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220-2020 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统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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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3/T 1220-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5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5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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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1220-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3/T 1220-2020 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统应用技术规程.pd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interne of things information system of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ed water distribution system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DB31/T 1158-2019标准下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统 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现批准《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统应用技术规 程》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220-2020,自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大学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6日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设发「20181341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通过广泛调查研 究,参考国内外的有关标准,并结合浙江省物联网信息系统应用 技术的实践运用,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 定,数据采集与存储,分析与管理,运行维护与安全。 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大学负责 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和有 关资料寄送浙江大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 号;邮编:310058),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浙江大学■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嘉兴市华晨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嘉兴市嘉源给排水有限公司 台州市黄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业林

张燕肖佳黄源赵立佳 郭凯丽 李进 陈天麟 胡晓磐 高雄健 陈胜阳 李光跃 朱海涛 孙添城 郑晨陈亮 袁娇 林若洲 主要审查人:赵萍 陈爱朝 游劲秋 赵宇宏‧方强 查人光 刘友飞

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2Terms(2)3Basic requirements(4)4Data acquisition and storage(5)4.1General requirements(5)4. 2 Data acquisition(5)4.3Data storage(7)5Analysis and management(9)5. 1General requirements(9)5. 2Early warning managemen(9)5. 3 Leakage management(10)5.41 Pressure management(10)5. 5Water quality management(11)5. 6Network construction management(11)5. 7Operation management(12)5. 8 Emergency management(12)Operation maintenance and securit(14)6. 1General requirements(14)6.2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14)6. 3 Security management(14)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17)List of quoted standards(18)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9):2·

1.0.1为规范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统的应用,提 高应用技术水平,做到技术可靠、运行经济和管理方便,制定本 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 统的数据采集与存储、分析与管理和运行维护与安全。 1.0.3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统的应用除应符合本 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将城镇和农村的供水管网相联通,实现城镇和农村联网供 水,包括水厂出厂干管至城镇和农村用户进水管之间的公共供水 管道及其附属设备与设施,简称供水管网

通过部署在供水管网上的具有一定感知、计算、执行和通信 等能力的各种设备,获得供水管网的运行状态或对供水管网中的 设备进行调控,通过网络实现信息的传输、协同和处理、从而实 现人与物通信、物与物通信的网络

2.0.3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基于计算机软件、硬件和网络技术,集成地理空间框架数 据、管网数据、基础地形图数据和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 源,实现对供水管网各种设施和城乡基础地形数据管理的一种综 合集成化的信息系统

2.0.4供水管网SCADA系统

应用于供水管网的计算机远程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是对供 水管网中监测设备进行实时数据采集、本地或远程自动控制,并 为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和故障诊断提供必要和完整数据的 系统。

2.0.5供水管网动态模型

system 基于供水设施的特性数据、属性数据及监测数据,实现供水 管网水力和水质的在线模拟,并应满足供水工程应用要求的 模型。

3.0.1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统应由数据采集与存储子系统、 分析与管理子系统和运行维护与安全子系统构成。 3.0.2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统的建设或升级改造应保证城纟 供水管网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3.0.3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统应用应按照“总体规划、分步 实施”的原则,进行物联网信息系统的建设。 3.0.4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统应用时,应将城乡分散和独立 的管理模式整合为集约和联网的管理模式

4.1.1数据采集与存储子系统应具备对供水管网监测数据进行 收集、存储、处理、抽取和传播等功能,并应通过数据接口与其 他子系统连接。

他子系统连接。 4.1.2数据采集与存储子系统应包含供水管网SCADA系统所采 集的数据和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 4.1.3城镇和农村供水管网SCADA系统的整合应符合下列 规定:

4.1.2数据采集与存储子系统应包含供水管网SCADA系统所采

1实时监控范围应覆盖整个供水管网和管道附属设施、增 压泵站、清水池及水厂出水泵站等; 2实时监测供水管网的压力、水质和流量。 4.1.4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 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B/T18578的规定 4.1.5供水管网的数据采集与存储应统筹考虑农村供水管网的 特征、运行状态和管理现状。 4.1.6供水管网信息数据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 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LL207 的规定,

4.2.1数据采集应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利用各类网络和技术实现终端及节点的自身定位和位 置信息的发送; 2应利用传感器节点、各类网络和技术获取供水管网系统

及设备的信息数据来进行互联互传: 3应实现现场级的分布式数据处理和设备协同控制: 4应具有扩展性,适应供水管网物联网终端及节点数量和 种类的增加。 4.2.2应对供水管网运行管理所需数据进行全面采集,包括下 列参数和运行状态: 1出厂水和供水管网各监测点处的压力、流量和水质: 2送水泵站、加压泵站和二级供水泵站的机泵开停、流量 和压力; 3 远控阀门的启闭度、流量和阀门前后的压力。 4.2.3 供水管网压力监测点宜设置在下列位置: 1 供水管网末稍、供水管网压力控制点、供水条件最不利 点和低压区; 2 多水源供水管网的分界线附近: 3 人口密集区域和压力较易波动的集中大量用水区域; 4 大用户和有特定用水要求的用户; 5 农村集中供水接人点; 6 供水管网动态模型校核需部署的压力监测点。 4.2.4 供水管网流量监测点宜设置在下列位置: 出厂水、供水干管以及枝状供水管网上: 2小区人口、大用户和有特定用水要求的用户区域; 3 农村集中供水接入点: 4 供水管网动态模型校核需部署的流量监测点。 4.2.5 供水管网水质监测点应监测余氯和浊度等指标,监测点 宜设置在下列位置: 1 出厂水; 2 用水量小或水龄长的区域; 31 供水管网末梢; 4 多水源的供水分界线:

及设备的信息数据来进行互联互传: 3应实现现场级的分布式数据处理和设备协同控制: 4应具有扩展性,适应供水管网物联网终端及节点数量和 种类的增加。 4.2.2应对供水管网运行管理所需数据进行全面采集TCECS 693-2020 居住区智能化改造技术规程.pdf,包括下 列参数和运行状态: 1出厂水和供水管网各监测点处的压力、流量和水质: 2送水泵站、加压泵站和二级供水泵站的机泵开停、流量 和压力; 3远控阀门的启闭度、流量和阀门前后的压力

4.2.3供水管网压力监测点宜设置在下列位置,

5农村集中供水接入点; 6人口密集区域、大用户、大学或其他对水质要求高的 区域。 4.2.6供水管网压力、流量和水质监测应采用在线监测设备和 实时数据传输技术,宜每5min~15min保存一次数据。 1.2.7在供水管网分界线处宜采用具有双向计量功能的流量 仪表。

4.3.1数据存储应具有供水管网物联网综合数据仓库,汇总存 储和管理所采集的数据,并可根据业务需求弹性扩展

1数据服务器应提供支持业务所需的存储量和运行环境, 具备非结构化数据的存储与分析能力:硬件性能应满足设备及用 户对响应速度的需求:应采用分布式架构; 2应配置防火墙、堡垒机及反向代理服务器,将数据主机 与外部隔离,并应对接入数据进行超文本传输安全协议认证: 3应具备岩机恢复机制DL/T 1107-2019 水电厂自动化元件基本技术条件,采用群集、元余及备份技术,在 发生硬件、供水管网物联网信息系统或网络故障时可快速恢复正 常运行; 4宜采用弹性网络宽带资源配置,并应满足设备的数据传 输及用户查询和操作的及时性要求。

1应具有足够的数据存储容量,可检索和扩展,数据接口 宜采用WebServices形式 2应具有数据备份和加密等功能 4.3.4 监测数据存储前应进行诊断,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历史记录分析当前所采集数据的正确性,并应对 缺省数据和异常数据进行补充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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