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3920-2020 住宅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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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 3920-2020 住宅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8.9.2本条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一一2014(2018 年版)第5.5.23条,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8.9.3本条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一2014(2018 年版)第5.5.32条。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应设置1间安全 间,在设计时,不应将厨房作为安全间,且不宜为面向敬开关井 的房间,可利用每户直接对外的卫生间或房间。该房间的外窗宜 具备火灾时熔断器熔断后自动关闭功能

8.10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消火栓系统的具体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防火规 范的相关规定。消防箱宜设置在前室、走道等公共部位。江苏地区 设置湿式消火栓系统应无困难,因此规定不宜设十式消火栓系统。 8.10.6~8.10.8这几条对住宅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 作出规定,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具体设计还应执行《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都在非机动车库内,一般与其他非机 动车没有分隔,因此规定非机动车库全部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 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3904一2020第8.1.3条的要求 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不设置自动喷水火火系统的住宅建筑内,当有户内楼梯与地 下储物间连通时,该储物间属于住宅套内空间,可不设置自动喷 水火火系统,其面积不计入公共部位储物间的总面积。 8.10.9建筑高度大于120m的住宅建筑除应按《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的规定设置水消防设施外,还宜增设室内干式 泡沫灭火消火栓系统,可设置在公共部位水管井中。 室内干式泡沫灭火消火栓系统的组成设施包括:DN10O消 防立管、每层预留DN65消火栓接口、消防立管接入口设消防水 泵接合器。 8.10.10灭火器的配置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建筑灭 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8.11.1本条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一2014(2018 年版)第10.1.1、10.1.2条内容制定JT/T 1320-2020 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船应急响应计划编制要求.pdf,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8.11.3本条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一2014(2018 年版)第6.7.11条内容制定。此处所说的电气线路及沿电缆桥

架敷设的电缆,不仅指消防电气线路及电缆,也包括非消防电 线路及线缆。

进行实时监测,发生过压、过流、短路、断路等故障时,能够快速报 警,并显示故障部位和类型,从而有效保证消防设施的供电可靠性。 8.11.9本条取自《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一2011第8.7.9 条。对于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联网型门禁系统的住宅建筑, 在火灾确认后,应在消控室集中解除相关部位的门禁;对于不设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联网型门禁系统的住宅建筑,要求能在火灾时不 需要任何工具就能从内部徒手打开疏散出口门,以便于人员逃生 8.11.10使用可燃气的房间含采用大然气、煤气、液化气的厨 房、室内集中采暖用的气体燃烧锅炉间等。住户内可燃气体探测 器的报警信号可接入家居安防系统,也可设置独立式的可燃气体 探测器。无论采用何种形式,探测器本身应自带声或声光报警 功能。

8.12.1结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一2017 第3.1.3条要求,对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时设置正压送 风方式的防烟系统,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能确保“三合 一”前室及楼梯间的安全性。 8.12.2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一2017第 3.1.3条第2款要求,前室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顶部、正对 前室入口墙面时,楼梯间满足自然通风。考虑住宅建筑前室面积 不大且层高不高,在维持前室正压效果不受影响的状况下,对前室 正压送风口位置不作特殊要求,即正压送风口不在前室顶部也不正 对前室入口墙面,且风口不被遮挡时,能维持前室内有效正压,上 述情况可确保前室的安全性

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防烟设施作出明确要 求。但避难层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属于 无烟区,转换楼梯的前室在避难层内,和避难层之间设置有防火 门,且楼梯间已设置防烟系统,故转换楼梯前室可不设防烟设 施,能够满足安全要求,如图52所示,

图52避难层转换楼梯前室可不设防烟设施

8.12.4当地下室为非电动汽车库、非电动自行车库或机电设备 用房(含储藏室)时,楼梯间形式不变,对其无采光的前室和楼 梯间可放宽处理,不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8.12.5一层扩大前室(含“三合一”前室)可采用自然通风系 统,一层扩大前室的开门均为直接对外,外开门便于开启,着火 时有利于烟气的排出。 相相然险

相关要求并结合住宅建筑特点制定。住宅按套型每户为一个防火 单元,跃层住宅仅为1户,着火危险性和非跃层住户相当,户内 楼梯、上下层挑空、住宅套内地下室与上部等穿越楼板的开口部 位若设置挡烟垂壁或防火卷帘,会影响住户的正常使用且难以对 住户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同时结合跃层住宅多年的使用情 况,规定此类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可不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但商业服务网点等非套内的场所和部位,在开敬楼梯和自动 扶梯等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况,规定此类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可不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但商业服务网点等非套内的场所和部位,在开楼梯和自动 扶梯等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8.12.7《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 2018第6.1.5条对设置独立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有限 制,对汽车库、非机动车库防烟分区长边最大充许长度未作要 求,结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图示》15K606第80 贞的要求,考虑到住宅非机动车库的特殊性,作此规定。 8.12.8结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一2017 第3.3.8、4.4.8条的要求,但现有消防施工方对风管具备耐火 极限功能采取的措施比较混乱,为了确保防烟排烟风管在失火时 具备完整性和密闭性,消防施工单位应提供防烟排烟风管耐火完 整性和隔热性检测报告。 8.12.9本标准中未提及的内容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车库建 筑设计规范》JGJ1O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 范》GB50067等相关消防设计要求,对住宅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B5001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车库建 筑设计规范》JGJ10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 范》GB50067等相关消防设计要求,对住宅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进行设计。

版)第3.3.1条制定,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住宅应优先选择建造在对结构安全有利的地段。对不 段,应力求避开;当因客观原因而无法避开时,应仔细分析 采取保证结构安全的有效措施。严禁在危险地段建造住宅。

9.0.4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

9.0.7本条参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一2010

合理的建筑形体及构件布置在住宅抗震设计中非常重要。本 条对建筑师设计的住宅建筑方案的规则性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并 强调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严重不规则,是指形体复 杂、多项不规则指标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一2010 (2016年版)第3.4.4条上限值或某一项指标大天超过规定值、 具有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不能克服的严重的抗震薄弱环节、可能 导致地震破坏的严重后果。 对住宅结构中刚度和承载力有突变的部位,应控制其突变程 度,并应根据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抗震设防烈度的高 低,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减少薄弱部位结构破坏的可能性。 板式住宅往往横向抗侧力构件多而纵向较少,在强烈地震中 往往由于纵向的破坏导致整体倒塌,故本条特提出住宝结构两个

主轴方向动力特性宜相近的抗震概念。 住宅建筑的规则性要求和概念设计,应在建筑设计、结术 计的方案阶段得到充分重视,并应在结构施工图设计中体现 设计要求的实施方法和措施。

4.2.6条对住宅的长寿命目标提出具体要求。

建筑适变是为了增加建筑耐久使用。很多建筑被拆除不是因 为寿命到期,而是因为功能不再满足使用需求。随着居住者经济 条件和家庭结构的变化,经过若干年使用后住户希望居室经过合 理的改造和功能重新组织,仍然能很好地满足更高的居住要求 因此,结构布置在满足结构承载力、抗侧刚度、结构延性的基础 上,能提高建筑空间利用率和使用灵活性,为持续适应使用者多 详化要求提供条件。目前住宅建筑多以高层、中高层为主,其结 构形式一般为剪力墙结构。结构布置要尽量采用大开间剪力墙的 布置,主要剪力墙尽可能集中布置在建筑外墙,户内剪力墙尽量 设置在分户墙的位置,并尽量减少户内空间的柱、剪力墙从而形 成大开间。同时结构布置宜考虑预制叠合楼板厚度,合理增大竖 向构件的间距。 9.0.9随着全球气候的变化极端天气逐渐增多,江苏省各地 (尤其是沿海地区)建筑受风荷载的影响逐渐增大,高层住宅建 筑的舒适度日益得到重视。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 程》JGJ3的规定,高层混凝土建筑结构应满足风振舒适度要求, 具体指标和计算方法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TGJ3一2010第3.7.6条的规定执行。 住宅建筑楼盖结构应具有适宜的舒适度。楼盖结构的竖向振 动频率不宜小于3Hz,竖向振动加速度峰值应满足《高层建筑混 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一2010第3.7.7条和《高层民用建筑 钢结构技术规程》JGI99一2015第3.5.7条的要求。

钢结构住宅的防火措施应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防腐措施应符 合《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相关规定。 9.0.17在木结构构件表面包覆(涂敷)防火材料,可达到规定 的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此外,木结构住宅应符合防火 间距、房屋层数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 正常使用条件下,木结构的破坏多数是由于腐朽和虫蛀弓起 的。因此,木结构的防腐、防虫,在结构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 均应引起高度重视。防止木结构腐朽,应根据使用条件和环境条 件,在设计上采取防潮、通风等构造措施。 木结构住宅的防火措施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防潮、防腐、 防虫措施应符合《未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相关规定。 9.0.18围护结构主要指直接面向建筑室外的非承重墙体、各类 建筑幕墙(包括采光顶)等,相对于主体结构而言属于“非结构 构件”。非结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 建筑非结构构件一般指下列三类:(1)附属结构构件,如女儿 墙、檐口、雨篷等;(2)装饰物,如贴面、吊顶、悬吊重物等; (3)围护墙和隔墙。 对非结构构件,应根据其重要性、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及其对 建筑结构的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的设计要求和构造措施,进行必 要的计算分析。对不同功能的非结构构件,应满足相应的承载能 力、变形能力(刚度和延性)要求,并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的能力;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锚固应牢固、可靠,要求锚固承载 力大于连接件的承载力。 非结构构件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应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要求,并 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底层楼梯间墙体往往因安装各种表箱、管线而需要留较多的 孔洞、槽口,墙体强度和稳定性受到严重影响,应按实际开洞, 开槽情况对墙体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不满足规定要求时应采 取加强措施。其他结构构件留有较大孔洞、槽口时也应进行相关 验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9.0.20屋面安装太阳能集热器时,结构措施应符合《江苏省太 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苏 建科【2008】120号)和《太阳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苏 J28的相关规定。 非承重的厨房、卫生间隔墙往往采用半砖砌筑,墙材多为多 孔砖或轻质砌块。当有可能在墙上悬挂电热水器等重物时,可在 墙内预设钢筋混凝土构件,便于预留埋件或采取其他连接措施。 设备与结构的连接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应进行相关验算。 9.0.21结构材料在全部建筑材料中占比较大,材料的生产消耗 大量的能源、资源,同时给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因此,住宅 结构材料的选用应遵循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建材本地化 是减少运输过程的资源和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之 一,应鼓励使用当地生产的建材。《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一2019第7.1.10条规定: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 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应大于60%。 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住宅结构形式主要为钢筋混凝土结 构,其中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将占较大比例。合理使用强度 高、具有良好施工和易性和优异耐久性的高强混凝土和高强钢筋 是最大的节约措施。钢筋混凝王梁、柱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不低 于HRB40O的钢筋,且钢筋混凝士结构构件受力钢筋使用不低于 400MPa级的高强钢筋用量不应低于受力钢筋总量的85%,其 中,500MPa级以上高强钢筋用量不宜低于受力钢筋总量的60% 或600MPa级以上高强钢筋用量不宜低于受力钢筋总量的15%。

本条与《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2/3962一2020第7.5.2条保 持一致。 当构件内力较大或抗震性能有较高要求时,选用型钢混凝土 沟件、钢管混凝土构件有利于节约材料。 9.0.22改变住宅用途和使用环境(如超载使用、结构开洞、改 变使用功能、使用环境恶化等)的情况均会影响结构的安全及寿 命。任何对结构的改变均必须经设计许可或技术鉴定,以保证住 宅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安全和使用功能

10.1.3本条说明如下:

电,特作此规定。带USB口座可纳入单相组合插座的数量。 10.1.7本条主要为适应装配式住宅建设发展的需求,在做此类 住宅设计时,应事前做好各工种的配合工作。在预应力预制构件 上严禁敲打孔洞、线槽安装、敷设。 10.1.8在各区域电源进线处设置保护等电位联结,旨在降低建 筑物内间接接触电压和不同可导电部件间电位差,并消除从建筑 物经电气线路和各种金属管道引人高电压的危害,也是建筑物防 雷技术措施中所必需。本条强调的是各区域的电源进线处设置保 护等电位联结。各区域处的保护等位联结装置,可利用该建筑物 外沿地梁内主筋作为总等电位联结装置(带),对各区域的保护 等电位联结装置进行连接,从而对整个建筑物起分流、均压、等 电位的作用。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相关标准条文中,在低 玉配电系统中,实施等电位联结是一项基本的、有效的防电气设 备接地故障及保障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在做具体设计时,可参 照《等电位联结设计与安装》苏DO1及《等电位联结安装》 15D502的相关要求及具体做法。 对于毛坏交付的住宅,在设有洗浴功能的卫生间内,应设置 高部等电位联结板(盒),以供用户后续装修时连接之用;当设 置整体式卫生间并有专用接地连接线时,局部等电位装置应与其 连接。 10.1.9本条说明如下: 1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质函【2016】247号)的规定,智能化设计分为建筑电气的 智能化设计和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两个部分。本条为《建筑工程 没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所规定的建筑电气的智 能化设计范畴。为避免歧义,仍以传统的“弱电系统”来命名。 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 质函【2016]247号)第4.5.11条规定,建筑电气的智能化系

统设计深度只提供各系统及其子系统的框图、十线走问图及竖开 布置分布图,平面图应能满足施工预留、预埋管路、接线盒的要 求。住宅弱电系统的系统形式、设备选型、铜缆光纤型号规格等 内容可由二次深化设计单位完成。 3本款对弱电管井及住宅单体专用弱电间(电信间)的设 置作了具体规定。一类高层住宅强弱电竖并内设备较多,线缆种 类及数量也较多,故要求强弱电竖井分开设置。 4“家居配线箱”的用语取自《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一2015第5.0.5条,每套住宅内应设置家居配线箱,以适 应家居智能化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5有线电视系统一般由当地广电部门负责实施到位。应事 先预留管路通道,避免后期施工不便及给建筑主体结构造成 破坏。 6通信网络系统后期需由任户选定通信运营商后,由确定 的通信运营商负责具体光纤等线路实施。应事先预留管路通道: 避免后期施工不便及给建筑主体结构造成破坏。 8入侵报警系统可自成系统,也可与访客对讲及单元门出 入口控制系统合并为一套系统。 10.1.10本条主要针对成品住房的建设要求

10.2.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 质函【2016]247号)把智能化设计分为建筑电气智能化设计 弱电设计)和智能化专项设计。 智能化设计根据设计内容和深度可分为弱电设计、智能化设 计和深化设计。智能化设计属于专项设计, 建筑电气智能化设计(弱电设计)详见本标准第10.1节

区智能化专项设计应符合本节的

主区智能化专项设计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0.2.5本条规定了住区信息设施系统设计的要求

10.2.5本条规定了住区信息设施系统设计的要求。 4设备网可采用一套或多套专用网络,当采用一套专用网 络时,设备网网络应支持VLAN划分功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不应与其他弱电系统共用一个网段 10.2.6本条规定了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的要求。 4周界入侵报警装置需根据周界形式选择合适的防范装置

10.2.5本条规定了住区信息设施系统设计的要求

4设备网可采用一套或多套专用网络,当采用一套专用网 各时,设备网网络应支持VLAN划分功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应与其他弱电系统共用一个网段

10.2.6本条规定了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的要求

4周界入侵报警装置需根据周界形式选择合适的防范装置 住区宜选择电子围栏,与学校共用的围墙段应选用张力式电子 围栏。 户内入侵报警设置要求详见本标准第10.1节的规定 设备机房内入侵报警装置的配置要求宜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入侵报警装置配置要求

5视频监控设施具体配置宜符合表3的要求。

表3视频监控设施具体配置要求

产权不属于住区的机房(如生活水泵房、变配电房等),安 防设施应根据产权方要求配置。 “重要公共活动区”特指住区内人员密集、易发生事故的场

所,如活动广场、儿童娱乐区、健身运动区、水景周边等。 10.2.7住区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32/3962的相关规定。

音力定两定百 因此,住宅内应设给水排水系统,并且管道要设计到每一用水点。 10.3.2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时,应以《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 准》GB50015中的“最高日用水定额”“最高日小时变化系数” 等为依据。 节水用水量计算和节水设计评价应以《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 准》GB50015中的“平均日用水定额”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 标准》GB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为依据。 10.3.3住宅各类生活供水系统的水源,无论来自市政管网还是 自备水源,生食品的洗涤、烹饪,盛洗、淋浴、衣物的洗涤以及 家具的擦洗用水水质都要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的规定。当采用二次供水设施来 保证住宅正常供水时,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卫生标准要符合《二 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的规定。生活热水系统的水质 应符合《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521的规定。管道直饮水水 质要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生活杂用水指用 于便器冲洗、绿化浇洒、室内车库地面和室外地面冲洗的水,可 使用雨水、建筑中水或市政再生水,其水质要符合《城市污水再 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 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和《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CJ/T48的相关规定。

部的楼层应充分利用市政或小区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与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要求一致。变频恒压供 水、叠压供水设计应满足《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140、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GJ32/J161、《叠压供水技 术规程》CECS221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10.3.5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要根据建筑物用途、建筑高度、 材料设备性能等因素综合确定。给水系统各分区的最大静水压力 不应大于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能够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分区供水 的目的不仅是防止损坏给水配件,同时可避免过高的供水压力造 成用水不必要的浪费。 人户管的给水压力的最大限值规定为0.35MPa,与《住宅 建筑规范》GB50368的要求一致。要求用水器具的供水压力不 大于0.20MPa,与《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要求 一致,其自的都是要通过限制供水压力,避免无效出流状况造成 水的浪费。超过压力限值,则要根据本条的要求采取系统分区、 支管减压等措施。提出最低给水水压要求,是为了确保居民正常 用水条件,可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提供的 卫生器具最低工作压力确定。对于成品房,应按所购卫生器具的 额定压力值确定。 10.3.6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水池(箱)设置在通风良好、无污 染房间的目的,是为了改善水池(箱)周围的卫生环境,保护水 池(箱)水质,且便于管理,有利于管道、配件及仪表的保护。 室外设置的水池(箱)存在受阳光照射而水温升高的问题,会导 致水池(箱)内水的余氯加速挥发,细菌繁殖加快,水质受到 “热污染”,一旦引发“军团病”就会威胁到用户的生命安全。暴 露在屋顶的水箱,其通气管所处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差,无其是风 沙天气,而在室内,空气质量将会有较大的改善。 生活饮用水 用房、不应设置厕

所、浴室、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需经常冲洗地面的房 间,同时水池上方也不应敷设排水管道,以免楼板产生渗漏时和 排水管道渗漏时污染水质。 10.3.7本条规定是为了满足居住用房对环境噪声的要求。 10.3.8生活饮用水水池(箱)推荐采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装配式水箱,如不锈钢水箱、玻璃钢水箱等。为防止生活饮用水 水池(箱)水质二次污染,必须加强管理,并设置水消毒处理装 置。根据物业管理水平选择水箱的消毒方式,一般可选择在供水 泵吸水(母)管上设置紫外线消毒器,或在生活泵房内设置外置 式臭氧消毒器,可参考《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140。生 活饮用水池(箱)内壁易产生细菌或致病性微生物,定期清洗消 毒是保证供水水质的有效措施。设置水质在线监测装置,可随时 监测水质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0.3.9室内给水管道设置尽量避开连廊、地下室出入口、风口 等受室外环境影响较大区域。若无法避开,应采取保温措施。室 外给水管道明设或覆土无法满足冰冻深度要求时,应采取防冻保 温措施。给水管道保温设置尚应满足《关于加强全省建筑供水设 施防冻保温工作的通知》(苏建城【2016】669号)的要求。 10.3.10按户设置计量仪表是节能节水的重要措施。设置的分 户水表包括冷水表、中水表、集中热水供应时的热水表、集中直 饮水供应时的水表等。水表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是便于读数和检修。 二是不被损伤,不被暴晒,不易结冻,不受污染和不被淹没。 三是分户水表或分户水表的数字显示应设在分户门外。 四是智能水表应设置在符合产品要求的环境中。 具体设计时可采取下列几种方式: 一是分层集中设在专用的水表间(箱)。 二是分区集中设在设备层(间)、(半)地下室、避难层等

三是室外地坪下水表井应确保水表和管道不结冻、不受污染 和不被淹没,否则该方式不宜采用, 四是水表设置在有冻结可能的区域时,应采取保温措施:防 冻要求较高的地区,应采用耐低温型湿式水表或者干式水表。 10.3.11近年来,由于分户水表的出户,表后户内供水管(包 括太阳能热水器的进出水管)穿越其他套的套内空间的设计时有 出现,给住户的维修和二次装修带来不便。因此,本条规定分户 水表后的户内管道不得穿越其他套的套内空间。 10.3.12自来水厂出厂水质均可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的要求,且部分地区 水厂的水质企业标准还高于国家标准要求。但在市政供水管网发 生事故时或在供水转输至用户的过程中,可能会被污染。例如市 政施工引起管道断裂,部分老旧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材质老化、锈 蚀、渗漏等均会导致管网未端供水水质欠佳,如出水含铁锈、浑 浊或有异味。前置过滤器一般可过滤自来水中大于100μm的悬 浮颗粒物如泥沙、铁锈等杂质,避免人体肌肤受到伤害,并耳对 下游管道、热水器、卫生器具起到保护作用,也可作为直饮水系 统的预处理设施。当对水质有更高要求时,可设置分户式或集中 式直饮水系统,满足用户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 10.3.13住宅设置热水供应设施以满足居住者洗浴的需要,是 提高生活水准的必要措施,也是居住者的普遍要求。由于热源状 况和技术经济条件不尽相同,可采用多种热水加热方式和供应系 统,如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单户燃气热水器(炉)、太阳能热水 器、空气源热水机组和电热水器等。江苏地区推荐分户采用太阳 能热水器干燃气(电)热水器、空气源热水机组十燃气(电)热 水器。对于毛坏交付的住宅,应预留安装热水供应设施及接管的 条件。

45℃的水温。为避免使用热水时需要放空大量冷水而造成水和能 源的浪费,集中生活热水系统应在分户热水表前设循环加热系 统,无循环的供水支管长度不宜超过8m。当热水用水点距水表 或热水器较远时,需采取措施,保证水温。 生活热水主要用于盟洗、淋浴,而这两者均是通过冷水、热 水混合后调到所需使用温度。因此,热水供水系统应与冷水系统 竖向分区一致,保证系统内冷水、热水的压力平衡,达到节水、 节能、用水舒适的目的。 10.3.15住宅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是可再生能源在 住宅建筑中应用的要求。当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因建筑形式、给 水系统等因素的影响确有困难时,可采用空气源热水系统、地源 热泵热水系统等替代。 江苏省大部分区域太阳能资源等级为Ⅲ级,因此太阳能(包 括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不能作为热水系统的单一热源使用,应 设置辅助热源及其加热设施,并应按设计总热负荷进行配置。辅 助热源可因地制宜选择城市热网、燃气、燃油、电力等。集中储 热的辅助热源及其加热设施应设在专用设备间内,分散储热的辅 助热源及其加热设施应设在套内。 10.3.16为了保证变配电房、电梯机房、消防控制室、电气房 间等以及烟道、风道、电梯井的正常安全使用,本条规定给水管 道不得穿越和敷设在上述区域。给水管道不宜穿越卧室,当必须 穿越时,除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外,还应采取防水流噪声、防 结露等措施。 10.3.17为了与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的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相适应 本条规定住宅排水系统应雨污分流。

10.3.18为了防止卫生间排水管道内的污浊有害气体窜至

寸,对居住者卫生健康造成影响,本条规定应在厨房内和卫生间 分别设立管,不应共用一根排水立管。同时各直的通气立管也

应分别设置。 为避免排水管道漏水、噪声或结露产生凝结水影响居住者卫 生健康,损坏财产,排水管道(包括排水立管和横管)均不得穿 越卧室。若住宅下层为人防地下室,排水管道可设置在人防顶板 覆土层内。排水立管采用普通塑料排水管时,不应布置在靠近与 卧室相邻的内墙;当必须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时,应采用卡箍 式或机制式柔性接口铸铁排水管、静音塑料排水管等有消声功能 的管材或进行隔声处理 国内外的科研测试证明,污水立管的水流流速大,而污水排 出管的水流流速小,在立管底部管道内产生正压值,使该区域卫 生器具内的水封遭受破坏,导致卫生器具内发生冒泡、满溢现 象。最低横支管单独排出是解决上述问题最有效的方法。 10.3.19住宅卫生间的排水横支管规定设置在本层套内,不得 穿越楼板进入下层户内,是为了便于管道的蔬通和检修在本套内 完成,避免对下层住户的干扰。本条旨在解决户与户之间的于扰

生健康,损坏财产,排水管道(包括排水立管和横管)均不得穿 越卧室。若住宅下层为人防地下室,排水管道可设置在人防顶板 覆土层内。排水立管采用普通塑料排水管时,不应布置在靠近与 卧室相邻的内墙;当必须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时,应采用卡箍 式或机制式柔性接口铸铁排水管、静音塑料排水管等有消声功能 的管材或进行隔声处理 国内外的科研测试证明,污水立管的水流流速大,而污水排 出管的水流流速小,在立管底部管道内产生正压值,使该区域卫 生器具内的水封遭受破坏,导致卫生器具内发生冒泡、满溢现 象。最低横支管单独排出是解决上述问题最有效的方法。 10.3.19住宅卫生间的排水横支管规定设置在本层套内,不得 穿越楼板进入下层户内,是为了便于管道的蔬通和检修在本套内 完成,避免对下层住户的干扰。本条旨在解决户与户之间的于扰 10.3.20本条规定了同层排水的设计原则。 采用降板同层排水方式需占用空间高度,会对卫生间内排风 机、电热水器的安装带来困难。降板区域需要进行二次回填,再 进行防水、找平,增加了施工难度,且后期维护改造需进行回填 层开挖,施工难度较大。如果地面水渗漏,或者排水管漏水,导 致降板区域长期积水,会产生异味,影响空气质量。降板区域的 二次排水装置,难以将积水排除于净;若设置不当,也易引起排 水系统的臭味溢出。 采用不降板同层排水方式,不占用顶部空间,采用隐蔽式高 水箱提升了排水条件并可节约用水;采用后排式坐便器,卫生间 无卫生死角,易于清洁;排水管道在结构施工完成后进行安装 后期检修更换较方便;不需要设置降板层,杜绝了降板区域积水 引起的卫生、安全问题。因此推荐采用不降板的同层排水系统

采用降板同层排水方式需占用空间高度,会对卫生间内排风 机、电热水器的安装带来困难。降板区域需要进行二次回填,再 进行防水、找平,增加了施工难度,且后期维护改造需进行回填 层开挖,施工难度较大。如果地面水渗漏,或者排水管漏水,导 致降板区域长期积水,会产生异味,影响空气质量。降板区域的 二次排水装置,难以将积水排除于净;若设置不当,也易引起排 水系统的臭味溢出。 采用不降板同层排水方式,不占用顶部空间,采用隐蔽式高 水箱提升了排水条件并可节约用水;采用后排式坐便器,卫生间 无卫生死角,易于清洁;排水管道在结构施工完成后进行安装 后期检修更换较方便;不需要设置降板层,杜绝了降板区域积水 引起的卫生、安全问题。因此推荐采用不降板的同层排水系统。

采用降板式同层排水系统时,应合理确定降板范围及降板深 ,不得影响室内净高及设备、管线等布置。 10.3.21住户采用节水性能良好的卫生器具和配件,是节约水 资源的重要措施。节水型用水器具和配件的节水性能指标必须达 到《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的要求。为保证排水通畅及水 封装置阻断效果,卫生器具水封装置应采用成品配件,不应采用 现场组装存水弯、2个45°弯头组成的存水弯、软管煨弯构成的 存水弯。坐便器需采用自带水封的产品。 10.3.22卫生间、厨房地面平时不会有大量积水,少量的水可 以用抹布擦干;随着管材、阀门、洁具质量的提高,发生漏水的 既率也大幅降低;地漏若长期无流水补充,导致水封十滴,容易 引起排水系统臭气溢入户内。因此,不建议在卫生间、厨房设置 专用于地面排水的地漏

利用等海绵城市技术。目前江苏省各地各类建筑工程设置雨水利 用系统有一些地方规定,设计时可参照当地的规定执行。雨水利

用系统的设计还应符合其他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 10.3.28开敲阳台应设阳台雨水排水立管和地漏或排水短管, 且其立管底部应间接排人雨水沟头或明沟。封闭阳台可不考虑地 面雨水排水。 空调冷凝水的排放处理不当,易引发邻里的矛盾纠纷。因 此,本条规定设计冷凝水排放管,其立管底部应间接排入雨水 沟头或明沟。为了减少建筑外墙上的立管数量,可将空调冷凝水 立管与阳台雨水排水立管合并。但空调冷凝水和阳台排水都不应 接人屋面雨水立管。 10.3.29给水排水管道、阀门和配件采用不易锈蚀的材料,可

用系统的设计还应符合其他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 10.3.28开敲阳台应设阳台雨水排水立管和地漏或排水短管, 且其立管底部应间接排人雨水沟头或明沟。封闭阳台可不考虑地 面雨水排水。 空调冷凝水的排放处理不当,易引发邻里的矛盾纠纷。因 此,本条规定设计冷凝水排放管,其立管底部应间接排入雨水 沟头或明沟。为了减少建筑外墙上的立管数量,可将空调冷凝水 立管与阳台雨水排水立管合并。但空调冷凝水和阳台排水都不应 接人屋面雨水立管。 10.3.29给水排水管道、阀门和配件采用不易锈蚀的材料,可 保证检修时能及时可靠关闭。 净水器等用水设备与给水管连接时多采用软管,塑料软管因 强度较低,易发生渗漏甚至爆管,故应选用金属软管等强度高、 耐久性好的管材。 试验及分析结果表明,立管与配件壁厚不同或连接时施工不 当导致立管内壁出现凸出部分时,立管内会在排水时产生“漏斗 型水塞”现象,大大降低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造成排水系统水 封破坏,故应采取措施避免此现象发生。 给水排水管道暗敷可提升美观效果,且避免管道碰撞损坏。 为便王给水排水管道维修再换不应收管道散设在结构层内

10.3.29给水排水管道、阀门和配件采用不易锈蚀的

净水器等用水设备与给水管连接时多采用软管,塑料软管因 强度较低,易发生渗漏甚至爆管,故应选用金属软管等强度高、 耐久性好的管材。 试验及分析结果表明,立管与配件壁厚不同或连接时施工不 当导致立管内壁出现凸出部分时,立管内会在排水时产生“漏斗 型水塞”现象,大大降低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造成排水系统水 封破坏,故应采取措施避免此现象发生。 给水排水管道暗敷可提升美观效果,且避免管道碰撞损坏。 为便于给水排水管道维修更换,不应将管道敷设在结构层内

可避免占用公共空间;在符合抄表、安装、维修及安全使用的条 生下,将燃气计量表安装设置在室内阳台、设备平台等处或在室 外公用部位集中设置,可以减少厨房内燃气管道,提高厨房空间 利用率,改善厨房工作环境。燃气计量表安装在橱柜或表箱内 时,橱柜及表箱内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 10.4.3本条规定了燃气燃烧器具设置的要求。 2燃气热水器(炉)等的设置应符合安装维修方便、排烟 道出口顺畅和与燃气、冷热水管道连接便捷的要求。设计时必须 考虑预留热水器位置和给排气的孔洞。 3本款参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一2011第8.4.4条 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燃气热水器(炉)等在燃烧过程中要消耗氧气,同时产生含 有天量二氧化碳、水蒸气和燃烧不完全的一氧化碳等的有害气 体,为了用气安全,必须设置将废气排至室外的专用排放管。若 将燃气热水器的废气接入厨房排油烟管道,将影响燃气热水器的 正常燃烧,造成烟气回流的严重后果,因此,应予严禁。 4本款参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一2006(2020 年版)第10.4.2条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一2011第 8.4.3条,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考虑到此类房间使用燃气燃烧器具时门窗较密闭,一旦有燃 气发生泄漏等事故,难以及时发现,很不安全,故作此规定。 10.4.4燃气管道不应设在卧室、起居室和卫生间是为了保证人 身安全。燃气管道不应设在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等 处,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消防安全。 10.4.6燃气设计是安全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本标准第 10.4.1~10.4.5条仅是设计中应予遵循的最基本要求,设计时 还应产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 5供暖、空调与通风

10.5.1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住宅对供暖、空调及空 气品质需求越来越高。住宅是采用集中供暖、集中空调方式,还 是采用分户供暖、分户空调方式,应根据当地能源、环保、用户 对设备及运行费用的承受能力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分析来确 定。同时,还要考虑寒冷地区的高层、中高层和多层住宅宜采用 集中供暖系统

U..1 随力 气品质需求越来越高。住宅是采用集中供暖、集中空调方式,还 是采用分户供暖、分户空调方式,应根据当地能源、环保、用户 对设备及运行费用的承受能力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分析来确 定。同时,还要考虑寒冷地区的高层、中高层和多层住宅宜采用 集中供暖系统。 10.5.2根据几十年的实践经验,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 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d的地区,在同样保障室内设计环境的 情况下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更为经济、合理。根据上述原则,江苏省 符合条件的城市有:徐州97d、连云港102d、淮安93d、盐城94d。 10.5.3本条引1自《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一2011第8.3.6条: 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规定了供暖最低设计温度,适用于所有设置集中供暖的 住宅。考虑到居住者夜间衣着较少,卫生间宜适当提高标准。 10.5.4住宅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应对每个房间进行冷、热负荷 计算,避免采用估算方式导致房间冷热不均,而引起建设费用和 能源费用的浪费。 10.5.5系统的水力失调和水力失均是影响房间舒适和供暖系统

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d的地区,在同样保障室内设计环 情况下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更为经济、合理。根据上述原则,江壳 符合条件的城市有:徐州97d、连云港102d、淮安93d、盐城94d

10.5.5系统的水力失调和水力失均是影响房间舒适和供暖

10.5.6住宅供暖系统(集中热源和各户设置分散热源)均以不 高于85℃热水作为供暖热媒。热水供暖比蒸汽供暖具有节能、 舒适、安全等许多优点,但热水供暖系统中的管道、阀门、散热 器经常会出现腐蚀、结垢或堵塞的现象,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尤其是住宅设置热计量表和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后,对水质要求更

高。建筑物供暖入口和分户系统入口应设置过滤设备,户内管材 宜优先采用复合材料

10.5.7对于住宅的底层商店、门厅、地下室和有供暖要求

0.5.7对于任宅的底层商店、「厅、地下室和有供暖要求的楼 第间等公共用房和公用空间,其供暖系统应单独设置。此种方法 统可以解决使用时间不同的矛盾,又有利于保证住宅供暖系统正 常运行和系统热计量。

决分户冷(热)计量装置的安装

10.5.9设有供暖(空调)方式的住宅应设置分室温度控制,设 有集中供暖(空调)方式的住宅应设置分户计量设施。室温控制 是为了保证舒适度,降低建筑用能,分户计量是用户缴费的依据 及便于管理。

10.5.14本条规定的目的是防止住宅采用毛细管辐射空调系统 面、侧壁结露。毛细管辐射供冷一般不能有瞬时大量的热负荷 进人,如开窗开空调。系统设计时应设置防结露控制系统,保持 室内温度高于露点温度1℃~2℃,能有效防止顶面、侧壁结露: 保证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10.5.15未设置集中供暖(空调)的住宅,应设计统一的分体 空调室外机的安放搁板。由于室外机的安装位置直接涉及节能、 安全以及对室外和其他住户环境的影响,故建筑专业和暖通专业 应协同设计,共同确定空调室外机的设置位置,确保其检修、安 装和通风条件。 10.5.16厨房和卫生间竖井应具有防火、防倒灌措施和排气的 功能。为了改善排风效果,应在竖向排风并出口处安装无动力风 帽,这样,平时不使用吸油烟机或卫生间排风扇时,也可以通过 竖井出屋面在其顶部的无动力风帽,对厨房和卫生间进行换气。 住宅的厨房不应对公共部位排放烟气。 10.5.17新风量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范》GB50736一2012第3.0.6条第2款的要求,按换气次数法 确定。结合江苏各地实际情况,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存在较大差 异,有些家庭远远超过人均居住面积,也有些家庭人口多、居住 面积小,根据居住面积指标确定换气次数,如表4所示(房间层 高以2.80m计算)。

表4换气次数计算方法

本条中的换气次数能满足使用要求,考虑到室外空气品质的 影响,新风系统应设置过滤装置。 10.5.18通风系统的设置能起到降温、除湿和排除污浊气体的 作用。配电间、水泵房等无人值守的房间,若此类房间无与室外 空气直接流通的窗口或洞口,则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 10.5.19为了贯彻国家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改善建筑室内环 境和提高江苏省居住建筑物供暖、空调等方面能耗的使用效率, 住宅供暖空调系统设计、设备选型等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GB50189、《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 及《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的要求。 10.5.20住宅户内新风系统的风管材质可采用不燃材质,也可 采用难燃B级材质。 10.5.21本条是对住宅新风口、排风口布置的规定。 1新风取风口设置位置对室内空气品质影响较大,取风口应与 排风口设置在不同向,减少排风口排出的气体对取风口的影响。 2户式燃气热水炉排出废气成分较为复杂,含有氮氧化物、 氧化碳等,若与机械新风取风口位置过近,将导致新风品质较差。 3在新风口设置防蚊虫措施可避免室外飞虫等通过新风口 进人新风系统。高层住宅室外风速较大,设置防倒灌设施能保证 用户新风量和排气的顺畅,

10.6.1管线综合是规划设计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符合各 种管线技术规范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各自的覆土空间,解决诸 管线之间或与建筑物、道路和绿化之间的矛盾,需要建筑和设备 各专业共同协作完成。这不仅可以科学合理地确定建筑物和园林 绿化标高,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还利于今后的施工和运营维护

用房的出人口分开设置,设备用房的出入口应能直通室外或直接 进人直通室外的楼梯。用于消防系统的设备用房还应同时满足相 关消防规范的要求。

11.0.1《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首次提出 了建筑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钢丝网架水泥夹心隔墙装饰施工工艺,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使 用、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工作年限。 此外,还应明确各主要部位和建筑材料如防水材料、管线工 程、公用设备、户门及外窗、外保温系统以及各类科技系统的合 理使用年限,便于物业管理单位和住户维修更新。 11.0.5住区中设备设施众多,部分材料和设备常常因其特殊 性、专用性,不易修复和难于购买。此外,住区为解决房屋维修 中的“急、难、愁”问题,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应配备与本 小区相配套的维修备件和应急部品,例如与本小区配套的应急担 架、微型消防站、防止地下室淹水的应急防汛物资等。

12.0.1在住宅设计阶段计算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是住宅从计 划、规划到施工、管理各阶段技术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条量 求计算的5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必须在设计中明确计算出来关 标注在图纸中。

12.0.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应采用统一 的计算规则,这有利于工程投标、方案设计、工程立项以及结 算、分配、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可有效避免各种矛盾。关于阳 台面积计算一直存在异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一2013第3.0.21条明确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 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 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建筑物的阳台,不论 其形式如何,均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近年来,常有套型通过增加各种形式的阳台(生活阳台、服 务阳台、人户花园、空中花园等)增加建筑使用面积,使用面积 的增加实际上会增加整个住区的容积率,提高居住密集度,降低 住区各类配套设施配置标准,不利于整个住区的环境质量和配套 设施服务水平的提升。后期住户改造为房间也会影响到整个建筑 的保温隔热体系,不利于建筑节能降耗。因此,住宅的阳台面积 不宜过大。

12.0.3套内使用面积是住宅平面设计最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

套型面积计算方法是以住宅整栋楼建筑面积为计算参数,计 参数包括了本栋住宅楼地上的全部住宅建筑面积,但不包括本

住宅楼的套型阳台面积总和,这样更能够体现准确性和合理性 保证各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与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一致。 本栋住宅楼地上全部住宅建筑面积包括了供本栋住宅楼使用 的地上机房和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炉膛检修工程满堂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 于同一建筑物内时,供本栋住宅楼使用的单元门厅和相应的交通 空间建筑面积,不包括本栋住宅楼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以全楼总套内使用面积除以住宅楼建筑面积(包括本栋住宅 楼地上的全部住宅建筑面积,但不包括本栋住宅楼的套型阳台面 积),可得出一个用来计算套型总建筑面积的计算比值。该计算 比值相当于全楼的使用面积系数,采用该计算比值可避免同一套 型出现不同建筑面积的现象。 利用计算比值的计算方法明确了套型总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 面积、通过计算比值反算出的相应的建筑面积和套型阳台面积 之和。

计算方法均出台了地方规定,对于此类面积的计算应按当地正 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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