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2020年修订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10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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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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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2020年修订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10月).pdf

1为便于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止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导则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导则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等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DLT1432.3-2016 变电设备在线监测装置检验规范 第3部分:电容型设备及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绝缘在线监测装置1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文件

2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文件

3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文件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名称修改为《深圳市建筑 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2.梳理优化导则的章、节、条, 将“4建设规模”和“5总体布局”等两个章节合并为“4空 间布局”一个章节;3.删减、修改和增加部分术语;4.优化调 整到发车位规模、出入口路缘石转弯半径、人行通道净宽、 站务用房规模、变配电室规模等指标;5.新增充电桩与停车位 的配置比例、消防设施等指标;6.条文说明补充大量示意图以 更设计人员理解和执行。 本导则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调研,认 真总结建筑配建公交首未站设计、建设、使用等实践经验和建 筑配建公交首未站设计方案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参考国内 外标准,并在产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 讨论、协调,最终确定各项指标要求。 为便于户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 用本导则时能止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深圳市建筑配建公 交首末站设计导则》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导则的 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 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导则正文同等的 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导则规定的参考,并由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与适时修订。

目次1 总则332 术语343建设内容.364空间布局,4.1平面布局4.2立面布局435设施设置要求.445.1车辆运行区445.2客流集散区585.3站务用房615.4人行设施,. 635.5充电设施,655.6其他配套设施32

1.1本导则旨在通过明确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的建设内容、空 间布局、设施设置要求等相关内容和具体指标,进一步提升深 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的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完善建筑配 建公交首末站的标准化设计,加快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的建设 进程。 1.2本导则的编制,首先参照国家、行业及深圳市相关规范标 准的有关内容;其次,在借鉴其他城市经验与总结深圳既有实 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实际情况,科学 地编制适合深圳市的建筑配建公交首未站设计导则。 1.3本导则是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方案设计的指导性 文件,也是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方案审查的参考依 据。 1.4本导则界定的适用范围为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未站的 设计和建设工作,公交换乘枢纽、独立占地及立体式(机械) 公交场站可参照执行。 1.5本导则对建筑配建公交首未站的给排水、电气、消防、通 信、暖通等提出了相关规定,但导则中所涉及的相关配套设施 均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因此配套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导则外, 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深圳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表示应有的设施;“○”表示可选择的设

2设备室为供配套设备安放、运行的用房,应根据建筑设计、建筑配建公交首 末站使用等因素设置,包括排风排烟机房等。 3.2根据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市政府相关政策,建筑配 建公交首末站应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m 的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应设置充电设施;小于1500m的建筑配 建公交首末站可设置充电设施。

不同类型公交车辆单车最大占建筑面积

(1)若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不含车辆充电功能,则单车 占建筑面积应采用低限值。如规划建筑面积1000m,站内不设 置充电设施,则此建筑配建公交首未站有效车位数不应小于5 个(1000一200=5)。 (2)若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包括车辆充电功能,单车占 建筑面积指标取值按200~225m²计算。如规划建筑面积 600m²,则此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有效车位数为7.1~8个,方 案设计时有效车位数不应小于7.5个(小数小于0.5的取0.5

大于0.5的向前取整)。

大于0.5的向前取整)。

3600 × (g/C) fsm (g/C) × ts +tf + Za × Ct Xts

注:1站内应至少配置1个到车位、1个发车位

5.1.1.6 出入口交通组织

的有关规定,明确到/发车位的形式、尺寸、设置位置、坡度 等要求。到/发车位具体形式与尺寸参见附录B。 5.1.2.3为保障站内交通组织的顺畅高效,明确公交车辆进出 到/发车位应采用“顺车进、顺车出”的组织形式,且车辆停 靠时车身应全部进入到/发车位

最小转弯平径(ri)是指机动车回转时,当转向盘转到极限位置, 机动车以最低稳定车速转向行驶时,外侧转向轮的中心平面在支撑平面 上滚过的轨迹圆平径,表示机动车能通过狭窄弯曲地带或绕过不可越过 障碍物的能力。 机动车环形外平径(R)是指以回转圆心为参考点,机动车回转时 其外侧最远端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机动车环形内平径(r)是指以回转圆心为参考点,机动车回转时 其内侧最近端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环形车道外半径(R)是指以回转圆心为参考点,机动车回转时其外 则最远端循圆曲线行走的轨迹半径加上机动车最远端至环形车道外边 的安全距离。 环形车道内半径(r。)是指以回转圆心为参考点,机动车回转时其 内侧最近端循圆曲线行走的轨迹平径加上机动车最近端至环形车道外 边的安全距离。 安全间距(x,y)是指机动车环形时最外侧至环道边之间的间距 宜大于等于500mm

②估算候车高峰时期在站台上候车的人数。 ③候车区所需的有效候车面积由人均占地面积乘以候车 人数得出。 4考虑到站台上需要设置护栏等设施,将有效候车面积乘 以1.25的系数,得到候车区实际面积。

②估算候车高峰时期在站台上候车的人数。

设在站外时,表中候车区面积包括站外候

注:1站务用房(不含设备室、变配电室)主要为站务及司乘人员提供办公、调 休息等服务,包括监控室、调度室、办公室、岗亭、餐饮室、休息室、卫生间、 婴室、会议室、清洁室、茶水间、沐浴室等。

注:1站务用房(不含设备室、变配电室)主要为站务及司乘人员提供办公、调度、 休息等服务,包括监控室、调度室、办公室、岗亭、餐饮室、休息室、卫生间、母 婴室、会议室、清洁室、茶水间、沐浴室等。

2站务用房(不含设备室、变配电室)面积为房间净面积,不包括站务用房区 域的人行通道面积。

QX/T 400-2017 防雷安全检查规程停车位规模对应的充电桩和变配电室的最

注:变压器容量和变压器数量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设置参数为准。

5.5.4考虑变配电室的噪音、安全防护等因素,变配电室不宜 临近办公区域设置。

5.5.4考虑变配电室的噪音、安全防护等因素,变配电室不宜 临近办公区域设置。

5. 6. 1 总体要求

GBT51051-2014 水资源规划规范.pdf5.6.2 给排水设施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 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5. 6. 5 通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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