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材料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苏建法[2020]23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19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材料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苏建法[2020]23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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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材料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苏建法[2020]23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19日)

编号 0206305000 行为名称 对评估专业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的处罚(限房地产估价业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十四条评估专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 第四十四条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止从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的; 法律依据 第四十九条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业、责令停止从业以外处罚的,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或者 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规章】《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第二十六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七)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 第三十八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附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借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号 0206305000 行为名称 对评估专业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的处罚(限房地产估价业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十四条评估专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 第四十四条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止从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的; 法律依据 第四十九条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业、责令停止从业以外处罚的,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或者 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规章】《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第二十六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七)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 第三十八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本办法第二 行为 管部门给子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 自法断待的: 依通加任

编号0206306000行为名称对评估专业人员采用欺骗、利诱、胁追,或者贬损、毁其他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处罚(限房地产估价业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四条评估专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诞毁其他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第四十四条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止从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毁其他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法律依据第四十九条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业、责令停止从业以外处罚的,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或者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规章】《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第二十六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一)严重损害他人利益、名誉的行为。第三十八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从业,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没有违法所得,且未造成损失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造成损失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处以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造成损失但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处以6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有违法所得,且未造成损失的裁量幅度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造成损失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685

编号0206310000行为名称对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审查周期、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对审查机构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处罚【规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年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13号,2018年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46号修改)第九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审查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不得压缩合理审查周期、压低合理审查费用。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机构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二)全套施工图:(三)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法律依据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一)压缩合理审查周期的:(二)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的:(三)对审查机构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裁量幅度689

编号0206312000行为名称对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出租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出租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的处罚【规章】《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令第6号)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法律依据(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借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未按要求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裁量幅度按要求改正DB63/T 1628-2018标准下载,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借以上2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按要求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691

编号0206313000行为名称对未按规定办理房屋除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的处罚【规章】《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第一款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法律依据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个人逾期不改正,但在调查处理期间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个人逾期不改正,在调查处理期间仍未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但在调查处理期间改正的裁量幅度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在调查处理期间仍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编号 0206314000 行为名称 对评估专业人员索要、收受或者变相案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限房地产估价业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十四条评估专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六)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四十四条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止从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充刑事责任: (六)索要、收受或者变相需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第四十九条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业、责令停止从业以外处罚的,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或 法律依据 者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规章】《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第二十六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在执业过程中,需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随赂 第三十八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借以下且不超过: 3元的训款 造成狐天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估专业人员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处罚(限房地产估价业务

编号0206316000行为名称对评估机构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限房地产估价业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评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法律依据(一)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四十七条评估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有违法所得,但未造成损失的责令停业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形描述裁量幅度有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责令停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695

编号0206318000行为名称对评估机构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低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处罚(限房地产估价业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评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低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评估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三)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低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规章】(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14号)第三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第五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有违法所得,但未造成损失的裁量幅度责令停业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责令停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违法所得3借以上5借以下罚款697

编号0206319000行为名称对评估机构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的处罚(限房地产估价业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评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法律依据(四)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评估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有违法所得,但未造成损失的裁量幅度责令停业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责令停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违法所得3借以上5倍以下罚款698

编号0206320000行为名称对评估机构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的处罚(限房产估价业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评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法律依据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评估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的;第四十九条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在一年内案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业、责令停止从业以外处罚的,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或者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有违法所得,但未造成损失的裁量幅度责令停业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责令停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699

编号0206322000行为名称对评估机构未按本法规定的期限保存评估档案的处罚(限房地产估价业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九条评估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属于法定评估业务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十年。法律依据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评估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未按本法规定的期限保存评估档案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罚款,吊销注册证书自由裁量基准有违法所得,但未造成损失的责令停业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形描述裁量幅度有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责令停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701

编号0206325000行为名称对评估机构未依法备案的处罚(限房地产估价业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评估机构未按本法规定备案或者不符合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第四十九条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业、责令停止从业以外处罚的,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或者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规章】《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未按照要求备案,但在调查处理期间办理备案的裁量幅度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要求备案,在调查处理期间仍未办理备案的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编号0206327000行为名称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法定评估面未委托的处罚(限房地产估价业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条第二款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法律依据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法定评估而未委托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未造成损失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裁量幅度处20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处3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706—

编号0206328000行为名称对委托人在法定评估中未依法选择评估机构的处罚(限房地产估价业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委托开展法定评估业务,应当依法选择评估机构。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人在法定评估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法律依据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选择评估机构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委托人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未造成损失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裁量幅度处20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处3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707

输号0206334000行为名称对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传统村落内的传统建筑的处罚【规章】《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传统村落内的传统建筑。法律依据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损坏或者撞自迁移、拆除传统村落内的传统建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多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数措施,对单位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传统村落价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对单位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元以下的罚款情形描述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且未依法裁量幅度对单位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元以承担赔偿责任的上300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且未依处对单位可以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300元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713

编号0206336000行为名称对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行绿化、铺装或者遭盖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遭盖。法律依据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佳房城多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裁量幅度一715一

编号0206337000行为名称对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关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法律依据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裁量幅度716

编号0206339000行为名称对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佳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法律依据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规定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情形描述裁量幅度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6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718—

编号0206340000行为名称对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法律依据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情形描述裁量幅度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6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719

编号0206345000行为名称对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法律依据第六条第二款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第三十一条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申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情形描述裁量幅度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6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724

编号0206346000行为名称对施工单位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法律依据家论证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处罚种类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单位处以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逾期未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情形描述裁量幅度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6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限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725

编号0206350000行为名称对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遇视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佳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十七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法律依据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情形描述裁量幅度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6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729

编号0206351000行为名称对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二十一条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法律依据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情形描述裁量幅度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6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730

编号0206352000行为名称对施工单位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二十二条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法律依据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情形描述裁量幅度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6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731

编号0206353000行为名称对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二十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法律依据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要求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裁量幅度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要求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732—

编号0206354000行为名称对监理单位未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法律依据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按要求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逾期未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裁量幅度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6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733

编号0206357000行为名称对监理单位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二十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法律依据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要求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裁量幅度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要求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736—

编号0206358000行为名称对监测单位未取得相应勘察资质从事第三方监测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二十条第一款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法律依据第三十八条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取得相应勘察资质从事第三方监测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要求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裁量幅度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要求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编号0206359000行为名称对监测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测方案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施。法律依据第三十八条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测方案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要求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1000元情形描述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裁量幅度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要求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738—

编号0206360000行为名称对监测单位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二十条第三款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法律依据第三十八条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按要求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裁量幅度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逾期未改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6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739

编号拟增加行为名称对工程勘察设计人员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的处罚【规章】《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3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第三十六条工程勘察设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法律依据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自由裁量基准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未造成质量事故的裁量幅度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743

编号拟增加行为名称对监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法律依据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多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对单位:处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没有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以上25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证发生一般或者较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书:情形描述裁量幅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5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发生重大以上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744

编号拟增加行为名称对监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规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37号)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法律依据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多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对单位:处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没有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以上25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证发生一般或者较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书:情形描述裁量幅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5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发生重大以上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746

编号拟增加行为名称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间少于二十日的处罚【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3第五十条第一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招标已经结束的,招标无效,应当法律依据依法重新招标:(六)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间少于二十日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的对招标人处以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裁量幅度对招标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招标已经结束的,招标无未按要求改正的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747

编号拟增加行为名称对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净水剂及有关制水材料的处罚【规章】《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令156号)第九条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法律依据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城市供水单位应当选用获证企业的产品。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在使用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四)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净水剂及有关制水材料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裁量幅度749

编号拟增加对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渠产权人和委托管理人未立即采取措施,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行为名称限期排除危险:或者在危险排除之前使用或者转让城市桥梁的处罚【规章】《城市桥架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118号)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架产权人和委托管理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城市人民政府市法律依据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排除危险:在危险排除之前,不得使用或者转让。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按要求改正的裁量幅度并可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要求改正的并可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754—

1、总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五万平方米以下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2、总建筑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3、总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一万平方米以下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4、总建筑面积二千平方米以上五千平方米以下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茶馆、咖啡厅:5、单体建筑面积四万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或者建筑高度五十米以上(不含本数)的其他公共建筑6、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7、二级加油站和其他总储量二千立方米以上五千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8、总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十万平方米以下的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1、总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2、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体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3、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4、总建筑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柔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5、一级加油站和其他总储量五千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6、总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756

编号0200588000行为名称对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法律依据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多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数授机构接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处罚种类责令停止使用,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总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体育馅、会堂,二千五百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影剧院,五百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五千平方米以下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其他多层民用建筑,三万平方米以下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非劳动密集型生产车间、库房,一万五千平方米以下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情形描述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对其他场所或者工程。裁量幅度其他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一万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三万平方米以上五万平方米以下的非劳动密集型生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产车间、库房:总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非劳动密集型生产车间、库房。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758

编号0200592000行为名称对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法律依据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多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处罚种类责令改正,停止施工,罚款自由裁量基准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二条以下,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申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非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非强制性条文)四条以下情形描述违反强制性条文二条以上五条以下,或者违反非强制性条文不合格项四条以上裁量幅度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八条以下的违反强制性条文不合格项五条以上或违反非强制性条文不合格八条以上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760—

编号0200593000行为名称对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市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法律依据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多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处罚种类责令改正,停止施工,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消防设计违反三条以下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形描述消防设计违反三条以上五条以下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裁量幅度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消防设计违反五条以上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761

对承医房屋诉除工程业务的施工企业医除房屋未采取安全护卫措施处罚

编号拟新增行为名称对瓶装燃气经营者向未签订供用气合同的用户提供瓶装燃气、向餐饮用户提供气液两相瓶装燃气的处罚【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通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8号)第二十三条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法律依据(四)不得向未签订供用气合同的用户提供瓶装燃气,不得向餐饮用户提供气液两相瓶装燃气: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的情形描述裁量幅度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要求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777

编号拟新增行为名称对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在穿越河流的管道上方或者下方进行抛锚、拖锚、挖泥、采沙等作业的处罚【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通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8号)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安全的活动:法律依据(五)在穿越河流的管道上方或者下方进行抛锚、拖锚、挖泥、采沙等作业: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数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未造成损失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3万元情形描述裁量幅度以下罚款对单位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万元以上5万元造成损失的以下罚款779

编号拟新增行为名称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对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或者处理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法律依据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对污泥流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限踪、记录,或者处理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的情形描述裁量幅度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要求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781

编号拟新增行为名称对隐購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法律依据【规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5日建设部令第150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第三十一条隐满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处罚种类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裁量幅度786

编号拟新增行为名称对注册造价工程师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的处罚【规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5日建设部令第150号发布,根据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法律依据第二十条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九)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第三十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按要求改正的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5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情形描述裁量幅度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未按要求改正的处以违法所得1.5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787

编号拟新增行为名称对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时未设置围挡、采取持续如压喷淋等措施,或者未在爆破作业区外围酒水喷湿的的处罚【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应当配备防尘抑尘设备,对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控制负责。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时应当设置围挡,采取持续加压喷淋等措施,抑制扬尘产生,需爆破作业的,应当在爆破作业区外围酒水喷湿法律依据第九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住房城多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时未设置围挡,采取持续加压喷淋等措施,或者未在爆破作业区外围酒水喷湿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按要求改正的裁量幅度1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要求改正的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790

编号拟新增行为名称对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不停止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爆破或者拆除作业的处罚【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爆破或者拆除作业。法律依据第九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住房城多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四)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停止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爆碳或者拆除作业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按要求改正的裁量幅度1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要求改正的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791

编号拟新增行为名称对拆除工程完毕后七日内不能开工建设,未对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的处罚【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拆除工程完毕后不能在七日内开工建设的,应当对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法律依据第九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住房城多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五)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拆除工程完毕后七日内不能开工建设,未对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的。处罚种类罚款自由裁量基准情形描述按要求改正的裁量幅度1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要求改正的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792—

GB/T 15579.10-2008 弧焊设备 第10部分:电磁兼容性(EMC)要求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 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保障行政处 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本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各级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接受委托的组 织(以下统称“执法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下统称“法 规”)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 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确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 罚的种类和幅度的不同等次时应当遵守的基本标准。 第三条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编 制、行政处罚的实施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运用,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 政权力标准化清单》中编列的行政处罚事项为基础,由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按照统一的规则、统一的形式组织编制,并实施动态 调整。 第五条《裁量基准》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编制,忠实于法规条文,符合立法目的和原则; (二)不同层级效力的法规,优先适用层级高的法律规范: (三)不同时间颁布实施的法规,适用后颁布实施的法规: (四)合理分档,裁量幅度与情形描述相对应,等次划分合 理适当; (五)简明适用,方便调查取证; (六)公升发布,动态调整。 第六条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 的情形描述,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否按照要求改正: (二)是否采取补救措施; (三)有无违法收入或者违法所得,违法收入或者违法所得 的数额大小; (四)持续时间; (五)影响程度及产生的后果

第七条《裁量基准》是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施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的基本标准,各级主管部门可以在《裁量基准》规 定的等次划分基础上,对情形描述和裁量幅度作更加具体的规 定。 第八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适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过罚相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适用的 裁量幅度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情形相当; (二)公平公正。情节基本相同或者相近的违法行为,应当 适用相同或者相近的裁量幅度: (三)程序正当。遵循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救济权; (四)综合裁量。对违法行为的主观、客观原因和具体情节 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判断需要适用的裁量幅度; (五)有利于当事人。可以适用的法规存在冲突时,除法规 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法规; (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要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 为,又要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 第九条同一违法事实同时违反多个法规构成多个违法行 为的,先确定每个违法行为适用的裁量幅度,再按照不同的处罚 种类合并适用、不同的处罚金额相加的原则确定裁量幅度。

第十条对违法行为给予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 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实施。 从轻处罚,是指在《裁量基准》规定的不同等次的裁量幅度 中选择适用较低等次的裁量幅度,或者在某一等次的处罚金额内 选择适用较低的罚款金额。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规规定的最低裁量等次以下予以行政处 罚。 第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拒不改 正: (一)拒绝、阻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的: (二)拒不签收《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其他执法文书的; (三)当场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 (四)30日内再次发现有相同违法行为的; (五)可以认定拒不改正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逾期不改 正: (一)拒绝、阻扰执法人员实施复查的: (二)执法人员复查发现仍有相同违法行为的; (三)可以认定逾期不改正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除法规另有规定外,责令停业整顿的期限根据违 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及所需合理时间确定,一般分为5日、10日 15日、30日,除特殊情况外,最长不超过180日。 第十六条除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的 行政处罚的,应当扣除实际发生的成本、规费和税金。 第十七条,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时 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审辩。对当事人的审辩意见是否采 纳,给予从轻、减轻、从重、不予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应当在行 政处罚决定中予以说明。 第十八条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DB3308/T 059-2019 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鉴定规范.pdf,应当依据法规、《裁量基 准》和本规则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九条《裁量基准》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 括本数,但最高等次均包括本数。 第二十条本规则关于“日”的规定是指自然日。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和《裁量基准》自2021年2月1日起 施行。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司法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司法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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