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 43∕001-2017 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DBJ 43∕001-2017 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8.7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35938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 43∕001-2017 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7.3.3且前国家已对5种光源和3种镇流器制定了能效限定值

节能评价值及能效等级。相关现行国家标准包括:《单端荧光灯 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415、《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4、《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19573、《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4、《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574、《金 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3。 7.3.4本条规定了光源选择的一般原则。通常同类光源中单灯 功率较大者,光效高,所以应选单灯功率较大的,但前提是应满

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3。 7.3.4本条规定了光源选择的一般原则。通常同类光源中单灯 功率较大者,光效高,所以应选单灯功率较大的GBT50549-2010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但前提是应满 足照度均匀度的要求。白炽灯的发光效率低,应尽量不选用。室 外景观照明不应采用高强投光灯、大面积霓虹灯、彩灯等高亮 度、高能耗灯具,应优先采用高效、长寿、安全、稳定的光源, 如高频无极灯、冷阴极荧光灯、发光二极管(LED)照明灯等。

7.3.5本条规定了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的一册

7.3.5本条规定了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的一般原则。照 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效率是节能的一个重要指标,选择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相关规定

7.3.5本条规定了照明灯其及其附属装置选择的一般原则。照 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效率是节能的一个重要指标,选择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相关规定。 7.3.6照明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状况,合理分区 分组控制,公共场所照明集中开、关控制有利于安全管理和节 能。适宜的场所宜采用就地感应控制包括红外、声光等探测器的

7.3.6照明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状况,

..0 照明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状况,合理分区、 分组控制,公共场所照明集中开、关控制有利于安全管理和节 能。适宜的场所宜采用就地感应控制包括红外、声光等探测器的 自动控制装置,可自动开关实现节能控制,通常推荐采用

7.4.1低损耗变压器即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低的变压器。现行 配电变压器能效标准国标为《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 20052。

7.4.1低损耗变压器即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低的变压器。现行

7.4.2电梯是公共建筑的主要耗能设备,合理选择电梯的自动

控制和群控方式是电梯节能设计的一个重要方面。

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8613 的规定。

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频调速控制,可以实现更好的节能目的,尤其对常用的风机、水 泵等负荷,采取变频调速控制节能效果尤为显著,

8.1.1可再生能源利用是我国的长期国策。2010年3月1日起 正式实施的《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其中第十五条规定: 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优先选择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 再生能源·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应当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 能源。” 2016年发布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管理的通知》湘建科【2016]56号文规 定“我省城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 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12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12层和新建、 改建和扩建有热水需求的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建 筑、学校宿舍、托幼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 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新建居住建筑应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优先选择太 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供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 应等。 8.1.3提出计量装置设置要求,适应节能管理与评估工作要求。 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1 50801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均作出了规 定,设计时宜设置相应计量装置,为节能效益评估提供条件。 8.1.4目前,建筑能源利用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设计与 建筑主体设计脱节严重,因此要求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其可再生 能源利用设施也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从建筑及规划开始即应

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均作出了规 定,设计时宜设置相应计量装置,为节能效益评估提供条件。 8.1.4目前,建筑能源利用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设计与 建筑主体设计脱节严重,因此要求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其可再生 能源利用设施也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从建筑及规划开始即应 涵盖相关内容,并贯穿各专业设计全过程。能源利用应与各专业 节能设计协调一致,避免出现节能技术的应用而浪费其他资源的

8.2.2太阳能光热系统可以同时为建筑物提供热能,

8.2.2太阳能光热系统可以同时为建筑物提供热能,具有较高 的效率。另一方面,光热建筑减少了墙体得热,一定程度上减少 厂室内空调负荷。 太阳能系统设计中应选用合适的太阳能保证率,既保证太阳 能热水系统运行效果,又保证一定的经济性

8.2.3太阳能集热器的位置设置不当,受到前方障碍物的遮挡, 不能保证采光面上的太阳光照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果和经济性 会受到影响,因而对放置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上的太阳能集热器采 光面上的日照时间作出规定。冬至日太阳高度角最低,接收太阳 光照的条件最不利,因此规定冬至日日照时间为最低要求。此时 采光面上的日照时数,是综合考虑系统运行效果和围护结构实际 条件而提出的。 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是太阳能应用的发展方向,应合理 选择太阳能应用一体化系统类型、色泽、矩阵形式等,在保证光 热效率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做到与建筑物的外围护结构从建筑功 能、外观形式、建筑风格、立面色调等协调一致,使之成为建筑 的有机组成部分。 太阳能应用一体化系统安装在建筑屋面、建筑立面、阳台或 建筑其他部位,不得影响该部位的建筑功能。太阳能应用一体化 构件作为建筑围护结构时,其传热系数、气密性、遮阳系数等热 工性能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建筑光热系统组件安装在建筑透 光部位时,应满足建筑物室内采光的最低要求;建筑物之间的距 离应满足系统有效吸收太阳光的要求,并降低二次辐射对周边环 境的影响;系统组件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通风换气的要求。 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时除做好光热部件与建筑结合 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保证系统应用的安全 性、可靠性和节能效益。目前,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主要有:《民

8.2.3太阳能集热器的位置设置不当,受到前方障碍物的

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太阳能供热 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才 规范》GB 50787.

用建筑太阳能热水奈统应用技不规池》 阳能供然 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 规范》GB50787。 8.2.5太阳能热水系统循环分为自然循环集热系统、强制循环 集热系统。 自然循环集热系统是仅利用传热工质内部的温度梯度产生的 密度差进行循环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在自然循环系统中,为了保 证必要的热虹吸压头,储水箱的下循环管应高于集热器的上循环 管。这种系统结构简单,不需要附加动力。住宅设置太阳能热水 系统采用此方式投资省,管理简单,运行费低

8.3.1空调系统耗电量包含

8.3.1空调系统耗电量包含空调冷热源、输送系统和空调末站 设备在内的整个空调系统,整体更优才能达到节能的最终目的 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考虑了机组和输送设备以及 冷却塔的匹配性,一定程度上能够督促设计人员重视冷源选型日 各设备之间的匹配性,提高系统的节能性。

5.3.1空调系统耗电量包含空调冷热源、输达系统和空调木 设备在内的整个空调系统,整体更优才能达到节能的最终目的。 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考虑了机组和输送设备以及 冷却塔的匹配性,一定程度上能够督促设计人员重视冷源选型时 各设备之间的匹配性,提高系统的节能性。 8.3.2全年冷、热负荷不平衡,将导致地理管区域岩土体温度 持续升高或降低,从而影响地埋管换热器的换热性能,降低运行 效率。因此,地理管换热系统设计应考虑全年冷热负荷的影响。 当两者相差较大时,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辅助散热(增加 冷却塔)或辅助供热的方式来解决,一方面经济性较好,另一方 面也可避免因吸热与释热不平衡导致的系统运行效率降低。 带辅助冷热源的混合式系统可有效减少理管数量或地下 (表)水流量或地表水换热盘管的数量,同时也是保障地理管系 统吸释热量平衡的主要手段,已成为地源热泵系统应用的主要 形式。

8.3.3地表水水源热泵系统运行应减少对地表水水体

态环境的影响。当地表水水体温度变化较大时会影响地表水水 及其水生态环境的变化,长此以往也会影响地表水换热系统白

效率。 地下水属于一种地质资源,若无可靠的回灌,将会引发严重 的后果。地下水大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裂缝、地面塌陷等地 贡问题日渐显著。现在国内地下水源热泵的地下水回路都不是严 格意义上的密封系统,回灌过程中的回扬、水回路中产生的负压 和沉砂池,都会使外界的空气与地下水接触,导致地下水氧化。 地下水氧化会产生一系列的水文地质问题,如地质化学变化、地 质生物变化。因此,地下水水源换热系统应确保有可靠的回灌措 施,确保地下水源不会被污染。地埋管式地源热泵系统总释热量 宜与其总吸热量相平衡,可避免因吸热和释热不平衡引起理管区 域岩土体温度的降低或升高,从而影响地理埋管换热系统的运行 效率。

效率。 地下水属于一种地质资源,若无可靠的回灌,将会引发严重 的后果。地下水大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裂缝、地面塌陷等地 质问题日渐显著。现在国内地下水源热泵的地下水回路都不是严 格意义上的密封系统,回灌过程中的回扬、水回路中产生的负压 和沉砂池,都会使外界的空气与地下水接触,导致地下水氧化。 地下水氧化会产生一系列的水文地质问题,如地质化学变化、地 质生物变化。因此,地下水水源换热系统应确保有可靠的回灌措 施,确保地下水源不会被污染。地埋管式地源热泵系统总释热量 宜与其总吸热量相平衡,可避免因吸热和释热不平衡引起理管区 域岩土体温度的降低或升高,从而影响地埋管换热系统的运行 效率。 8.3.4冷却塔系统额定工况下系统进出水温度为37℃/32℃: 水源热泵机组根据不同的系统运行工况不同,因此水源热泵机组 性能应按照修正工况下的参数进行选型。水冷机组未端供回水温 度为7℃/12℃,传统锅炉系统末端供回水温度为60℃/50℃,而 水源热泵机组末端夏季供回水温度为7℃/12℃,冬季供回水温 度为45℃/40℃,不同运行参数下末端设备选型不同。未端设备 选型与水源热泵机组运行参数相匹配,才能保证未端空调房间空 调效果。 不同地区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水温差别较大,设计时应 按实际水温参数进行设备选型。未端设备应采用适合水源热泵机 组供、回水温度特点的低温辐射末端,保证地源热泵系统的应用 效果,提高系统能源利用率。

受地源侧及用户侧循环水泵的输送能耗影响很大,设计时应优 地源侧环路设计,宜采用根据负荷变化调节流量等技术措施, 人水源热泵机组的水温差较小,则冷却水侧水泵耗功率较高, 利于系统节能;冬季地表水温差较大,则出水温度较低机组易 故障。

对于地理管系统,配合变流量猎施,可采用分区轮换间款运 行的方式,使岩土体温度得到有效恢复,提高系统换热效率,降 低水泵系统的输送能耗。对于地下水系统,设计时应以提高系统 综合性能为目标,考虑抽水泵与水源热泵机组能耗间的平衡,确 定地下水的取水量。地下水流量增加,水源热泵机组性能系数提 高,但抽水泵能耗明显增加;相反地下水流量较少,水源热泵机 组性能系数较低,但抽水泵能耗明显减少。因此地下水系统设计 应在两者之间寻找平衡点,同时考虑部分负荷下两者的综合性 能,计算不同工况下系统的综合性能系数,优化确定地下水流 量。该项工作能有效降低地下水系统运行费用。 8.3.6本条强调的是空气源热泵的选型要进行修正计算。由于 设备技术资料提供的设备参数均是标准工况下的测定值,与工程 所在地的实际气象条件相差很大,为了保证设备能够满足运行要 求,应该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夏季空调计算温度和湿球温度对机组 进行制冷量修正,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冬季空调计算温度和相对湿 度对机组进行融霜修正和温度修正;同时应计算空气源热泵的平 衡点温度,即该机组的有效值热量与建筑物耗热量相同时的室外 温度,当这个温度高于建筑物室外计算温度时,应设置辅助 热源。

9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

9.1.1本条文为进行绿色设计的控制项。绿色建筑选址应满足 现行《城乡规划法》及湖南省各地市城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 对场地建设的要求,不应违反现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风景 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 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类保护区的要求。 《城乡规划法》第二条明确:“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 本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第四十二 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 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因此,任何建设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所 在地城乡规划的规定。 各类保护区是指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划定有明确的保护 范围,制定有相应保护措施的各类政策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由 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条 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 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街区(《城市 紫线管理办法》)等。 文物古迹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 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等、 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主要指文物保护 单位、保护建筑和历史建筑。

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 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 理等措施,对场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

护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符合各项安全标准。 场地的防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的规定,抗震 防灾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土壤中氢浓 度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规范》GB50325的规定,电磁辐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 辐射防护规定》GB8702的规定

用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 场地及周边生态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原有水体和植被, 别是大型乔木。

建设过程中确需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 时,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复原措施,减少对原有场地环 竟的改造和破坏。场地表层土的保护和回收利用是土壤资源保 沪、维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方法之一,应充分利用含有丰富的有 机质、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适合植物和微生物生长的表层土。除 比之外,宜根据场地实际状况,采取其他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 如对土壤进行生态处理,对污染水体进行净化和循环,对植被进 行生态设计以恢复场地原有动植物生态环境等。

9.2.3建筑室内的环境质量与日照密切相关,日照直接

..3建巩至内的环境顶量与日熙密切相天,日照且按影啊看 使用者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我国对居住建筑制定有相应的国 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其日照、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等提出了 相应的技术要求,直接影响着建筑布局、间距和设计。 如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规 定了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同时明确: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 冬至日日照2h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 邻居住建筑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居住建筑 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h的标准。因此, 建筑的布局与设计应充分考虑上述技术要求,最大限度地为建筑 提供良好的日照条件,满足相应标准对日照的控制要求;若没有 相应的标准规定,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规定。 建筑布局不仅要求项目本身所有建筑满足有关日照标准要 求,还应兼顾周边,减少对相邻的居住建筑、幼儿园生活用房等 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产生不利的日照遮挡。条文中的“不降低 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是指:(1)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 周边建筑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2)对于改造项目分两种情况: 周边建筑改造前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证其改造后仍符合相关日 照标准的规定;周边建筑改造前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改造后不可 再降低其原有日照水平。

司边建筑的日照标准”是指:(1)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 周边建筑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2)对于改造项目分两种情况: 周边建筑改造前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证其改造后仍符合相关日 照标准的规定;周边建筑改造前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改造后不可 再降低其原有日照水平。 9.2.4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指标是控制居住建筑节地的关键性指 标。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规定,提出相应的人均居住用地设计指标A(m²),分别 为:3层及以下35

9.2.4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指标是控制居住建筑节地的关键性

标。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50180规定,提出相应的人均居住用地设计指标A(m²),分 为:3层及以下35

9.2.5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措

一。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其他城市相关城市空 间紧密结合、统一规划。同时,从雨水渗透及地下水补给,减 少径流外排等生态环保要求出发,地下空间也应利用有度、科 学合理。

本条要求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之比R≥5%,地 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Rp2<70%,若只含1层地 室,则只要求Rp2<70%。本条涉及的各类民用建筑或工业建 的民用功能部分,由于地下空间的利用受诸多因素制约,而未 用地下空间的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经论证,场地区位、地质 条件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的,可不作要求。

场所应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符合使用者出行习惯,并采取遮阳 防雨措施。机动车停车位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 依衣据实际调研数据要求地下停车位的配建不小于总停车位数量的 65%。地面停车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适度设置,并科学 管理、合理组织交通流线,不应对人行、活动场所产生干扰。同 时,本条着眼于电动汽车未来发展,按照国家“适度超前,有序 建设,桩站先行”的原则,要求合理配置充电装置停车位,其数 量不少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另外,根据项目停车场使用特 点,鼓励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 效率。 9.2.7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措施,因 此建筑与公共交通联系的便捷程度十分重要。为便于建筑使用者 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在选址与场地规划中应重视建筑及场地与公 共交通站点的有机联系,合理设置场地出人口,并设置便捷的步 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如建筑外的平台直接通过天桥与公交 站点相连,建筑地下空间与地铁站点相连,为减少到公共交通站 点的绕行距离设置专用的人行通道等。

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各类人群方便、安全出行的基本设施。而 建筑场地内部与外部人行系统的连接是目前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薄 弱环节,建筑作为城市的有机单元,其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纳人城 市无障碍系统,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如果建筑场地外已有无障碍人行通道,场地内的无障碍

通道应与之联系。 建筑内无障碍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 范》GB50763中的规定,如建筑入口、走廊、过厅、电梯等应 设有无障碍设施,保证行动不方便人群平等参与社会、文化生活 和共享社会公共福利设施条件的权利。

建筑内无障碍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 范》GB50763中的规定,如建筑入口、走廊、过厅、电梯等应 设有无障碍设施,保证行动不方便人群平等参与社会、文化生活 和共享社会公共福利设施条件的权利。 9.2.9合理设置绿地可起到改善和美化环境,调节小气候,缓 解城市热岛效应等作用。绿地率及公共绿地的数量则是衡量住区 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 设计规范》GB50180的规定,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 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等,含 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化。需 要说明的是,不包括其他屋项、晒台的人工绿地。 住区的公共绿地是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宜安排游憩活 动设施,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 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集中绿地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为: 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²,并应有不少于1/3的绿地 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9.2.10乡土植物具有很强的适应能力,种植乡土植物可确保植 物的存活率,减少病虫害,能有效降低维护费用。本条所指植物 种类范围还包含外来适用植物,植物选择应以乡土植物和驯化的 外来及野生植物为主。乡土植物的种类及数量设计比例参照现行 国家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不应小于70%,以确 保城市整体生态环境的相关要求。湖南地区乡土植物种类繁多, 主要乡土植物及外来适用植物种类详见表9.2.10

9.2.9合理设置绿地可起到改善和美化环境,调节小气候

表 9.2.10 湖南主要乡土植物及外来适用植物一览表

续表 9. 2. 10

续表 9. 2. 10

续表 9. 2. 10

续表 9. 2. 10

续表 9. 2. 10

注:“^”屋顶绿化可选植物

屋顶绿化可选植物 “”垂直绿化可选相

9.2.11绿化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大面积的草坪不但维 护费用昂贵,生态效果也不理想,其生态效益也远小于灌木、乔 木。因此,合理搭配养木、灌木和草坪,以养木为主,能够提高 绿地的空间利用效率、增加绿量,使有限的绿地发挥更大的生态 效益和景观效益。合理的植物物种选择和搭配会对绿地植被的生 长起到促进作用。种植区域的覆土深度应满足乔、灌木自然生长 的需要,满足项目所在地有关覆土深度的控制要求。绿地空间, 尤其是用于调蓄雨水的绿地,其覆盖植被应有良好的耐旱、耐涝 性能和较小的浇灌需求。 有条件的建筑宜进行屋顶绿化和墙面垂直绿化,既能增加绿 化面积,又可以改善屋顶和墙面的保温隔热效果,建筑节能效果 明显,还可有效截留雨水。 9.2.12场地开发应遵循低影响开发原则,合理利用场地空间设 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包括雨水花园、下凹式 绿地、屋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截流设施、渗透设施、雨水 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茎设施等、绿色雨水其础设

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包括雨水花园、下凹式 绿地、屋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截流设施、渗透设施、雨水 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蓄设施等。绿色雨水基础设

施有别于传统的灰色雨水设施(雨水口、雨水管道等),能够以 自然的方式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减少城市洪涝灾害、控制径流污 染、保护水环境。 当场地面积超过一定范围时,应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雨 水专项规划设计是通过建筑、景观、道路和市政等不同专业的协 调配合,综合考虑各类因素的影响,对径流减排、污染控制、雨 水收集回用进行全面统筹规划设计。通过实施雨水专项规划设 计,能避免实际工程中针对某个子系统(雨水利用、径流减排、 污染控制等)进行独立设计所带来的诸多资源配置和统筹衔接问 题,避免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具体评价时,场地占地面积 大于10hm的项目,应提供雨水专项规划设计,不大于10hm²的 项目可不做雨水专项规划设计,但也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采用雨 水控制利用措施,编制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案。 利用场地的河流、湖泊、水塘、湿地、低洼地作为雨水调蓄 设施,或利用场地内设计景观(如景观绿地和景观水体)来调蓄 雨水,可达到有限土地资源多功能开发的目标。能调蓄雨水的景 观绿地包括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树池、干塘等。 屋面雨水和道路雨水是建筑场地产生径流的重要源头,易被 污染并形成污染源,故宜合理引导其进入地面生态设施进行调 蓄、下渗和利用,并采取相应截污措施,保证雨水在滞蓄和排放 过程中有良好的衔接关系,保障自然水体和景观水体的水质、水 量安全。地面生态设施是指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树池等,即在 地势较低的区域种植植物,通过植物截流、土壤过滤滞留处理小 流量径流雨水,达到径流污染控制目的。 雨水下渗也是消减径流和径流污染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条 “硬质铺装地面”指场地中停车场、道路和室外活动场地等,不 包括建筑占地(屋面)、绿地、水面等。通常停车场、道路和室 外活动场地等,有一定承载力要求,多采用石材、砖、混凝土、 砾石等为铺地材料,透水性能较差,雨水无法人渗,形成大量地 面径流,增加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透水铺装”是指采用如植

草砖、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透水地砖等透水铺装系统,既能 满足路用及铺地强度和耐久性要求,文能使雨水通过本身与铺装 下基层相通的渗水路径直接渗人下部土壤的地面铺装。当透水铺 装下为地下室顶板时,若地下室顶板设有疏水板及导水管等可将 渗透雨水导入与地下室顶板接壤的实土,或地下室顶板上覆土深 度能满足当地园林绿化部门要求时,仍可认定其为透水铺装 地面。 9.2.13应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并对规划实施后的 环境噪声进行预测,通过合理布局,降低环境噪声对建筑的影 响,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噪声状况,使之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对于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噪声 标准的规定。当拟建噪声敏感建筑不能避免临近交通干线,或不 能远离固定的设备噪声源时,需要采取提高围护结构隔声降噪性 能、建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噪声干扰。 需要说明的是,噪声监测的现状值仅作为参考,需结合场地 环境条件的变化(如道路车流量的增长)进行对应的噪声改变情 况预测。

草砖、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透水地砖等透水铺装系统,既能 满足路用及铺地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又能使雨水通过本身与铺装 下基层相通的渗水路径直接渗入下部土壤的地面铺装。当透水 装下为地下室顶板时,若地下室顶板设有疏水板及导水管等可将 渗透雨水导入与地下室顶板接壤的实土,或地下室顶板上覆土泛 度能满足当地园林绿化部门要求时,仍可认定其为透水铺装 地面。

环境噪声进行预测,通过合理布局,降低环境噪声对建筑的影 响,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噪声状况,使之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对于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噪声 标准的规定。当拟建噪声敏感建筑不能避免临近交通干线,或不 能远离固定的设备噪声源时,需要采取提高围护结构隔声降噪性 能、建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噪声干扰。 需要说明的是,噪声监测的现状值仅作为参考,需结合场地 环境条件的变化(如道路车流量的增长)进行对应的噪声改变情 况预测。

室外的环境噪声。室内噪声源一般为通风空调设备、排水管 道、日用电器及人为活动产生的噪声等;室外噪声源则包括来 自于建筑其他房间的噪声(如电梯噪声、空调设备噪声等)和 来自建筑外部的噪声(如周边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 噪声等)。应合理布置建筑平面,对室内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功 能房间应远离噪声源布置,并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的构造和 技术措施。 本条所指的低限标准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 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要求规定对应,如该标准中 没有明确室内噪声级的低限标准要求,即对应该标准规定的室内 噪声级的最低要求。

的隔声性能除了空气声隔声性能之外,还包括撞击声隔声性能, 本条所指的围护结构构件的隔声性能的低限标准要求,与现行国 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要求 规定对应,如该标准中没有明确围护结构隔声性能的低限标准要 求,即对应该标准规定的隔声性能的最低要求

9.2.16窗户除了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的功能外,还从视觉

对于居住建筑主要判断建筑间距。根据国外经验,当两栋住 宅楼居住空间的水平视线距离不低于18m时即能基本满足要求。

中花园、入户阳台等建筑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过渡空间。在室外 条件适合的情况下,通过在建筑中合理恰当地设计这种过渡空间 能在一定程度上抹去了建筑内外空间的界限,消除了建筑内外空 间的隔窗,给人一种自然、有机、整体的感觉。另一方面,由于 这种过渡空间的存在,使建筑冲破了封闭空间的制约,加强了与 外部环境的联系,使人们更加亲近自然。这种过渡空间还可以增 加建筑内部空间的层次,丰富建筑内部空间。此外,随着季节更 替而改变的开散、半开敲环境空间,可以有效缓解心理压力,调 节心理状态,有益于身心健康

景照明以及广告照明等造成的光污染。光污染使得夜空的明亮度 增大,不仅对天体观测等造成障碍,而且对人造成不良影响。光 污染产生的眩光会让人感到不舒服,还会使人降低对灯光信号等 重要信息的辨识力,甚至带来道路安全隐惠。 光污染控制对策包括降低建筑物表面(玻璃和其他材料、涂 料)的可见光反射比,合理选配照明器其,采取防溢光措施等。 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将透光幕墙的 光污染定义为有害光反射,对透光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作了规 定,本条对透光幕墙可见光反射比较该标准中最低要求适当提

高,取为0.2。 室外照明设计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 范》JGJ/T163关于光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同时避免夜间照明 溢光,或者所有室内非应急照明在非运营时间能够自动控制关 闭,包括在工作时间外可手动关闭。 9.2.19本条主要为改善建筑用地内部以及周边地域的热环境, 创造舒适的微气候环境。建筑墙体及路面的辐射散热是造成建筑 物及周边热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这些散热不仅与建筑周围的环 境恶化密切相关,也是造成城市热岛效应的原因之一。 建筑设计应分析判断夏季典型日(夏至日或大暑日)的日平 均热岛强度(8:00~18:00的平均值)是否达到不高于1.5℃ 的要求。 可通过采取下列设计与技术措施来控制热岛强度,包括: 1)户外活动区域超过20%的面积采取遮阴措施。户外活动 区域包括:步道、庭院、广场、游憩场和停车场。遮阴措施包括 绿化遮阴、构筑物遮阴、建筑自遮挡等。其中:遮阴面积按照成 年乔木的树冠投影面积计算;构筑物遮阴按照遮阴投影面积计 算;建筑自遮挡面积按照夏至日8:00~16:00内有4h处于建 筑阴影区域的户外活动场地面积。 2)建筑立面(非透明外墙,不包括透光幕墙)、屋顶、地 面、道路采用太阳辐射反射系数大的材料,可降低太阳得热或 蓄热,降低表面温度,达到降低热岛效应、改善室外热舒适环 境的目的。表9.2.19列出了常见的普通材料和颜色的反射 系数。

表9.2.19常见普通材料和颜色的反射系数

续表 9. 2. 19

9.2.20建筑利用底层架空形式有助于增强场地的自然通风状 况,改善夏季、过渡季的热舒适环境质量,同时可增加室外公共 活动空间。但采取此种形式宜在场地冬季主导风向一侧设置防风 谱等措施,防止冬季冷风渗透,此外,对于交通干道周边的建筑 需同时考虑防噪问题

制性条文第4.1.5条规定“景观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 地下并水”,设有水景的项目,水体的补水只能使用非传统水源 或在取得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后,利用临近的河、湖水。 自然界的水体(河、湖、塘等)大都是由雨水汇集而成,结 合场地的地形地貌汇集雨水,用于景观水体的补水,是节水和保 护、修复水生态环境的最佳选择,因此设置本条的目的是鼓励将 雨水控制利用和景观水体设计有机地结合起来。景观水体的补水 应充分利用场地的雨水资源,不足时再考虑其他非传统水源的 使用。 本条要求尽量利用雨水对景观水体进行补水,设计时应做好 景观水体补水量和水体蒸发量的水量平衡,在雨季和旱季降雨量 差异较大时,可以通过水位或水面面积的变化来调节补水量的富 余和不足,也可设计旱溪或十塘等来适应降雨量的季节性变化 景观水体的补水管应单独设置水表,不得与绿化用水、道路冲洗 用水合用水表。 景观水体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 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景观水体的设计应采用生态水 处理技术,合理控制雨水面源污染,在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设 置前置塘、缓冲带等前处理设施,或将屋面和雨水接入绿地,经 绿地、植草沟等处理后再进入景观水体,有效控制雨水面源污 染。景观水体应设计生态池底及驳岸,为水生动植物提供栖息条 件。同时,通过水生动植物对水体进行净化,必要时可采取其他 铺助手段对水体进行净化,确保水质安全。 9.3.3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 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 环”特征的建材产品。绿色建材也是一种无污染、不会对人体健 康造成伤害的建筑材料。采用绿色建材,有利于建筑在节材与材 料资源利用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一些建筑材料及制品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暴露出问题,已被证 明不适宜在建筑工程中应用,或者不适宜在某些地区的建筑中使

用。建筑中不应采用国家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禁止和 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4设置大量的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件,以较大的资源消

9.3.4设置大量的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件,以较大的资

耗为代价,追求美观,不满足绿色建筑节约资源的要求。而通过 使用装饰和功能一体化构件,利用功能构件作为建筑造型的语 言,可以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前提下表达美学效果,并节约资源 对于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 格栅、构架,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塔、球、曲面等装饰性构 件,应对其造价进行控制。 本条中无节能功能的双层外墙(含透光幕墙)是指:不能产 生明显节能效果的装饰性双层外墙(含透光幕墙)。

对于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 格栅、构架,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塔、球、曲面等装饰性构 件,应对其造价进行控制。 本条中无节能功能的双层外墙(含透光幕墙)是指:不能产 生明显节能效果的装饰性双层外墙(含透光幕墙)。 9.3.5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的规 则性,抗震概念设计将建筑形体的规则性分为:规则、不规则、 特别不规则、严重不规则。建筑形体的规则性应根据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进行划分。为实 现相同的抗震设防目标,形体不规则的建筑,要比形体规则的建 筑耗费更多的结构材料。不规则程度越高,对结构材料的消耗量 越多,性能要求越高,不利于节材。

9.3.5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

则性,抗震概念设计将建筑形体的规则性分为:规则、不规则、 持别不规则、严重不规则。建筑形体的规则性应根据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进行划分。为实 现相同的抗震设防目标,形体不规则的建筑,要比形体规则的建 筑耗费更多的结构材料。不规则程度越高,对结构材料的消耗量 越多,性能要求越高,不利于节材

9.3.6本条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设计和建设单位的优化节材意

9.3.7抗拉屈服强度达到400MPa级及以上的热轧带肋钢筋,

9.3.7抗拉屈服强度达到400MPa级及以上的热轧带

9.3.8合理采用高强度结构材料,可减小构件的截面尺寸

料用量,同时也可减轻结构自重,减小地震作用及地基基础的材 料消耗。混凝土结构中的受力普通钢筋,包括梁、柱、墙、板 基础等构件中的纵向受力筋及箍筋

9.3.9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要求对土建设计和装修设计统

协调,在土建设计时考虑装修设计需求,事先进行孔洞预留和 装饰面层固定件的预理,避免在装修时对已有建筑构件打凿、穿 孔。这样既可减少设计的反复,文可保证结构的安全,减少材料 消耗,并降低装修成本。

.3.10本茶盲在鼓励采用工业化方式生产的预制构件设计、建 造绿色建筑。本条所指“预制构、配件”包括各种结构构件和非 结构构件,如预制梁、预制柱、预制墙板、预制阳台板、预制楼 梯、雨棚、栏杆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工广化方式生产 的预制构件,既能减少材料浪费,文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司时可为将来建筑拆除后构件的替换和再利用创造条件。采用钢 结构、木结构等以预制装配为主的材料结构类型时,即为满足本 条要求。 建筑构配件运输过程所消耗的资源亦不可忽视,建材本地化 是减少运输过程资源和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之 一。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多为结构件等大宗材料,如果为了单 方面追求预制装配率而选择远距离的材料,综合来看同样违背了 绿色建筑的理念。因此,本条规定所选择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 的运输距离宜控制在距施工现场100km以内。 预制装配率是指建筑标准层特定部位采用预制PC构件混凝 土体积占标准层全部构件混凝士体积的百分比,再加上填充内隔

墙、定型模板、整体卫浴厨房的折算装配率。 本条的预制装配率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住宅产业化项目单体建筑装配式PC结构预制装配率计 算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建房1201623号)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预制装配率=(标准层预制PC构件的混凝土体积一标准层 全部构件混凝土体积)十填充内隔墙折算装配率十定型模板折算 装配率十整体卫浴厨房折算装配率。 1预制PC构件包含所有预制承重构件和非承重构件,如 预制梁、预制柱、预制墙板、预制阳台板、预制楼梯、雨棚、栏 汗等。 2填充内隔墙折算装配率是指非承重内隔墙采用各类轻质 板材时的折算预制装配率,折算预制装配率取8%,当采用PC 构件内隔墙或砌筑内隔墙时本项不予计算。 3定型模板折算装配率是指采用装配式免抹灰定型模板时 的折算预制装配率,折算预制装配率取5%,当采用其他类型模 板时本项不予计算。 4整体卫浴厨房折算率是指项目采取整体卫浴和整体厨房 时的折算预制装配率,当采用整体卫浴系数取2%,当采用整体 厨房时系数取3%,两者同时采用时可以叠加考虑,未采用整体 厨房与卫浴时本项不予以考虑。 9.3.11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建建筑场址内经常会存在没到设计 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市政设施,对这些设施 通过少量改造和加固,就能直接用于新建建筑,节材效果非常 显著。 本条要求对尚可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市政设施出具正规 改造和加固设计文件,与设计施工图一起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 通过后使用。将已有构筑物或市政设施拆除后,仅将拆除后的旧 材料用于工程不满足本条要求。 当建筑场地内无尚可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市政设施,或

其不适合利用时,本条不做要求。 9.3.12建材本地化生产是减少运输过程资源和能源消耗、降低 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条鼓励使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 提高就地取材制成的建筑产品所占的比例。运输距离指建筑材料 的最后一个生产工厂或场地到施工现场的距离,其距离宜控制在 500km以内

9.3.15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是建筑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重要 内容。建筑中采用的可再循环建筑材料和可再利用建筑材料,可 以减少生产加工新材料带来的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具有 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本条的设置旨在整体考量建筑材 料的循环利用对于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贡献,评价范围是永久 性安装在工程中的建筑材料,不包括电梯等设备。 有的建筑材料可以在不改变材料的物质形态情况下直接进行 再利用,或经过简单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如有些材质的 门、窗等。有的建筑材料需要通过改变物质形态才能实现循环利 用,如难以直接回用的钢筋、玻璃等,可以回炉再生产。有的建 筑材料则既可以直接再利用又可以回炉后再循环利用,例如标准 尺寸的钢结构型材等。以上各类材料均可纳入本条范畴。 本条所含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系指“新”的建筑材料, 从其他建(构)筑物上拆下,经简单改造、清洁后用于工程的 “旧”建筑材料,无论其是否具有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性,均不 属于本条范畴。 为满足绿色建筑要求,本条要求使用的可再循环利用材料重 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应低于10%。 本条中的“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是指在满足安 全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使用废弃物等作为原材料生产出的建筑 材料,其中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废弃物、工业废料和生活废

10.0.1湖南省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应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 情况,在保证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本标准的各项规定 在建筑设计的各个阶段,以采用被动式节能技术为主,通过下列 途径降低建筑物能耗: 1优化建筑设计,改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JTT1053-2016 无轨电车配置要求,改善室内热环 境,缩短供暖、空调时间,降低建筑物供暖、空调负荷; 2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先选择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 再生能源,用于供暖、制冷和热水供应等; 3采用集中供暖和空调的居住建筑,通过供暖、通风、空 调系统的节能设计,提高冷热源系统和能量输配系统的能源利用 效率; 4通过给水排水和电气系统的节能设计,降低建筑物给水 排水、照明和电气系统的能耗。 10.0.2本条规定在居住建筑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应包含 建筑节能设计,并规定了具体的内容和要求。 10.0.3建筑能否做到真正的节能,并不是仅仅设计达到要求就 能够实现的,必须合理运行才能得到实际的节能效益。在全方位 的建筑节能环节中,设计是源头。因此,设计文件应全面阐释和 表达工程采取的节能措施,为工程运行管理方提供一个合理的、 符合设计思想的节能措施使用要求。这既是各专业的设计师在建 筑节能方面应尽的义务,也是保证工程按照设计思想取得最优节 能效果的必要措施之一。本条规定了施工图中建筑围护结构、建 筑设备及机电系统(供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系统)、 绿色建筑等应详细说明的设计节能措施、相应主要技术参数和使 用要求的具体内容

建筑环境与资源利用一般情况下包括:节能、节地、节水、 节材和环境保护等关键性技术指标,绿色建筑达标情况,以及绿 色施工要求。 10.0.4本条规定了施工图设计中对采用集中供暖和空调的冷热 源、输配系统、照明、动力和生活热水系统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 立分类分项计量的要求。 10.0.5本条提出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求和时机。

10.0.6节能设计计算书,是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居 住建筑施工图审查、备案时,应将各专业节能设计计算书和施工 图一并报送。

附录 A 自然通风设计

A.0.1自然通风按照其动力分为风压通风和热压通风,风压通风 是利用建筑物前后压差,在其内部形成穿堂风,它要求室外风速 足够大,根据湖南地区部分城市室外气象资料,对住宅室外风环 境进行模拟得出:利用住宅前后的压差进行通风,最大换气次数 为10次/h。热压通风是利用室内外温度差及进排风口的高度差所 产生的热压进行通风换气,热空气上升从建筑上部风口排出,室 外冷空气建筑底部被吸人,它要求室内外温度有一定的差值。 一种住宅新型通风方式一一机械穿堂式通风,即在住宅内部 适当位置安装风机,提供动力,来组织房间内部的气流,对住宅 进行通风换气。 机械穿堂式通风可以用于要求通风换气次数较高的住宅。 自然穿堂风对室内外环境要求较高,首先要求建筑有较理想 的外部风环境(平均风速一般不小于3~4m/s);其次,建筑应 面向该地区主导风向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7月),房间进深较浅(一般以小于14m为宜), 以便形成穿堂风。例如:长沙地区加强通风时段的最大换气次数 为10次/h;房间内开窗、开门位置要使房间内部形成良好的导 风通路,当房间相对墙上各有一个门窗洞口时,若风向垂直于进 风窗户,正面吹入房间的主要气流就由进风窗户流向出风窗户, 只在风路上形成强的气流,在室内的影响较小,就整个房间范围 来说通风的均好性较差。对于这样的房间,如窗户朝向与风向偏 斜45°左右,则可在室内引起大量空气紊流沿着房间四周作环行 运动,从而增加了沿着侧墙及墙角处的气流量,大大提高通风效 果。最后,当利用穿堂风进行通风时,内门要全部打开,使得房 旬的私密性变差。因此,当外部内部条件不能满足时,就不能利 用自然穿堂风组织室内通风,此时就需要借助机械力通风,

附录D建筑物体形系数的计算

D.0.3在湖南省,有些城市的建筑流行低层架空,用作过街楼 或有人值班看守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停放点的做法。因此, 本条文特意指出在计算建筑物外表面积时,应包括底部直接接触 室外空气的楼板面积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