垛 宜设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主要是考虑堆垛发生火灾 时减小对居民区的火灾蔓延,保证居民安全;村民院落内堆放的少 量柴草、饲料等与建筑之间应留出适当的防火间距,或采取必要防 火隔离措施。 可燃物堆垛设置示意图如图2所示

宜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

图2可燃物堆垛设置示意图

3.0.9.3.0.10

消防法规定“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 调整、完善”。对农村既有的广(库)房和堆场、储罐等,应对其火灾危险 生进行分析评估,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 3.0.11~3.0.13规定了消防车道设置的有关要求,如图3所示

图3消防车道设置示意图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满载轮压。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场或回车道。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 12m×12m,供大型车辆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15m,对特 大型消防车辆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8m×18m。 村庄之间以及与其他城镇连通的公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 求,其设置要求应符合第3.0.11条第2款~第5款的要求。 3.0.14为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村民消防安全素质,农村 宜在学校、村民聚集的公共活动场地或举办群众活动的活动室、主 要路口等场所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标语、标牌、 宣传栏或张贴萱传图画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火火和应急逃生 等常识。 为了使农的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具有针对性和切合农村火灾 防范的实际,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宜采用附录B

4.0.1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的经济、文化、民俗、环境、气候等 情况不同,建筑的结构、形式有较大差异,但应积极倡导建造一、二 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严格控制建造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建筑构件 应尽量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 4.0.2为了防止建筑火灾在不同的户之间相互蔓延,规定了三、 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相邻外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的设置要 求,如图4所示,

连的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分户墙

4.0.3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俗称“三合一”建筑)发 生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较多,考虑到规范的体例结构,将住宿与 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列入本规范附录

4.0.4、4.0.5规定了不同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农村 建筑体量较小,根据限制火灾蔓延的实际需要,兼顾节约用地: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建筑之 间的防火间距要求,在采取了规范规定的措施或等效的防止火 灾蔓延的有关措施情况下,其防火间距可相应减小,如图5所 示。

4.0.6我国的村庄绝大部分是自然发展形成的,考虑到其历史现 伏,对既有的农村建筑防火措施应该区别对待,在采取防止火灾蔓 延措施的基础上,重点要加强用火用电等的管理。多年来,我国农 的许多地区对既有的建筑密集区采取将大寨化小寨,对耐火等 级较低的建筑群按不超过30卢、耐火等级较高的建筑群按不超过 50户连片的村民建筑开辟防火隔离带或设防火墙等措施进行分 隔。这主要是参照广由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公布自1997 年1月1日起施行的原《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受灾50户以上火 灾为特大火灾,受灾30户以上为重大火灾的规定,为有效防止农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本条中的占地面积5000m²、3000m²的规定是按照我国农村 平均每户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为100m²考虑的。尽管2007年公安 部下发了“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公消【2007]234号文 件,对火灾等级标准进行了调整,但各地在执行原《火灾统计管理 规定》中,在预防火灾事故中积累了许多的经验,仍参照原来的火 灾等级划分中的数据作了本条规定

4.0.7、4.0.8规定了村民农用库房建造的最基本要求和建筑物 的安全疏散、建筑构造等其他防火要求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规定。

5.0.1本条对农村消防站、点的设置范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5.0.2消防站的建设可按有关消防站建设标准确定建设用地面 积、设置站房,配备消防车辆、消防器材、消防通信等设施

5.0.1本条对农村消防站、点的设置范围作了厂原则性的规定。

5.0.3本条规定了消防点设置的最低标准

5.0.4农村应提倡充分利用已有的农机设备,进行必要的改造,

5.0.5本条规定了农村消防水源的种类

水是有效、实用、廉价的主要火火剂。在我国,有些地区天 #十分丰富,有的地区常年十旱,水资源十分缺乏。因此,灌 原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5.0.6对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农村,应设室外消防给水管网;不 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时可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给水管网或 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应设置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 消防给水与生产、生活给水合用管网时,当生产、生活用水达 到最大秒流量时,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5.0.6对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农村,应设室外消防给水管网;不

农村室外消防给水宜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

消防用水一旦被可燃液体污染,非但不能火火,反而会火上浇 油。因此,无论从环境保护出发,还是从灭火需要出发,防止消防 水源被可燃液体污染都是十分必要的。

5.0.9本条规定了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5.0.14农村应根据当地的火灾危险性、经济现状等因素,配置相 应的灭火、逃生、救援器材。

5.0.14农村应根据当地的火灾危险性、经济现状等因素,配置相

5.0.15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农村应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

5.0.15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农村应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 备。

从近年来的农村火灾分析来看,引发农村火灾的直接原因,有 48.3%的火灾是由于村民生产、生活过程中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等不慎造成的。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相对落后,短时间内大幅增 加农村的消防投人、在农村建筑中采取更严格的防火技术措施还 有较大困难的情况下,应对村民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方面作 出相应的技术规定,对火灾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加强 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农村火灾的发生。 将火灾危险源控制”作为单列的一章写人规范,在全国的消 防技术规范编制中尚属首次,但更切合农村消防工作的实际。

.1:1胸房作为用灭频紧的场所,灭灭也险性牧, 巴友生火 灾,为将其危害限制在一个区域内,作出了本条规定。居住建筑内 厨房设置的防火要求,如图6所示

图6居住建筑内厨房防火设置示意图

5.1.2为防止烟卤、烟道、火炕等的辐射热或窜出的火焰、火星弓 燃附近可燃物对其建造材料和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作出了防火

6.1.2为防止烟卤、烟道、火炕等的辐射热或窜出的火焰、火星引

2为防止烟卤、烟道、火炕等的辐射热或窜出的火焰、火星 近可燃物,对其建造材料和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作出了防 ,如图 7 所示。

图7烟、烟道防火设置示意图

烟卤、烟道、火炕应选择不燃材料,一般在粘土内掺入适量的 砂子,防止因高温引起开裂漏火。当与可燃物体的安全距离达不 到要求时,应用石棉瓦、砖墙、金属板等不燃材料隔开。 6.1.3在闷顶内开设烟窗清扫孔容易造成火星或高温烟气窜 人闷项,造成闷顶内的可燃物起火,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图7 (d)所示。 6.1.4在火灾情况下,垂直排风管道能产生“烟卤”效应,为有效 控制火灾的蔓延,应对排风管道采取必要的防止回流措施:增加各 层垂直排风支管的高度,使各层排风支管穿越两层楼板;把排风 竖管分成大小两个管道,总竖管直通屋面,小的排风支管分层 与总竖管连通;将排风支管顺气流方向插入竖风道,且支管到 支管出口的高度不小于600mm;在支管上安装止回阀。如图 8所示。

图8排气管防回流措施示意图

.1.5为预防烟图逸出火星造成火灾,可在烟因上采取加防火帽 等措施,以熄灭火星,如图9所示。

9烟卤防止火星外逸措施示意图

6燃煤、燃柴草炉灶易飞溅火星或使灰燃跌落,柴草等可 其较近易引发火灾,故作出本条规定,如图10所示。同日 建筑的炉灶不应设置在疏散出口附近。

图10可燃物与炉灶间距示意图

6.1.7本条规定了燃气灶具的设置要求。燃气灶具要在通风良 好的厨房中使用,应远离易燃物品,并要求放置在不易燃烧的物体 上,如水泥板、石板、铁板等。其连接软管不应有接头;软管与燃气 道、接头管、燃烧设备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固 定,如图11 所示。

D 图11燃气灶具防火设置示意图

6.1.8为防止炉灶的明火引燃可燃物,对既有厨房不符合第 6.1.1条的规定时,灶台周围的墙面、地面、隔热层等的防火要求作 出本条规定,如图12所示。

图12既有厨房炉灶防火设置示意图

6.1.9火炉、火炕(墙)、烟道如果维修不及时,由于热应力的作用 或地基下沉、变形,很容易出现裂缝,滋火而发生火灾。 6.1.10目前我国还有许多地区的农民生活和取暖主要靠煤、柴 草及农作物秸秆做燃料,用完后不及时清理余火,带火星的炭灰随 处洒落、乱倒,极易引发火灾。所以从煤、柴炉灶扒出的炉灰,应放 在炉坑内,如急需外倒,要用水将余火浇灭,以防余火燃着可燃物 或“死旅”复燃造成火家

6.1.11根据测定,燃着的蜡烛火焰温度高达1400℃,煤油灯的

5.1.13五级风称为劲风,风速8m/s~10.7m/s,大风天旦发 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使扑火人员难以靠近。尤其是柴草垛火灾 呈现出“跳跃式”扩展。凡遇五级以上大风天等高、强火险天气,不 得在室外吸烟和动用明火,包括祭用火等。

条提出了电气线路的选型和剪

应根据具体环境条件选用相应类型的导线,导线的耐压等级 不应低于线路的工作电压;其绝缘层应符合线路安装方式和敷设 环境条件;安全电流应大于用电负荷电流;截面还应满足机械强度 的要求。 为保证电力架空线在倒杆断线时不会引燃易燃物品仓库、可 燃材料堆场等易燃、易爆的场所,故规定与这些场所的间距不应小 于1.5倍杆高。电力架空线路跨越可燃屋面时,若架空线断落、短 路打火会引起火灾事故,可燃屋面建筑发生火灾也会烧断电力架 空线路,使灾情扩大,所以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可燃屋面建筑,如 图13.所示

图13架空电力线与易燃易爆场所、可燃屋面建筑间距示意图 电气线路不应跨越炉灶的上方或沿烟囱等高温物体或热汇 在潮湿、高温或酸碱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应采用套管布

截面较大的电线;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线路负载 要平均分配,大功率用电设备宜单独布线。 电源插头要完全插入电源插座中,如果松脱可能会发热导致 火灾。 保险丝不得任意调粗,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以 保证线路的电流超过规定值时,及时切断电源。 电热炉、电暖器、电熨斗等电热设备的火灾危险性大,由此弓 发的火灾事故很多,应在使用期间加强看管,防止超温作业。在停 电、人员外出或长时间不使用用电设备时,应将插头从电源插座上 拨出,彻底关断用电设备的电源。

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过近或灯具破碎易引燃可燃物,应与可燃 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当与其靠近时,应采取隔热等保护措施,严禁 使用可燃材料制作的无骨架灯罩。 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的表面温度高,长 时间接近可燃物会引起火灾,因此应采用防火保护措施。

6.3.1沼气是可燃气体,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其化学成分主 要是甲烷(CH4),约占60%~70%;其次是二氧化碳(CO2),约占 25%~40%;还有少量的氢气(H2)、一氧化碳(C0)和硫化氢 (H,S)等。本条结合沼气的火灾危险性规定了沼气的使用要求。 1沼气池的周围宜设围挡设施,有利于预防明火和人员 靠近。 2北方冬李在沼气池盖上堆草等保温,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 措施。沼气池在进出料、加水或试压灌水时,易造成池内反应激 烈,产生过大压力,有使池盖爆裂的危险。因此,在大型沼气池盖 上和储气缸上,应当装有安全阀或防爆安全薄膜,万一爆炸时就可 以减少破坏危害。在沼气池周围还要修筑排水沟,防止夏季降雨

量大,沼气池被淹发生池内超压爆炸危险,如图14所示。

图14沼气池防火设置示意图

6.3.3农村除使用沼气、液化石油气外,还使用其他燃气

其他官道燃的使用作山观足 1我国因燃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本条提出了燃气管道的设计、敷设、安装、维护的原则要求。室外 燃气管道的敷设应满足城镇燃气输配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不 应在燃气管道周围堆放可燃物。 2燃气管道破坏时泄漏的气体,遇到明火就会燃烧爆炸。所 以进入建筑物内的燃气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为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损失,应在总进、出气管上设有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并在穿 墙处加设保护套管。 3燃气表具处存在管道燃气的接头,阀门密封不严,容易漏 气,遇火源或高温作用或受潮气影响,容易发生爆炸起火,所以要 保持安装场所的通风和干燥,严禁安装在卧室和浴室内。 4如果发生燃气火灾时,只注重扑火火焰而未切断气源,会 引起复燃或爆炸,所以应立即关闭阀门,断绝气源,以防火灾扩天 募延。

6. 4用油 (可燃液体)

本节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的有关火灾案例的基础上,为有效 防止此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作出的规定。为了保持规范章节体例的 致性和其前后对应,本节的名称使用了“用油”,但其主要是对油 品等可燃液体的储存、销售、使用等作出的规定

附录 A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

附录 A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 合用场所防火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东南沿海地区为主要发源地,以 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为主,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 使用功能为体的合用场所大量涌现,且形成向中西部蔓延之势。 合用场所火灾隐惠日益突出,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 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已成为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 据统计,2002年至2006年,全国共发生合用场所火灾2.2万起, 造成441人死亡、76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8亿元。为了有效 防范合用场所的火灾事故发生,作出了本章的规定

A.1.1本条是对合用场所的限制性规定,凡属于本规定任一款 时,就不能设置人员住宿。 A.1.2本条是对不属于A.1.1条情况的其他合用场所应采取的 技术措施。 本条提出的措施是一种比较彻底的防火分隔措施,在实际工 作中应当积极采取这种措施。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采用这种措施 分隔后,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已不属于同一个连通空间,可以不 再视为合用场所。 本条中“建筑高度”:当合用场所是独立建筑时,该建筑高度是 指地面到该建筑最高处的高度;否则该建筑高度是指地面到合用 场所最高处的高度; 本条中“建筑面积”:当合用场所是独立建筑时,建筑面积是整 栋建筑的总面积;当合用场所处于一座建筑的局部空间时,建筑面

合用场所内各功能区域的总

积是合用场所内各功能区域的总面积。 A.1.3本条是针对A.1.2条规定范围内的合用场所提出的措 施。本条对于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的防火分隔措施和蔬散设施 的规定与A.1.2条的规定有所不同。A.1.2条在这两方面的措 施严于本条,但本条在消防设施的设置方面进行了加强,同时,还 增加了辅助疏散设施。当一些合用场所受实际条件限制,难以满 足A,1.2条时,应按照本条规定加强其他消防安全措施,以保证 其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火灾探测报警器投入运行后,易受污染,积聚灰尘可靠性降 低,容易引起误报,因此,需重视对其进行清洗,最少每年进行一 次。本条中的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即各地俗称的“简易喷淋 系统”。

A,1.4因疏散门锁闭火灾时人员无法使用,造成人员在蔬散门

附近死亡的火灾案例曾多次发生,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出了相关规定。

A.1.5考虑到火灾情况下疏散楼梯有时会被烟火阻挡,人员难

以通过楼梯向下疏散,如果疏散楼梯能够直通屋顶,将给人员的蔬 散提供更多机会,因此,本条提出了相关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 是,通往屋顶的疏散门必须处于可开启状态,对于平时因日常管理 需要锁闭的疏散门,必须采取推问式疏散门等有效措施,保证火灾 时任何人易于手动开启。另外,屋面应考虑人员停留和疏散的保 护等措施。

连接的消防设备,该设备操作方便,尤其适用于非消防人

连接的消防设备,该设备操作方便,尤其适用于非消防人员使用, 对于及时扑救初期火灾具有积极作用

而这类场所又点多面产,为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可操作性,本条在 消防设施的配备方面除提出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外, 不再提出更多要求,而重在加强对这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DB13/T 5055-2019 600MPa级高强钢筋混凝土结构合用场所的安全疏散应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

A.2.1~A.2.3为防止烟、火对住宿的蔓延以及两个合用场所之 间或者合用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的火灾蔓延,作出这三条规定。

A.3.1本条针对辅助疏散设施的设置作出规定。辅助疏散设施 包括移动式逃生避难器材和固定式逃生避难器材等多种类型,各 种类型的逃生避难器材所适用的建筑高度有所不同,其体要求在 相关标准中已有规定。

A.3.3用于辅助疏散的外窗,如果设置的位置不合理,天

不合适,即使设置了外窗,仍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本条对 用于辅助疏散的外窗高度、窗口尺寸等作出规定。

A.4.1~A.4.6对合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火火系统、自动喷水局 部应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作出 了基本规定。从全国近几年发生的合用场所火灾案例分析,可以 发现这类场所在发生火灾后由于没有警报装置,致使工作人员和 其他相关人员不能及时蔬散,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在当前消防 灭火和救援力量较为薄弱的情况下,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投入少,但 却可以起到警示人员蔬散、有效避免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的作用。

对于合用场所可能涉及的其他消防安全要求,还要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在此基础 上提出不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为了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摒弃“新闻式 和口号式的空洞的消防宣传方式,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 有效性,使消防宣传的内容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第八册 路灯工程,本附录 结合农村的火灾实际,重点规定了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常识和 初期火灾扑救、安全疏散及逃生自救技能的内容,这些内容主要是 对人的日常行为作出的规定,目的是提升群众的火灾防控和自防 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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