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26-2013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GB50926-2013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1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15991
下载资源

GB50926-2013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0926-2013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9.1.1丝绸印染工厂部分车间生产过程中散发较大量湿热气体, 并含有腐蚀性介质,因此建筑设计必须根据不司地区特点,重点解 决车间内部排雾、防结露、防腐蚀等问题。 a国 海决体证

9.1.2地震区的丝绸工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

、1.3建筑设计应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DB37/T 3090-201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结合具

9.1.3建筑设计应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9.2.1生产车间的建筑形式近年来发展变化很大,由于传统的锯 齿形厂房造价高,工期长,已逐渐被单梁锯齿形厂房、无窗厂房、大 跨度轻型钢结构厂房、气楼式单层厂房,气楼带排气井单层厂房等 代替。选用中主要应围绕解决工厂的排雾、防结露等问题综合 考虑。

9.2.3关于建筑节能,国家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

生产厂房设计应积极贯彻执行。厂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结 合不同地区的气象条件,合理选择节能技术,并与工厂所在地区的 气候相适应。防止车间由于维护结构设计不合理,产生过热和结 露。应保证设计质量,使厂房设计既符合生产工艺要求,也满足建 筑节能要求。

9.3.1、9.3.2工厂生产使用的原料及其制品具有可燃性,

1、9.3.2工厂生产使用的原料及其制品具有可燃性,存在火

灾危险。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纺织 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工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和原料库、成品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多数属于丙内类,建筑耐火 等级要求不应低于二级。丝绸工厂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 结构的厂房,在二级耐火条件下,除吊顶可用难燃体外,其他构件均 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规定。 丝绸工厂厂房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火墙、钢疏 散梯等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相关规定执行。 9.3.3考虑到滤尘室防爆、泄爆的需要,滤尘室应布置在直接 对外开门窗的附房内或独立建简物内老虑安全的要求生

3.3考虑到滤尘室防爆、泄爆的需要,滤尘室应布置在直找 外开门、窗的附房内或独立建筑物内。考虑安全的要求,生 车间、辅助车间或生活间与滤尘室隔离,不能布置在滤尘室 部,

9.4.1工厂的生产附房,般布置空调、滤尘、变配电、热力站和 其他生产辅助设施。所以生产附房大多采用与生产厂房结合的形 式,布置在厂房两侧或四周。这有利于生产辅助部门直接为生产 服务。附房的建筑结构形式,可结合厂房结构和建厂地区的建设 条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砌体结构或轻钢结构。

9.4.5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压缩空气站内噪声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工业企业厂区内各 类地点噪声标准的限制值。

厂的变配电室土建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 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中关于所址选择、防火和对建筑的要 求的规定。

9.5生产厂房主要建筑构造

9.5.4有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地面和设备基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中关于基础和地面的要求 进行防护。

9.6.3印染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雾气,极易在室内屋顶结露 形成滴水现象,厂址所处地域位置不同,气象条件各异,结露的情 况也有较大的区别,结构体系的选用应考虑此类因素。 9.6.4练、漂、染厂房结构形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 计规范》GB50426中关王结构设计的规定

兄也有较大的区别,结构体系的选用应考虑此类因素。

9.7.1丝绸工厂厂房结构设计应按已确定的厂房结构类型遵守 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

9.8.1设计天沟板、风道底板、轻型厂房屋面时,除考虑均布活 荷载外,还应另外验算在施工、检修时可能出现在最不利位置 上,由人和工其自重形成的集中荷载。悬挂荷载应包括工艺、 水、暖、电、通风、空调、滤尘等系统悬挂于结构构件上的管道和 设备荷载。

9.2当地下沟道理置深度大于建筑物基础且两者之间的净 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合理的施工顺序和可靠的围护措施。 9.3工艺设备基础应采取合理的形式和有效措施,防止产生道 的相对沉降差而影响生产

9.9.3工艺设备基础应采取合理的形式和有效措施,防止产生

大的相对沉降差而影响生产

降低水资源消耗和污水排放量,尽量做到分质梯级废水回用,提高 水的重复利用率。 10.1.2国家水资源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办法,对各地用 水量都有严格的控制计划要求,所以水源选择和利用应符合项目 所在地的水资源规划,工厂用水量需经地方有关部门批准。 10.1.3为了达到综合利用水资源的自的,规范规定有多种水源 可利用的地区,给水工程设计应在可能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采取 分水质给水方案,结合工艺上考虑分质梯级清洁废水回用,提高水 的综合利用率。水资源缺乏地区,应考虑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 用措施。雨水收集后可用于景观绿化用水或路面、停车场冲洗 用水。 10.1.4设置水计量装置的目的是便于企业加强水的定额管理 严格控制消耗、减少浪费、节约水资源

10.2.1本条为水源选择基本

10. 2 水源与水处理

2:1本东为小源选塞本规定。 2变频调速供水是一项供水节能措施,适用于水量、水压经 常变化的场所。采用水泵变频供水,可实现恒压稳定供水,不致因 水压过大而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3采用地表水为水源时,应考虑消防用水量的保证率,根据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地表水的枯 水流量保证率不应低于97%

10. 3 水量、水质、水压

10.4给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10.4.2给水管网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因为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 规定,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呈环状布置,但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或 等于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制丝、绢纺、丝织、丝绸印染厂的 实际消防用水量一般都大于15L/s,当厂区给水和消防给水合并

10. 5 消防给水系统

10.6排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10.6.1工厂的排水系统应按“清污分流、分别排放”的原则进行 设置。一般可分为:生产、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清洁废水排水系统 和雨水排水系统。可以在工艺生产中设计成分质梯级废水回用系 统。最终排出的清洁废水宜收集,经处理后作其他杂用水使用,以 节约用水。排放的污水进人污水处理设施中经深度处理后可考虑

作为中水回用。 10.6.2室外理埋地管应该根据当地的建材供应情况选用。由于塑 料管重量轻、运输方便、不渗漏、施工简便,越来越受到欢迎,在有 条件的地方优先采用。厂区有污水处理设施时,如采用混凝管, 则由于管道渗漏,污水渗人地层,污染地下水,同时污水处理量会 发生变化。在地下水位高的地区,雨水渗人污水管道系统,污水处 理设施超负荷运行,影响处理效果,故应采用塑料管。埋地塑料管 种类有实壁管、加筋管、双壁波纹管、缠绕管等,其环刚度应符合行 业标准中埋地管的要求

10.7.1为节约水资源,空调废水应经过滤后,循环使用。 制冷机的冷却水同样应循环使用,不应随意排放,以节约资 少对环境污染。

10.7.1为节约水资源,空调废水应经过滤后,循环使用。空压, 制冷机的冷却水同样应循环使用,不应随意排放,以节约资源和减 少对环境污染。 10.7.2丝绸印染污水是比较难处理的工业污水之一,传统的厌 氧好氧法处理成本较高,设计时可以多参考新研发的光化学催化 氧化法等处理工艺,争取处理效果和经济性都合理。

7.2丝绸印染污水是比较难处理的工业污水之一,传统的厌 好氧法处理成本较高,设计时可以多参考新研发的光化学催化 化法等处理工艺,争取处理效果和经济性都合理

须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措施,保证生活用水的安全,

11采暖通风与空调滤尘

11.1.2室外空气设计参数是空调设计的基础。本规范规定室 空气的设计参数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范》GB50019规定的计算办法确定。

11.3.1本条说明车间内通风方式选择的原则 11.3.2本条说明生产车间通风设计应满足的要求和目的。 11.3.3本条说明生产车间内的排风方式和具体要求。 11.3.4本条说明生产车间内宜采用自然进风,以及进风的方式 为使冬季能关小进风量或关闭进风窗,进风窗应具备调节开启的 功能。

11.4.3温湿度要求不同的工艺段宜分别或独立设置空气调节系 统,便于调节和降低能耗。 11.4.8本条和现行国家标准《米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的规定一致,新风量的规定应严格执行。 11.4.10新风进风口的风速满足最大新风量的需要时不大于 5m/s。风口位置的设置要求是为了使送入室内的空气免受外界 环境的影响而保持清洁。

4.11含有风沙、烟灰、纤维尘的空气进入车间,将影响成纱质 因此应设置空气过滤器 4.17丝绸工厂的空调能耗较大,采用空调自动控制系统,可 节约能源,提高车间内温湿度控制精度,

11.4.11含有风沙、烟灰、纤维尘的空气进入车间,将影响成纱质 量,因此应设置空气过滤器 11.4.17丝绸工厂的空调能耗较大,采用空调自动控制系统,可 以节约能源,提高车间内温湿度控制精度

12.1.1、12.1.2供配电系统设计,除应满足生产要求外,还应满 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操作方便、经济合理和节能降耗等要求。 变配电系统应选择节能设备,正确选择装机容量,减少设备本身能 毛,提高系统功率因数、治理谐波来提高供电质量等。供配电系统 应选用高效、性能可靠的电气设备,以实现节能目标。 对设备的选型,应优先采用节能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是贯 切执行国家关于节约能源政策和保证设计质量的根本措施,

12.2.1条文明确了丝绸工厂负荷分级的要求。 12.2.2供电电压等级与供电回路数应按生产规模、性质和用电 量,并结合地区电网的供电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丝绸 工厂高压一般采用10kV供电。丝绸工厂的消防负荷一般都不 大,要从供电部门就近获得独立的第二电源可能性较小,即使能提 供第二电源,投资也很大。因此,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经 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选择自备应急电源。自备应急电源可以 采用柴油发电机组。 12.2.3一般情况,需要系数和用电设备的工作性质、设备台数 设备效率、负荷系数和供电系统的损耗等因素有关,而且与工厂的 产品、工人的技能素质和管理等因素也有关。建议设计人员从设 备供应商获得有关数据或经现场实测采集有关数据,再参照已有 经验数据确定。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等消防负荷,仅在火灾

设备效率、负荷系数和供电系统的损耗等因素有关,而且与工厂 产品、工人的技能素质和管理等因素也有关。建议设计人员 备供应商获得有关数据或经现场实测采集有关数据,再参照 经验数据确定。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等消防负荷,仅在火 发生时启动,而在火灾发生时,火灾区域的一般用电设备等非氵

设备已消防联动切除其电源而停止运行,停止运行的负荷远 消防负荷。因此,负荷计算时,消防负荷不应计人总负荷,但 运行的消防负荷仍应计人(如消防电梯、正常点燃的应急照明

12.3.1丝绸工厂的生产车间宜采用荧光灯及金属卤化物灯作为 厂房一般照明。其光源显色指数高,能满足对识别颜色要求高的 场所。一般场所宜选用光效高、寿命长的光源,在满足工艺生产要 求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节能型灯,同时照明灯具采用电子镇流 器,可以提高照明线路功率因数,减少线路损耗。生产车间的厂房 高度较高时,灯具的布置与安装应考虑安全与维护方便。

度不应小于0.7,而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 能满足生产要求。

算平均照度;在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进行估算 车间照明按工序分区设照明配电箱,可方便操作及维护管理。

算平均照度;在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进行估

路复杂,为便于在事故情况或火灾发生时人员安全蔬散及采取积 极有效的消防灭火措施,车间内应设供蔬散用的应急照明,在安全 出口、疏散通道与转角处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设置疏散标志。应 急疏散照明的电源应单独由车间低压配电房引来专用线路。

12.3.5丝绸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的照度标准是参照了现行 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等标准及各类工厂实际照度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的。 12.3.6丝绸工厂的照明设计,本规范中未涉及事项,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12.4.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 规定,丝绸工厂的建筑物应按其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值确定该 建筑物防雷级别,设置相应的防雷设施。丝绸工厂大多采用钢筋 混凝土结构和轻钢结构厂房,可利用建筑结构钢筋、钢结构柱作为 避雷装置及引下线,降低工程投资。丝绸工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的防雷与接地设计,本规范中未涉及事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 术规范》GB50343的规定

12. 4.2本条规定丝绸工厂的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宜采用TN

12.5通信和火灾报警

12.5.1设置与内外部联系的通信装置有如下作用: 1作为正常的工作联系。 2发生火灾时与外部联系,积极采取有效的消防灭火措施。 12.5.2本条只规定了丝绸工厂应根据工厂类型、规模和场所设 火灾报警系统。至于设区域、集中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没有明确 规定,宜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规定保护对象分级标准,丝绸厂和不 超过1000m的丙类物品仓库属于二级。依据保护级别规定,一般 可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在车间附房设置一台区域消防联动控 制器,各防火分区设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报警按钮直接启动消防 水泵,并通过报警总线联动,切断非消防电源、关闭防火卷帘门等 大于1000m?的原料和成品仓库属一级保护,应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报警系统宜采用感烟探测器实现自动报警,并联动启动消火 栓泵、喷淋泵进行灭火

12.5.3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中,丙类生产车旧

仓库等场所属二级保护对象,其消防设备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为保证其供电可靠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 用电源。

13.1.1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 相关规定,根据其条文所述,对锅炉房位置、蒸汽管道布置做了如 下修改: 1从技术、经济上考虑热能的利用效率,应布置在热负荷比 较集中的区位。 2针对燃煤锅炉而言,根据燃煤锅炉的特点,燃料和灰渣有 定时运输的需求,在锅炉房位置的确定上,应考虑方便其运输交通 工具的进出,不妨碍工厂其他作业需求。人流的通道应尽量远离 燃料、灰渣的运输通道,首先是从人员安全方面考虑,其次可以避 免因燃料或灰渣的漏运,造成对人员环境的二次污染。 3主要考虑了现如今工业企业的发展比较迅速,增添设备的 旬隔较短,用汽量也随着增大,留有扩建余地可以保证企业在正常 运行下增加企业规模。 4考虑了锅炉房运行环境的需求。 5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地质构造和地震等级的不同,对于 锅炉房这类建筑物,应布置在地质构造稳定的区位,但也要同时考 感企业所在地的地震等级划分,满足抗震设防的要求。锅炉附属 设备和蒸汽管道的安装也应在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施 工处理。 6根据现目前国家对工厂企业的总体规划,各地区相应设置 了规模不等的工业园区,减少了工业对居民的生活影响。但对于 然煤锅炉房,烟尘的排放仍是影响环境的一大因素,锅炉房的位置 选择需要满足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李 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同时也要根据企业所在地的环境主管部门对企业各工程项目的 环境影响批复进行调整,使烟尘、有害气体、噪声等影响降到最低。 8凝结水的回收方式主要取决于企业用汽设备的用汽方式 和用汽点与锅炉房的相对位置。锅炉房的位置不宜与用汽点位置 高差过大,尽量使用余压回收凝结水。 13.1.2锅炉房作为独立的建筑物布置有困难,需要与其他建筑 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为确保安全,特规定不应布置在人员密 集场所和重要部门(如工厂的办公室、仓库、会议室、浴室等)的上 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和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 13.1.3在锅炉房设计中,应充分听取委托单位的意见,针对工厂 布局功能的要求,对建筑形式、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宜做到简 洁合理。

饱和蒸汽因温度压力变化,部分蒸汽相变为水介质,导致的蒸汽热 能损失和量的损失。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压降、温降和环境的影 响,在选择锅炉容量时,考虑一定的富余量

13.1.6本条具体说明如下:

1该规定是指在蒸汽管道和锅炉设备布置时,应尽量做到便 于安装、操作和维修。管道布置在设计时,宜采用地面明装形式: 沿墙敷设和地面敷设时,应考虑阀门安装、操作和维修空间。阀门 安装时,尽量放置于地面或有支撑平台的地方。 2该规定主要是指室外热力管道的安装应最大限度地利用 原有建筑或支撑平台进行敷设,室外热力管道的敷设应满足现行 国家有关支吊架标准图集。 3该规定是热力管道安装的基本要求。 4该规定是指热力管道的室内室外安装时,应留有足够的空 间安装仪表,且应有操作维修空间。在管道设计时,必须提前考虑

各直径管道所配仪表的最大尺寸。 5该规定是指在热力管道设计时,根据空间特点,选择线路 最短、管道布置最顺畅的方式,避免出现交叉打架的情况。 13.1.7本条是指在蒸汽管道布置时,根据各用汽设备的需求,应 按放射式干管布置,压力和温度需求高的设备用汽点接口靠近蒸 汽始端,压力和温度需求最小的设备用汽接口则布置在十管最末 端,从而利用蒸汽自身的阻力压降,降低人为的压力损失。 13.1.8本条所提单母管、双母管是管径、材质等相同的管道,这 样才能保证相同参数的蒸汽在汇聚一条主管道时,尽量避免蒸汽 参数的波动,减少出口蒸汽对设备的冲击;对于常年供汽锅炉,如 无检修期,则应采用管径、材质相同的两根管道,一根作为备用管 道,如有固定检修期或固定月份的休产期,则也可以使用单母管。 13.1.9本条是指螺纹连接的阀门和管道容易产生泄漏,故规定 不应采用螺纹连接。排污管道中的弯头,容易造成污物的积聚,导 致排污管道堵塞,故应减少弯头,保证管道的通畅。 13.1.11本条是蒸汽管道保温厚度的计算规定。

样才能保证相同参数的蒸汽在汇聚条主管道时,尽量避免 参数的波动,减少出口蒸汽对设备的冲击;对于常年供汽锅 无检修期,则应采用管径、材质相同的两根管道,一根作为备 道,如有固定检修期或固定月份的休产期,则也可以使用单母

13.1.11本条是蒸汽管道保温厚度的计算规定

13.2蒸汽凝结水回收与利用

13.2.3本条是根据国家现行节能减排政策所作出的规

气凝结水由于其压力和温度都比较高,利用二次蒸发技术,使其 为饱和蒸汽,得到下一步的利用,减少直接回收的能量浪费。无 无有害物质的凝结水,可以利用其热量,引人生活用水中,但均 满足相关用水指标。

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中的相关规定。为了提高凝结水回收 率,对可能被污染的凝结水,应设置水质监督仪器和净化设备,当 回收的凝结水不符合锅炉给水水质标准时,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 才能作为锅炉给水。 13.2.5、13.2.6这两条是凝结水回收系统设计的选择依据。当 用汽设备是闭式加热系统时,假如设备余压能够克服管道沿程阻 力和局部阻力,能够克服高差阻力,则可以利用闭式余压凝结水回 收系统;如不能克服,则应设置凝结水回收器和凝结水泵,采用加 压方式回收凝结水。

13.3导热油供热系统

13.3.1本条是导热油锅炉的选择依据。在设计过程中,应产 按照工艺需求的温度、温升要求,在选择导热油锅炉时,除了考 传热介质的传热速率,同时也要考虑设备的安全性能。

13.3.2本条是导热油种类选择的依据,根据不同工艺的温度

求,对导热油的品质也有不同的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1高温供热系统及运行温度高于200℃时,推荐采用气液两 相导热油或者耐高温合成油。高温导热油的选择,必须保证油在 工作温度下不会发生焦化、分解和蒸发等现象。气液两相导热油 是根据合成油不同成分的蒸发温度不同,利用相变释放的高温来 提供设备所需的温度;高温合成油是指在工作温度下,性能稳定的 合成油。 2中温供热系统及运行温度在100℃~200℃时,推荐米用 合成导热油,该导热油能在中高温度下保持其原有的性能品质。 3本规定是指在供热温度低于矿物油裂解温度时,可选择矿 物导热油,但必须设置定期清洗装置,避免因矿物油在高低温不断 重复的环境下,出现的油渣堵塞管道或出现局部过热等危害安全 的因素。 4本规定是选择导热油的基本原则

5本规定是从环境保护和安全角度出发,也是导热油选择的 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13.3.3本条是从强化传热的角度出发考虑的。在选择导热设备 时,导热管应尽量选择内螺纹管道,创造出导热油流或核沸腾传 热条件,强化传热,提高传热效率

时,导热管应尽量选择内螺纹管道,创造出导热油瑞流或核沸腾传 热条件,强化传热,提高传热效率。 13.3.4本条是根据气液两相导热油供热系统特点,规定管路设 计应设置疏水器和水处理设备。在冷却气相介质后,废水的处理 应经过水处理设备后,达到排放标准方能排放。 13.3.5本条是油导热系统的保温措施。减少热能损耗,保温材 料的耐热温度除了不应低于导热油最高油温外,还应满足不燃或 难燃的消防要求

13.3.5本条是油导热系统的保温措施。减少热能损耗,保温材 料的耐热温度除了不应低于导热油最高油温外,还应满足不燃或 难燃的消防要求。

13.4.1本条是燃气设备选型的基本原则,也是从安全生产角度 出发所作出的基本规定。当燃气设备铭牌上规定的燃气种类参数 与当地的供气参数不二一致时,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增加加 压装置或其他处理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13.5.1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如用气设备有自身的用气等级要求,也 可参照设备用气要求进行设备选型和压缩空气后期处理的系统设计 但需注意压缩空气后期处理设备的有效使用时间和处理标准。 13.5.2本条是压缩空气站位置布置的基本原则。在设计过程 中,宜采用集中供气的方式,在压缩空气站的布置位置选择时,应 考虑如下几点因素: 1明确用气负荷中心点,合理布置管路系统。 2根据空压机的运行方式特点,要求压缩空气站的空气应满 足清洁要求,如不能满足,则应将吸气口布置于室外,减少因空气 质量问题对设备的损害。

13.5.1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如用气设备有自身的用气等级要求,也 可参照设备用气要求进行设备选型和压缩空气后期处理的系统设计 但需注意压缩空气后期处理设备的有效使用时间和处理标准

3压缩空气站要求采光充足,以满足设备安装和运行维护的 要求。

13.5.3本条主要是指空气冷却方式的压缩空气站进、排气口的 设计准则。根据冷热空气的流动特点,进气口宜设置在机房外墙 的下方,排气口则应设置在上方,进、排气口的大小尺寸,应根据设 备的散热量进行计算。如自然通风条件可满足,则采取自然通风 方式,否则就采用机械通风。根据具体设备的容量不同,有以下几 种情况: (1)自由进、排气,进、排气方式采用开放式,可适用于小容量 机组。 (2)进气口采用开放式进气,排气管道通向室外方式,可适用 中小型机组。 (3)进、排气均采用专门管道连通室外,带走热量效果最佳,可 适用于天型机组,也可适用于夏李炎热地区的中小型空压站。 (4)对于总排气量小于10m的小型空气压缩站,根据情况,可 考虑室内进气方式,

13.5.4本条是压缩机冷却形式的选择依据。在设计过程中

13.5.4 本条是压缩机冷形式的选择依据。在设计过程中,考 虑系统简洁,优先选择空冷机组,如果机房通风有困难,则选择水 冷机组。

设计时,除了考虑工作操作距离外,还应该考虑日后维修等设备检 修的空间距离。

13.5.6本条主要针对螺杆压缩机而言。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应 考虑场地情况和设备外形情况,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13.5.7本条是从安全生产角度出发考虑的。空压机及附属设备 属于压力容器设备,对于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必须考虑其泄爆和人

13.5.6本条主要针对螺杆压缩机而言。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应 考虑场地情况和设备外形情况,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13.5.6本条主要针对螺杆压缩机而言。在实际设计过

属于压力容器设备,对于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必须考虑其泄爆和人 员撤离要求。门窗应向外开启。空气压缩站出入口不宜少于两 个,一个为搬运设备用的大门,另一个为边门。

13.5.8本条是空压机组的附属设备储气罐的选择及安

储气罐宜室外安置JTS 235-2016 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且应避开空气压缩站的门窗,以免影响自然采 光与通风。

13.6.2针对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新工艺、新设备,在设计选型时, 除了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的有关规定,还应进行其经济性对比,进行选择。对于 新型的技术设备,在选择时还应考虑其技术的成熟性和设备使用 的实际效果,不宜单独追求高技术

14.1.2尽可能设计多层仓库,提高土地利用率。 14.1.7根据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1996年12月18日颁布的《国 家厂丝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为保全丝质,降低损耗,仓库应密封、 防潮、防虫害,常温下库内相对湿度应为70%~75%,并具有良好 的保温性,

14.2.1、14.2.5在丝绸工.厂设计中,制丝工厂的原料库主要是原 料萤库,原料茧库储存周期为6个月~8个月,自行收烘茧的制丝 厂,储存周期可超过8个月。绢纺厂原料库主要存放丝纤维,其 诸存周期为1个月到3个月。丝织厂的原料库主要存放厂丝,其 诸存周期为1个月到2个月。丝绸印染厂主要存放坏绸,其储存 周期为9d12d,

14.3半成品库、成品库

14.3.1、14.3.4在丝绸工厂设计中,制丝工厂的成品库主要存放 厂丝,其储存周期为12d~20d。绢纺厂成品库主要存放绢丝,其 诸存周期为1个月。丝织厂的成品库主要存放坏绸,其储存周期 为12d~17d,丝绸印染厂成品库主要存放丝绸产品DB11/T 1322.87-2019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87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其储存周期 为 10d~15d,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