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746-2020 黑龙江省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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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2746-2020 黑龙江省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

4.4.1设备间与电信间选址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光纤到户 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 51348 的有关规定。

4.4.1设备间与电信间选址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光纤到户

YD/T 3421.1-2018标准下载4.4.2设备间与电信间配置原则及工艺设计要求应符合《民用建

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的有关规定

5.1.1建筑物设置屋面信息基础设施预留空间应满足通信设施 的安装并能承载通信设施。 5.1.2屋面信息基础设施无法满足移动通信覆盖目标或无法建 设屋面信息基础设施时,应预留地面信息基础设施

5.1.2屋面信息基础设施无法满足移动通信覆盖且标

5.2屋面信息基础设施

5.2.1屋面信息基础设施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高度45m以下(含45m)的建筑物,应在屋面预留 信息基础设施,45m以上建筑物无需预留屋面信息基础设施空 间; 2高度在45m以上的建筑物,在20~45m范围内有裙房、 避难层或设备层时,可在裙房屋面、避难层预留屋面信息基础设 施或在避难层、设备层等公共区域外墙预留吊挂安装构件 3高度在45m以上的建筑物,在20~45m范围内无设备层 裙房及避难楼层,应预留地面信息基础设施。

5.2.2屋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用地面积大于10000m²的建筑项自,每10000m²应设置

5.3.1地面信息基础设施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在建筑项目绿地内、道路旁等; 2 应远离加油站、变电站、强电磁干扰区域; 3 应避开有燃气、供水、电力等管网的区域 5.3.2 地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3地面信息基础设施

1用地面积大于30000m²的建设项自,每30000m²用地应 预留一个地面宏基站信息基础设施,不足30000m?的部分按照 30000m²计;或每10000m²预留一个微基站基础设施,不足10 000m?的部分按照10000m?计: 2宏基站站址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6m²,净宽度不应小于 3m; 3微基站站址占地面积不应小于2m²,宽度不应小于0.8m。

6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管网

6.1.1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之间应采用通信管道、电缆桥架、弱 电竖井等方式连通。 6.1.2 建筑物(群)内部各建筑之间应有管道或配线管网连通 6.1.3 建筑物内部的信息基础设施管线应与市政综合通信管道 互通的人(手)孔井相连通。 6.1.4 桥架或线槽等穿越楼板、隔墙等处应在贯穿口处采用防火 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6.2.1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应满足至少3家电信业务

6.2.1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应满足至少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 言业务接入需要,同时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对暗线和配线等设备 条件进行验收,

6.2.2地下通信管道的总容量应根据管子

及线缆的终期容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应根据敷设的线缆种类及数量选用 可选用单孔管、单孔管内穿放子管或多孔管: 2通信管道管孔应预留一个到两个备用管孔; 3建筑物(群)内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机房宜设置2个路由

6.3.1建筑物红线内的光缆管道应与红线外多家电信业务经营 者的管道资源衔接,确保红线外的光缆能够进入建筑物。 6.3.2每栋建筑物应设置独立的管道与汇聚管网相连接。 6.3.3 建筑物内应设置信息基础设施专用弱电桥架,桥架截面积 不应小于5000mm²。

6.3.1建筑物红线内的光缆管道应与红线外多家电信业 者的管道资源衔接,确保红线外的光缆能够进入建筑物

6.3.2每栋建筑物应设置独立的管道与汇聚管网相连接

6.3.2每栋建筑物应设置独立的管道与汇聚管网相连接。 6.3.3建筑物内应设置信息基础设施专用弱电桥架,桥架截面积 不应小于5000mm²。

息基础设施专用弱电桥架连通

:7.0.3信息基础设施用电负荷表

7.0.4信息基础设施各位置应设置一个电源开关箱,并单独安装 计量装置。电源进线引自建筑物总配电室。若无总配电室,应从 本建筑物总配电箱直接引电,不宜与其它设备共用一个供电回 路。 7.0.5信息基础设施机房内应设置检修插座,检修插座宜在机房 四周墙壁距地0.3m处,每侧墙壁预留不少于一个。 7.0.6室分通信间照度不应低于1001x,其余信息基础设施机房

照度不应低于3001x,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正常照明照度。

8抗震安全、消防及防雷接地

8.1.1根据重要性不同,信息基础设施机房抗震设防类

8.1.1根据重要性不同,信息基础设施机房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 应按标准设防类(丙类)或更高的设防类别确定。 8.1.2铁塔构造及大面必须固定牢固,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电信行业规范《电信设备安装抗震 设计规范》YD5059的抗震要求。

8.2.1信息基础设施机房耐火等级应与所在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相一致,且不低于二级,所有门应采用乙级及以上防火门。 8.2.2建筑物内的电缆竖并、管道井与信息基础设施机房、走道 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线缆槽道穿过楼板或墙体 时,之间缝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

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线缆槽道穿过楼板或 时,之间缝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

相适应灭火系统或灭火设施。

8.2.5信息基础设施机房消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与机房安全管理相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和安全技 术防范设施; 2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3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8.3.1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应预留至少一处接地引入线,应采用 截面积不小于40mm×4mm热镀锌扁钢或截面积不小于95mm 的多股铜线

8.3.2防雷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信息基础设施机房电源系统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均应采用 分级保护;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 3进出建筑物的各类金属线缆应设防雷、过电压、电涌保护 各级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 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规定。

.3.3接地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信息基础设施接地引出线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与建筑物 结构主筋可靠连接,根据设备的最小接地电阻进行设计,接地电

阻值不应大于102; 2当交流电源从建筑物外引入机房时,电缆应采用穿钢管理 地引入或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方式,钢管或电缆金属铠装层应 就近接地。

9.0.1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 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工程所在地通信管 理办公室申请报装。 9.0.2F 隐蔽工程验收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隐蔽工程应在检 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数据记录 9.0.3 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信息基础设施机房; 2 信息基础设施预留空间; 3 信息基础设施管网; 4 电源;

9.0.1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 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工程所在地通信管 理办公室申请报装。 9.0.2隐蔽工程验收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隐蔽工程应在检 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数据记录,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 ”或“应按…执行”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 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 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5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8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 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1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12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

黑龙江省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总则 25 术语. 26 基本规定 .27 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机房... .30 4.1 一般规定 ..30 4.2 基站机房. .30 4.3 室分通信间 ..31 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预留空间. .33 5.1 一般规定, .33 5.2 屋面信息基础设施 ...33 5.3地面信息基础设施 .36 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管网, ...33 6.1一般规定, .37 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电源 .38

1.0.1为了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切实减少重复建设,促 进电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工信部、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 2020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加快建设发展的实 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20】78号文),文件中明确要求:以 深入推进5G共建共享为重点,强化统筹集约建设和存量资源共 享,继续推进杆路、管道等传输资源共建共享,杜绝住宅区和商 务楼宇宽带垄断,保障电信基础设施建设通行权和公平进入,为 网络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完善建筑物相关标准,要求新建住 宅区、商务楼宇、公共建筑物等预留5G基站、室内分布系统、 机房及管线等设施安装空间,推动将5G基站等设施纳入建筑物 的必备配套,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对于有信息基础设施

2.0.3移动通信基站和无线室内分布系统一般由无线

3.0.1~3.0.2信息基础设施涉及机房、电源、管线等多项内容, 与建筑物的位置、高度、平面布局、供电、走线桥架等内容关系 密切,为确保信息基础设施能满足建设要求,同时尽量减少对建 筑物的影响,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 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设方案需要统筹考虑满足多家 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要求。

3.0.4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应符合国家标准《电磁

3.0.4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应符合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 直》GB8702的有关规定,本标准不存在更高要求,依据标准如 下: 1.在30MHz~3000MHz频率范围内,电场强度限值为 2V/m,磁场强度限值为0.032A/m,磁感应强度限值为0.04uT 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限值为0.4W/m2; 2.在3000MHz~15000MHz频率范围内,电场强度限值为 0.22f1/2V/m,磁场强度限值为0.00059f1/2A/m,磁感应强度限值 为0.00074f1/2μT,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限值为f/7500W/m2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安静的区域; 3类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为主要功能,需要放置工 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于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 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 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 域:4b类为铁铁路于线两侧区域

4.1.1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机房如位于同一建筑物内,可合并建

4.1.1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机房如位于同一建筑物内,可合升建 设,使用面积应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因距离或接入能力限 制的室分通信间、电信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合并建设。当各类信 息基础设施机房处在同一建筑物内,应充分考虑建设成本及空间 占用,通过机房合并建设,减少建设成本,

4.1.2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2、3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机房宜远离电磁干扰场所、应远 离强震源、噪声源场所,不应与上述环境同处一室。 6从安全、节能和防尘的角度考虑,机房不宜设置外窗,如 原有窗房间改造为信息基础设施机房,应对外窗进行封堵,

4.2.1基站机房选址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标准中要求基站机房宜设置于弱电间(井)上方或贴近建 设,主要是为了减少基站机房对建筑物造型及结构布置的影响: 便于设备安装和线缆布放。

基站机房选址设置应符合下列

.2.2基站机房建设应符合下列

1~3建筑群内5G通 信基站覆盖半径约为100~ 150米,40000m²的建筑项 目,为满足蜂窝式组网结构 保证无线通信质量,应不少 于3处移动通信基站(如右 图所示),并设置一个基站 机房用于承载移动通信基 站业务。当用地面积超过4

0000m²,应建设更多的移动通信基站或增加微基站进行组网, 基站机房相应增加基站设备,基站机房面积也相应增加。机房均 按照多家电信经营者需求合并建设使用,2~4G网络*4、5G网络 *2共6套网络,共需通信机柜6架、蓄电池1套、电源机柜1 架、壁挂交流配电屏1套、机房空调2台,机房面积应不小于1 5m²。机房内铺设静电地板及梁下走线梯,为了便于通信设备搬 运和安装,要求机房梁下净高不应低于2.8m,机房门净宽不应 小于 0.8m,门净高不应小于 2.1m。

4.3.1室内分布系统是通过通信电缆、功率分配器及小型室分天 线将基站信号均匀覆盖到楼宇内部的系统。商业、办公楼宇为开 放式面覆盖,居民区分为地下开放式覆盖及楼宇内电梯和隔断覆

4.3.1室内分布系统是通过通信电缆、功率分配器及小

盖。根据目前多家电信业经营者室分合路建设方案,无线信号经 过POI合路后衰减5.6dB,室内分布系统馈路损耗每10dB/100m, 耦合器及合路器损耗2~5dB,小型室分天线增益2~5dBi,覆盖 半径7~10米,单个大线覆盖面积约为150m。因信号在通信线 缆、功率分配器及空间传播损耗较大,单个室分通信间信号源可 承载约20~30个室分大线,覆盖面积约3000~4000m²;多层住 宅可通过室外基站实现信号覆盖,中高层住宅自前仅通过在标准 住宅层公共前室、电梯井及地下区域安装室内大线实现信号覆 盖,每栋住宅楼应设置一处室分通信间。 4.3.2室分通信间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为便于馈线的布放,减少馈线对建筑物其它空间的占用 要求室分通信间尽量与弱电间(井)合建或与电梯井贴建: 2为尽可能减少馈线长度,保证覆盖效果,室分通信间尽量 靠近所覆盖区域的中心。

4.3.2室分通信间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为便于馈线的布放,减少馈线对建筑物其它空间的占用: 要求室分通信间尽量与弱电间(井)合建或与电梯井贴建: 2为尽可能减少馈线长度,保证覆盖效果,室分通信间尽量 靠近所覆盖区域的中心。

3室分通信间建设应符合下列

1根据目前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合路建设的方案,面向网络 演进,为保证中后期设备扩容,单独设立室分通信间面积应小于 3 m ; 2室分通信间设置在公共弱电间(并)时,考虑单层弱电井 挂墙面积不足,可将设备安装到相邻上下层弱电间(井)中,合 计挂墙面积不应小于6m²

5.1.1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预留空间主要包括屋面信息基础设

5.1.1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预留空间主要包括屋面信息基础设

5.1.1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预留空间主要包括屋面信息基础设 施与地面信息基础设施。屋面信息基础设施是为屋面通信杆塔、 小型一体化机柜提供安装空间;地面信息基础设施是为了地面杆 塔、基站机房提供建设空间。

5.2屋面信息基础设施

5.2.2适用于高度为45m及以下建筑物或裙楼,屋面

设施标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5G通信系统通常使用使用2.6~4.9G频段,建筑物(群) 外的宏基站很难穿透楼宇实现对建筑物(群)的通信覆盖。常规 解决方法以建筑物(群)建设覆盖面积10000m2的微基站为主 主要建设类型为建筑物屋面基站及楼体中间层微基站,并结合室 内覆盖以实现内外立体式覆盖; 3坡屋面屋顶如具突出物屋面的小楼梯间、电梯间、设备 用房等,此类突出屋面的建筑可用于设置屋面基础设施,其安装 面可用高度不应小于0.8mDL/T 5751-2017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波纹管伸缩节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如示意图所示

4利用屋面女儿墙、造型柱等附属结构安装通信杆塔,附 属墙面应为混凝土结构,其安装面可用高度不应小于0.8m

预留室外一体化机柜安装空间。考虑到室外一体化机柜组装后重 量较大,超过一般上人屋面荷载,机柜预留位置应设置在建筑物 承重结构上,施工吊装时,设备组件临时堆置点也应设置在建筑 物承重结构上,或一次性吊装至预留位置。一体化机柜预留区域

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6.0kN/m²,若楼面荷载不 能满足承重要求,应做加固处理,

5.3地面信息基础设施

5.3.2地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地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随着5G移动网络时代的到来YD/T 3534-2019 视障者多媒体信息处理技术要求.pdf,网络频段高,将采取多通 道、超密度组网建设方式。宏基站覆盖能力强、承载容量大等特 点,适用于广覆盖。5G宏基站因频段限制,建筑群内宏基站覆 盖半径约为100~150m,单个宏基站覆盖范围约30000~45000m²。 因住宅区内部深度覆盖的需求越来越多,宏基站无法达到深度覆 盖的效果,更适合宏微基站结合组网,进行深度覆盖。微基站设 备灵巧,可以建设高度不低于15m的小型美化杆塔或利路灯杆及 监控杆等各类公共杆塔挂载。微基站设备轻便,可以安装在墙面 绿地内、路灯杆及监控杆等各类杆塔上。因此,建筑物(群)红 线内的路灯杆、监控杆等公共杆塔资源及室外公共空间资源可作 为信息基础设施资源。

6.1.1~6.1.3建筑物或建筑物(群)内部的信息基础设施机房、 桥架、弱电竖井及地下管网等内部管网之间应相互连通,内部管 网与公用通信网管道网络之间也应相互连通,保证信息基础设施 线缆能够快速合理的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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