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52-2020 既有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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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高宽比不小于3的结构,底部的地震剪力按第1款规定折减,部不折减,中间各层按线性插 入值折减。 c)折减后各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应符合本规程第6.2.15条的规定。 2.17平板型网架屋盖和跨度大于24m屋架的消能减震结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宜取其重力荷载代 值和竖向地震作用系数的乘积:竖向地震作用系数可按表6.2.17采用

作用标准值,宜取其重力荷载代 表值和竖向地震作用系数的乘积: 经口 按表6.2.17采用

表6.2.17竖向地震作用系数

注:括号中数值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30g的地

6.2.18长悬臂和其他大跨度消能减震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度可分别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 载代表值的10%;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30g时GB/T 18039.10-2018标准下载,可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5%。 6.2.19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 式计算:

Sa=YeSGe+YEhSEhk+YeuSevk+wYwSw

式中: S.一荷载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GE一—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 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调整系数; SEvk—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调整系数; Swk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于1.0; Yw—风荷载分项系数,应采用1.4; 出 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一般结构取0.0,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建筑应取0.2,

6.2.20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的效应应按下式计 算:

式中: SEk——罕遇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中。—地震作用的频率系数,一般结构取1.0

6.2.21结构构件截面按下式进行抗震验算

Sa = Sce +,Sek ++u Swk

...... (6.2.21.1)

式中: S一 结构构件内力(轴向力、剪力、弯矩等)的设计值;有关的作用分项系数、组合值系数,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 R一一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相关规定采用。 RE——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除本规程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 6.2.22当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抗震验算时,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采用1.0。采用消能 减震技术加固后,消能减震结构的层间弹塑性位移角限值,应符合预期的变形控制要求,宜比非消能减 震结构适当减小。结构的抗震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3在预估的罕遇地震作用下,采用消能减震技术加固结构的薄弱层(部位)弹塑性变形计算应采 用下列方法: a)采用黏滞消能器和黏弹性消能器加固的建筑应采用动力弹塑性分析方法; b) 除a)款以外的建筑结构可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或动力弹塑性分析方法。弹塑性时程分析 宜采用双向或三向地震输入,

6.3消能器的选型和布置原则

的结构位移或内力控制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消能器。 6.3.2消能部件的布置应满足下列各项要求: a 消能部件的布置宜使结构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相近,宜避免偏心扭转效应。 消能部件的竖向布置宜使结构沿高度方向刚度均匀。 消能部件宜布置在层间相对位移或相对速度较大的楼层,同时可采用合理形式增加消能器两端 的相对变形或相对速度,提高消能器的减震效率。 d 消能部件的布置位置不宜使结构出现薄弱构件或薄弱层。 e 消能器的数量和分布应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并有利于提高整体结构的消能减震能力形成均匀合 理的受力体系。 6.3.3消能减震结构设计时宜使各层以下设计参数接近:

a)位移相关型消能器:各楼层的消能部件有效刚度与主体结构层间刚度比,各楼层的消能部件水 平剪力与主体结构的层间剪力和层间位移的乘积之比的比值。 黏滞消能器:各楼层的消能部件的最大阻尼力与主体结构的层间剪力和层间位移的乘积之比的 比值。 黏弹性消能器:各楼层的消能部件的刚度与结构的层间刚度比,各楼层的消能部件零位移时的 阻尼力与主体结构的层间剪力和层间位移的乘积之比的比值。 消能减震结构布置消能部件的楼层中,消能器的最大阻尼比在水平方向上分量之和不宜大于楼 层层间屈服剪力的60%

6.4.1消能减震设计时,应根据多遇地震下的预期减震要求及罕遇地震下的预期结构位移控制要求, 设置适当的消能部件。消能部件可由消能器及斜撑、墙体、梁等支承构件组成。 6.4.2消能部件的设计参数,除应满足本规程5.1.4条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第12.3.5 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在极限速度下的承载力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液体黏滞消能器与斜撑、墙体(支墩)或梁等支撑构件组成消能部件时,支撑构件沿消能器消 能方向的刚度应满足下式:

K.一支撑构件沿消能器消能方向的刚度: Cp一消能器的线性阻尼系数,非线性消能器可采用等效线性阻尼系数 T一一消能建筑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 b)黏弹性消能器的黏弹性材料总厚度应满足下式:

....6.4.2.

黏弹性消能器的黏弹性材料的总厚度; △u一一沿消能器方向的最大可能的位移: 金属消能器和摩擦型消能器与斜撑、支墩等连接构件组成消能部件时,消能部件的恢复力模型 参数宜符合下列要求:

...(6.4.23)

K,≥3K, Aup /Au, ≤ 2/3

K——连接构件沿消能器消能方向的刚度; K消能器的刚度; A"py——消能部件在水平方向的屈服位移或起滑位移; Ausy——设置消能部件的结构层间屈服位移。

b K一消能器的刚度; Au一设置消能部件的结构层间屈服位移。 6.4.3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时,金属消能器和摩擦型消能器可提供等效阻尼和有效刚度,液体 黏滞消能器只提供等效阻尼。附加给主体结构的有效刚度和等效阻尼按下列规定计算: a)金属消能器和摩擦型消能器有效刚度按消能器目标位移"i时的割线刚度取值; b 消能器等效阻尼按能量法确定时,方法如下: 4)等效阻尼比按下式计算:

3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时,金属消能器和摩擦型消能器可提供等效阻尼和有效刚度,液体 消能器只提供等效阻尼。附加给主体结构的有效刚度和等效阻尼按下列规定计算: a)金属消能器和摩擦型消能器有效刚度按消能器目标位移"i时的割线刚度取值; b)消能器等效阻尼按能量法确定时,方法如下: 4)等效阻尼比按下式计算:

5。 =ZW, / (4元W)

5。一一消能减震结构的附加等效阻尼比; Wg——第j个消能部件在结构预期层间位移Au,下往复循环一周所消耗的能量; W一一设置消能部件的结构在预期位移下的总应变能, 注:当消能部件在结构上分布较均匀,且附加给结构的有效阻尼比小于20%时,消能部件附加给结构的有效阻尼比 也可采用强行解耦方法确定。 5)不计扭转影响时,消能减震结构在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总应变能,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 F一一质点i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U.—一质点i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位移

F一一质点i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U一一质点i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位移。 6)线性液体黏滞消能器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往复循环一周所消耗的能量,可按下式估算:

N C,cos?0,Au

消能减震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当消能器的阻尼系数和有效刚度与结构振动周期有关 可取相应于消能减震结构基本自振周期:

C一一第j个消能器的线性阻尼系数; の,一—第j个消能器的消能方向与水平面的夹角; △u,—第j个消能器两端的相对水平位移。 7)非线性液体黏滞消能器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往复循环一周所消耗的能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阻尼指数的函数,可按表6.4.3取值;

注:其他阻尼指数对应的2值可线性插值。

W, = Faimx Au

.....6.434)

8)金属消能器和摩擦型消能器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往复循环一周所消耗的能量,可按下式估 :

.....(6.4.3.5)

式中: A,——第j个消能器的恢复力滞回环在相对水平位移Au,时的面积。 采用自由振动衰减法确定消能器等效阻尼时,等效阻尼比可按下式计算:

第个消能器的恢复力滞回环在相对水平位移△u,时的面积。 采用自由振动衰减法确定消能器等效阻尼时,等效阻尼比可按下式计算:

...... (6.4.36)

帽间相隔的周期数。 6.4.4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时,结构有效阻尼比可采用附加阻尼比的迭代方法计算。 点i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F、质点i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位移":,应采用符合本规程第6.2.3 条规定的时程分析结果的包络值。分析出的阻尼比和结构地震反应的结果应符合本规程的第6.2.3条的 规定。 6.4.6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时,计算模型中消能器宜采用第3章给出的恢复力模型,并由实际分 析计算获得消能器附加给结构的有效阻尼比,不采用预估值。位移相关型消能器可采用等刚度的杆单元 代替,并根据消能器的力学特性于该杆单元上设置塑性铰,以模拟位移相关型消能器的力学特性。 6.4.7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下消能器附加给主体结构的有效阻尼比应分别计算;当消能部件附加给结 构的有效阻尼比超过25%时,宜按25%取值。 6.4.8采用消能减震技术进行结构加固设计时与消能器相连的结构构件设计,应考虑消能部件传递的 附加内力。消能子结构的截面抗震验算宜符合下列规定: a消能部件由梁单独承裁目 的承裁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Se + Sehk ≤R!

.....(6.4.81)

SGE一一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的构件内力: Selk——罕遇地震下水平作用标准值的构件内力,不考虑与抗震等级有关的增大系数; Rk——梁承载力极限值,混凝土强度可取立方强度0.88倍、钢筋强度可取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25 倍、钢材强度可取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5倍。 消能部件采用高强度螺栓或焊接连接时,消能子结构节点部位组合弯矩设计值宜考虑消能部件 端部的附加弯矩。 C 当消能器的轴心与结构构件的轴线有偏差时,结构构件应考虑附加弯矩或因偏心而引起的平面 外弯曲的影响。 4.9A、B(按照鉴定标准给)类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不满足相关规定时,可采用楼层综合抗震能力 数法按下式进行验算:

β=VV25 , =V. / VJ

式中: 平面结构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大于等于1.0时,应认为符合要求;当小于1.0时,应采 取加固或其他相应措施; 体系影响系数,A类结构可按本规程6.4.11条确定:B类结构可按本规程6.4.12条确定:

V2 局部影响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取值; 一楼层屈服强度系数; V,——楼层既有受剪承载力,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附录C计算; V楼层弹性地震剪力。

6.4.10A类钢筋混凝土房屋的体系影响系数可根据结构体系、梁柱箍筋、轴压比等符合要求的程度和 部位,按下列情况确定: a)当各项构造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规定时,可取1.0。 b)当各项构造均符合非抗震设计规定时,可取0.8。 c)结构受损伤或发生倾斜但已修复纠正的,上述数值尚宜乘以0.8~1.0。 6.4.11B类钢筋混凝土房屋的体系影响系数可根据结构体系、梁柱箍筋、轴压比、墙体边缘构件等符 合要求的程度和部位,按下列情况确定: a)当各项构造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B类房屋鉴定规定时,可取 1.0。 b)当各项构造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A类房屋鉴定规定时,可取 0.8。 )结构受损伤或发生倾斜但已修复纠正的,上述数值尚宜乘以0.8~1.0

6.5主体结构加固设计

6.5.1既有建筑消能减震结构构件加固设计时,应考虑消能部件引起的柱、墙、梁的附加 和弯矩作用,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且消能器与斜撑、混凝土墙体、梁或节点等支承构件的 合钢构件连接或钢与混凝土构件连接的构造要求

a 采用消能减震技术后,经验算原主体结构中仍有部分构件(梁、柱、墙)及节点的承载能力和 变形能力不满足地震作用要求时应对这部分构件及节点进行抗震加固或采用抗震构造加强措 施。 b 对消能部件所作用的主体结构构件(梁、柱、墙)及节点进行承载力和变形能力验算,若不能 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以满足消能部件局部作用的要求。 6.5.3 不满足地震作用要求的部分主体结构构件及节点,应按如下方法进行抗震加固设计 主体结构构件及节点的抗震加固设计应参照《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的要求进行。 b 当采取消能减震技术后,结构的地震影响系数不到原结构地震影响系数的50%时,主体结构的 抗震构造措施可按降低一度考虑,经对比分析主体结构构件仍不满足降低一度后抗震构造措施 要求的,应参照《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的要求进行抗震构造措施加强。 C 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消能减震技术进行加固设计后,可根据罕遇地震下的楼层弹塑性位移角确 定相应的构造措施。 10)罕遇地震下最大层间位移角不大于1.5△ue时,C、B类钢筋混凝土房屋宜按不低于6度采 用抗震构造措施,A类钢筋混凝土房屋可按非抗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构造措施采用。 11)罕遇地震下最大层间位移角(1.5△ue~2.0△Aue]时,C、B类钢筋混凝土房屋可按常规设计 的有关规定降低二度且不低于6度采用,A类钢筋混凝土房屋宜按不低于A类建筑的构造 措施采用

注:为抗震墙相对受压区高度

5.4不满足消能部件局部作用要求的主体结构构件或节点的加固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a)构件或节点的加固量按下式计算:

.....65.4)

式中: △R一一构件或节点内力加固量; SGE一一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的构件或节点内力: SElk一罕遇地震作用下构件或节点内力标准值,其中包括了消能器极限位移和极限速度下的阻尼 力的作用。当消能器的轴心与结构轴有偏差时,结构构件应考虑附加弯矩或因偏心而引起的平面外弯曲 的影响,当消能部件采用高强度螺栓或焊接时,节点部位组合弯矩值应考虑消能部件端部的附加弯矩。 R一一构件或节点原有的承载能力。 b) 构件或节点加固可参照《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选择加固方法,并进行加固计算和 加固设计。加固方法选用原则如下: 1)防止局部加固导致结构刚度适度增加。 2)减少湿作业,尽量方便加固施工。 3综合考虑与消能部件连接措施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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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与消能部件连接的部件应进行构件措施加强,采用构造措施加强的范围要延长至连接板以外且 加强区从连接板外侧算起,加强区长度按《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抗震构造加密区 长度计算。 .5当与垂直相交的两个平面均布置有消能器时应分别考虑相交处柱在双向地震作用下的受力。若

长度计算。 6.5.5当与垂直相交的两个平面均布置有消能器时应分别考虑相交处柱在双向地震作用下的受力。若 能分出主次方向受力,在主方向按承载力(刚度)进行加固,次方向采取构造加强措施。

7消能部件的连接与构造

7.1.1消能器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一般分为:支撑型、墙型、柱型、门架式和胶撑型等,设计时应根据 工程具体情况和消能器的类型合理选择连接形式 7.1.2当消能器采用支撑型连接时,可采用单斜支撑布置、“V"字型和人字型等布置,不宜采用K”字 形布置。支撑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宽厚比或径厚比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 程》JGJ99的要求。 7.1.3消能器与支撑、节点板、预埋件的连接可采用高强度螺栓、焊接、法兰或销轴,高强螺栓及焊 接的计算、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 7.1.4预埋件、支撑和支墩、剪力墙及节点板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 7.1.5在消能器极限阻尼力作用下,消能部件中的支撑、支墩应处于弹性工作状态;消能部件与主体 结构相连的预埋件、节点板等应处于弹性工作状态,且不应出现滑移或拔出等破坏;与位移相关型或速 度相关型消能器相连的预理件、支撑和支墩、剪力墙及节点板的作用力取值应为消能器极限阻尼力的 .2倍。 7.1.6消能支撑的角度宜控制在30度~60度之间,

7.2.1理件设计所采用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被连接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对锚栓或植筋应定期检 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 7.2.2埋件的锚筋(栓)应按拉剪构件或纯剪构件计算总截面面积。 7.2.3既有建筑消能减震加固中的埋件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

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 7.2.2埋件的锚筋(栓)应按拉剪构件或纯剪构件计算总截面面积。 7.2.3 既有建筑消能减震加固中的埋件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 a) 与被连接的构件同时施工完成的预理件,其设计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钢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等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b) 在被连接的构件施工完成后新增的后锚固埋件,其设计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145、《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等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考虑到消能器埋件后锚 固理件的镭筋较多,且其直接关系到消能器是否能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建议采用外包钢板形式。 7.2.4当埋件受到约束、变形、温度等间接作用产生的作用效应可能危及连接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时, 宜进行间接作用效应分析,并应采取可靠的构造措施和施工措施;承受疲劳荷载和冲击荷载的连接设计 应进行试验验证。 7.2.5处在室外条件的被连接钢结构,其锚板的锚固方式应使锚栓不出现过大交变温度应力,应采取 必要措施确保,在使用条件下,锚栓的温度应力变幅不应过大。 7.2.6理埋件的防火等级不应低于被连接结构的防火等级,埋件的防火设计应有可靠措施并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2.7埋件应有可靠的防腐措施。锚栓防腐蚀标准应高于被连接构件的防腐蚀要求。 7.2.8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理件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7.3支撑(墩)、剪力墙计算

7.3.2 支撑和支墩、剪力墙的计算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单斜消能部件时,支撑计算长度应取支撑与消能器连接处到主体结构预埋连接板连接中心 处的距离。 b 采用人字形支撑时,支撑计算长度应取布置消能器水平梁平台底部到主体结构预埋连接板连接 中心处的距离。 采用柱型支撑时,支撑计算长度应取消能器上连接板或下连接板到主体结构梁底或顶面的距 离。 7.3.3 消能器连接的支撑、支墩、剪力墙的刚度应满足本规程第6.4.2条的要求,

7.4消能器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和构造

7.4.1消能部件与原结构连接方法可采用直接连接、嵌套式连接或外贴式连接等。 7.4.2消能器与支撑、支承构件的连接以及消能部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符合钢构件连接、钢与钢 筋混凝土构件连接、钢与钢管混凝土构件连接构造的规定。 7.4.3预埋件的锚筋应与钢板牢固连接,锚筋的锚固长度宜大于20倍锚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0mm。 当无法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锚固措施。 7.4.4支撑、墙墩、柱墩的构造要求: a)支撑或套索型支撑应采用钢支撑,钢材强度等级不应低于Q235;支撑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 支撑长细比、宽厚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高层民用建筑钢 结构技术规程》JGJ99的规定。 b) 墙墩、柱墩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支墩或钢支墩,混凝土支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支墩 沿消能器受力方向全截面箍筋应加密,并配置网状钢筋。 7.4.5消能部件与混凝土梁柱节点的相连时,梁柱应采用钢板全围抱或U形围抱的方法加固。 7.4.6当采用钢框嵌套式连接时,可按以下要求进行: 钢框与梁柱可采用锚栓连接,消能部件通过节点板与嵌入的钢框连接; b) 由锚栓承担全部钢框传至框架的内力,按锚栓抗震承载力验算; C 钢框宜采用H型钢或槽形钢,混凝土过渡区配筋要求,锚筋按《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145要求设计。

3.1.1消能部件工程应作为主体结构加固分部工程的一个子分部工程进行施工和质量验收。消能减震 结构的消能部件工程也可划分成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8.1.2消能部件子分部工程的施工,宜根据本规程规定,结合主体结构的材料、体系、消能部件及施 工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技术方案。 8.1.3消能部件子分部工程的施工作业,宜划分为二个阶段:消能部件进场验收和消能部件安装防护 消能器进场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a)消能器检验报告,包含消能器的型式检测报告、出厂检测报告和第三方机构抽检报告。 b)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消能器检验的确认单

3.1.4消能部件尺寸、变形、连接件位置及角度、螺栓孔位置及直径、高强度螺栓、焊接质量、表面 防锈漆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8.2原材料成品制作和进场检验

3.2.1消能部件的制作单元,宜根据制作、安装和运输条件及消能部件的特点确定。 8.2.2消能器进场验收时,应具有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抽检报告;消能器类型、规格、尺寸偏差和性 能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消能阻尼器》JG/T209的规定。 8.2.3消能器所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紧固件和涂料,应具有质量合格证书,并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8.2.4支撑或连接件等附属支承构件的制作单位应提供原材料、产品的质量合格证书。 8.2.5消能器性能检验的检验批次划分,应符合5.5.1及5.5.2条规定。

3.3.1消能部件的施工安装顺序,应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消能器生产厂家共同商讨确定,并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与消能部件相关的结构构件加固应符合《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 的规定。

a)划分结构的施工流水段。 确定结构的消能部件及主体结构加固构件的总体施工顺序,并编制总体施工安装顺序表。 C) 确定同一部位各消能部件及主体结构加固构件的局部安装顺序,并编制安装顺序表。 d 当与消能部件相关的结构构件需要加固时,应首先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加固,待达到设计强 度后再安装消能部件。 8.3.3对于钢结构加固,消能部件和主体结构构件的总体安装顺序宜采用平行安装法,平面上应从中 部向四周开展,竖向应从下向上逐渐进行。 8.3.4对于现浇混凝土结构加固,消能部件和主体结构构件的总体安装顺序宜采用后装法进行。对于 装配式凝土结构加固,各类构件或部件的总体施工安装顺序,可按本规程相关内容执行。 8.3.5同一部位各消能部件的局部安装顺序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确定同一部位各消能部件的现场安装单元、安装连接顺序。 b)编制同一部位各消能部件的局部安装连接顺序,包括消能器、支撑、支墩、连接件的类型、规 格和数量, 8.3.6同一部位消能部件的现场安装单元及局部安装连接顺序,同一部位消能部件的制作单元超过 个时,宜先将各制作单元及连接件在现场地面拼装为扩大安装单元后,再与主体结构进行连接。消能部 件的现场安装单元或扩大安装单元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宜采用现场原位连接。 8.3.7消能部件平面与标高的测量定位、施工测量放样和安装测量定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 量规范》GB50026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要求。 8.3.8消能部件安装前,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a)消能部件的定位轴线、标高点等应进行复查。 b) 消能部件的运输进场、存储及保管应符合制作单位提供的施工操作说明书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C 按照消能器制作单位提供的施工操作说明书的要求,应核查安装方法和步骤。 d)对消能部件的制作质量应复查。 8.3.9消能部件安装的品装就位、测量校正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8.3.10消能部件安装接头节点的焊接、螺栓连接,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及《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的规定。 8.3.11消能部件采用铰接连接时,消能部件与销栓或球铰等铰接件之间的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间隙不应大于0.1mm。 8.3.12消能部件安装连接完成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a)消能器没有形状异常及损害功能的外伤。 b 消能器的黏滞材料、黏弹性材料未泄漏或剥落,未出现涂层脱落和生锈。 C)消能部件的临时固定件应予撤除

8.4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验收

3.4.1消能部件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和 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33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消能部件的施工安装特点,在施工组织设 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33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消能部件的施工安装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是 施工安全措施。 3.4.2消能部件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和检验项目可按表8.4.2的规定执 行。

8.4.2消能部件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和检验项目可按表8.4.2的规定执 行。

山西地标12J3-2.pdf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和

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可按表8.4.3的规

表8.4.3消能部件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8.5.1消能部件的检查根据检查时间或时机可分为定期检查和应急检查,根据检查方法可分为目测检 查和抽样检验。 8.5.2消能部件应根据消能器的类型、使用期间的具体情况、消能器设计使用年限和设计文件要求等 进行定期检查。金属消能器、屈曲约束支撑可不进行定期检查;摩擦消能器在达到设计使用年或技术要 求后应进行检查;黏滞消能器和黏弹性消能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一般10年或二次装修时应进行目测检 查,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应进行抽样检验。消能部件在遭遇地震、强风、火灾等灾害后应进行抽样检 验。 3.5.3消能器目测检查时,应观察消能器、支撑及连接构件等的外观、变形及其他问题。目测检查内 容及维护方法应符合表8.5.3的规定。

表8.5.3消能器检查内容及维护方法

3.5.4支撑目测检查时,应检查支撑、连接部位变形和外观及其他问题等,目测检查内容及维护处理 方法应符合表8.5.4的规定。

表8.5.4支撑目测检查内容及维护处理方法

3.5.5消能部件抽样检验时,应在结构中抽取在役的典型消能器,对其基本性能进行原位测试或实验 室测试GTCC-052-2018标准下载,测试内容应能反映消能器在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性能参数变化,并应能推定可否达到预定的使 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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