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343-2018 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定期(含首次)检验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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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1343-2018 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定期(含首次)检验规程.pdf

DB15/T 13432018

分温度达到稳定时为止,电机最高温升不超过55℃,必要时用红外测温仪测量,电刷接触良好,不得 烧焦损伤,防护罩齐全,隔爆面应符合附录C要求。

5.4防爆灯光电气检验

(渝)17J06 纤维增强改性发泡水泥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构造5.4.1防爆车辆灯光的配置

5.4.2防爆车辆设置转向灯、制动灯设置

查阅资料并外观检查车辆应设置转向灯、制动灯,并应符合GB4785和GB3836.1的规定。

5. 4. 3车辆嗽叭

外观检查、验证与测量车辆应安装隔爆型喇叭,且应灵敏有效,其声级应在90dB(A)~115dB(A), 防爆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三辆灯具灯泡防护装置及

外观观查车辆安装的隔爆型灯具,其灯泡应有保护装置,安装应牢靠,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 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安装牢固,开启、关闭自如,不得因车辆震动而自动开启 或关闭,防爆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5.4.5车辆隔爆型电源总开关

车辆应安装隔爆型电源总开关,且灵敏有效,隔爆面应符合附录C要求。

5.4.6蓄电池车辆的蓄电池组电源

外观观查蓄电池组电源装备防爆技 术要求应符合GB19854和附录C的要求。

外观观查蓄电池组电源装备防爆技

5.4.7蓄电池车辆紧急隔爆型断电装置及电机控制电路过电流保护装置

5. 4. 8. 1电位平衡

车辆上所有大于100cm的金属部件都应连接到车架上,以保持电位平衡。如果这些部件固定 与车架有良好的金属接触,则不必用单独的导体把这些部件连接到车架上。

5. 4. 8. 2 接地

为了防止静电电荷积累,车辆上所有的金属部件都应对地有良好的导电性,车辆上所有的金唇 地电阻应符合GB/T26950.1、GB/T26950.2相关要求

5. 4. 9 电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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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1离合器性能及防爆要求

查阅资料、外观观查、操作试验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应符合GB/T26950.1 GB/T26950.2相关要求。

5.5.2离合器踏板的自由行程

5.5.3变速器变速杆的位置、自锁互锁可靠性

5.5.4传动系统运转情况

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内容要求及方法第4.4项执行。

5.5.5液传动车辆启动发动机时的档位

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

5.5.6静压传动车辆启动发动机时的制动状态

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内容要求及方法第4.6项执行。 栏种系法检险

5.6.1车架及前后桥的检验

安《广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 (2002)内容要求及方法第5.1项执行。

5.6.2同一桥上的车轮轮胎的一致性

5.6.3轮胎中心花纹、胎面和胎壁

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充气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应小于3.2mm,胎面和胎壁不应有长度起 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或割伤

5.6.4轮辋完整性及安装

外观检查轮辋应完整无损,螺栓、螺母齐全,并按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紧固 57转向系统检验

5. 7. 1 方向盘位置

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内容要求及方法第6.2项执行

5. 7. 3 方向盘转向力

使用仪器检测车辆转向系统时作用在方向盘外缘的最大切向力不应大于245

5.7.4转向机构状况

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内容要求及方

5. 8 制动系统检验

车辆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装置性能及方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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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资料、外观检验车辆必须设置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装置,且功能有效。驻车制动装置必须 式。制动装置防爆要求应符合GB/T26950.1、GB/T26950.2相关要求

5.8.2制动装置制动效能

5.8.3行车制动装置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

用测量工具测量行车制动装置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应符合该车技术条件的规定

5. 8. 4 行车制动装置

使用仪器检测行车制动装置在产生最大制动作用时(满载),踏板力不应超过700N,手握力不应应 大于250N。

5. 8. 5 液压制动装置制动系统状况

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内容要求及方法第7.5项执行

5.8.6电瓶车的制动联锁装置安装及制动时隔爆型联锁开关作用

操作检测与观察电瓶车制动联锁装置齐全、可靠,制动时隔爆型联锁开关应切断行车电动机的 爆面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5.8.7点制动跑偏现象

5. 8. 8 驻车制动装置

使用仪器检测停车制动应通过纯机械装置锁止工作部件,且驾驶员施加操纵装置上的力;手操 应大于600N,脚操纵时不应大于700N

5.9.1工作装置及外表材质

查阅资料、外观检查凡触地及与货物接触的全部外表面用防止火花材料密封;工作装置对于发 或碰撞的由轻金属合金制成的旋转部件或其他部件,它们的质量百分比和组分应符合GB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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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外表材料应是:铜、锌铜合金,不锈钢或非金属材料(橡胶、塑料等)。摩擦材料材质不得使用轻 合金材料。

5. 9. 2叉车门架限位装置

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

5.9.3货叉在叉架上的固定

5.9.4属具在叉架上的固定

5.9.5货叉架下降速度

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

5.9.6货叉自然下滑量和门架倾角自然变化量

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内容要求及方法第8.5项执行。

5.9.7货叉外观质量

5.9.8货叉两叉尖高度差

5. 9. 9 货叉磨损

5. 10. 2油缸性解

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 (2002)内容要求及方法第9.2项执行, 5.10.3液压系统性能、密封 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内容要求及方法第9.5项执行

5.10.3液压系统性能、密封

5.10.4液压分配器铭牌和功能指示牌

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内容要求及方法第9.6I

5.10.5操纵手柄(杆)

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内容要求

5.10.7系统中的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性能

5.11污染物排放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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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GB18285相关规定,使用该标准中附录A所规定的排放测试仪器检测急速污染物抖 要求。

5.11.2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的自由加速排放烟度(柴油发动机)

依据GB3847相关规定,使用该标准中附录G所规定的不透光烟度计或使用等效测量仪器检测自由加 速排放烟度是否符合要求。

按《厂内机动车辆监替检验规程》(2002)第十一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执行。 6.2记录整理和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6.2.1现场检验检测的数据应记录在原始记录中,并应有检验和校核人员签字及检验日期,检验原始 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严禁涂改;改错宜采用杠改法,并应有修改人员签字。 6.2.2现场检验工作发现的问题,应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见附录E,并经使用单位的安全 管理人员签字。

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 (2002)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执行。

6.4.2《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按照如下要求填写:

a)单项“检验结果”一栏中,定量项目填写数据,定性项目作简要描述; b)单项“结论”一栏中,填写“合格”“不合格”或者“无此项”。 .3检验报告项目、内容和格式见附录D(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定期(含首次)检验报

按《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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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的制停距离、稳定减速带、偏离量测试

注1:气压制动系:气压表指示气压590kPa;液压制动系:踏极力/00N 注2:在规定的初速度下紧急制动的稳定性要求, 注3:点制动时对车辆的稳定性要求。 注4:额定起重量小于10t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空载制动距离为6m,额定起重量10t~42t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空载制动距 离为7m,侧面式叉车空载制动距离为8m。

重量小于10t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空载制动距离为6m,额定起重量10t~42t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空载制动距 面式叉车空载制动距离为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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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检验必备仪器设备(工具)

)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检验必备仪器设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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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1.5倍,且不得小于40mm

C.4.1.2隔爆接合应符合以下要求:

C.4.2本安电路与关联电路

付合以下要求: 一本安电路与关联电路不得共用一电缆或钢管,本安电路与关联电路严禁与其他电路共用一电缆或 钢管; 两个及以上的本安电路,除电缆芯线分别屏蔽或采用屏蔽导线外,不应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 一本安电路及关联电路配线中的电缆、钢管、端子板均应有兰色标志; 一对本安型电路连接导线当采用铜导线时,引燃温度为T,~T组时,其导线截面积与最大允许电流 应符合表C.3的要求:

0.3铜导线截面与最大允许电流(适用于T1~T4

C.4.3电气设备的外壳标记和铭牌

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有“Ex”标记,铭牌中应有防 志和经国家认可的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 各证号,设备出厂时,该证号应在有效期内,并确认铭牌中的防爆型式符合防爆要求,粉尘防爆电气设 备铭牌应标明“Ex”和外壳保护等级、粉尘防爆代号DIP、区域代号、温度组别和防爆合格证号。

C. 4. 4 其他要求

C.4.4.1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及有热源的机械设备,其表面的最高温度应低于使用坏境爆炸性混合物目 引燃温度。

C.4.4.2防爆电气构件应齐全完整;机械固定应牢固,无松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 应良好,无破损或变质:电气连接应可靠。

5.4.4.2防爆电气构件应齐全完整;机械固定应牢固,无松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 应良好,无破损或变质;电气连接应可靠。 C.4.4.3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损伤,外壳防腐措施要达到要求。 C.4.4.4粉尘防爆电气设备除可燃性非导电粉尘位于22区可选用外壳防护等级为IP5X外,其余均应选 用外壳防护等级为IP6X的设备。

4.4粉尘防爆电气设备除可燃性非导电粉尘位于22区可选用外壳防护等级为IP5X外,其余均应 壳防护等级为IP6X的设备。

GB50018-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DB15/T13432018

C.4.4.5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接合面应紧固严密,密封垫圈完好,相对运动的间隙防尘密封应严密, 透明件应无裂纹

C.4.4.5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接合面应紧固严密,密封垫圈完好,相对运动的间隙防尘密封应严密, 透明件应无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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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定期(含首次)检验报告

GB 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定期(含首次)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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