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02-2020 钻孔灌注桩施工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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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202-2020 钻孔灌注桩施工标准.pdf

合设计要求后,将钢筋笼用吊筋固定

8.4.6钢筋笼孔口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节钢筋笼上端露出孔口操作面应满足操作要求的 高度。 2上、下节钢筋笼主筋莲接部位应对正T/CNIA 0028-2019 炭素生产用电捕设备技术规范.pdf,且上、下节笼呈垂 直状态时方可连接。 3连接时宜两边对称进行。 4每节钢筋笼莲接完毕后应补足莲接部位的箍筋,并应按 本标准第8.2.2条的规定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节钢筋笼的 安装,

9.1.1混凝土应优先采用预拌混凝土,其供应能力应满足混凝土 连续灌注的施工要求。 9.1.2混凝土应具有良好工作性能,现场混凝土塌落度宜为 180mm~220mm;当采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时,现场混凝土 塌落度宜为200mm~240mm。

9.2.1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严禁采用 快硬型水泥。水泥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 泥》GB175的要求,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并必须复试合格。 用于同一根桩内的混凝土,必须采用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和 同一厂家的水泥拌制。 9.2.2粗骨料宜选用连续级配坚硬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应 大于钢筋笼主筋最小净距的1/3,宜优先采用5mm~25mm的 碎石。粗骨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 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有关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9.2.3细骨料宜选用中砂。宜优先采用细度模数为2.3~2.8的 大然中砂。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 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52的有关规定,并应有产品合 格证。

9.2.4掺合料、外加剂及拌制用水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9.2.4掺合料、外加剂及拌制用水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9.3.1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 程》JGJ55的规定进行。

3.1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 》JGJ55的规定进行。 .3.2配合比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于C40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比设计桩身强度提高一级: 于等于C40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比设计桩身强度提高两级;混凝 配制强度等级应按照表9.3.2确定

9.3.2配合比的设计应符合下列

9.3.2配合比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于C40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比设计桩身强度提高一级; 大于等于C4O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比设计桩身强度提高两级;混凝 土配制强度等级应按照表9.3.2确定

2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不应少于正常运输和灌注时间之和的 2倍,且不应少于8h。 3胶凝材料用量不应少于360kg/m3。 4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含砂率宜为40%~50%,并宜选用中 砂;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40mm。

9.4.1单桩混凝土灌注应连续进行。 9.4.2 混凝土灌注的充盈系数不得小于1。 9.4.3 混凝土应采用导管法水下灌注,导管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管选用应与桩径、桩长匹配,内径宜为200mm~300mm。 2内径250mm以下的导管壁厚不应小于5mm,内径300mm 的导管壁厚不应小于6mm。导管截面应规整,长度方向应平直,无

9.4.1单桩混凝土灌注应连续进行。

1导管选用应与桩径、桩长匹配,内径宜为200mm~300mm。 2内径250mm以下的导管壁厚不应小于5mm,内径300mm 的导管壁厚不应小于6mm。导管截面应规整,长度方向应平直,无 明显挠曲和局部凹陷,能保证灌注混凝土用隔水塞顺畅通过。

3导管连接应密封、牢固,施工前应试拼并进行水密性试验。4导管的第一节底管长度不应小于4m。导管标准节长度宜为2.5m~3m,并可设置各种长度的短节导管。5导管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清除管壁内外及节头处粘附的混凝土残浆。6导管应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整修或更换。9.4.4混凝土灌斗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用4mm~6mm钢板制作,并设置加筋肋。2灌斗下部锥体夹角不宜大于80°,与导管的连接节头应便于连接。3灌斗容量应满足混凝土初灌量的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连续供料能力大于初灌量时,灌斗容量可不受此限制。9.4.5混凝土灌注用隔水塞宜优先选用混凝土隔水塞。混凝土隔水塞应采用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的细石混凝土制作,外形应规则、光滑并设有橡胶垫圈(图9.4.5)。采用球胆作隔水塞时,应确保球胆在灌注过程中浮出混凝土面。1一Φ6钢筋;2一橡胶垫圈图9.4.5混凝土隔水塞外形图24

9.4.6混凝土开浇前的准备工作及初灌混凝土的灌注应符合下列规定:1导管应全部安装入孔,位置应居中。导管底部距孔底高度以能放出隔水塞和混凝土为宜,宜为300mm~500mm。2隔水塞应采用铁丝悬挂于导管内。3待初灌混凝土储备量满足混凝土初灌量后,方可截断隔水塞的系结钢丝将混凝土灌至孔底。9.4.7混凝土初灌量应能保证混凝土灌入后,导管埋人混凝土深度不小于1.0m,导管内混凝土柱和管外泥浆柱应保持平衡。混凝土初灌量按图9.4.7和式(9.4.7)计算。1一灌斗;2一导管;3一桩孔图9.4.7混凝土初灌量πd? h1k元D²h2(9.4.7)4425

9.5混凝土养护和冬期施工

孔。混凝土灌注完毕的桩孔应采用砂石或土等均匀回填至孔口。 9.5.2冬期施工期间,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及拌制 应按冬期施工要求控制。 9.5.3冬期施工期间,桩顶标高与自然地面标高持平或接近的 桩,桩顶应采取保温措施

9.6混凝土的质量控制

9.6.1混凝土施工中应进行落度检测。单桩检测次数应符合 表9.6.1的规定

9.6.2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同组试 件,应取自同车混凝土。 9.6.3混凝七抗压强度的检测试件数量:来自同一搅拌站的混凝 土,每灌注50m3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当混凝土灌注量不足 50m时,每连续灌注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对单柱单 桩,每根桩应至少留置1组试件。 9.6.4有抗渗等级要求的灌注桩应留置混凝土抗渗等级的检测 试件,一个级配不宜少于3组

10.1.1浆液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浆浆液应采用不小于42.5强度等级水泥配制。 2浆液的水灰比宜为0.55~0.6。 3配制好的浆液应过滤,滤网网眼应小于40μm。 10.1.2注浆管下放前应作注水试验。 10.1.3 注浆管应随钢筋笼同时下放,与钢筋笼的固定应采用铁 丝绑扎,绑扎间距宜为2.0m;钢筋笼上、下端应有不少于4根与 生浆管理设深度等长的弓导钢筋,号导钢筋应采用箍筋固定,箍 筋间距不应大于1.5m。 10.1.4注浆施工前,应进行试注浆,确定注浆压力、注浆速度等 施工参数。 10.1.5后注浆作业起始时间、顺序和速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浆作业宜于成桩2d后开始。 2注浆作业与成孔作业点的距离不宜小于8m。 3对于饱和土中的复式注浆顺序宜先桩侧后桩端;对于非 泡和土宜先桩端后桩侧;多断面桩侧注浆应先上后下;桩侧桩端 注浆间隔时间不宜少于2h。 4桩端注浆应对同一根桩的各注浆导管依次实施等量 注浆。 5对于桩群注浆宜先外围、后内部。 10.1.6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终止注浆:

注浆总量达到设计要求。 注浆量达80%以上,且压力值达到2MPa并持荷3min。

10.2桩端后注浆施工

10.2.1桩端后注浆装置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端注浆装置应由注浆管、注浆阀和注浆器组成。 2桩端注浆管应采用钢管,钢管内径不宜小于25mm,壁厚 不应小于3.0mm, 3连接接头宜采用螺纹连接,接头处应缠绕止水胶带。 4注浆阀应采用单向阀,应能承受大于1MPa的静水压力 5注浆器下端宜呈锐角状,其环向面呈梅花状均匀分布出 浆孔,孔径大于8mm,下孔时出浆孔应采用胶布或橡胶包裹。 6注浆管数量宜按桩径设置,不应少于2根。 7注浆器下部应进入桩端以下200mm~500mm,上口必 领用堵头封闭。 10.2.2桩端后注浆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注桩成桩后的7h~8h内,应采用清水进行开塞。升 塞压力宜为0.8MPa~1.2MPa。开塞后应立即停止注水。 2应控制注浆压力和注浆速度。注浆压力宜为0.4MPa~ 1.0MPa,注浆速度宜为32L/min~47L/min。 3超深桩施工时宜采用:二次注浆方式”,第一次注入 70%~80%的设计浆液量,充分填塞桩端桩侧空隙;2h~3h后 第二次注入剩余浆液量,有效加固桩端持力层

10.3桩侧后注浆施工

10.3.1桩侧后注浆装置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侧注浆装置由桩身注浆导管、桩侧后注浆管阀组成,

则后注浆管阀包括环形高压软管、注浆器。 2桩身注浆导管应采用钢管或黑铁管,内径不宜小于25mm, 壁厚不应小于3.0mm;导管两端分别密封连接地面输送管与桩侧 注浆管阀,并沿注浆断面布置,与钢筋笼主筋绑扎固定,随钢筋笼 起下放人已钻孔内。 3桩侧后注浆管阀设置数量应综合地层情况、桩长和承载 力增幅要求等因素确定,可在离桩底5m~15m以上、桩顶8m 以下范围,每隔6m~12m设置一道桩侧注浆管阀。当有粗粒王 时,宜将注浆管阀设置于粗粒土层下部。 4在桩身多个位置预置注浆装置,并在注浆断面沿钢筋笼 外侧布置环形高压软管,安装注浆器, 5钢筋笼放置到位后,注浆导管接通地面注浆系统,压清 水,使环形高压软管张开并紧贴孔壁。 10.3.2桩侧后注浆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最上段宜先注,待其初凝后,再注下部桩段。 2桩侧注浆采用渗入性注浆时注浆速度宜为32L/min~ 47L/min,在恒定注人压力比较低的情况下,可加大泵量

11扩底桩施工11.1一般规定11.1.1扩底桩的成孔施工包括等直径部分和扩孔部分,在等直径部分成孔至设计桩端标高后,进行第一次清孔,并在第一次清孔后30min内更换扩孔钻头进行扩底施工。扩孔钻进应连续进行,不得无故停钻。扩底完成后,应连续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与灌注混凝土的间隔时间不宜大于8h。11.1.2扩底桩扩底直径、高度及倾斜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图11.1.2):1一桩身直径d;2一扩底直径D;3一倾斜角6;4一倾斜部高度H1;5一立起部高度H2;6一扩底部高度H图11.1.2扩底尺寸要求1扩底直径D与桩身直径d的比值应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和承载力要求由设计确定,不宜大于2.0。31

2扩展部分与垂直方向的倾斜角度0不宜大于12°。 3扩底部分的立起部高度H2不应小于300mm。 4扩底直径D的允许偏差为0mm~十100mm。 11.1.3扩底施工应采用专用的扩孔钻头。扩孔钻头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装置应简单,便于与钻杆连接。 2扩底施工完成后,机具应能收拢拨出。 3扩孔钻头产生的扩底断面可与等截面段光滑连接,形成 的扩底端形状应满足设计要求。 11.1.4根据工作方式,扩孔机具应分为机械传动扩孔钻头和液 玉传动扩孔钻头。扩孔钻头应结合场地地质条件、桩基施工机 具、桩径与扩底直径天小等条件综合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桩基的等径部分采用回转钻机施工时,宜采用与之四 配的机械传动扩孔钻头,扩底直径不宜大于1500mm, 2当桩基的等径部分采用旋挖钻机施工时,宜采用与之匹 配的液压传动扩孔钻头,扩底直径不宜小于1200mm。 11.1.5扩底桩施工前应进行试成孔,试成孔施工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施工前必须做非原位试成孔,试成孔数量不应少于2个 且应分先后进行。以便核对地质资料,检验所选设备、施工工艺 及技术要求。 2试成孔完成后应模拟实际工况进行清孔。然后进行试成 孔连续跟踪监测,时间不应少于24h,每隔6h进行一次成孔质量 监测:应包括孔径、孔深、扩天头直径、扩天头长度、垂直度、沉渣 厚度、泥浆比重、泥浆黏度、泥浆含砂率,判定孔壁稳定性。 3止式施工前,应将试成孔测试成果提交给设计院;当检测 指标不能满足设计和施工相关要求时,应拟定补救措施或重新选 择施工工艺。 4试成孔完成后宜采用低标号素混凝土回填

11.1.6在扩底桩施工中应随机检测成孔质量,包括孔径、孔深、 扩大头直径、扩大头长度等,检测数量不得少于总数50%。

11.2.1等直径部分成孔至设计桩端标高后,进行第一次清孔。 请孔后提杆、更换扩孔钻头后重新下杆,使扩孔钻头达到需扩孔 位置进行扩底成孔。

月口个 位置进行扩底成孔。 11.2.2扩底用机械传动扩孔钻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具应在竖向力的作用下能自由收放。 2钻具伸扩臂的长度与其连杆行程,应根据设计的扩底段 外形尺寸确定。 3每根桩扩孔前应对扩孔钻具进行检查。 11.2.3扩底成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扩孔钻头下至钻孔底后,应先启动泥浆泵进行泥浆循环, 再启动钻机保持空钻不进尺片刻,然后施加钻压逐渐撑开扩孔力 进行扩底成孔。 2扩底成孔中,钻压宜按表6.3.1和表6.3.2规定值上限控 制,钻速按下限值控制,并适当增大泵量。同时,还应根据钻机运 转状况及时调整钻进参数。 3扩底成孔至孔底后,应稍提钻头继续空转片刻,泥浆保持 循环清孔。清孔完毕后,方可收拢扩刀提取钻具。 11.2.4在扩底成孔完成后再进行一次清孔。清孔应符合本标准 第7章的相关规定。

11.2.2扩底用机械传动扩孔钻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1.3.1等直径部分成孔至设计桩端标高后,孔内泥浆静置 15min左右,换上清底抓斗进行一次捞渣工作,然后进行扩底施工。

11.3.2扩底施工之前,需要在地面确认扩孔钻头液压系统、电源 言号系统,确认扩底钻头的扩幅大小,记录油压于斤顶的油量,核 对扩幅实际尺寸与操作室的电脑显示尺寸

11.3.3扩底成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施工前将托底桩设计相关数据输人施工管理装置电 脑,并根据指令系统进行操作,应在影像监视系统监视和自动管 理中心指示下进行扩底施工。 2扩底施工时,可通过扩底钻头整体旋转将土体进行切削 挖掘扩底;也可采用设有上、下部扩展刀头的扩孔钻头,将整个扩 大头分为上、下两段分别扩展旋挖切削。 3扩底过程中应低速钻进,多次逐步扩展,尽量使每次扩孔 切削量接近斗桶容量,及时取出,减少沉渣产生,确保扩孔质量 钻头所容纳土方应及时提升并带到地面。 4扩底施工时,应在影像装置监控下,严格控制每次扩底量 和切削出土体积,减少沉渣产生。 5扩底过程中,应及时补充泥浆,使液面高出地下水位 2.0m以上,保证孔壁稳定性。 11.3.4在扩底成孔完成后,换上清底抓斗进行一次捞渣工作,然 后采用专用清渣泵进行泵吸反循环清孔。 11.3.5使用专用清渣泵清孔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清渣泵置人孔底后维持泵底与孔底面之间距离宜为 0.5 m~1.0 m。 2清孔时应合理控制泵吸量。 3清孔时送人孔内的泥浆不宜少于清渣泵的排量,将泥浆 维持在一定的高度,保证孔壁稳定性。 4泵吸清渣时间应根据桩径、桩长、土层条件等综合确定 宜控制在10min~30min。 5随看沉渣的排出,泵体可逐渐下放,保持合适的间距、确 保排渣效果.直至清孔达到设计要求

11.3.6钢筋笼安装完成且混凝土导管下放到位后进行第二次清 孔,采用孔口泵吸系统把清渣泵安装手导管上,利用清渣泵的抽 吸力量使孔内泥浆通过导管上排出清孔

12.1.1立柱宜在工厂分节制作,现场水平拼接。现场水平拼接 应在胎架上进行。立柱水平拼接应平直,支撑立柱弯曲高不宜 天于1/500,支撑结构兼用立柱弯曲高不宜天于1/800。 12.1.2立柱的安装校正宜采用专用的定位校正装置。定位校正 装置的安装精度应满足立柱的安装校正要求,并与地面可靠 固定。 12.1.3立柱吊放应持垂直状态下放,安装定位校正后应与定位 校正装置可靠固定,避免走动。 12.1.4格构柱、H型钢的横截面中心线方向应与该位置结构柱 网方向一致,钢管柱底部宜加工成锥台形,锥形中心与钢管柱中 心吻合。 12.1.5立柱周边的桩孔在桩混凝土灌注完成后,应采用砂石、土 等均匀回填密实

12.1.5立柱周边的桩孔在桩混凝土灌注完成后,应采用砂石、土 等均匀回填密实,

12.2支撑立柱桩施工

12.2.1支撑立柱桩成孔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150。 12.2.2支撑立柱桩直径应与立柱的尺寸、可调范围、精度要求等 相匹配,立柱和立柱桩的定位偏差不应大于20mm。立柱水平面 角度偏差不宜大于5°。立柱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200

12.2.1支撑立柱桩成孔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150。

的长度。有条件时,应增加成孔的倾斜方向的量测,为立柱的 人提供高精度导向

人提供高精度导向。 12.2.4变截面立柱桩钢筋笼加工用螺旋筋应经冷拉调直后使 用,钢筋笼主筋的弯起位置应定位准确,变截面前后钢筋笼中心 应保证一致,偏差控制在士10mm。 12.2.5钢筋笼上部的辅助笼应经过计算复核,确保满足钢筋笼 的整体垂直度和刚度要求,钢筋笼整体垂直度偏差应控制在 1/300以内

12.2.5钢筋笼上部的辅助笼应经过计算复核,确保满足钢筋笼 的整体垂直度和刚度要求,钢筋笼整体垂直度偏差应控制在 1/300以内。

12.2.5钢筋笼上部的辅助笼应经过计算复核,确保满足钢筋务

12.3.1立柱桩定位偏差不宜大于10mm,成孔垂直度偏差不宜 大于1/200,桩柱一体的立柱桩的钢筋笼与支承柱之间的水平净 距应根据桩和柱的垂直度偏差控制要求以及相关构造要求综合 确定,且不应小于150mm。 12.3.2桩柱一体的立柱插入方式可选用先插法或后插法,可结 合支承柱类型、施工机械设 垂直度要求等综合因素确定

12.3.2桩柱一体的立柱插入方式可选用先插法或后插法,可结

1先插法的立柱定位偏差不应天于10mm。 2立柱安插到位后,应调垂至设计垂直度控制要求,并进行 固定。 3用于固定导管的混凝土浇注架宜与调垂架分开,导管宜 居中,并控制混凝土的灌注速度,确保混凝土均匀上升。 4立柱内的混凝土应与桩的混凝土连续灌注完成。 5立柱内混凝土与桩混凝土采用不同强度等级时,施工时 应控制高低强度等级混凝土交界面是处于低强度等级混凝土的 侧;立柱外部混凝土的灌注高度应满足立柱桩混凝土泛浆高度 要求,

12.3.4桩柱一体的立柱采用后插法施工时应满足下列规定:

1后插法的立柱定位偏差不应大于10mm。 2混凝土宜采用缓凝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缓凝时 旬宜根据施工操作流程综合确定,且初凝时间不宜小于36h,粗 骨料宜采用5mm~25mm连续级配的碎石。 3后插法宜根据施工条件,选择合适的插放装置和定位调 垂架。 4立柱起吊应控制变形和挠曲,插放过程中应及时调垂,满 足设计施工垂直度要求

骨料宜采用5mm~25mm连续级配的碎石。 3后插法宜根据施工条件,选择合适的插放装置和定位调 垂架。 4立柱起吊应控制变形和曲,插放过程中应及时调垂,满 足设计施工垂直度要求。 12.3.5桩柱一体的立柱安装及调垂过程中应进行垂直度的检 测,宜采用垂直度测试管或倾斜仪。立柱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 1/300。

12.3.5桩柱一体的立柱安装及调垂过程中应进行垂直度的

12.3.5桩柱一体的立柱安装及调垂过程中应进行垂直度的检 测,宜采用垂直度测试管或倾斜仪。立柱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 1/300。

12.3.6混凝土灌注完成且终凝后方可移动调垂

13水上钻孔灌注桩施工

13.0.1水上钻孔灌注桩施工指位于河流、湖泊、海洋等水面以上 或临近水域的钻孔灌注桩施工,施工前应在海事、水务等相关部 门办理施工手续。施工应根据水文、气象条件和水上通航、施工 要求,做好施工水域作业场地的施工。作业场地的施工方法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在浅水区域,流速较慢且满足通航要求的水域施工时,宜 采用围堰或筑岛方法构筑施工作业场地。堰顶或岛面宜高于施 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1.0m以上;施工作业场地应牢固 稳定。 2在深水区域,流速较快、潮位涨落较大或水底淤泥层较厚 的水域施工时,宜搭设工作平台;水位变动不天时,亦可采用浮式 工作平台。各类工作平台的平面面积大小应满足成桩作业的需 要,其顶面高程应高于桩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1.0m以 上,在受波浪影响的水域,尚应计算波高的影响 3工作平台应牢固稳定,能够承受施工时所有静、动荷载, 应进行专项设计。 13.0.2水域施工的护筒选用和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护筒宜采用钢板卷制,钢板厚度应按计算确定。护筒连 接接头应平直无突出物、不漏水。护筒内径宜比设计桩径大 200mm~400mm。

13.0.2水域施工的护筒选用和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护简宜采用钢板卷制,钢板厚度应按计算确定。护简连 接接头应平直无突出物、不漏水。护简内径宜比设计桩径大 200mm~400mm。 2护简的埋设宜采用压重、振动或锤击法 3护筒简中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不应大于50mm,护筒垂直 度偏差不宜天于1/150。 4护筒进人河床的深度应考虑护简内、外泥浆水头压力差,

经对钻孔桩孔壁稳定性反穿孔和土质的稳定分析计算,结合地层 情况确定。振设护简过程中,宜先对河床进行表面清理,排除地 下障碍物,禁止强振,以防变形。 5护筒上口宜高出水位2.0m;有承压水时,应高出承压水 位2.0m;有潮汐影响的水域,应高出最高水位1.5m~2.0m。护 简上口应固定牢靠,底部应确保着床且进人河底不宜小于1.0m 13.0.3泥浆循环系统应按不同水域作业需求合理设置。浅水区 域围堰或筑岛施工时,泥浆系统可按陆上施工泥浆系统的要求设 置;深水区域施工平台作业时,可采用泥浆船、泥浆箱和泥浆泵管 组成的泥浆系统。泥浆系统的容量应满足施工需要。制备泥浆 用水应采用淡水。废泥浆、泥渣不得直接排入施工水域。 13.0.4采用浮动平台施工时,应设置水位标尺,观察水位变化, 并对孔深、下导管、下钢筋笼深度的丈量作出调整 13.0.5远岸作业时,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和物资应准备充分 现场混凝土材料不足一根桩时,不应进行混凝土施工。 13.0.6近岸作业时,混凝土灌注施工可以铺设泵管用固定泵供 应;工程量大且施工时间长,可采用搅拌船供应;工程量小且施工 时间短,可采用料斗加驳船运输,料斗数量根据混凝土灌注速度 确定,

14.1.1钻孔灌注桩应进行桩位、桩长、桩径、桩身质量的检测,基 础桩尚应进行单桩承载力检测。 14.1.2钻孔灌注桩的检测应包括施工前检验、施工中检验和施 工后检验

14.2.1钻孔灌注桩施工前应进行下列检测:

1钢筋进场应进行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混凝土制备应对混凝土配合比、落度、混凝土强度等级 等进行检验。 3钢筋笼制作应对钢筋规格、焊条规格、品种、焊口规格、焊 逢长度、焊缝外观和质量、主筋和箍筋的制作偏差等进行检查,钢 筋笼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4护筒制作及埋设应按本标准第4.2.6条的规定进行检查, 5泥浆应按本标准第6.2节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14.2.2施工前应对桩位进行严格检测,桩位放样偏差应符合本 标准第4.2.5条的规定

14.3.1成孔至设计标高后,应按本标准第6.1.4条有关检测孔 径、孔深、垂直度、孔位等指标的规定,确认成孔质量。 14.3.2钢筋笼及导管安装应按本标准第8.4节与第9.4.3条的 规定进行检查。 14.3.3二次清孔后应按本标准第7.1.3条的规定测定孔底沉渣 厚度和泥浆指标。 14.3.4混凝土灌注施工期间应按本标准第9.6.1条的规定进 行落度检测,现场混凝土落度宜符合本标准第9.1.2条的 规定,

14.3.5混凝士灌注的充盈系数不得小

14.3.6混凝土灌注时必须留取试件检验桩身混凝土强度,混淡

14.4.1施工完成后,成桩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 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的相关规定 14.4.2施工完毕应进行桩身质量检测,基础桩尚应进行单桩承 载力检测。钻孔灌注桩宜先进行桩身质量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 测,且承载力检验后宜对试(锚)桩进行桩身质量检测。 14.4.3桩身质量检测除应对预留混凝土试件进行强度等级检验 外,尚应采用动测法进行现场检测。对于大直径桩可采用超声波 透射法检测,必要时可采用高应变法或钻芯法;单桩承载力应以 静载试验检测为主,高应变法检测为辅。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上 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地基与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GTJO8 218的有关规定。

14.4.4当采用一种检测方法无法确定桩身质量时,应采用两种 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进行相互补充、验证性检测,确保桩身质量 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14.4.5钻孔灌注桩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进行桩身质量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 设计强度的70%,且不低于15MPa,养护时间不应小于14d。 2当采用钻芯法检测受检桩的混凝土强度时,受检桩的混 凝土龄期应达到28d或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当进行单桩承载力检测时,应满足桩身混凝土养护所需 要的时间及桩周土体强度恢复所需要的时间,养护时间不宜少于 28d;后注浆钻孔灌注桩注浆完成后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20d

14.4.6基础桩桩身质量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低应变法进行基础桩桩身质量检测时,检测数量必 大于总桩数的50%;采用独立承台形式的基础桩,应扩大检测 比例,每个独立承台检测桩数不得少于1根;一柱一桩形式的基 础桩应100%检测;设计单位也可根据结构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在 比基础上增加检测比例。 2超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及钻芯法的检测要求及检测数 量宜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工程情况确定。采用超声波透射法进 行桩身质量检测时,其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采用高 应变法或钻芯法进行桩身质量检测时,检测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 的5%且不应少于5根;后注浆钻孔灌注桩超声波透射法的检测 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0%;逆作法一柱一桩竖向支承桩超声波 透射法的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0%:上下同步施工时,坚 可支承桩应100%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质量。

1对于支护桩,桩身质量应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检测比 列不应少于10%,且不得少于10根。 2对于兼作地下室外墙“桩墙合一”的支护桩,桩身质量采

不应低于总支护桩数量的20%,且不应少于5根。 3当对支护桩的竖向承载力有要求时,可对其进行静载试 验,检测比例不宜低于总支护桩数量的1%,且不应少于3根, 14.4.8对抗拨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特殊要求的基础桩,尚应进 行单桩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检测。 14.4.9钻孔灌注桩单桩承载力检测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静载试验进行单桩承载力检测时,单位工程内同 一条件下的试桩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目不应少于3根:当 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当采用以单桩静载试验为主、高应变法为辅相结合进行 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时,单位工程内同一条件下试桩数不应少于 总桩数的0.5%,且应不少于3根,高应变法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 桩数的3%,且不应少于5根。 3对于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3层及3层 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重要性较低的小型桥梁等不具备 进行静载试验条件的工程,当有可靠工程经验时,可直接采用高 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单位工程内同一条件下的 试桩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试桩应在桩身 质量普测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桩

14.5.1 钻孔灌注桩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 进行: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近时,或灌注桩施工 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位验收应在灌注桩施工完 毕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可对护简位置做

中间验收,待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最终验收。 3钻孔灌注桩桩位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6.1.4条的规定。 14.5.2钻孔灌注桩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 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钻孔灌注桩验 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岩土勘察报告、灌注桩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单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2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单。 3 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桩位线复核签证单。 4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和质量鉴定书。 5 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6 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7单桩承载力、桩身质量及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 8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的基础桩峻工平面图、桩位偏差图 及桩顶标高图。 9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14.5.3后注浆钻孔灌注桩验收除应提交本标准第14.5.2条规定 的资料外,还应提交水泥材质检验报告、压力表检定证书、试注浆 记录、设计工艺参数、后注浆作业记录、特殊情况处理记录等 资料。

14.5.4钻孔灌注桩工程验收除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符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的 规定。

15.1泥浆处理减量化

15.1.1根据钻孔灌注桩施工场地的具体地质情况,宜选择适宜 的泥浆处理设备。 15.1.2成孔穿越较厚的粉质、砂质土层时,宜配置除砂设备进行 泥浆净化处理,提高泥浆循环使用次数。 15.1.3拟建场地条件差、周边环境要求高的区域,宜配置泥浆固 化分离系统,减少泥浆渣土的排放和外运, 15.1.4合理布置泥浆池循环系统,优化泥浆循环路径,减少泥浆 污染和浪费

15.2.1有条件时,宜建立信息化平台,对钻孔灌注桩施工全过程进

15.2.1有条件时,宜建立信息化平台,对钻孔灌注桩施工全过程进 行跟踪管理,留存每一根桩的原始资料,保证桩基质量的可追潮性。 15.2.2桩基施工质量要求较高时,宜应用BIM技术对钻孔灌注桩 成孔、吊放钢筋笼、混凝土浇灌等施工全过程实施同步的跟踪管理 15.2.3钻孔灌注桩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详细、真实的 记录,按照各个施工工序和顺序留存原始资料

考虑将钢筋笼制作进行集中工厂化生产,提高钢筋笼制作的质量 和效率,减少钢筋原材料的浪费。 15.3.2钢筋笼加工翻样应细化,将各种规格、型号和长度的钢筋 分门别类集中提供给生产厂家,钢筋的代换应经设计计算复核。 15.3.3工厂应按照现场施工的顺序集中加工,合理设置分节长 度。钢筋笼的运输应确保不变形、不脱焊,必须采用吊机分节 装卸,

16.1.1施工过程的安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 查标准》JGJ59的有关规定。 16.1.2对施工机械的使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33的规定。 16.1.3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起 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的有关规定。 16.1.4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JG厂46的规定。 16.1.5施工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应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并召开安全工作 会议。 16.1.6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牌, 16.1.7施工开挖的沟和孔洞必须设置围栏或护栏、盖板等安全 防护设施,施工完毕的桩孔必须采取回填措施,泥浆池四周应设 置防护栏。 16.1.87 桩工机械应按规定安装安全保护装置。 16.1.9桩架拆装时,在拆装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且有专人 监护。 16.1.10安装、拆除和迁移塔架必须由专业人员统一指挥,严禁 塔架上下同时作业。 16.1.11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应符合机械说明书要求。

16.1.12桩架移位时,桩架底下的道木必须铺垫平直,且保持两 根道木的平行GB/T 38670-2020 智能制造 射频识别系统 标签数据格式,并有专人监护。 16.1.13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氧气瓶、乙炔瓶 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6.1.14每个作业组施工交接班时,应对孔口安全防护进行逐 检查。 16.1.15施工机具、车辆和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和操作,应按有关 规定进行保养,机械工应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6.1.16施工期间遇暴雨、雷电、台风等特殊气候条件时,操作人 员应停止钻机施工。

16.2工程监测与应急预案

16.2.1桩基施工前针对工程特点,应制定防触电、防册塌、防倒 塌、防机械伤害、防火灾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应成立现场应急 小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16.2.2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要求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 16.2.3桩基施工过程中,应对邻近保护性建(构)筑物、地铁设 施、地下设施、道路及地表等进行监测,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现 场巡检相结合的方式。 16.2.4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管线及不明地下设施时应采取保护

16.2.4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管线及不明地下设施时应采取保护

16.2.4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管线及不明地下设施时应采取保护 措施,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附录A钻孔灌注桩施工应急处理措施

JC/T 2515-2019 硅粉输送用陶瓷球阀 技术条件A钻孔灌注桩施工应急处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米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 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 3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5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10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 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1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15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276 16 《建筑地基与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G/TI08一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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