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098-2015 城镇燃气规划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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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规划规范 Code for planning of city ga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规划规范Code for planning of city gasGB/T510982015主*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11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北京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潘一玲迟国敬汪隆筑刘志生郑向阳田贯三刘燕李青平前言杨健唐伟强李雅琳杨建红求意见的基础上,*制本规范。度系统等。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DB52/T 1496-2020 高速公路隧道照明设计规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小酱坊胡同甲40号,****:100032),本规范主*单位: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市*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市*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胡周海张秀梅刘建伟孙明烨冯涛周天洪徐彦峰李颜强范学军应援农林向荣刘军金芳姜林庆李连星翰红宋玉银45

本规范用词说明25引用标准名录26附:条文说明27目次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用气负荷4.1负荷分类4.2负荷预测4.3规划指标5燃气气源6燃气管网106.1压力级制106.2管网布置106.3水力计算117调峰及应急储备137.1调峰137.2应急储备138燃气厂站148.1一般规定148.2天然气厂站148.3液化石油气厂站168.4汽车加气站168.5人工煤气厂站·179运行调度系统..18附录A城镇燃气规划*制需调研收集的资料及规划*制内容19附录B燃气设施用地指标216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25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6Contents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7General Provisions2Terms3 Basic Requirements4 Load of City Gas4.1 Load Classification4. 2 Load Forecasting4. 3 Planning Indicators5Gas Sources6Gas Network6. 1 Pressure Level106. 2 Gas Network Layout106.3Hydraulic Caculation117Peak Shaving and Emergency Storage137.1 Peak Shaving137.2 EmergencyStorage138GasStations148. 1 General Reguirements **148. 2Natural Gas Plant and Stations148.. 3 LPG Stations ....168. 4 Gas Filling Plant and Stations 168. 5Manufactured Gas Plant and Stations179 Operating and Dispatching SystemAppendix A Date Collection and Compiling ContentRequired for Planning of City Gas ..Appendix B Land Using Index of Gas Facilities .....2189

1.0.1为提高城镇燃气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贯彻节能减抖 *策,保障供气安全,促进燃气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城镇燃气工 程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或镇规划中的燃气规划的*制。 1.0.3城镇燃气规划应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坚持安全稳 定、节能环保、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城市、镇的总体规划和能源 规划为依据,因地制宜进行*制。 1.0.4城镇燃气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1.0.1为提高城镇燃气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贯彻节能减排 *策,保障供气安全,促进燃气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城镇燃气工 程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或镇规划中的燃气规划的*制。 1.0.3城镇燃气规划应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坚持安全稳 定、节能环保、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城市、镇的总体规划和能源 规划为依据,因地制宜进行*制。 1.0.4城镇燃气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2.0.10用气结构structureofgasconsumption 不同种类燃气用户年用气量占年总用气量的百分比。 当年用气增长量与上年用气量的比值。 2.0.12负荷密度loaddensity 供气区域的高峰小时用气量除以供气区域占地面积所得的数 值,表示负荷分布密集程度的量化指标。 2.0.13燃气气化率gasificationrate 某类燃气用户占规划区域内此类用户总量的比例,包括:居 民气化率、采暖气化率、制冷气化率、汽车气化率等。 2.0.14气源点gassourcepoint 城镇管道燃气的供气起点,包括:门站、液化天然气 (LNG)供气站、压缩天然气(CNG)供气站、人工煤气制气厂 或储配站、液化石油气(LPG)气化站或混气站等。 2.0.15专供调压站(箱)specialregulatorstation 仅为某个特定用户供气的调压站(箱)。 2.0.16区域调压站(箱)regionalregulatorstation 为某个区域供气的调压站(箱)。 2.0.17厂站负荷率stationloadfactor 厂站的最大小时流量与厂站设计流量的比值,表示厂站的利 用率。

电力、电信、热力及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 3.0.4城镇燃气规划应近、远期相结合,统筹近期建设和远期 发展的关系,且应适应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3.0.5城镇燃气规划应从城市或镇全局出发,充分体现社会、 经济、环境、节能等综合效益。 3.0.6城镇燃气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负荷预测、气源选择、 管网布置、厂站布局、储气调峰、应急储备等;成果文件应包括 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图纸。 3.0.7城镇燃气规划*制过程中需调研收集的资料及规划*制 内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1.1城镇燃气用气负荷按用户类型,可分为居民生活用气负 荷、商业用气负荷、工业生产用气负荷、采暖通风及空调用气负 荷、燃气汽车及船舶用气负荷、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用气负荷、 燃气发电用气负荷、其他用气负荷及不可预见用气负荷等。 4.1.2城镇燃气用气负荷按负荷分布特点,可分为集中负荷和 分散负荷。 4.1.3城镇燃气用气负荷按用户用气特点,可分为可中断用户 和不可中断用户。

4.1.1城镇燃气用气负荷按用户类型,可分为居民生活用气负 荷、商业用气负荷、工业生产用气负荷、采暖通风及空调用气负 荷、燃气汽车及船舶用气负荷、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用气负荷、 燃气发电用气负荷、其他用气负荷及不可预见用气负荷等。 4.1.2城镇燃气用气负荷按负荷分布特点,可分为集中负荷和 分散负荷。 4.1.3城镇燃气用气负荷按用户用气特点,可分为可中断用户 和不可中断用户

4.2.1负荷预测应结合气源状况、能源*策、环保*策、社会 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或镇发展规划等确定。 4.2.2负荷预测前,应根据下列要求合理选择用气负荷: 1应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气,同时兼顾其他用气; 2应根据气源条件及调峰能力,合理确定高峰用气负荷 包括采暖用气、电厂用气等; 3应鼓励发展非高峰期用户,减小季节负荷差,优化年负 荷曲线; 4宜选择一定数量的可中断用户,合理确定小时负荷系数 日负荷系数; 5不宜发展非节能建筑采暖用气。 4.2.3燃气负荷预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燃气气化率,包括:居民气化率、采暖气化率、制冷气 化率、汽车气化率等:

2年用气量及用气结构; 4年、周、日负荷曲线; 用气量; 6负荷年增长率,负荷密度; 7小时负荷系数和日负荷系数; 日负荷曲线分别进行叠加后确定。 错向比较法、弹性系数法、回归分析法、增长率法等。

规定,并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表4.3.1规划人均综合用气量指标

1城镇性质、人口规模、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国内生产总值; 2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当地资源条件和气源供应条件:

1城镇性质、人口规模、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国内生产总值; 2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当地资源条件和气源供应条件:

3居民生活习惯、现状用气水平; 4节能措施等。 列规定: 定。 合下列规定: 1)落实的负荷预测应按企业可被燃气替代的现用燃料量 经过转换计算,或按生产规模及用气指标进行预测; 2)远期规划负荷预测,可按同行业单位产能(或产量) 或单位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用气指标估算。 4采暖通风及空调用气量预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不同类型建筑的建筑面积、建筑能耗指标分别 测算用气量; 2)用气指标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 计规范》GB50019和《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 34确定; 3)无法获得分类建筑指标时,宜按当地建筑物耗热(冷) 综合指标确定。 5燃气汽车、船舶用气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各类汽车、船舶的用气指标、车辆数量和行驶 里程确定用气量; 2)用气指标应根据车辆、船舶的燃料能耗水平、行驶规 律综合分析确定。

3居民生活习惯、现状用气水平; 4节能措施等。 下列规定: 确定。 符合下列规定: 1)落实的负荷预测应按企业可被燃气替代的现用燃料量 经过转换计算,或按生产规模及用气指标进行预测; 2)远期规划负荷预测,可按同行业单位产能(或产量) 或单位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用气指标估算。 4采暖通风及空调用气量预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不同类型建筑的建筑面积、建筑能耗指标分别 测算用气量; 2)用气指标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 计规范》GB50019和《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 34确定; 3)无法获得分类建筑指标时,宜按当地建筑物耗热(冷) 综合指标确定。 5燃气汽车、船舶用气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各类汽车、船舶的用气指标、车辆数量和行驶 里程确定用气量; 2)用气指标应根据车辆、船舶的燃料能耗水平、行驶规 律综合分析确定。

5.0.1燃气气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分类及基本特 性》GB/T13611的规定,主要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 煤气。 5.0.2燃气气源选择应遵循国家能源*策,坚持降低能耗、高 效利用的原则;应与本地区的能源、资源条件相适应,满足资源 节约、环境友好、安全可靠的要求。 5.0.3燃气气源宜优先选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清洁燃 料。当选择人工煤气作为气源时,应综合考虑原料运输、水资源 因素及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要求。 5.0.4燃气气源供气压力和高峰日供气量,应能满足燃气管网 的输配要求。 5.0.5气源点的布局、规模、数量等应根据上游来气方向、交 接点位置、交接压力、高峰日供气量、季节调峰措施等因素,经 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门站负荷率宜取50%~80%。 5.0.6中心城区规划人口大于100万人的城镇输配管网,宜选 择2个及以上的气源点。气源选择时应考虑不同种类气源的互 换性。

5.0.1燃气气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分类及基本特 性》GB/T13611的规定,主要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 煤气。 5.0.2燃气气源选择应遵循国家能源*策,坚持降低能耗、高 效利用的原则;应与本地区的能源、资源条件相适应,满足资源 节约、环境友好、安全可靠的要求。 5.0.3燃气气源宜优先选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清洁燃 料。当选择人工煤气作为气源时,应综合考虑原料运输、水资源 因素及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要求。 5.0.4燃气气源供气压力和高峰日供气量,应能满足燃气管网 的输配要求。 5.0.5气源点的布局、规模、数量等应根据上游来气方向、交 接点位置、交接压力、高峰日供气量、季节调峰措施等因素,经 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门站负荷率宜取50%~80%。 5.0.6中心城区规划人口大于100万人的城镇输配管网,宜选 择2个及以上的气源点。气源选择时应考虑不同种类气源的互 换性。

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5.1.2燃气管网系统的压力级制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2输配系统的压力级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最高压力级制的设计压力,应充分利用门站前输气系统 压能,并结合用户用气压力、负荷量和调峰量等综合确定;其他 压力级制的设计压力应根据城市或镇规划布局、负荷分布、用户 用气压力等因素确定。 6.1.3燃气管网系统宜结合城镇远期规划,优先选择较高压力 级制管网,提高供气压力

6.2.1城镇燃气管网数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气主干管网应沿城镇规划道路数设,减少穿跨越河流、 铁路及其他不宜穿越的地区: 抢修和管理: 数设; 50289的规定。

选择环状管网。 体规划*制时进行预留,并与公路、城镇道路、铁路、河流、绿 化带及其他管廊等的布局相结合

6.2.5城镇高压燃气管道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压燃气管道不应通过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历史 文物保护区、飞机场、火车站、港口*头等地区。当受条件限 制,确需在本款所列区域内通过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 措施。 2高压管道走廊应避开居民区和商业密集区。 3多级高压燃气管网系统间应均衡布置联通管线,并设调 压设施。 4大型集中负荷应采用较高压力燃气管道直接供给。 5高压燃气管道进人城镇四级地区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6.2.6城镇中压燃气管道布线,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沿道路布置,一般敷设在道路绿化带、非机动车道或 人行步道下: 2宜靠近用气负荷,提高供气可靠性; 3当为单一气源供气时,连接气源与城镇环网的主干管线 宜采用双线布置。 6.2.7城镇低压燃气管道不应在市*道路上数设

6.3.1城镇燃气管网应根据规划分期进行各规划阶段的静态水 动态模拟计算:

7.1.1燃气调峰量应根据城镇用气负荷曲线和上游供气曲线 确定。 7.1.2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应与上游统筹解决用气不均衡的问题, 7.1.3城镇燃气调峰方式选择应根据当地地质条件和资源状况, 经技术经济分析等综合比较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城镇附近有建设地下储气库条件时,宜选择地下储气库 调节季峰、日峰; 2城镇天然气输气压力较高时,宜选用高压管道储气调节 时峰; 3当具备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气源时2018【DL】-造价案例-《一本通》,宜利用液化天 然气或压缩天然气调日峰、时峰。 7.1.4调峰设施应根据季节、日、时调峰量合理选择,并按实 际调峰需求,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7.1.1燃气调峰量应根据城镇用气负荷曲线和上游供气曲线 确定。 7.1.2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应与上游统筹解决用气不均衡的问题 7.1.3城镇燃气调峰方式选择应根据当地地质条件和资源状况, 经技术经济分析等综合比较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城镇附近有建设地下储气库条件时,宜选择地下储气库 调节季峰、日峰; 2城镇天然气输气压力较高时,宜选用高压管道储气调节 时峰; 3当具备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气源时,宜利用液化天 然气或压缩天然气调日峰、时峰。 7.1.4调峰设施应根据季节、日、时调峰量合理选择,并按实 际调峰需求,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7.2.1城镇燃气应急气源应与主供气源具有互换性。 7.2.2城镇燃气应急储备设施的储备量应按3d~10d城镇不可 中断用户的年均日用气量计算。 7.2.3应急储备设施布局应结合城镇燃气负荷分布、输配管网 结构,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2.1城镇燃气应急气源应与主供气源具有互换性。 7.2.2城镇燃气应急储备设施的储备量应按3d~10d城镇不可 中断用户的年均日用气量计算。 7.2.3应急储备设施布局应结合城镇燃气负荷分布、输配管网 结构,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1燃气厂站的布局和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的要求; 3应根据负荷分布、站内工艺、管网布置、气源条件,合 理配置厂站数量和用地规模; 4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地基沉陷、滑坡等不良地质构造 地段; 5应节约、集约用地,且结合城镇燃气远景发展规划适当 留有发展空间; 6燃气厂站与建(构)筑物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及《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 8.1.2燃气指挥调度中心、维修抢修站、客户服务网点等燃气 系统配套设施的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城镇燃气设施规模相匹配; 2应与城镇燃气设施同步规划

上门站时,宜均衡布置。

加气站也可联合建站。 的规定执行。 8.5人工煤气厂站 8.5.1人工煤气厂站的设计规模和工艺,应根据制气原料来源、 原料种类、用气负荷、供气需求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8.5.2人工煤气厂站应布置在该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 风侧。 8.5.3人工煤气厂站的粉尘、废水、废气、灰渣、噪声等污染 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现行环保标准的规定。 8.5.4人工煤气储配站站址应根据负荷分布、管网布局、调峰 需求等因素确定,宜设在城镇主干管网附近。人工煤气储配站宜 与人工煤气厂对置布置。 8.5.5人工煤气储配站用地面积指标可按本规范表B0.4的规 定执行。

DBJ/T15-171-2019标准下载的运行调度系统。 9.0.3城镇燃气运行调度系统宜设主控中心及本地站。 9.0.4燃气系统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指标可按本规范表B.0.5 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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