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甬 DX-13 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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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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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甬 DX-13 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pdf

防水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GB50345)、《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 耐根穿刺防水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并由具有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排(蓄)水材料不得作为耐根穿刺防水材料使用

7.5.6绿色屋顶植物选择

遵循植物多样性和共生性原则,以生长特性和观赏价值相对稳 定、滞尘控温能力较强的本地常用和引种成功的植物为主,优先选择 低矮灌木、草坪、地被植物等。 应尽量减少对屋面排水系统的影响,宜选择四季常青、落叶较少 易于维护的植物。 不宜选用根系穿刺性较强的植物,防止植物根系穿透建筑防水层 选择抗污性强,可耐受、吸收、滞留有害气体或污染物质的植物

7.5.7绿色屋顶排水设计

绿色屋顶应按规范设置相应的排水系统和溢流系统。 屋面雨水管排入绿地等设施时DB32/T 4398-2022 建筑物掏土纠偏技术标准.pdf,应视具体情况设置减少雨水冲击 力的缓冲消能措施。 绿色屋顶的排水收集口应能有效排除屋顶表面径流和种植土下的 排水层的渗流,可设置在雨水收集沟内。

7.5.8绿色屋顶安全性要求

1植物荷重设计应按植物在该环境下生长10年后的荷重估算。 2花园式绿色屋顶种植的布局应与屋面结构相适应,乔木类植物 等荷载较大的设施,应设在承重墙或柱的位置。如不可能,则必须采 取相应的结构安全措施,

3屋面坡度大于20%时,应采取防滑构造;屋面坡度大于50%时, 不宜采用种植屋面。

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控制率及设计降

采用宁波市国家气象站30年以上日降雨量资料(不包括降雪), 忽略2mm以下降雨后,将日降雨量值按大小分类,按多年平均径流总 量控制率统计确定了设计降雨量值。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 降雨量对应关系曲线如图8.1所示,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设 计的降雨量如表8.1所示。

8.2多年平均逐月降雨量和蒸发量

区域降雨量及蒸发量应依据实测数据确定,缺之资料时可按表 取值。

宁波市多年平均逐月降雨量和蒸发

8.3多年平均日降雨强度

8.4宁波市暴雨强度公式

宁波市三江片暴雨强度公式为: 式中:q一暴雨强度(L/s·hm²); P一降雨重现期(ha);重现期P应不低于《室外排水设计 规范》(GB50014)及《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 的标准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选取。 t一降雨历时(min)。

雨水管渠的降雨历时公式:

式中:t一降雨历时(min):

8.5雨水管渠的设计降雨历时

t一地面集水时间(min),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和地 面种类通过计算确定,一般取值5~15min; t,一管渠内流行时间(min)。

不同种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当缺之资料时, 可参照下表取值,综合径流系数应按下垫面种类的加权平均基数,并 应核实下垫面种类的组成和比例

式中::一综合径流系数; F一汇水面积(m²); F一汇水面上各类下垫面面积(m²); 业一各类下垫面的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初期雨水径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W,=10x8×F 式中:W一雨水初期径流量(m²);

8.7初期径流雨水的计算

8.7初期径流雨水的计算

s一初期径流厚度(mm);当无资料时,屋面弃流径流厚 度可采用2~3mm,地面弃流可采用3~5mm,市政路面可采用4~8mm F一汇水面积(hm²)。

土壤渗透系数以实测为准,当无实测资料时,可参照下表确定 种土壤层的渗透系数。

8.9设计调蓄容积的计算

以径流总量和径流污染为控制自标进行设计时,设施具有的调 容积一般应满足“单位面积控制容积”的指标要求,设计调蓄容积 采用容积法进行计算。

W=10.×h.×F

式中:W一设计调蓄容积(m3): 。一雨量综合径流系数; h,一设计降雨厚度(mm)); F一汇水面积(ha)。 8.9.1以下设施的蓄水容积不应计入总蓄水容积 1对径流总量削减没有贡献的设施:如用于削峰的调节塘、池等 (有调蓄功能的调节塘、池可计人调蓄水量); 2对径流总量削减贡献很小的设施:如转输型植草沟、渗管/渠、 初期雨水弃流、植被缓冲带、人工土囊渗滤设施等; 3在径流系数内已综合考虑其空隙的设施:如透水路面、绿色屋 贞结构内的空隙; 4受地形条件、汇水面大小等因素影响,无法有效收集径流雨水 的设施。

式中:W一设计调蓄容积(m); 里。一雨量综合径流系数; h,一设计降雨厚度(mm); F一汇水面积(ha)。

以下设施的蓄水容积不应计入总蓄

8.9.2蓄水设施的蓄水容积计算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渗透功能的综合设施,蓄水最大深度应根据该处设施上沿 高程最低处确定; 2用于接纳初始阶段降雨的雨水罐、雨水池等,可蓄水容积应结 合所蓄雨水的利用安排确定,雨前不能及时排空的容积不应计入核算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蓄水容积; 3每处设施计入总调蓄容积不应大于设计降雨量下其汇水面内的 实际降雨径流量; 4每处设施计入总调蓄容积应不大于一个周期内排放量、水体渗 秀量、水面蒸发量和回用量之和,其中排放量根据可排空的体积确定 回用量根据实际回用水量确定,水体渗透量和水面蒸发量根据计算确 定。 一般取一个周期 24h。

8.10 存储容积的计算

8.11雨水转输量的计算

对于植草沟等转输设施,其设计目标通常为排除一定设计重现期 下的雨水设计流量,可通过推理公式来计算

式中:一雨水设计流量(L/s); 里.一流量综合径流系数; q—设计暴雨强度[L/(s·ha)】; F一汇水面积 (ha)。

8.12.1对于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等顶部或结构内部有蓄水 间的渗透设施,渗透量应按下式计算:

W. = aKJA.tJ

式中:W一渗透量(m); α一综合安全系数,一般取0.50~0.60; K一土壤渗透系数(m/s); J一水力坡度,一般取1; A,一有效渗透面积(m²); ts一渗透时间(s),当计算调蓄时应≤12h,渗透池(塘)、 渗透井、湿地可取≤72h,其他≤24h。 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A.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水平渗透面按投影面积计算; 2竖直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1/2计算; 3斜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1/2所对应的斜面实际面积计算: 4地下渗透设施的顶面积不计。

8.12.2渗透设施进水量按下式计算

渗透设施进水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Wp一产流历时的蓄积雨水量(m²),产流历时经计算确定, 不宜大于120min。

8.13 雨水回用量计算

8.13.4建筑物循环冷却水补水量应根据气象条件、冷却塔形式确定, 一般可按循环水量的1.0%~2.0%计算。 8.13.5雨水用于冲厕等的用水量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 015和《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中的用水定额及用水白分率确 定。 8.13.6雨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日补水量应包括水面蒸发量、水体渗漏 量以及雨水处理设施自用水量; 1日平均水面蒸发水量应依据实测数据确定,当实测数据缺之时: 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一水池的水面蒸发量(L/d); s一水池的表面积(m²); P.一水面温度下的饱和蒸汽压(Pa); P一空气的蒸汽分压(Pa); Vmd一日平均风速(m/s)。 2水体日渗漏量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O, = Sm. A, / 1000 式中:,一水体日渗漏量,m3/d; S一单位面积日渗漏量,L/(m²d);不大于1L/(m²d); A,一有效渗透面积,指水体常水位水面面积及常水位以下 T渗水面积之和,m?。 3雨水处理系统采用物化及生化处理设施时自用水量为总处理水 15%~10%;当采用自然净化方法时可不考虑自用水量。

式中:g,一水体日渗漏量,m3/d; S.一单位面积日渗漏量,L/(m²d);不大于1L/(m²d) A,一有效渗透面积,指水体常水位水面面积及常水位以 则面渗水面积之和,m?。 3雨水处理系统采用物化及生化处理设施时自用水量为总处理 量的5%~10%:当采用自然净化方法时可不考虑自用水量。

8.15海绵城市设施污染物去除率

15海绵城市设施污染物去除率

附录A各县市多年平均月降雨量及蒸发量 附录B各县市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对应关 系 附录C各县市暴雨强度公式 附录D海绵城市设施主要植物应用名录 附录E相关规范和文件

GB 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A各县市多年平均月降雨量及蒸发量

各县市多年平均月降雨量

各县市多年平均月蒸发量

附录B各县市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对应

各县市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对应关系

附录C各县市暴雨强度公式

注:暴雨强度公式来源于《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 市规划局、宁波市城管局、宁波市气象局关于发布宁波市暴雨强度修 订公式的通知(甬建发(2015)216号)》。

附录D海绵城市设施主要植物应用名录

耐湿JJG(水利)002-2009 浮子式水位计检定规程,耐轻喜树Camptotheca acuminate秋色叶盐碱草本参考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草本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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