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11-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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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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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911-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pdf

孔隙水压力值计算公式:

14.2钢筋应力计、应变计、光纤传感器和轴力计应根据其特 采用适宜的安装埋设方法和步骤。 1钢筋应力计的安装理设要求如下: 1)钢筋应力计应焊接在同直径的受力钢筋上并宜保持 在同一轴线上,焊接时尽可能使其处于不受力状态 特别不应处于受弯状态; 2)钢筋应力计的焊接可采用对焊、坡口焊或熔槽焊:对 直径大于28mm的钢筋,不宜采用对焊焊接: 3)焊接过程中,仪器测出的温度应低于60℃,为防止应 力计温度过高,可采用间歇焊接法,也可在钢筋应力 计部位包上湿棉纱浇水冷却,但不得在焊缝处浇水 以免焊层变脆硬。 2混凝土应变计的安装理设要求如下: 1)将试件上粘贴混凝土应变计的部位用内酮等有机溶剂 清除表面的油污;表面粗糙不平时,可用细砂轮或砂 纸磨平,再用丙酮等有机溶剂清除表面残留的磨屑; 2)在试件上划制两根光滑、清楚且互相垂直交叉的定位 线,使混凝土应变计基底上的轴线标记与其对准后再 粘贴;

3)粘贴时在准备好的混凝十应变计基底上均匀地涂一层 胶粘剂,胶粘剂用量应保证粘结胶层厚度均匀且不影 响混凝土应变计的工作性能: 4)用镊子夹住引线,将混凝土应变计放在粘贴位置,在 粘贴处覆盖一块聚四氟乙烯薄膜,且用手指顺混凝士 应变计轴向,向引线方向轻轻按压混凝土应变计。挤 出多余胶液和胶粘剂层中的气泡,用力加压保证胶粘 剂凝固。 光纤传感器的安装理设要求如下: 1)光纤传感器应先埋入与工程材料一致的小型预制件中 再埋入工程结构中,传感器理入后应确保传感方向与 需测受力方问一致; 2)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光纤传感器可粘结到钢筋上,以 钢筋受力、变形反映结构内部应力、应变状态; 3)可先用小导管保护光纤传感器,在胶粘剂固化前将导 管拔出。 轴力计的安装理设要求如下: 1)宜采用专用的轴力计安装架。在钢支撑吊装前,将安 装架圆形钢筒上设有开槽的一端面与钢支撑固定端的 钢板电焊焊接。焊接时安装架中心点应与钢支撑中心 轴线对齐,保持各接触面平整,使钢支撑能通过轴力 计正常传力; 2)焊接部位冷却后,将轴力计推入安装架圆形钢筒 内,用螺丝把轴力计固定在安装架上,并将轴力计 的电缆绑在安装架的两翼内侧,防止在吊装过程中 损伤电缆; 3)钢支撑吊装、对准、就位后,在安装架的另一端 (空缺端)与支护墙体上的钢板中间加一块加强钢 垫板; 4)轴力计受力后即松开固定螺丝

7.15.1巡视检查作为仪器监测方法的有效补充,主要以目测为 主。根据巡查计划,结合施工进度,及时进行巡查,并详细做好 巡查记录

东莞某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7.15.2现场巡查和仪器监测数据成果之间大多存在着内在

,可以把被监测对象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更 全面地分析工程围(支)护体系及周边环境的变形规律及安全 态,更好地指导施工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工程施 上顺利进行。

7.15.3 现场巡查到的任何异常情况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结合

出现异常区域的监测数据和施工工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及时发 现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或征兆,以便施工方及相关单位及时启动 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8.1.1监测频率的确定是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施工方法 施工进度、工程所处的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以及监测对象 和监测项目的自身特点等密切相关。同时,监测频率与投入的监 测工作量和监测费用有关,在制定监测频率时既要考虑不能错过 监测对象的重要变化时刻,也应当合理布置工作量,控制监测费 用,选择科学、合理的监测频率有利于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8.1.3对穿越既有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建(构)筑物等周

8.1.3对穿越既有轨道交通运

境,由于其重要性和社会影响性大,对变形控制要求较高,控制 指标值相对较为严格,为确保安全,应提高监测的频率,必要时 对关键的监测项目进行24h远程实时监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8.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或方便施工

住往都要采用其他的辅助工法,如施工降水或注浆加固等。这些 铺助工法的实施也会对周围岩土体及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当采用 铺助工法时,根据环境对象的重要性程度和预测的变形量大小调 整监测频率,周边环境对象较为重要且预测影响较大时,应提高 监测频率

益烟频车 8.1.5现场巡查是施工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场仪器 监测的最有效补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进度合理安排 巡查频率,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 8.1.7本条规定了结束监测工作应满足的条件。施工监测期应

监测的最有效补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进度合理 巡查频率,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

8.1.7本条规定了结束监测工作应满足的条件。施工监测期应 包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即从施作支护结构或降水施工之前开 始,至土建施工完成之后止。

8.2.1本条主要考虑了基坑设计深度、实际开挖进度和地下结

构施作情况等因素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基坑工程的监测频率。 基坑开挖前施作支护结构和施工降水过程中,也会对周边环 境和地表产生影响,因此也应进行监测工作,监测频率应根据预 测和实际的沉降变形情况确定。 基坑开挖过程中监测频率总体要求是基坑设计深度越大、开 挖越深、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条件越复杂,监测频率越高。支护 结构、周围岩十体和周边环境在正常条件下可以采用相同的监测 锁率,当监测对象的监测数据变化较快,则应提高监测频率。 基坑主体结构施作过程中当拆除内支撑时,支护结构受力将 发生变化,会给支护结构的稳定带来风险,可根据基坑实际深度 和监测对象的变形情况适当提高监测频率。

8.2.2竖并开挖及井壁结构施工期间是竖并初期支护井壁净空

敛的主要监测时段,以确保竖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竖并在使 过程中的监测也十分重要,应根据净空收敛数据变化情况确定

监测频率。 8.2.3坑底隆起(回弹)与地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和开挖范 围有着密切的关系,对基底为软弱地层、遇水软化地层或有承压 水分布的基坑工程,坑底隆起(回弹)的监测十分必要,但由于 坑底隆起(回弹)的监测实施较为困难,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无法 进行监测,一般基底隆起的监测只能在基坑开挖之前、开挖完成 后和混凝士基础浇筑前这三个阶段进行。

8.2.4盾构法隧道工程施工的监测频率应符合盾构法

8.2.5矿山法隧道结构初期支护结构的拱顶沉降、底板竖向位 移和净空收敛监测频率,与初期支护结构的变形速率、监测点或 监测断面距开挖面的距离密切相关。矿山法隧道工程的监测频率 根据隧道或导洞开挖宽度、监测断面距开挖面的不同距离确定 在拆除临时支撑时或地质条件较差的情况下,初期支护结构容易 出现较大的变形,为避免危险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还应适当提

高监测频率。 对矿山法施工,周边环境和周围岩土体的变形与开挖面到监 测点或监测断面前后的距离、隧道埋深和隧道周边地质条件密切 相关,与开挖面越近、地质条件和环境对象越复杂,监测频率应 越高。

9.1.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监测预警等级和预警标准的制定

工程监测预警是整个监测工作的核心,通过监测预警能够使 相关单位对异常情况及时作出反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和避免 工程自身和周边环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监测预警需有一定 的标准,并要按照不同的等级进行预警,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监测应当制定工程监测预警等级和预警标准。 日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建城市中,由于各地的建设 管理水平、施工队伍的素质和施工经验,以及工程地质条件和施 工环境不同,对工程监测预警的分级不尽相同,每级的分级标准 也不完全一致。另外,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比较长,往往 都要划分为若干个标段进行施工,为了便于预警工作的统一管 理,通常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 专家,根据工程特点、监测项目控制值、当地施工经验等,研究 制定监测预警等级和预警标准。

9.1.2监测项目控制值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自身及周边环

境的安全状态或正常使用状态进行判断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设 计、工程施工及施工监测等工作的重要控制点。监测项目控制值 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工程自身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对施工方法、监 测手段的确定以及对施工工期和造价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合 理地确定监测项目控制值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监测设计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监测项自控制 直是监测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控制工程自身结构和周边环境 安全的重要标准。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设计文

件中明确控制指标及控制值也有具体要求。因此,本条规定在施 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提出监测项自控制值,以满足工程支护结构安 全及周边环境保护的要求。 工程设计应针对工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两类监测对象分别 确定相应的监测项自控制值,同时应考虑两类监测对象间的相互 影响。支护结构监测项目控制值的制定,首先应保证施工过程中 的支护结构的稳定及施工安全,同时还要保证周边环境处于正常 使用的安全状态。这就要求在制定支护结构控制值时要充分考虑 支护结构的设计特点、周围岩土体的特征及周边环境条件。 对于重要的建(构)筑物、桥梁、管线、既有轨道交通等环 境对象控制值的确定,主要是在保证其正常使用状态和安全的前 提下,分析研究其还能承受的变形量。这往往需要收集环境对象 原有的相关工程资料,并通过现场现状调查与检测,进行评估后 确定,最终还应符合相关单位的管理要求。 周围岩土体是工程所处的地质环境,是工程支护结构和周边 环境对象之间相互作用的媒介。周围地表沉降等岩土体变形可间 接反映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对象的变形、变化,其相关监测数据 能为判定工程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状态提供辅助依据,其控制 值的确定应根据工程结构安全等级和周边环境安全风险等级 确定。 对于采用分步开挖的暗挖大断面隧道、隧道穿越既有线等监 测等级较高、工况条件复杂的工程,一般控制指标较为严格,往 往在施工还没有完成之前,监测对象的变化、变形量就已超过控 制值,增加了后续施工的难度。因此,对于监测等级较高、工况 条件复杂的工程,控制值应按主要工况条件进行分解,以便分阶 段控制监测对象的变形,最终满足工程自身和环境控制的要求。 9.1.3变形监测不但要控制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值,还要注意 控制其变化速率。累计变化值反映的是监测对象当前的安全状

9.1.3变形监测不但要控制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值,

制其变化速率。累计变化值反映的是监测对象当前的安全状 ,而变化速率反映的是监测对象安全状态变化的发展速度,过 的变化速率,往往是突发事故的先兆。因此,变形监测数据的

表10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预警分级标准

9.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警情报送进行了要求

:1.5本杀为强刷性杀又,X 行安水 警情报送是工程监测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监测人员的重要 职责,通过警情报送能够使相关各方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 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当监测数据达到预警标准时应进行警情报送,这就要求外业 监测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内业整理、计算和分 析,发现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或变化速率无论达到任何一级预

警标准都要进行警情报送。

9.1.6本条列出了工程施工中现场巡查工作需要进行警情报送 的儿种情况。出现这些情况时,可能会严重威胁工程自身及周边 环境的安全,需立即进行警情报送,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 证工程自身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9.2支护结构和周围岩土体

9.2.1~9.2.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支护结构及周围岩土体监测项 目控制值与地质条件、工程规模、周边环境条件等有密切关系, 司时控制值对工程的工期、造价等都有较大影响。监测项目控制 直的确定需遵循安全与经济相统一,与当前的设计、施工和管理 水平相适应,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安全有效控制,关键项目严格 控制,按地质条件分类控制以及相关规范、地方经验与实测统计 结果相协调等原则。因此,合理确定工程施工过程中支护结构及 周围岩土体监测项自控制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本规范为监测项 自控制值的确定开展了专题研究。 专题研究收集了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控制指标的 规范、规程和工程标准53部,北京、上海、广州等14个轨 道交通建设城市25条线路、158个工点的设计文件及第三方 监测资料。 研究结果表明,不同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往往具有明显的地 域特性,如北京的黏性土与砂性士互层、上海的软十地层、广州 的上软下硬二元地层等。监测项目的监测数据变化量除与基坑, 遂道工程的各项设计参数、工法相关外,还与基坑、隧道所处场 区的岩土体特性、类型等因素密切相关。 根据这一特征,本规范开展的监测控制指标专题研究将所收 集工点的地层条件按坚硬~中硬土和中软~软弱土两类,分别统 计、分析不同监测项目的实测结果。土的分类参照了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工程场地土类型划分标准 (见表11)。

表11 土的类型划分和剪切波速范围

注:fak为由载荷试验等方法得到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Vs为岩土剪切 波速。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规 定的桩(墙)顶竖向位移控制值为10mm~40mm,北京地区规 定的控制值为10mm。 ②实测统计结果 收集的29个工点支护桩(墙)顶竖向位移监测资料中,多 为中软~软弱土地区的基坑工程,对29个工点的支护桩(墙) 顶竖向位移监测统计结果见图9。 竖向位移在29个工点中,监测点全部沉降的有8个工点, 平均沉降量一11.8mm,其中最大沉降量一43.3mm、最小沉降 量一0.6mm;监测点全部隆起的有13个工点,平均隆起量 10.3mm,其中最大降隆起量15.8mm,最小降起量2.9mm;监测 点中既有隆起文有沉降的有8个工点,最大沉降量一11.2mm, 最大隆起量25.1mm。 从图9(a)中可以看出,29个工点的303个监测点中监测 点隆起占监测点总数的53.1%,监测点沉降占监测点总数的 46.9%。监测点的竖向位移实测数值在一30mm~十20mm (一表示沉降,十表示隆起)的数量约占监测点总数的93.1%。 从图9(b)中可以看出,29个工点中桩(墙)顶最大隆起 约为0.14%H,最大沉降约为0.18%H。 根据统计结果,桩(墙)顶竖向位移最大变化速率的最大值 为4.8mm/d,大部分工程监测点最大变化速率在2mm/d以内。 根据统计结果,桩(墙)顶的竖向位移应按沉降和隆起分别 控制。支护(墙)顶沉降按一30mm、0.3%H进行控制,降 起按十20mm进行控制,变化速率按4mm/d进行控制,对绝大 多数工程都能够满足安全控制的要求。 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的确定原则和上述统计结果;并结合相 关规范的规定,针对不同工程监测等级的安全控制要求,本规范 推荐的支护桩(墙)顶沉降控制值为:一级基坑累计值10mm~ 25mm,相对基坑深度(H)值0.1%H~0.15%H,变化速率 2mm/d~3mm/d;二级、三级基坑累计值20mm~30mm,相对

基坑深度(H)值0.15%H~0.3%H,变化速率3mm/d~ 4mm/d。各等级基坑隆起控制值均为20mm。

图9基坑桩(墙)顶竖向位移统计图

2)支护桩(墙)顶水平位移 ①相关规范的规定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规 定的桩(墙)顶水平位移控制值为25mm~70mm,上海地区规 定的控制值为25mm~60mm。 ②实测统计结果 对73个工点的支护桩(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统计结果见图 10。统计结果显示,无论坚硬~中硬土地区还是中软~软弱土地 区的支护桩(墙)顶均出现向基坑内、外的水平位移,其位移量 不是很大且位移量的大小与基坑深度没有明显的关系。 从图10中可以看出,坚硬~中硬土地区49个工点的592个 监测点中实测数值分布在一15mm~十35mm(一表示向基坑列 的水平位移,十表示向基坑内的水平位移)的监测点数量约占监 测点总数的98.2%,中软~软弱土地区24个工点的311个监测 点中实测数值分布在一15mm~十40mm的监测点数量约占监测 点总数的93.9%。 根据统计结果,桩(墙)顶水平位移最大变化速率的最大值 为4.4mm/d,大部分工程监测点最大变化速率在2mm/d以内。 无论坚硬~中硬土地区还是中软~软弱土地区的桩(墙)顶 向基坑内的水平位移按十40mm进行控制,变化速率按4mm/d 进行控制,对绝大多数工程都能够满足安全控制的要求。 从图10(a)中可以看出,基坑支护桩(墙)顶存在向基坑 外水平位移的现象,但于向基坑外的水平位移原因复杂,控制 直的确定应结合支护结构形式、支撑轴力的大小和岩土条件。 根据监测项自控制值的确定原则和上述统计结果,并结合相 关规范的规定,针对不同工程监测等级的安全控制要求,本规范 准荐的支护桩(墙)顶水平位移控制值为:一级基坑累计值 15mm~25mm,相对基坑深度(H)值0.1%H~0.15%H;变 化速率2mm/d~3mm/d;二级基坑累计值20mm~30mm,相对 基坑深度(H)值0.15%H~0.3%H,变化速率3mm/d~

a)49个工点592个监测点(坚硬土~中硬土地区)

图1073个工点基坑桩(墙)顶最终水平位 移分布频率直方图

4mm/d;三级基坑累计值20mm~40mm,相对基坑深度(H) 直0.2%H~0.4%H,变化速率3mm/d~4mm/d。 当需对基坑桩(墙)项向基坑外的水平位移进行控制时,建 议控制值为15mm。 3)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 ①相关规范的规定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规 定的桩(墙)体水平位移控制值:地下连续墙为40mm~90mm: 灌注桩为45mm~80mm;北京地区规定的控制值为30mm~ 50mm,上海地区规定的控制值为45mm~80mm,广东地区规定 的控制值为30mm~150mm。 ②实测统计结果 对76个工点的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统计结果见图 11,74个工点的桩(墙)最大水平位移与基坑深度H的关系见 图12。 从图11(a)中可以看出,坚硬~中硬土地区的基坑支护桩 (墙)体存在向基坑内、外的水平位移,47个工点454个监测点 的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值在一15mm~十40mm(一表示向 基坑外的水平位移,十表示向基坑内的水平位移)的监测点数量 约占监测点总数的89.4%。从图12(a)中可以看出,45个工 点的最大桩(墙)体水平位移的平均值约为0.11%H,最大值 约为 0. 22%H。 根据统计结果,坚硬土~中硬土地区桩(墙)体水平位移的 最大变化速率多在2mm/d~3mm/d,变化速率最大值为 3.4mm/d。 坚硬~中硬土地区支护桩(墙)体向基坑内的水平位移按 十40mm、0.20%H进行控制,变化速率按5mm/d进行控制, 对绝大多数工程都能够满足安全控制的要求。 从图11(a)中可以看出,坚硬~中硬土地区基坑支护桩 (墙)体存在向基坑外水平位移的现象,但位移量相对较小。由

图1176个工点基坑桩(墙)体最终 水平位移分布频率直方图

(a)45个工点(坚硬~中硬土地区)

图127 74个工点桩(墙)最大水平位 移与基坑深度的关系

于向基坑外的水平位移原因复杂,控制值的确定应结合支护结构 形式、支撑轴力的大小和岩土条件。 从图11(b)中可以看出,中软~软弱土地区的基坑支护桩 (墙)体水平位移分布频率直方图与坚硬~中硬土地区相比具有 明显差异,主要表现为向基坑内的水平位移,且位移量比坚硬~ 中硬土地区的位移量相对较大。29个工点282个监测点的支护 桩(墙)体水平位移值在0mm~十70mm的监测点数量约占监 测点总数的76.2%。从图12(b)中可以看出,29个工点的最 大桩(墙)水平位移变化范围约为0.07%H~0.73%H,平均 直约为0.32%H。 根据统计结果,中软~软弱十地区桩(墙)体水平位移的最 大变化速率多在5mm/d以内,变化速率最大值为8.6mm/d。 中软~软弱土地区支护桩(墙)体向基坑内的水平位移按 十70mm、0.70%H进行控制,变化速率按6mm/d进行控制: 对大多数工程都能够满足安全控制的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基坑工程一般深、大且周边环境复杂,对支护 桩(墙)体的变形要求严格。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的确定原则和 上述统计结果,并结合相关规范的规定,针对不同工程监测等级 的安全控制要求,本规范推荐的坚硬~中硬土地区支护桩(墙) 体水平位移控制值为:一级基坑累计值20mm~30mm,相对基 坑深度(H)值0.15%H~0.2%H,变化速率2mm/d~3mm d;二级基坑累计值30mm~40mm,相对基坑深度(H)值 0.2%H~0.4%H,变化速率3mm/d~4mm/d;三级基坑累计 值30mm~40mm,相对基坑深度(H)值0.2%H~0.4%H, 变化速率4mm/d~5mm/d。 当需对坚硬~中硬土地区基坑桩(墙)体向基坑外的水平位 移进行控制时,建议控制值为15mm。 本规范推荐的中软~软弱土地区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控 制值为:一级基坑累计值30mm~50mm,相对基坑深度(H) 值0.2%H~0.3%H,变化速率2mm/d~4mm/d;二级基坑累

计值40mm~60mm,相对基坑深度(H)值0.3%H~0.5%H 变化速率3mm/d~5mm/d;三级基坑累计值50mm~70mm,相 对基坑深度(H)值0.5%H~0.7%H,变化速率4mm/d~ 6mm/d。 4)地表沉降 ①相关规范的规定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规 定的地表沉降控制值为25mm~65mm,北京地区规定的控制值 为30mm~50mm,上海地区规定的控制值为25mm~60mm,厂 东地区规定的控制值为20mm~40mm。 ②实测统计结果 基坑工程地表沉降主要统计沉降变形较大的与基坑边缘最近 的两排监测点,对67个工点的地表沉降监测统计结果见图13, 63个工点的最大地表沉降与基坑深度H的关系见图14。 从图13(a)中可以看出,坚硬~中硬土地区基坑周边地表 司时出现沉降和隆起现象,36个工点912个监测点的地表沉降 值分布在一40mm~十20mm(一表示沉降,十表示降起)的监 测点数量约占监测点总数的97.0%。从图14(a)中可以看出 32个工点的实测结果表明最大地表隆起约为0.11%H;最大地 表沉降的平均值约为0.09%H,最大地表沉降值约为0.18%H。 根据统计结果,坚硬~中硬土地区地表沉降的最大变化速率 多在2mm/d~3mm/d,变化速率最大值为4.4mm/d。 坚硬~中硬土地区地表沉降按一40mm和0.20%H进行控 制,变化速率按4mm/d进行控制,对绝大多数工程都能够满足 安全控制的要求。 从图13(b)中可以看出,中软~软弱土地区的基坑周边地 表变形分布频率直方图与坚硬~中硬土地区相比具有明显差异 主要表现为沉降,且沉降量比坚硬~中硬土地区的沉降量相对较 大。31个工点646个监测点的地表沉降实测数值在一60mm~ 0mm的监测点数量约占监测点总数的83.6%。从图14(b)中

67个工点最终地表沉降分布频率

可以看出,31个工点的最大地表沉降变化范围约为0.07%H~ 0.83%H,平均值约为0.33%H。 根据统计结果,中软~软弱土地区地表沉降的最大变化速率 多在2mm/d~3mm/d,变化速率最大值为7.6mm/d。 中软~软弱土地区地表沉降按一60mm和0.60%H进行控 制,变化速率按6mm/d进行控制,对绝大多数工程都能够满足 安全控制的要求。 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的确定原则和上述统计结果,并结合相 关规范的规定,针对不同工程监测等级的安全控制要求,本规范 推荐的坚硬~中硬土地区地表沉降控制值为:一级基坑累计值 20mm~30mm,相对基坑深度(H)值0.15%H~0.2%H,变 化速率2mm/d~4mm/d;二级基坑累计值25mm~35mm,相对 基坑深度(H)值0.2%H~0.3%H,变化速率2mm/d~4mm/ d;三级基坑累计值30mm~40mm,相对基坑深度(H)值 0.3%H~0.4%H,变化速率2mm/d~4mm/d。 当需对坚硬~中硬土地区基坑周边地表隆起进行控制时,建 议控制值为20mm。 本规范推荐的中软~软弱十地区地表沉降控制值为:一级基 坑累计值20mm~40mm,相对基坑深度(H)值0.2%H~ 0.3%H,变化速率2mm/d~4mm/d:二级基坑累计值30mm~ 50mm,相对基坑深度(H)值0.3%H~0.5%H,变化速率 3mm/d~5mm/d;三级基坑累计值40mm~60mm,相对基坑深 度(H)值0.4%H~0.6%H,变化速率4mm/d~6mm/d 综合各类技术规范的规定和实测数据统计分析结果,本条款 给出了基坑工程不同监测项目的控制值,其中地表沉降和支护桩 (墙)体水平位移根据工程场地土类型的不同,分别给出了监测 项目控制值。由于监测等级为三级的基坑工程案例和实测数据较 少,其监测项目控制值主要参照二级基坑工程确定,并进行了适 当调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支护结构采用土钉墙、型钢水泥土墙的

63个工点最大地表沉降与基坑深度

(a)20个工点370个监测点(坚硬土~中硬土地区)

图1621个标准断面矿山法区间最终地表沉降 分布频率直方图(350个监测点)

隧道工程监测项目控制值,其中地表沉降按车站、区间分别给出 了监测项目控制值。 矿山法隧道其他监测项目控制值是结合国家现行标准《锚杆 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 10204和《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F60等相关规范 确定。

9.3.1建(构)筑物允许的变形由其自身特点和已有变形决定, 工程监测项目控制值与其自身的使用功能、建筑规模、修建年 代、结构形式、基础类型和地基条件密切相关。建(构)筑物与 工程的空间位置关系决定了其所受工程的影响程度,影响程度的 确定应考虑两者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对于建设年代久远的建 (构)筑物、存在病害的危险建(构)筑物或国家级文物等特殊

建(构)筑物的控制值确定应特别慎重,一一般通过专项评估确定 监测项目控制值。 对于新建或一般性的建(构)筑物的监测项目控制值可以依 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的有关 现定进行确定,但应考虑建(构)筑物已发生的变形。 建(构)筑物监测项目控制值专题研究收集了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 准》GB50292、《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和《建筑基坑工 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等相关规范,建(构)筑物监测项 自控制值的现有研究成果,以及国内主要轨道交通建设城市中 114栋建筑的沉降监测成果。 统计实测结果表明,中低层建筑的沉降变化较大,高层、超 高层的变形一般较小。综合各类技术规范的规定、已有研究成果 和实测数据统计分析,给出了一般建(构)筑物的监测项目控制 直,以供各地参考。 9.3.2桥梁充许的变形由其自身特点和已有变形决定,监测项 目控制值与其自身的规模、结构形式、基础类型、建筑材料、养 护情况等密切相关,桥梁与工程的空间位置关系决定了其所受工 程的影响程度。 桥梁监测项自控制值专题研究收集了国家现行标准《地铁设 计规范》GB50157、《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 TB10002.1和《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等 相关规范,关于桥梁监测项目控制值的现有研究成果,以及国内 主要轨道交通建设城市29架桥梁的沉降监测成果。 统计实测结果表明,桥梁沉降实测变形较小,监测点实测值 多在15mm以内,这与桥梁采用桩基础和工程施工过程中注重 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有关。

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等相关规范,建(构)筑物监测项

护情况等密切相天,桥梁与工程的空间位置 程的影响程度。 桥梁监测项目控制值专题研究收集了国家现行标准《地铁设 计规范》GB50157、《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 TB10002.1和《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等 相关规范,关于桥梁监测项目控制值的现有研究成果,以及国内 主要轨道交通建设城市29架桥梁的沉降监测成果。 统计实测结果表明,桥梁沉降实测变形较小,监测点实测值 多在15mm以内,这与桥梁采用桩基础和工程施工过程中注重 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有关。

测项目控制值与其自身的功能、材质、工作压力、管径

式、理置深度、铺设方法、铺设年代等密切相关,地下管线与工 程的空间位置关系决定了其所受工程的影响程度。 地下管线监测项目控制值专题研究收集了现行国家标准《给 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等相关规范,地下管线监测项目控制值的现有研究成 果,以及国内主要轨道交通建设城市185条地下管线的沉降监测 成果。实测资料中地下管线多以地表间接监测点进行监测,坚 硬~中硬土地区监测点实测值多在30mm以内,中软~软弱土 地区监测点实测值稍大一些。 20条地下管线的直接监测结果表明,部分地下管线的整体 沉降较大,但其差异沉降(倾斜率)未超过控制要求,管体未出 现明显的损坏。因此,整体沉降对地下管线的影响较小,应注重 地下管线的差异沉降(倾斜率)的控制。 综合各类技术规范要求、已有研究成果和实测数据统计分 析,给出了不同功能类型地下管线的监测项自控制值,以供各地 参考。

参考。 9.3.4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监测项目控制值专题研究收集了国 家现行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公路养护技术 规范》JTGH1O、《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O、《公路 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 护技术规范》JTJ073.1等相关规范和相关沉降监测成果。 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沉降主要是道路路基的沉降,综合各类 技术规范要求和实测变形情况,根据道路等级的不同,给出了道 路路基沉降的监测项目控制值,以供各地参考。 9.3.5城市轨道交通有线监测项目控制值的确定,一般都是 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专项评估确定,同时也要遵循运营管理 单位的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线监测项目控制值专题研究收集了现行国 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和北京、上海等地的城市轨

9.3.5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线监测项目控制值的确定,一般都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线监测项目控制值专题研究收集了现行 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和北京、上海等地的城市

道交通既有线养护、保护标准,以及一些实测变形监测成果 合各类技术规范要求和实测变形情况,给出了城市轨道交通 线隧道结构变形的监测项目控制值,以供各地参考。

合各类技术规范要求和实测变形情况,给出了城市轨道交通既有 线隧道结构变形的监测项目控制值,以供各地参考。 9.3.6既有铁路监测项目控制值主要依据现行行业标准《铁路 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和《铁路线路维修规则》 铁运1999」146号)中的有关规定确定。对于高速铁路等特 殊的既有铁路线,其过大变形的影响后果极为严重,需通过专项 评估确定监测项目控制值,并应满足既有铁路运营单位的要求。 9.3.7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中规定地面建 筑的爆破振动判据,采用保护对象所在地质点峰值振动速度和主 振频率:水工隧道、交通隧道、电站(厂)中心控制室设备、新 尧大体积混凝十的爆破振动判据,采用保护对象所在地质点峰值 振动速度。安全允许标准见表12。

表12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

注:1表列频率为主振频率,系指最大振幅所对应波的频率。 2频率范围可根据类似工程或现场实测波形选取。选取频率时亦可参考下列 数据:深孔爆破10Hz~60Hz,浅孔爆破4Hz~100Hz。 3有特殊要求的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主:1表列频率为主振频率,系指最大振幅所对应波的频率。 2 频率范围可根据类似工程或现场实测波形选取。选取频率时亦可参考下列 数据:深孔爆破10Hz~60Hz,浅孔爆破4Hz~100Hz。 3有特殊要求的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10. 1 一般规定

10.1.1受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和施工过程中诸多不确定因 素的影响,以及运营期间列车动荷载和邻近工程施工的影响,城 市轨道交通线路结构在其施工及运营期间会发生不同程度的位移 变形,往往会影响到线路结构安全和列车运营安全。因此,在施 工及运营阶段,为保证线路结构安全和运营安全,应对线路中的 隧道、高架桥梁、路基和轨道结构及重要的附属结构等进行变形 监测,为线路维护提供监测数据资料。 10.1.2线路结构的变形监测主要为保证线路结构安全和运营安 全提供监测数据资料,监测方案的编制应满足线路结构安全和运 营安全管理的实际要求。监测方案的内容也应包括监测项目、监 测范围、布点要求、监测方法、监测期与频率、现场监测作业时 段、人员设备进出场要求等。监测方案中宜考虑监测工作的连续 性、系统性DB/T 29-270-2019 天津市预应力混凝土矩形支护桩技术规程.pdf,可以将施工过程中的线路结构监测项目延续作为运 营阶段线路结构的监测项目

10.2.1线路结构的沉降缝和变形缝,车站与区间、区间与联络 通道及附属结构与线路结构等衔接处容易产生竖向位移或差异沉 降,道岔区和曲线地段出现沉降会更影响运营安全,不良地质区 域容易使线路结构产生变形,因此,这些部位是线路结构监测的 重要部位,必须有监测点或监测断面控制

10.2.3考虑到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变形可对比性和监测工作的

经济性,应充分利用施工阶段的监测点开展延续项目的监测 作。监测基准点也应尽量利用施工阶段布设的基准点,当基准

的位置或数量不能满足现场观测要求时可重新理设,其位置和数 量要根据整条线路情况统筹考虑。线路结构变形监测中采用的监 测点应保证可靠、稳定,基准点或监测点被破坏时要及时恢复。 10.2.4因地质条件、结构形式、周边环境及施工方法的不同 各地及不同区段等轨道交通线路结构达到完全稳定的持续时间有 很大的差异,沉降速率和最终沉降量也各不相同。因此,线路结 构的监测频率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以能够及时、准 确、系统地反映线路结构变形为确定原则

11.0.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成果主要包括现场实测资料和室 内数据处理成果两大类。通过仪器监测、现场巡查和远程视频监 控等手段获得各类现场实测资料后,需及时进行计算、分析和整 理工作,将现场实测资料转化为完整、清晰的分析、处理成果 室内数据处理成果可以采用图表、曲线等直观且易于反映工程安 全问题的表现形式,同时对相关图表、曲线也应附必要的文学说 明。在某个阶段或整个过程的监测工作完成后,应形成书面文字 报告,对该阶段或整个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相关分析 结论和建议。 11.0.2工程现场仪器监测应将不同监测项自的实测结果记录到 规定的表格中,以便于监测数据的清晰记录和后续的计算、对比 和分析。全站仪等可以自动记录现场监测数据的监测仪器,应保 存相应的电子数据资料,以便于实测数据的复核和比对,防止实 则出现批漏。现场巡香工作应填写巡查记录表格,将实际巡视检 查结果言简意地进行记录。远程视频监控应保存好视频监控录 象资料,填写相关视频成果保存记录,便于远程视频蓝控成果的 查找和调用。 现场监测资料应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结合,描述线路名称、合 司段、工点名称、施工工法、施工进度等工况资料,以使监测成 果与实际工程情况更好地结合:便于分析监测对象的安全状态。 11.0.3现场监测工作会受自然环境条件变化(气候、天气等) 和人为因素(施工损坏环监测点等)的影响,仪器监测成果可能因 为监测仪器、设备、元器件和传感器等问题出现偏差,当传感器 受施工影响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可能给出错误的监测数据。因 此,完成现场监测后,应对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校对。当

发现监测数据波动较大时,应分析是监测对象实际变化还是监测 点或监测仪器问题所致。难以确定原因时园艺场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进行复测,防止错 昊的监测数据影响监测成果的质量, 1.0.4监测数据采集完成后应及时计算或换算监测对象的累计 变化值和变化速率值,以分析判断监测对象的安全状态及发展变 趋势。监测数据的时程曲线可直观、形象地反映监测对象的位 多或内力的发展变化趋势及过程,依此判断监测对象的安全状态 和发展变化情况。因此,各类监测数据均应及时绘制成相应的时 曲线。监测断面曲线图、等值线图等可以反映监测断面或监测 区域的整体变化,以及不同监测部位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内在规 聿,对整体分析工程安全状态起着很好的作用。 1.0.5监测报告根据监测时间阶段和监测结果报告的及时性分 日报、警情快报、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各类监测报告均应 人表格、图形等“形象化、直观化”的表达形式表示出监测对象 的安全状态变化情况,以便于相关人员及专家的分析与判断。 1)日报是反映监测对象变形、变化的最直接、最简单的 报告形式,是实现信息化施工的重要依据。当监测 工作完成后,监测人员应及时整理、分析各类监测信 息,确保当日监测成果的正确性。形成日报后,及时 反馈给相关单位,以保证信息化施工的顺利开展。 2)工程出现各类警情异常时,对警情的时间、地点、情 况描述、严重程度、施工工况等警情基本信息进行描 述,结合监测结果对警情原因进行初步判断,并提出 相应的处理措施建议。警情快报应迅速上报相关单位 和管理部门,以使警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3)监测工作持续一段时间后,监测人员应对该阶段的监 测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阶段性报告,反馈给相关单位。 阶段性报告是某一段时间内各类监测信息、监测分析 成果的较深入的总结和分析。综合分析后得出该阶段 内监测工点各个监测项目以及工程整体的变化规律,

发展趋势和评价,以便于为信息化施工提供阶段性 指导。 4)工程监测工作全部完成后,监测单位应向委托单位提 交工程监测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各类监测数据 和查信息的汇总、分析与说明,对整个工程监测工 作进行分析、评价,得出整体性监测结论与建议,为 以后类似工程监测工作积累经验,以便于相关工程监 测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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