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770-2013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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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50770-2013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6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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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770-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50770-2013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pdf

1.0.1为了防止和降低石油化工工厂或装置的过程风险,保证人 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工厂或装置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 的安全仪表系统的工程设计。 1.0.3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0故障fault

GB/T 41993-20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声音信号装置2.1.11安全完整性

3.1.1石油化工工厂或装置工程设计中,应确定安全仅表系统的 安全生命周期内各阶段工作所需要的管理活动。 3.1.2安全生命周期宜分为工程设计阶段、集成调试及验收测试 阶段和操作维护阶段。 3.1.3安全生命周期工作(图3.1.3)宜包括工程方案索设计,过程

图3.1.3安全生合周期工作流程

危险分析与风险评估,保护层的安全功能分配,安全完整性等敬评 估及审查,安全仪表系统技术要求,安全仪表系统基础工程设计, 安全仪表系统详细工程设计,安全仪表系统集成、调试及验收测 试,安全仪表系统操作维护与变更,安全仪表系统功能测试,安全 仪表系统停用等,

3.3集成、调试及验收测试

3.3.1安全仪表系统集成、调试及验收测试,应符合安全仪表系 统规格书及功能逻辑图的技术要求。 3.3.2安全仪表系统调试结果应符合安全仪表系统技术要求。 3.3.3安全仪表系统验收测试应包括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安 全仪表系统硬件、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等,应符合安全仪表系统技 术要求。

3.4.1操作维护应遵循操作维护作业程序,应使操作维护过程符 合安全仪表系统技术要求的功能安全。 3.4.2安全仪表系统的硬件和应用软件的修改或变更应符合变 更修改程序,并应按审批程序获得授权批准,不应改变设计的安全 完整性等级,并应保留变更记录。 3.4.3操作维护人员应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宜包括安全仪表系统 的功能、可预防的过程危险、测量仪表和最终元件、安全仪表系统 的逻辑动作、安全仪表系统及过程变量的报警、安全仪表系统动作 后的处理等。 3.4.4功能测试间隔应按安全仪表系统的技术要求确定,并应按 测试程序进行功能测试。 3.4.5安全仪表系统的停用应进行审查并得到批准。安全仪表 系统更新应制订更新程序。更新后的安全仪表系统应能实现规定 的安全仪表功能。

4.1.1安全完整性宜包括硬件安全完整性和系统安全完整性。

4.1.4在高要求操作模式时,安全仪表功能的安全完整性等级应 采用每小时危险失效频率衡量,宜根据表4.1.4确定

4.1.4在高要求操作模式时,安全仪表功能的安全完整性等级应 采用每小时危险失效频率衡量,宜根据表4.1.4确定

4.1.4在高要求操作模式时,安全仪表功能的安全完整性等级应 采用每小时危险失效频率衡量宜根据表4.1.4确定

表4.1.4安全仪表功能的安全完整性等级(高要求操作模式)

4.2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

4.2安全就整性等级评估

4.2.1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宜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每个安全仪表功能的安全完整性等级

2确定诊断、维护和测试要求等。 4.2.2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方法应根据工艺过程复杂程度、国家 现行标准、风险特性和降低风险的方法、人员经验等确定。主要方 法应包括保护层分析法、风险矩阵法、校正的风险图法、经验法及 其他方法。 4.2.3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宜采用审查会方式。审查的主要文 件宜包括工艺管道与仪表流程图、工艺说明书、装置及设备布置 图、危险区域划分图、安全联锁因果表及其他有关文件。参加评估 的主要人员宜包括工艺、过程控制(仪表)、安全、设备、生产操作及 管理等方面

6.3.3SIL3级安全仪表功能,应来用余测量仪表。 6.4测量仪表的余方式 6.4.1当系统要求高安全性时,应采用“或”逻辑结构。 6.4.2当系统要求高可用性时,应采用“与”逻辑结构。 6.4.3当系统需要兼顾高安全性和高可用性时,宜采用三取二逻 辑结构,

7.4.2在爆炸危险场所,电照阀和阀位开关应采用隔爆型或本安 型。当采用本安型时,应采用隔离式安全栅, 7.4.3现场安装的电磁阀和阀位开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7.4.4电磁阀宜采用24VDC长期励磁型,电磁阀电源应由安全 仪表系统提供。 7.4.5当系统要求高安全性时,元余电磁阀宜采用“或”逻辑结 构;当系统要求高可用性时,允余电磁阅宜采用“与”逻辑结构

8逻辑控制器 8.1一般规定 8.1.1逻辑控制器宜采用可编程电子系统。对于输入、输出点 数较少、逻辑功能简单的场合,逻辑控制器可采用继电器系 统。逻辑控制器也可采用可编程电子系统和继电器系统混合 构成。 8.1.2用于逻辑控制器的可编程电子系统应取得国家权威机构 的功能安全认证。 8.1.3逻辑控制器的响应时间应包括输入、输出扫描处理时间与 中央处理单元运算时间,宜为100ms~300ms, 8.1.4逻辑控制器的中央处理单元负荷不应超过50%。 8.1.5逻辑控制器的内部通信负荷不应超过50%,采用以太网 的通信负荷不应超过20%。 8.2逻辑控制器的独立设置 8.2.1SIL1级安全仪表功能,逻辑控制器宜与基本过程控制系 统分开。 8.2.2SIL2级安全仪表功能,逻辑控制器应与基本过程控制系 统分开。 8.2.3SIL3级安全仪表功能,逻辑控制器应与基本过程控制系 统分开。 8.3逻辑控制器的余设置 8.3.1SIL1级安全仪表功能,可采用完余逻辑控制器。 8.3.2SIL2级安全仪表功能,宜采用元余逻辑控制器。 ·17*

8.3.3SIL3级安全仪表功能,应采用元余逻辑控制器。 8.4逻拼控制器的配置

8.4.1逻辑控制器应符合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应独立完成安全 仪表功能, 8.4.2逻辑控制器硬件和软件版本应是正式发布版本。 8.4.3逻辑控制器宜与基本过程控制系统的时钟保持一致。 8.4.4逻辑控制器所有部件应满足安装环境的防电磁干扰、防励 蚀、防潮湿、防锈蚀等要求。 8.4.5逻辑控制器的中央处理单元、输入单元、输出单元、电源单 元、通信单元等应为独立的单元,应允许在线更换单元而不影响逻 辑控制器的正常运行。 8.4.6逻辑控制器应有硬件和软件的诊断和测试功能。诊断和 测试信息应在工程师站或操作站显示、记录。 8.4.7逻辑控制器的系统故障宜在安全仪表系统的操作站报警GB/T 42176-2022 海浪等级, 也可在基本过程控制系统的操作站报警

9.2.1通信接口的故障不应影响安全仪表系统的安全功能。通 信接口故障应在操作站或工程师站显示、报警。 9.2.2网络通信接口负荷不应超过50%

9.2.1通信接口的故障不应影响安全仪表系统的安全功能。通

用白色。 10.2.6紧急停车按钮、开关、信号报警器等与安全仪表系统相距 较远的场合,应采用远程输入、输出接口或远程控制器方式进行信 号连接。

10.3.1维护旁路开关可按下列方式设置: 1在安全仪表系统的操作员站设置软件开关: 2在基本过程控制系统的操作员站设置软件开关; 3在辅助操作台或机柜设置硬件开关。 10.3.2采用软件开关的方式时DA/T 76-2019 绿色档案馆建筑评价标准,每个安全联锁单元宜设硬件旁 路开关作为软件开关的“允许”条件。 10.3.3维护旁路开关应设置在输入信号通道上;维护旁路开关 的动作应设置报警和记录。

10.4.1操作旁路开关可按下列方式设置: 1在安全仪表系统的操作员站设置软件开关; 2在基本过程控制系统的操作员站设置软件开关: 3在辅助操作台设置硬件开关。 10.4.2当工艺过程变量从初始值变化到工艺条件正常值,信号 状态不改变时,不应设置操作旁路开关;当工艺过程变量从初始值 变化到工艺条件正常值,信号状态发生改变时,应设置操作旁路 开关。 10.4.3操作旁路开关应设置在输人信号通道上;操作旁路开关 的动作应设置报警和记录。

10.5复位按钮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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