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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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pdf

9.2基坑工程勘察与环境调查

9.2.1拟建建筑物的详细勘察,大多数是沿建筑物外轮廓布置 勘探工作,往往使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依据的地质资料不足。 本条要求勘察及勘探范围应超出建筑物轮廓线,一般取基坑周围 相当基坑深度的2倍,当有特殊情况时,尚需扩大范围。勘探点 的深度一般不应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 9.2.2基坑工程设计时,对土的强度指标有较高要求,在勘察

9.2.2基坑工程设计时,对土的强度指标有较高要求,在勘察 手段上,要求钻探取样与原位测试并重,综合确定提供设计计算 用的强度指标

9.2.3基坑工程的水文地质勘察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第四册 隧道工程,应查明场地地下水类型、潜

材料强度、基础形式与埋深、历史沿革及现状、荷载、沉降、倾 斜、裂缝情况、有关鲮工资料(如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等) 及保护要求等;对历代优秀建筑,一般建造年代较远,保护要求 较高,原设计图纸等资料也可能不齐全,有时需要通过专门的房 室结构质量检测与鉴定,对结构的安全性作出综合评价,以进 步确定其抵抗变形的能力。 2对于隧道、防汛墙、共同沟等构筑物应查明其平面位置、 理深、材料类型、断面尺寸、受力情况及保护要求等。 3对于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置径、材料类型、埋深、 接头形式、压力、输送的物质(油、气、水等)、建造年代及保 护要求等,当无相关资料时可进行必要的地下管线探测工作。 4环境调查的目的是明确环境的保护要求,从而得到其变 形的控制标准,并为基坑工程的环境影响分析提供依据

9.3.2自然状态下的土体内水平向有效应力,可认为与静止土 压力相等。土体侧向变形会改变其水平应力状态。最终的水平应 力,随着变形的大小和方向可呈现出两种极限状态(主动极限平 衡状态和被动极限平衡状态),支护结构处于主动极限平衡状态 时,受主动土压力作用,是侧向土压力的最小值。 按作用的标准组合计算土压力时,土的重度取平均值,土的 强度指标取标准值。 库仑土压理论和朗肯土压理论是工程中常用的两种经典土压 理论,无论用库仑或朗肯理论计算土压力,由于其理论的假设与 实际工作情况有一定的出人,只能看作是近似的方法,与实测数 据有一定差异。一些试验结果证明,库仑土压力理论在计算主动 土压力时,与实际较为接近。在计算被动土压力时,其计算结果 与实际相比:往往偏大。 静止土压力系数(k。)宜通过试验测定。当无试验条件时: 对正常固结土也可按表24估算

表24静止土压力系数

对于位移要求严格的支护结构,在设计中宜按静止土压力作 为侧向土压力。 9.3.3高地下水位地区土压力计算时,常涉及水土分算与水土 合算两种算法。水土分算采用浮重度计算土的竖向有效应力,如 果采用有效应力强度理论,水土分算当然是合理的。但当支护结 构内外土体中存在渗流现象和超静孔隙水压力时,特别是在黏性 土层中,孔隙压力场的计算是比较复杂的。这时采用半经验的总 应力强度理论可能更简便。本规范对饱和黏性土的土压力计算: 推荐总应力强度理论水土合算法。 在基坑工程场地范围内,当会出现存在多个含水土层及相对 隔水层的情况,各含水层的水头也常存在差异,从区域水文地质 条件分析,也存在层间越流补给的条件。计算作用在支护结构上 的侧向水压力时,可将含水层的水头近似按潜水位水头进行 计算。

9.3.5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土压力及其分布规律取决于支护体

刚性支护结构的土压力分布可由经典的库仑和朗肯土压力理 论计算得到,实测结果表明,只要支护结构的顶部的位移不小于 其底部的位移,土压力沿垂直方向分布可按三角形计算。但是: 如果支护结构底部位移大于顶部位移,土压力将沿高度呈曲线分 布,此时,土压力的合力较上述典型条件要大10%~15%,在 设计中应予注意。 相对柔性的支护结构的位移及土压力分布情况比较复杂:设 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选择适当的土压力值,有条件时土压 力值应采用现场实测、反演分析等方法总结地区经验,使设计更

9.4.1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应考虑各种作用组合, 由于基坑支护结构是房屋地下结构施工过程中的一种围护结构, 结构使用期短。本条规定,基坑支护结构的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 值可采用简化计算原则,按下式确定:

Sa = YrS(Gik +ZQk) M

式中:YF一作用的综合分项系数; Gik一一第i个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Qik一一第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作用的综合分项系数Ye可取1.25,但对于轴向受力为主的 构件,应取1.35。 9.4.2支护结构的入土深度应满足基坑支护结构稳定性及变形 验算的要求,并结合地区工程经验综合确定。按当上述要求确定 了入土深度,但支护结构的底部位于软土或液化土层中时,支护 结构的入土深度应适当加大,支护结构的底部应进人下卧较好的 L

验算的要求,并结合地区工程经验综合确定。按当上述要求确定 了入土深度,但支护结构的底部位于软土或液化土层中时,支护 结构的入土深度应适当加大,支护结构的底部应进人下卧较好的 土层。

9.4.4基坑工程在城市区域的环境保护问题目益突出。基坑

计的稳定性仅是必要条件,大多数情况下的主要控制条件是变 形,从而使得基坑工程的设计从强度控制转向变形控制。 1基坑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基坑周边环境的保护要求来确 定基坑的变形控制指标。严格地讲,基坑工程的变形控制指标 (如围护结构的侧移及地表沉降)应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对附加变 形的承受能力及基坑开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来确定。由于问 题的复杂性,在很多情况下,确定基坑周围环境对附加变形的承 受能力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而要较准确地预测基坑开挖对周 边环境的影响程度也往往存在较大的难度,因此也就难以针对某 个具体工程提出非常合理的变形控制指标。此时根据大量已成功

实施的工程实践统计资料来确定基坑的变形控制指标不失为一种 有效的方法。上海市《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TJ08-61就是 采用这种方法并根据基坑周围环境的重要性程度及其与基坑的距 离,提出了基坑变形设计控制指标(如表25所示),可作为变形 控制设计时的参考。

表25基坑变形设计控制指标

注:1H为基坑并挖深度,s为保护对象与基坑开挖边线的净距; 2位于轨道交通设施、优秀历史建筑、重要管线等环境保护对象周边的基坑 工程,应遵照政府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图54围护墙后地表沉降预估曲线

的距离/基坑开挖深度;α一主影响区域;6一次最

核,以确认分析结果的合理性。采用有限元法分析时应合理地考 虑分析方法、边界条件、土体本构模型的选择及计算参数、接触 面的设置、初始地应力场的模拟、基坑施工的全过程模拟等 因素。 关于建筑物的充许变形值,表26是根据国内外有关研究成 果给出的建筑物在自重作用下的差异沉降与建筑物损坏程度的关 系,可作为确定建筑物对基坑开挖引起的附加变形的承受能力的 参考。

筑物在直重作用下的差异沉降与建筑物损

3基坑工程是支护结构施工、降水以及基坑开挖的系统工 程,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分如下三类: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产生 的挤土效应或土体损失引起的相邻地面隆起或沉降;长时间、大 幅度降低地下水可能引起地面沉降,从而引起邻近建(构)筑物 及地下管线的变形及开裂;基坑开挖时产生的不平衡力、软黏土 发生蠕变和坑外水土流失而导致周围士体及围护墙向开挖区发生 侧向移动、地面沉降及坑底隆起,从而引起紧邻建(构)筑物及 地下管线的侧移、沉降或倾斜。因此除从设计方面采取有关环境 保护措施外,还应从支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控制及开挖三个方面 分别采取相关措施保护周围环境。必要时可对被保护的建(构) 筑物及管线采取土体加固、结构托换、架空管线等防范措施。 9.4.5支护结构计算的侧向弹性抗力法来源于单桩水平力计算 的侧向弹性地基梁法。用理论方法计算桩的变位和内力时,通常 采用文克尔假定的竖向弹性地基梁的计算方法。地基水平抗力系

的侧向弹性地基梁法。用理论方法计算桩的变位和内力时, 采用文克尔假定的竖向弹性地基梁的计算方法。地基水平

数的分布图式常用的有:常数法、“k”法、“m”法、“c”法等。 不同分布图式的计算结果,往往相差狠大。国内常采用“m” 法,假定地基水平抗力系数(K)随深度正比例增加,即K= m之,之为计算点的深度,m称为地基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按弹性地基梁法求解桩的弹性曲线微分方程式:即可求得桩身各 点的内力及变位值。基坑支护桩计算的侧向弹性抗力法,即相当 于桩受水平力作用计算的“㎡”法。 1地基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值 m值不是一个定值,与现场地质条件,桩身材料与刚度: 荷载水平与作用方式以及桩顶水平位移取值大小等因素有关。通 过理论分析可得,作用在桩顶的水平力与桩顶位移X的关系如 下式所示:

1地基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值 m值不是一个定值,与现场地质条件,桩身材料与刚度, 荷载水平与作用方式以及桩顶水平位移取值大小等因素有关。通 过理论分析可得,作用在桩顶的水平力与桩顶位移X的关系如 下式所示,

式中:H一作用在桩顶的水平力(kN); A一一弹性长桩按“m”法计算的无量纲系数; EI一一桩身的抗弯刚度; 身计算宽度(m)。 无试验资料时,㎡值可从表27中选用。

表27非岩石类土的比例系数m值表

2基坑支护桩的侧向弹性地基抗力法,借助于单桩水平力 计算的“m”法,基坑支护桩内力分析的计算简图如图55所示。

图55侧向弹性地基抗力法 1一支护桩

图55中,(a)为基坑支护桩,(b)为基坑支护桩上作用的 土压力分布图,在开挖深度范围内通常取主动土压力分布图式:

支护桩入土部分,为侧向受力的弹性地基梁(如c所示),地基 反力系数取“m”法图形,内力分析时,常按杆系有限元一结 构矩阵分析解法即可求得支护桩身的内力、变形解。 当采用密排桩支护时,土压力可作为平面问题计算。当桩间 距比较大时,形成分离式排桩墙。桩身变形产生的土抗力不仅仅 高限于桩自身宽度的范围内。从土抗力的角度考虑,桩身截面的 计算宽度和桩径之间有如表28所示的关系

表28桩身截面计算宽度b(m)

由于侧向弹性地基抗力法能较好地反映基坑开挖和回填过程 各种工况和复杂情况对支护结构受力的影响,是自前工程界最常 用的基坑设计计方法。 9.4.6基坑因土体的强度不足,地下水渗流作用而造成基坑失 稳,包括:支护结构倾覆失稳;基坑内外侧土体整体滑动失稳; 基坑底土因承载力不足而隆起;地层因地下水渗流作用引起流 上、管涌以及承压水突涌等导致基坑工程破坏。本条将基坑稳定 性归纳为:支护桩、墙的倾覆稳定;基坑底土隆起稳定;基坑边 坡整体稳定;坑底土渗流、突涌稳定四个方面,基坑设计时必须 满足上述四方面的验算要求。 1基坑稳定性验算,采用单一安全系数法,应满足下式 要求:

式中:K一一各类稳定安全系数; R一一一土体抗力极限值 Sl一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但其 分项系数均为1.0,当有地区可靠工程经验时,分

项系数也可按地区经验确定。 2基坑稳定性验算时,所选用的强度指标的类别,稳定验 算方法与安全系数取值之间必须配套。当按附录V进行各项稳 定验算时,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的选用,应符合本规范第9.1.6条 的规定。 3土坡及基坑内外土体的整体稳定性计算,可按平面问题 考虑,宜采用圆弧滑动面计算。有软土夹层和倾斜岩面等情况 时,尚需采用非圆弧滑动面计算。 对不同情况的土坡及基坑整体稳定性验算,最危险滑动面上 诸力对滑动中心所产生的滑动力矩与抗滑力矩应符合下式要求:

MRLK MRLK = K tan 2

:MRLK 抗隆起力矩值(kN·m/m); MsK 隆起力矩值(kN·m/m); 如图56所示(弧度); Y 围护墙底以上地基土各土层天然重度的加权平 均值(kN/m); D 围护墙在基坑开挖面以下的入土深度(m): D' 最下一道支撑距墙底的深度(m); Ka 主动土压力系数; Ck、k 滑裂面上地基土的黏聚力标准值(kPa)和内摩 擦角标准值()的加权平均值; ho一 最下一道支撑距地面的深度(m); 坑外地面荷载标准值(kPa); KRL一 抗隆起安全系数。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基坑工程 取2.5;乙级的基坑工程取2.0;丙级的基坑工 程取1.7。

5桩、墙式支护结构的倾覆稳定性验算,对悬臂式支护结 构,在附录V中采用作用在墙内外的土压力引起的力矩平衡的 方法验算,抗倾覆稳定性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1.30

图56坑底抗隆起计算简图

对于带支撑的桩、墙式支护体系,支护结构的抗倾覆稳定 生文称抗踢脚稳定性,踢脚破坏为作用与围护结构两侧的土压 力均达到极限状态,因而使得围护结构(特别是围护结构插入 抗底以下的部分)大量地向开挖区移动,导致基坑支护失效。 本条取最下道支撑或锚拉点以下的围护结构作为脱离体,将作 用于围护结构上的外力进行力矩平衡分析,从而求得抗倾覆分 项系数。需指出的是,抗倾覆力矩项中本应包括支护结构的桩 身抗力力矩:但由于其值相对而言要小得多,因此在本条的计 算公式中不考虑

平面支撑体系可以直接平衡支撑两端支护墙上所受到的侧压 力,且构造简单,受力明确,适用范围较广。但当构件长度较大 时,应考虑平面受弯及弹性压缩对基坑位移的影响。此外,当基 坑两侧的水平作用力相差悬殊时,支护墙的位移会通过水平支撑 而相互影响,此时应调整支护结构的计算模型。 竖向斜撑体系(图57)的作用是将支护墙上侧压力通过斜 撑传到基坑开挖面以下的地基上。它的施工流程是:支护墙完成

后,先对基坑中部的土层采取放坡开挖,然后安装斜撑,再挖除 四周留下的土坡。对于平面尺寸较大,形状不很规则,但深度较 浅的基坑采用竖向斜撑体系施工比较简单,也可节省支撑材料。

1一围护墙;2一墙顶梁;3斜撑;4—斜撑基础;5一基础压杆;

以上两种基本支撑体系,也可以演变为其他支撑体系。如 “中心岛”为方案,类似竖向斜撑方案,先在基坑中部放坡挖土: 施工中部主体结构,然后利用完成的主体结构安装水平支撑或斜 撑,再挖除四周留下的土坡 当必须利用支撑构件兼作施工平台或栈桥时:除应满足内支 撑体系计算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作业平台(或栈桥)结构的 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因此需另行设计。 9.5.2基坑支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分析大多采用平面杆系模型 进行计算。通常把支撑系统结构视为平面框架,承受支护桩传来 的侧向力。为避免计算模型产生“漂移”现象,应在适当部位加 设水平约束或采用“弹簧”等予以药束。, 当基坑周边的土层分布或土性差异大:或坑内挖深差异大, 不同的支护桩其受力条件相差较大时,应考虑支撑系统节点与支 撑桩支点之间的变形协调。这时应采用支撑桩与支撑系统结合在 起的空间结构计算简图进行内力分析。 支撑系统中的竖向支撑立柱,应按偏心受压构件计算。计算

时除应考虑竖向荷载作用外,尚应考虑支撑横向水平力对立柱产 生的弯矩,以及土方开挖时:作用在立柱上的侧向土压力引起的 弯矩。

9.5.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当采用内支撑结构时,支撑结构的

设置与拆除是支撑结构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设计时应有针对性 地对支撑结构的设置和拆除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计算。如 果支撑结构的施工与设计工况不一致,将可能导致基坑支护结构 发生承载力、变形、稳定性破坏。因此支撑结构的施工,包括设 置、拆除、土方开挖等,应严格按照设计工况进行。

9.6.1土层锚杆简称土锚,其一端与支护桩、墙连接,另一端 锚固在稳定土层中,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水土压力,通过自由端 传递至锚固段,对支护结构形成锚拉支承作用。因此,锚固段不 宜设置在软弱或松散的土层中,锚拉式支承的基坑支护,基坑内 部开敲,为挖土、结构施工创造了空间,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和 工程质量。

构件时,设计必须仔细校核各种可能的破坏形式。因此除了要求 每根土锚必须能够有足够的承载力之外,还必须考虑包括土锚和 地基在内的整体稳定性。通常认为锚固段所需的长度是由于承载 的需要,而土锚所需的总长度则取决于稳定的要求。 在土锚支护结构稳定分析中,往往设有许多假定,这些假定 的合理程度,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各种计算往往只能作为工程 安全性判断的参考。不同的使用者根据不尽相同的计算方法,采 用现场试验和现场监测来评价工程的安全度对重要工程来说是十 分必要的。 稳定计算方法依建筑物形状而异。对围护系统这类承受土压 力的构筑物,必须进行外部稳定和内部稳定两方面的验算。

所谓外部稳定是指锚杆、围护系统和士体全部合在一起的整 本稳定,见图58a。整个士锚均在土体的深滑裂面范围之内,造 成整体失稳。一般采用圆弧法具体试算边坡的整体稳定。土锚长 变必须超过滑动面,要求稳定安全系数不小于1.30。

图58锚杆的整体稳定

9.6.4锚杆设计包括构件和锚固体截面、锚固段长度、自由段 长度、锚固结构稳定性等计算或验算内容

9.6.4锚杆设计包括构件和锚固体截面、锚固段长度、自由段

长度、锚固结构稳定性等计算或验算内容。 锚杆支护体系的构造如图59所示。 锚杆支护体系由挡士构筑物、腰梁及托架、锚杆三个部分所 组成,以保证施工期间的基坑边坡稳定与安全,见图59。 9.6.5锚杆预应力筋张拉施工工艺控制系数,应根据锚杆张拉 工艺特点确定。当锚杆钢筋或钢绞线为单根时,张拉施工工艺控 制系数可取1.0。当锚杆钢筋或钢绞线为多根时,考虑到张拉施 工时锚杆钢筋或钢绞线受力的不均匀性,张拉施工工艺控制系数 可取0.9。 9.6.6土层锚杆的锚固段长度及锚杆轴向拉力特征值应根据土 层锚杆锚杆试验(附录Y)的规定确定

9.7.4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是指在施工期间利用地下 结构外墙或地下结构的梁、板、柱兼作基坑支护体系,不设置或 仅设置部分临时围护支护体系的支护方法。与常规的临时支护方 法相比,基坑工程采用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设计施工方 法具有诸多优点,如由于可同时向地上和地下施工因而可以缩短 工程的施工工期:水平梁板支撑刚度大,挡土安全性高,围护结 构和土体的变形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小;采用封闭逆作施工, 施工现场文明;已完成的地面层可充分利用,地面层先行完成, 无需架设栈桥,可作为材料堆置场或施工作业场;避免了采用大 量临时支撑的浪费现象,工程经济效益显著。 利用地下结构兼作基坑的支护结构,基坑开挖阶段与永久使 用阶段的荷载状况和结构状况有较大的差别,因此应分别进行设

计和验算,同时满足各种工况下的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阶 段极限状态的设计要求。 支护结构作为主体地下结构的一部分时,地下结构梁板与地 下连续墙、竖向支承结构之间的节点连接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内 容。所谓变形协调,主要指地下结构尚未完工之前,处于支护结 构承载状态时:其变形与沉降量及差异沉降均应在限值规定内, 保证在地下结构完工、转换成主体工程基础承载时,与主体结构 设计对变形和沉降要求一致,同时要求承载转换前后,结构的节 点连接和防水构造等均应稳定可靠,满足设计要求。 9.7.5“两墙合一”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已经得到工程界的普遍 认同,并在全国得到了大量应用,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 设计方法。“两墙合一”地下连续墙具有良好的技术经济效果: (1)刚度大、防水性能好;(2)将基坑临时围护墙与永久地下室 外墙合二为一:节省了常规地下室外墙的工程量;(3)不需要施 工操作空间:可减少直接土方开挖量,并且无需再施工换撑板带 和进行回填土工作,经济效果明显,尤其对于红线退界紧张或地 下室与邻近建(构)筑物距离极近的地下工程,“两墙合一”,可 大大减小围护体所占空间,具有其他围护形式无可替代的优势; (4)基坑开挖到坑底后,在基础内部结构由下而上施工过程中, “两墙合一”的设计无需再施工地下室外墙,因此比常规两墙分 离的工程施工工期要节省,同时也避免了长期困扰地下室外墙浇 筑施工过程中混凝土的收缩裂缝问题

计和验算,同时满足各种工况下的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阶 段极限状态的设计要求。 支护结构作为主体地下结构的一部分时,地下结构梁板与地 下连续墙、竖向支承结构之间的节点连接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内 容。所谓变形协调,主要指地下结构尚未完工之前,处于支护结 构承载状态时,其变形与沉降量及差异沉降均应在限值规定内: 保证在地下结构完工、转换成主体工程基础承载时,与主体结构 设计对变形和沉降要求一致,同时要求承载转换前后,结构的节 点连接和防水构造等均应稳定可靠,满足设计要求。

9.7.6主体地下结构的水平构件用作支撑时,其设计应符合下

1结构水平构件与支撑相结合的设计中可用梁板结构体系 作为水平支撑,该结构体系受力明确,可根据施工需要在梁间开 设孔洞,并在梁周边预留止水片,在逆作法结束后再浇筑封闭; 也可采用结构楼板后作的梁格体系,在开挖阶段仅浇筑框架梁作 为内支撑,梁格空间均可作为出土口,基础底板浇筑后再封闭楼 板结构。另外,结构水平构件与支撑相结合设计中也可采用无梁

楼盖作为水平支撑,其整体性好、支撑刚度大,且便于结构模板 本系的施工。在无梁楼盖上设置施工孔洞时,一般需设置边梁并 附加止水构造。无梁楼板一般在梁柱节点位置设置一定长宽的柱 唱,逆作阶段竖向支承钢立柱的尺寸一般占柱帽尺寸的比例较 小,因此,无梁楼盖体系梁柱节点位置钢筋穿越矛盾相对梁板体 系缓和、易于解决。 对用作支撑的结构水平构件,当采用梁板体系且结构开口较 多时,可简化为仅考虑梁系的作用,进行在一定边界条件下及在 周边水平荷载作用下的封闭框架的内力和变形计算,其计算结果 是偏安全的。当梁板体系需考虑板的共同作用:或结构为无梁楼 盖时,应采用有限元的方法进行整体计算分析,根据计算分析结 果并结合工程概念和经验,合理确定用于结构构件设计的内力。 2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设计方法中,作为竖向支 承的立柱桩其竖向变形应严格控制。立柱桩的竖向变形主要包含 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基坑开挖卸荷引起的立柱向上的回弹隆起: 另一方面为已施工完成的水平结构和施工荷载等竖向荷重的加载 作用下:立柱桩的沉降。立柱桩竖向变形量和立柱桩间的差异变 形过大时,将引发对已施工完成结构的不利结构次应力,因此在 主体地下水平结构构件设计时,应通过验算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控 制有害裂缝的产生。 3主体地下水平结构作为基坑施工期的水平支撑,需承受 坑外传来的水土侧向压力。因此水平结构应具有直接的、完整的 传力体系。如同层楼板面标高出现较大的高差时,应通过计算采 取有效的转换结构以利于水平力的传递。另外,应在结构楼板出 现较大面积的缺失区域以及地下各层水平结构梁板的结构分缝以 及施工后浇带等位置,通过计算设置必要的水平支撑传力体系。 9.7.7竖向支承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9.7.7竖向支承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工程中,由于逆作阶段 结构梁板的自重相当大,立柱较多采用承载力较高而断面小的角 钢拼接格构柱或钢管混凝土柱

2立柱应根据其垂直度充许偏差计入竖向荷载偏心的影响, 偏心距应按计算跨度乘以充许偏差,并按双向偏心考感。支护结 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工程中,利用各层地下结构梁板作为支护 结构的水平内支撑体系。水平支撑的刚度可假定为无穷大,因而 钢立柱假定为无水平位移。 3立柱桩在上部荷载及基坑开挖土体应力释放的作用下, 发生竖向变形,同时立柱桩承载的不均匀,增加了立柱桩间及立 柱桩与地下连续墙之间产生较大沉降的可能,若差异沉降过大, 将会使支撑系统产生裂缝,甚至影响结构体系的安全。控制整个 结构的不均匀沉降是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施工的关键技术 之一。目前事先精确计算立柱桩在底板封闭前的沉降或上抬量还 有一定困难,完全消除沉降差也是不可能的,但可通过桩底后注 浆等措施,增大立柱桩的承载力并减小沉降,从而达到控制立柱 沉降差的目的。

8.19.8.6本节给出岩石基坑和岩土组合基坑的设计原则,

9.9.1在高地下水位地区,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中的关键问题 之一是如何有效地实施对地下水的控制。地下水控制失效也是引 发基坑工程事故的重要源头。 9.9.3基坑降水设计时对单井降深的计算,通常采用解析法用 裘布衣公式计算。使用时,应注意其适用条件,裘布衣公式假 定:(1)进入并中的水流主要是径向水流和水平流;(2)在整个 水流深度上流速是均匀一致的(稳定流状态)。要求含水层是均 质、各向同性的无限延伸的。单井抽水经一定时间后水量和水位 均趋稳定,形成漏斗,在影响半径以外,水位降落为零,才符合 公式使用条件。对于潜水,公式使用时,降深不能过大。降深过 大时,水流以垂直分量为主,与公式假定不符。常见的基坑降水

9.9.1在高地下水位地区,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中的关键问题 之一是如何有效地实施对地下水的控制。地下水控制失效也是引 发基坑工程事故的重要源头。

计算资料,只是一种粗略的计算,解析法不易取得理想效果。 鉴于计算技术的发展,数值法在降水设计中已有大量研究成 果,并已在水资源评价中得到了应用。在基坑降水设计中已开始 在重大实际工程中应用,并已取得与实测资料相应的印证。所以 在设计等级甲级的基坑降水设计,可采用有限元数值方法进行 设计。

9.9.6地下水抽降将引起大范围的地面沉降。基坑围护结构渗

漏亦易发生基坑外侧土层陷、地面下沉,引发基坑周边的环境 同题。因此,为有效控制基坑周边的地面变形,在高地下水位地 区的甲级基坑或基坑周边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时,应进行基坑降水 和环境保护的地下水控制专项设计。 地下水控制专项设计应包括降水设计、运营管理以及风险预 则及应对等内容: 1制定基坑降水设计方案: 1)进行工程地下水风险分析,浅层潜水降水的影响,疏 干降水效果的估计: 2)承压水突涌凤险分析。 2基坑抗突涌稳定性验算。 3疏干降水设计计算,疏干并数量,深度。 4减压设计,当对下部承压水采取减压降水时,确定减压 并数量、深度以及减压运营的要求。 5减压降水的三维数值分析,渗流数值模型的建立,减压 降水结果的预测。 6减压降水对环境影响的分析及应采取的工程措施。 7支护桩、墙渗漏风险的预测及应对措施。 8降水措施与管理措施: 1)现场排水系统布置; 2)深井构造、设计、降水井标准; 3)成井施工工艺的确定: 4)降水井运行管理

深基坑降水和环境保护的专项设计,是一项比较复杂的设计 工作。与基坑支护结构(或隔水幕)周围的地下水渗流特征及 场地水文地质条件、支护结构及隔水椎幕的插入深度、降水井的 位置等有关。

10.1.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为基本试验,应在设计前进行。 基本试验应加载到极限或破坏,为设计人员提供足够的设计 依据。 10.1.2为验证设计结果或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试验为验收检 验。验收检验是利用工程桩、工程锚杆等进行试验,其最大加载 量不应小于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 10.1.3抗拔桩的验收检验应控制裂缝宽度,满足耐久性设计 要求。

0.2.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基槽(坑)检验工作应包括下列 内容: 1应做好验槽(坑)准备工作,熟悉勘察报告,了解拟建 建筑物的类型和特点,研究基础设计图纸及环境监测资料。当遇 有下列情况时,应列为验槽(坑)的重点: 1)当持力土层的顶板标高有较大的起伏变化时; 2)基础范围内存在两种以上不同成因类型的地层时; 3)基础范围内存在局部异常土质或坑穴、古并、老地基 或古迹遗址时; 4)基础范围内遇有断层破碎带、软弱岩脉以及古河道、 湖、沟、坑等不良地质条件时; 5)在雨期或冬期等不良气候条件下施工,基底土质可能 受到影响时。

0.2.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基槽(坑)检验工作应包括下列 内容: 1应做好验槽(坑)准备工作,熟悉勘察报告,了解拟建 建筑物的类型和特点,研究基础设计图纸及环境监测资料。当遇 有下列情况时,应列为验槽(坑)的重点: 1)当持力土层的顶板标高有较大的起伏变化时; 2)基础范围内存在两种以上不同成因类型的地层时; 3)基础范围内存在局部异常土质或坑穴、古并、老地基 或古迹遗址时; 4)基础范围内遇有断层破碎带、软弱岩脉以及古河道、 湖、沟、坑等不良地质条件时; 5)在雨期或冬期等不良气候条件下施工,基底土质可能 受到影响时。

2验槽(坑)应首先核对基槽(坑)的施工位置。平面尺 寸和槽(坑)底标高的容许误差,可视具体的工程情况和基础类 型确定。一般情况下,槽(坑)底标高的偏差应控制在0mm~ 50mm范围内;平面尺寸,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测,长、宽尺 寸不应小于设计要求。 验槽(坑)方法宜采用轻型动力触探或袖珍贯入仪等简便易 行的方法,当持力层下埋藏有下卧砂层而承压水头高于基底时, 则不宜进行钎探,以免造成涌砂。当施工揭露的岩土条件与勘察 报告有较大差别或者验槽(坑)人员认为必要时,可有针对性地 进行补充勘察测试工作。 3基槽(坑)检验报告是岩土工程的重要技术档案,应做 到资料齐全,及时归档。 10.2.2复合地基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地基变形的能力主要是 设置了增强体,与地基土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复合地基应对增 强体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由于试验的压板面积 有限,考虑到大面积荷载的长期作用结果与小面积短时荷载作用 的试验结果有一定的差异,故需要对载荷板尺寸限制。条形基础 和独立基础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压板宽度的确定宜考虑面积置换 率和褥垫层厚度,基础宽度不大时应取基础宽度,基础宽度较 大,试验条件达不到时应取较薄厚度褥垫层, 对遇水软化、崩解的风化岩、膨胀性土等特殊土层,不可仅 根据试验数据评价承载力等,尚应考虑由于试验条件与实际施工 条件的差异带来的潜在风险:试验结果宜考虑一定的折减。 10.2.3在压实填土的施工过程中,取样检验分层土的厚度视施 工机械而定,一般情况下宜按200mm~500mm分层进行检验。 10.2.4利用贯入仪检验垫层质量,通过现场对比试验确定其 击数与干密度的对应关系。

10.2.4利用贯入仪检验垫层质量,通过现场对比试验确定其

前后堆载不同阶段进行原位十学板剪切试验和取土室内土工试 验,检验地基处理效果。 10.2.6强夯地基或强夯置换地基载荷试验的压板面积应考虑压 板的尺寸效应,应采用大压板载荷试验,根据处理深度的大小, 压板面积可采用1m²~4m²,压板最小直径不得小于1m。 10.2.7砂石桩对桩体采用动力触探方法检验,对桩间土采用标 推贯入、静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进行检验可检测砂石桩及 桩间土的挤密效果。如处理可液化地层时,可按标准贯人击数来 检验砂性土的抗液化性。 10.2.8、10.2.9水泥土搅拌桩进行标准贯人试验后对成桩质量 有怀疑时可采用双管单动取样器对桩身钻芯取样,制成试块,测 试桩身实际强度。钻孔直径不宜小于108mm。由于取芯和试样 制作原因,桩身钻芯取样测试的桩身强度应该是较高值,评价时 应给予注意。 单桩载荷试验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是检验水泥土搅拌桩质量 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一般在龄期28d后进行。 10.2.10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刚性桩复合地基单桩的桩身完整 性检测可采用低应变法;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可采用静载荷试 验;刚性桩复合地基承载力可采用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 验。当施工工艺对地基土承载力影响较小、有地区经验时,可采 用单桩静载荷试验和桩间土静载荷试验结果确定刚性桩复合地基 承载力。 10.2.11预制打人桩、静力压桩应提供经确认的桩项标高、桩 底标高、桩端进人持力层的深度等。其中预制桩还应提供打桩的 最后三阵锤贯入度、总锤击数等,静力压桩还应提供最天压力 值等。 当预制打人桩、静力压桩的入土深度与勘察资料不符或对桩 端下卧层有怀疑时,可采用补勘方法,检查自桩端以上1m起至 下卧层5d范围内的标准贯入击数和岩土特性。 10.2.12混凝土灌注桩提供经确认的参数应包括桩端进入持力

10.2.11预制打人桩、静力压桩应提供经确认的桩顶标高、桩 底标高、桩端进人持力层的深度等。其中预制桩还应提供打桩的 最后三阵锤贯入度、总锤击数等,静力压桩还应提供最天压力 值等。

最后二锤贾人度、总锤击安 值等。 当预制打入桩、静力压桩的入土深度与勘察资料不符或对桩 端下卧层有怀疑时,可采用补勘方法,检查自桩端以上1m起至 下卧层5d范围内的标准贯人击数和岩土特性。

10.2.12混凝土灌注桩提供经确认的参数应包括桩端进入持力

层的深度,对锤击沉管灌注,应提供最后三阵锤贯人度、总锤 击数等。对钻(冲)孔桩,应提供孔底虚土或沉渣情况等。当锤 击沉管灌注桩、冲(钻)孔灌注桩的人土(岩)深度与勘察资料 不符或对桩端下卧层有怀疑时,可采用补勘方法,检查自桩端以 上1m起至下卧层5d范围内的岩土特性。 10.2.1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人工挖孔桩应逐孔进行终孔验收, 终孔验收的重点是持力层的岩土特征。对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 注,承载能力主要取决嵌岩段岩性特征和下卧层的持力性状,终 孔时,应用超前钻逐孔对孔底下3d或5m深度范围内持力层进 行检验,查明是否存在溶洞、破碎带和软夹层等,并提供岩芯抗 压强度试验报告。 终孔验收如发现与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不一致,应由设计人 提出处理意见。缺少经验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岩基原位荷载 试验。 10.2.1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单桩竖向静载试验应在工程桩的 桩身质量检验后进行。 10.2.15桩基工程事故,有相当部分是因桩身存在严重的质量 可题而造成的。桩基施工完成后,合理地选取工程桩进行完整性 检测;评定工程桩质量是十分重要的。抽检方式必须随机、有代 表性。常用桩基完整性检测方法有钻孔抽芯法、声波透射法、高 应变动力检测法、低应变动力检测法等。其中低应变方法方便灵 活,检测速度快,适宜用于预制桩、小直径灌注桩的检测。一般 请况下低应变方法能可靠地检测到桩顶下第一个浅部缺陷的界 面,但由于激振能量小,当桩身存在多个缺陷或桩周土阻力很大 或桩长较大时,难以检测到桩底反射波和深部缺陷的反射波信 号GB/T 36446-2018 软件构件管理管理信息模型.pdf,影响检测结果准确度。改进方法是加大激振能量,相对地采 用高应变检测方法的效果要好,但对大直径桩,特别是嵌岩桩: 高、低应变均难以取得较好的检测效果。钻孔抽芯法通过钻取混 凝土芯样和桩底持力层岩芯,既可直观地判别桩身混凝土的连续 性;持力层岩土特征及沉渣情况,又可通过芯样试压,了解相应

混凝土和岩样的强度,是大直径桩的重要检测方法。不足之处是 一孔之见,存在片面性,且检测费用大,效率低。声波透射法通 过预理埋管逐个剖面检测桩身质量,既能可靠地发现桩身缺陷,又 能合理地评定缺陷的位置、大小和形态,不足之处是需要预理 管,检测时缺乏随机性,且只能有效检测桩身质量。实际工作 中,将声波透射法与钻孔抽芯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大直径桩质 量检测是科学、合理,且是切实有效的检测手段。 直径大于800mm的嵌岩桩,其承载力一般设计得较高,桩 身质量是控制承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应采用可靠的钻孔抽芯或 声波透射法(或两者组合)进行检测。每个柱下承台的桩抽检数 不得少于一根的规定,涵括了单柱单桩的嵌岩桩必须100%检 测,但直径大于800mm非嵌岩桩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 10%。小直径桩其抽检数量宜为20%。 10.2.16工程桩竖向承载力检验可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确定 抽检数量及检验方法。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工 程,宜采用慢速静荷载加载法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当有静载 对比试验时,可采用高应变法检验单竖向承载力,抽检数量不 得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超过试验能力的大直径嵌岩桩的承载力特征值检验:可根据 超前钻及钻孔抽芯法检验报告提供的嵌岩深度、桩端持力层岩石 的单轴抗压强度、桩底沉渣情况和桩身混凝土质量,必要时结合 桩端岩基荷载试验和桩侧摩阻力试验进行核验。 10.2.18对地下连续墙,应提交经确认的成墙记录,主要包括 槽底岩性、人岩深度、槽底标高、槽宽、垂直度、清渣、钢筋笼 制作和安装质量、混凝土灌注质量记录及预留试块强度检验报告 等。由于高低应变检测数学模型与连续墙不符,对地下连续墙的 检测,应采用钻孔抽芯或声波透射法。对承重连续墙,检验槽段 不宜少于同条件下总槽段数的20%。

量不得少于锚杆总数的3%,为了更好地控制岩石锚杆施工质 量;提高检验数量,规定检验数量不得少于锚杆总数的5%,但 最少抽检数量不变。

10.3.1监测剖面及监测点数量应满足监控到填土区的整体稳定 性及边界区边坡的滑移稳定性的要求。 10.3.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由于设计、施工不当造成的基坑事 故时有发生,人们认识到基坑工程的监测是实现信息化施工、避 免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又是完善、发展设计理论、设计方法和 提高施工水平的重要手段。 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及周边环境保护要求确定基坑的地基基础 设计等级,依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对基坑的监测内容、数量、频 次、报警标准及抢险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实施动态设计和信息化 施工。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使基坑开挖过程必须严格进行第三 方监测,确保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10.3.3人工挖孔桩降水:基坑开挖降水等都对环境有一定的影 响,为了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施工降水过程中应对 地下水位变化、周边地形、建筑物的变形、沉降、倾斜、裂缝和 水平位移等情况进行监测。

10.3.4预应力锚杆施加的预应力实际值因锁定工艺不同和基坑 及周边条件变化而发生改变,需要监测。当监测的镭头预应力不 足设计锁定值的70%,且边坡位移超过设计警戒值时,应对预 应力锚杆重新进行张拉锁定

10.3.4预应力锚杆施加的预应力实际值因锁定工艺不同和基坑

模、施工工况与季节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等因素综合而定。对设计 等级为丙级的基坑也提出了监测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对每种等级的基坑均增力 了地面沉降监测要求。

10.3.6监测值的变化和周边建(构)筑物、管线允许的最大沉 降变形是确定监控报警标准的主要因素,其中周边建(构)筑物

10.3.6监测值的变化和周边建(构)筑物、管线允许的最大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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