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029-2021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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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102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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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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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029-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029-2021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pdf

5.0.2矿物掺合料进场检验项目、组批条件及批

主:1)可根据需要检验表5.0.2以外的其他项目。

2)混凝土生产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矿物掺合料进场检测频次和检测方式。 5.0.3矿物掺合料进场时,宜按本规程附录A进行快速检验,当试验样品与上一样品的初始 扩展度之差大于50mm连续钢构桥施工组织设计,或者试验样品的60min扩展度损失大于50mm时,则判定该矿物掺合料 质量波动较大。

5.0.4矿物掺合料的验收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矿物掺合料的验收应按批进行,符合本规程检验项目技术要求的方可使用; 2当检验结果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5.0.4矿物掺合料的验收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矿物掺合料的验收应按批进行,符合本规程检验项目技术要求的方可使用; 2当检验结果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6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5.1.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和混凝土的而 久性以及施工要求,采用实际使用的原材料,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的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6.1.2C20及以上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胶凝材料用量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胶凝材料用量要求

2)在复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符合表中的规定,相应矿物掺合料的 掺量不应超过各自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类「级粉煤灰单掺时的最大掺量可适当提高,但增加掺

注:1)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入矿物掺合料; 2)在复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符合表中的规定,相应矿物掺合料的

6.2.1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及其它性能要求 确定配制强度,选择用水量和砂率。 6.2.2混凝土工作性应根据结构浇筑部位、施工方式和混凝土性能特点确定,应满足施工要

施工时,落度(或扩展度)设计值宜符合表

表6.2.2混凝土落度(或扩展度)设计值

7.1.1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不应少于30s。当矿物掺合 料用量较高或混凝土强度等级较高时,宜适当延长搅拌时间以保证搅拌均匀。掺矿物掺合料的 预制构件混凝土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7.1.2矿物掺合料的计量宜采用电子计量设备。累计质量计量允许偏差不应超过土1%。 7.1.3混凝土宜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进行运送。混凝土运送到浇筑点时,应不离析、不分 层。

7.2.1混凝运送到现场时,实测势落度与要求落度之间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1的规 定。卸料前,搅拌运输车罐体宜快速旋转搅拌均匀后再卸料

表7.2.1混凝土拌合物落度(扩展度)允许偏差(mm)

7.2.2混凝土在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当到达现场的混凝土工作性不能满足施 工要求时,可在现场进行调整,达到要求的施工性能后再浇筑,调整方法应事先经过试验确定 .2.3混凝土应连续浇筑,避免漏振或过振,振捣后的混凝土表面不应出现明显的浮浆层。 7.2.4混凝土浇筑后,在混凝土初凝前和终凝前,宜分别对混凝土裸露表面进行抹面处理

7.3.1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在高温季节、大风、日照较强等环境中, 浇筑后应立即覆盖混凝土表面,并进行保湿养护。混凝土初凝后,应持续进行保湿和保温养护 7.3.2可单独或组合使用下列养护方法

1延长拆模时间; 2在混凝土表面严密覆盖防止水份蒸发的薄膜; 3使用保水保温覆盖物(湿麻袋或吸水性毛毡等); 4在混凝土表面喷雾、喷水或蓄水:

5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蓄水养护; 6构件表面涂刷养护剂或覆盖养护膜等经验证有效的其它养护方法。 7.3.3混凝土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有补偿收缩、抗渗或缓凝要求以及大掺量矿物掺合料 的混凝土保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当气温较低或在干燥环境下应适当延长养护时间。 7.3.4长度大于30m的竖向结构混凝土带模养护时间,不应少于3d;带模养护结束后,可采 用酒水养护方式或采用覆盖保湿方式继续养护。 7.3.5混凝土蒸养应根据试验确定合理的养护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1成型后预养温度不宜高于45℃,不应低于5℃,预养(静停)时间不得少于1h,宜在 常温下预养护2h~6h; 2蒸养时升温速度宜小于20℃/h,降温速度宜小于20℃/h,恒温温度不宜超过70℃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冬期施工

矿物掺合料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

9.0.1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质量检验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DB11/T385的规定。 9.0.2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强度验收龄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的规定。掺矿物掺合料的大体积混凝土、地下结构混凝土、超长结构混凝土宜采 用60d、90d或其它验收龄期。 9.0.3对有耐久性要求的、同一配比的混凝土,出厂检验时应至少进行一次耐久性试验,试 验结果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9.0.4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耐久性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 标准》JGJ/T193的规定。

A.1.1本附录规定了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的进场快速检验方法。通过砂浆扩展度的变化,检 验矿物掺合料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

A.2.1水泥胶砂搅拌机: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JC/T681的规定, A.2.2砂浆扩展度筒:内壁光滑无接缝的筒状金属制品(见图A.2.2),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筒壁厚度不应小于2mm; 2顶部内径d:50mm±0.5mm; 3底部内径D:100mm±0.5mm;

图A.2.2砂浆扩展度简示意图

A.2.3捣棒:直径8mm土0.2mm,长300mm土3mm的钢棒,端部应磨圆。 A.2.4玻璃板:尺寸为500mm×500mm×5mm。 A.2.5钢直尺:量程500mm,分度值1mm。 A.2.6秒表:分度值0.1s;时钟:分度值1s。 A.2.7天平:称量100g,分度值0.01g:称量500g,分度值0.1g:称量5kg,分度值

A.2.3揭棒:直径8mm土0.2mm,长300mm土3mm的钢棒,端部应磨圆。 A.2.4玻璃板:尺寸为500mm×500mm×5mm。 A.2.5钢直尺:量程500mm,分度值1mm。 A.2.6秒表:分度值0.1s;时钟:分度值1s。 A.2.7天平:称量100g,分度值0.01g:称量500g,分度值0.1g;称量5kg,分度值1g。

A.3.1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确定检验用基准配合比

使用经验配合比,如表A.3.1

表A.3.1砂浆配合比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用矿物掺合料的复合比例。 2选取实际生产中有代表性的混凝土配合比,去除粗骨料后得到砂浆配合比,降低单方 用水量(10~20)kg/m²,降低外加剂掺量(0.1~0.3)%,折合成1方用量,作为检验用配合比, 1.3.2试验用砂浆配比的扩展度应为350mm土20mm。如果扩展度不满足要求,可微调基准配 合比的外加剂掺量或用水量,

A.4试验所用材料、环境条件

批,数量应足够多。试验用砂浆总 量应不小于1.OL。 A.4.2砂应筛除粒径大于5mm以上的部分,含水率应小于0.5%。 A.4.3环境条件:试验室温度应保持在20℃土2℃,相对湿度不应低于50%。

A.5.1对不同批次(车次)的矿物掺合料进行取样检验,配比其他材料不变, A.5.2将玻璃板放置在水平位置,用湿布将玻璃板、砂浆扩展度筒、搅拌叶片及搅拌锅内壁 均匀擦拭,使其表面润湿而不带水滴。 A.5.3将砂浆扩展度筒置于玻璃板中央,并用湿布覆盖待用。 A.5.4按砂浆配合比的比例分别称取水泥、矿物掺合料、砂、水及外加剂待用。 A.5.5外加剂为液体时,先将胶凝材料和砂加入搅拌锅内预搅拌10s,再将外加剂与水混合 均匀加入;外加剂为粉体时,先将胶凝材料、砂及外加剂加入搅拌锅内预搅拌10s,再加入水 A.5.6加水时启动胶砂搅拌机,并按胶砂搅拌机程序进行搅拌,从加水时刻开始计时。 A.5.7搅拌完毕,将砂浆分两次倒入砂浆扩展度筒,每次倒入约筒高的1/2,并用捣棒自边 缘向申心按顺时针方向均匀插15下,各次插揭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揭筒边砂浆时,揭 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的表面。插捣完毕后,砂浆表面应用刮刀刮平,将筒缓慢匀速垂直提起, 10s后用钢直尺量取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的最大直径,并取其平均值为砂浆扩展度(L) A.5.8砂浆扩展度未达到要求时,应调整外加剂的掺量或用水量,重新进行试验,直至砂浆 扩展度达到要求。 A.5.9将试验砂浆重新倒入搅拌锅内,并用湿布覆盖搅拌锅,从计时开始后60min时,开启 搅拌机,快速搅拌1min,测定砂浆扩展度(Lo)。 A.5.10计算初始扩展度值(La)与60min扩展度值(La)的差值,可得到60min扩展度损失 试验结果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 50107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1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 GB 50496 《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 GB/T 50733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1596 《建材用石灰石、生石灰和熟石灰化学分析方法》 GB/T 5762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8046 《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 GB/T 27690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 GB/T 35164 《粉煤灰中铵离子含量的限量及检验方法》 GB/T 3970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55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T 104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 JGJ/T 193 《石灰石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 JGJ/T 318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JC/T 681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 3650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DB11/T 385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 DB11/T 1314

应 22 术语和定义, 23 一般规定. .24 矿物掺合料的技术要求 .25 5矿物掺合料的检验与验收 . 27 6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28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生产与工程应用 .30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冬期施工 .32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 32 附录A矿物掺合料砂浆扩展度试验方法 35

火 术语和定义, 23 一般规定. .24 矿物掺合料的技术要求 25 5矿物掺合料的检验与验收 . . 27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28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生产与工程应用, .30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冬期施工 .32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 32 附录A矿物掺合料砂浆扩展度试验方法 35

1.0.1本条强调修订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科学、合理的在混凝土中应用矿物掺合料和规范混 凝土矿物掺合料的应用技术,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 1.0.2本规程适用于掺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石灰石粉及白云石粉的各类预拌混 疑主及预制构件混凝主。掺用本规程以外的矿物掺合料时,其品种选用及掺量应通过试验进行 验证,确定混凝土性能满足工程应用要求后方可使用。 1.0.3由于掺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属于普通混凝土范畴,应用范围很广,本规程对混凝土矿 物掺合料的应用技术做出了规定,在工程应用中均应遵照本规程执行。本规程未作规定的,应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3.0.1矿物掺合料对常用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有很好的适应性, 而对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来说,由于水泥在生产过程中 已加入一部分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生产混凝土时矿物掺合料的掺量与水泥的替代量要少一些, 需经试验确定。 3.0.2本条规定掺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同时掺加外加剂以使颗粒效应、填充效应和叠加效 应得到有效发挥。掺加外加剂的要求与基准混凝主相同。相容性是指外加剂与胶凝材料、骨料、 其他外加剂相匹配时,拌合物的流动性及其经时变化程度。相容性不好体现为混凝土拌合物 落度过低或过高、经时损失大、后返大、离析泌水等,严重时会影响施工,因此需要进行相容 性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附录A进行相容性试验, 以判断外加剂与矿物掺合料的相容性。同时也可以参照本规程“附录A矿物掺合料砂浆扩展度 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通过试验的砂浆扩展度、扩展度保持值,以及泌水、离析等结果进行相 容性判断。 3.0.3增加对原矿、中间产品、尾矿、尾渣或者其他残留物中铀(钰)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 不超过1贝可/克(Bq/g)的规定,对矿物掺合料生产环节的原材料放射性做了进一步的要求, 3.0.4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碱含量不应大于3.0kg/m²。矿物掺合料碱含量实测值并不代 表实际参与碱骨料反应的有效碱含量,粉煤灰、石灰石粉和白云石粉碱含量可按1/6实测值计 算;粒化高炉矿渣粉和硅灰碱含量按1/2实测值计算。 3.0.5混凝土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的高低会直接影响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本条规定 了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要求。

4矿物掺合料的技术要求

考虑到钢铁渣粉自本规程(2013版)实施至今,北京预拌混凝土行业未有钢铁渣粉的销 售和使用记录,且目前市面上没有该产品,也没有相对成熟的工程使用经验,同时该产品中含 有钢渣粉的组分,考虑到实际使用情况和结构安全等因素,本次修订将其从矿物掺合料品种中 删除。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型号和成分较为复杂,质量控制难度较大,且本规程实施至今,北京预 半混凝土生产单位使用量非常少。考虑到实际使用情况、质量控制和结构安全等因素,本次修 订将其从矿物掺合料品种中删除。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可将本规程规定的矿物掺合料按两种、 三种或多种复合进行使用,更有利于混凝土质量的稳定,

等同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关于粉煤灰品质的指 标,并将原规程内容进行了如下的修改: 1)将IⅡI级粉煤灰细度指标由原来的“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25%”改为“45um方孔筛 帝余不大于30%”; 2)I级粉煤灰烧失量由“不大于15%”改为“不大于10%”。 3)增加了“Si02、A120和Fe203总质量分数”F类不小于70%、C类不小于50%的技术要求 曾加了密度不大于2.6g/cm²的技术要求;增加了强度活性指数不小于70.0%的技术要求; 4)将原来的“C类粉煤灰安定性试验须合格”,改为“安定性(雷氏法)C类粉煤灰不大 于5.0mm”。 5)粉煤灰中铵离子是附着在粉煤灰表面,以NH4形式存在的铵离子,粉煤灰生产过程中 兑硝工艺会造成粉煤灰内残留铵离子,在混凝土的强碱环境和高温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释放 氮气,释放速度有快有慢,初期释放速度非常缓慢,在高温下会加速释放,从而造成混凝土持 卖冒泡,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因此,增加了粉煤灰铵离子含量不超过210mg/kg的技术 要求

等同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关 干粒化高炉矿渣粉品质的指标,并将原规程内容进行了如下的修改: 1)新增技术要求:初凝时间比不大于200%;不溶物(质量分数)不大于3.0%;三氧化硫 (质量分数)不大于4.0%;氯离子(质量分数)不大于0.06%:玻璃体含量(质量分数)不小 于85%;放射性IRa≤1.0且Ir≤1.0 2)S95级矿渣粉的7d活性指数由“不小于75%”,改为“不小于70%”。 3)矿渣粉的烧失量由“不大于3.0%”,改为“不大于1.0%”。

进行矿粉活性指数试验时,可使用生产中实际使用水泥进行对比试验,根据对比结果指导 矿渣粉的实际使用

除含水率指标以外,其它指标与现行国家标准《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T27690要求 租同

石灰石粉作为混凝土掺合料是近儿年发展起来的新技术,不仪可以节约水泥,还可以改善 混凝土性能、降低混凝土水化温升及减小混凝土的收缩等性能,可以缓解北京地区矿粉、粉煤 灰等矿物掺合料供应不足的现状,石灰石粉混凝土的制备和工程应用已有成功的工程实例和国 家标准。 等同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GB/T35164关于石灰 百粉品质的各项技术指标,并将原规程内容进行了如下的修改: 1)亚甲蓝值MB值由原来不大于1.4g/kg,改为I级不大于0.5g/kg、II级不大于1.0g/kg IⅢI级不大于1.4g/kg; 2)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由原来的不大于15%,改为A型不大于15%、B型不大于45%: 3)流动度比由原来的不小于100%,改为不小于95%; 4)删除原标准中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 5)删除原来的项目试验方法,改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 灰石粉》GB/T35164的规定进行试验。

5矿物掺合料的检验与验收

5.0.1本条规定了矿物掺合料检验批量的划分和计量单位,并规定了供货单位应按批量同用 户出具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定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的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应包含 第四章规定的检验项目,并符合相应的产品技术要求。粉煤灰的铵离子含量应作为粉煤灰的型 式检验报告检测项目之一。白云石粉正常生产时,宜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放射性除外)。 5.0.2对混凝土企业各种矿物掺合料进场的取样方式、检验项目、组批批量、检验频次和检 验方法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混凝土中掺硅灰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混凝土强度或强度稳定性,而硅灰的高活性本质上是来 自于其高含量的活性二氧化硅成分,是体现硅灰质量的关键指标。同时硅灰的二氧化硅含量试 验要用到强酸,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议使用企业进行外委试验。硅灰需水量比试验时使用的胶 砂搅拌机很难达到或接近混凝土生产线搅拌机的搅拌分散效果,容易导致需水量比的检测结果 失真,本规程删掉了该进场检验项目。 考虑到混凝土生产单位目前多用散装加密硅灰,这种硅灰出厂前经过加密工艺提高了密 度,质量更为稳定,散装硅灰每车重量大多在30t~33t范围,按原检验标准一车就要分两个批 次,不尽合理且必要性不强,本规程将散装硅灰的检验批由30t提高到100吨,袋装硅灰仍按 照30t为一检验批。 混凝土生产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检测方法,如采用本规程“附录A混凝土用矿物掺合 料的进场快速检验方法”,通过砂浆扩展度的变化,检验矿物掺合料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混凝 土性能的影响;或者通过显微镜进行粉煤灰形貌分析,将试验观察到的粉煤灰形貌与基准形貌 进行比对,以判断该粉煤灰为正常粉煤灰、劣质粉煤灰或假粉煤灰。当发现试验样的颗粒棱角 多、片状颗粒多、球形颗粒明显减少等现象时,可定性判定该批次粉煤灰为劣质粉煤灰或假粉 煤灰; 5.0.3按附录A矿物掺合料砂浆扩展度试验方法对进场矿物掺合料进行快速检验时,如果两次 扩展度之差大于50mm时,说明矿物掺合料的质量有较大变化,需要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 例如继续检验该矿物掺合料的其它质量指标,如发现不合格项则按不合格品处理,如其它检验 指标均合格时,应及时追踪该矿物掺合料在生产过程中混凝土的质量变化

6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5.1.1本条规定了掺矿码物掺合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依据。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如目密实混凝 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3的规定,轻骨 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的规定, 5.1.2本条规定了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胶凝材料用量。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中的规定确定。水胶比和 胶凝材料用量是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重要参数,同时亦是保证混凝土耐久性的重要指标,在控 制最大水胶比的条件下,表中最小胶凝材料是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能的胶凝材料用量下限。配制 强度等级C20以下的混凝土,可不受此表限制。 6.1.3本条规定了矿物掺合料品种和等级应根据设计、施工要求以及工程所处环境条件确定, 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根据矿物掺合料的质量现状,编制组进行了大量的单掺和 双掺混凝土试验验证,其中单掺粉煤灰混凝土的强度结果表明,目前的粉煤灰对混凝土强度的 影响增大,应适当降低粉煤灰单掺时的最高掺量,本规程在原规程基础上降低了5%。无筋混 凝土中粉煤灰的级别和矿物掺合料的最大掺量不受此表限制, 6.1.4本条规定了矿物掺合料品种和掺量的选取原则。大量工程应用实践表明,混凝土的水胶 比较小、浇筑温度与气温较高、混凝土强度验收龄期较长时,矿物掺合料掺量应适当提高;混 凝土构件最小截面尺寸较大时的大体积混凝土、地下外墙混凝土、水下工程混凝土以及有抗腐 蚀要求的混凝土等,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可适当提高,粉煤灰掺量不宜大于胶凝材料用量的50%, 矿渣粉掺量不宜大于胶凝材料用量的40%;粉煤灰和矿渣粉掺量总和不宜大于胶凝材料用量的 50%:对于最小截面尺寸小于150mm的构件混凝土(例如现浇楼板混凝土),矿物掺合料掺量宜 采取较低掺量;对早期强度要求较高或环境温度较低条件下施工的混凝土,矿物掺合料掺量宜 采取较低掺量。 5机定了

6.1.7矿物掺合料的强度影响系数可通过大量试验取得,粉煤灰和矿粉的强度影响系数可参老 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I55标准确定,

本节规定了掺矿物合料混凝主配合比的设计步骤,依据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主配合 比设计规程》JGJ55中的规定和“6.1配合比设计原则”,确定混凝土配制强度,根据工程所 处的环境条件、结构特点,选取掺合料的品种和掺量,采用质量法或体积法计算各组分用量: 通过试配调整确定混凝土配合比。

5.2.2总结实际工程施工经验,规定了不同工程部位的势落度(或扩展度),供混凝土设计单 位和施工单位参考。表中的落度设计值提供了选择范围,此范围不是落度要求的控制范围, 设计和施工单位可在此范围内选择一个落度设计值,然后在此基础上按土30mm来控制。 6.2.3强度与胶水比呈线性关系,可通过Exce1等软件绘制强度与胶水比线性关系图,并标 示其相关性。也可建立强度与胶水比关系式,计算设计强度对应的水胶比。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生产与工程应用

制奋和运拍 7.1.1由于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组分多,用水量较低,采用自落式搅拌机不但生产效率低, 而且难以保证拌合物的匀质性要求,所以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目前搅拌 设备的形式、规格在不断更新,因此搅拌时间应按设备说明书规定或经试验确定。另外,掺矿 物掺合料混凝土原材料种类多,应较基准混凝土适当延长搅拌时间,使拌合物搅拌更加均匀。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搅拌时间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标准》DB11/T1312 的规定,根据混凝土落度和搅拌机出料量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7.1.2计量误差与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要求一致。 7.1.3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运输和泵送设备应能保证混凝土在运输和泵送过程中不发生分 层、离析。现在国内预拌混凝土运输已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较好地解决了混凝土运输过程 中发生分层的现象;采用泵送施工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 的有关规定。 7.2浇筑与成型 7.2.1与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相同。 7.2.2混凝土在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加水会严重影响混凝土的质量。当到达现场的混凝 土势落度损失较大不能满足施工性能要求时,可在运输车内加入适量的与原配合比相同的减水 剂。减水剂的加入量应事先由试验确定。加入减水剂后,搅拌车罐体应快速旋转搅拌均匀,达 到要求的施工性能后再浇筑混凝土。调整人员应被授权,同时应记录调整内容,做到质量问题 追责可溯源。 7.2.3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浇筑、成型与不掺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基本相同。但为了防止掺 矿物掺合料混凝土泌水离析或浆体上浮,应控制好振捣时间,不得漏振或过振。特别是泵送混 凝土更应注意。振揭后的混凝土表面不应出现明显的掺合料浮浆层;为减少浮浆层,配合比设 计时,可采用较小势落度及合理控制砂率。特别是势落度较大的混凝土,强烈的振捣很容易弓 起离析,掺合料上浮。振动器只能用于振实混凝土,不应用于水平推动混凝土。 7.2.4由于矿物掺合料有一定的缓凝作用,混凝土抹面作业要把握恰当的时机,在抹面时为 防止起粉、陷,面层要进行二次及二次以上搓压。搓压可减少混凝土的沉降及塑性干缩产生 的表面裂缝。同时,为避免混凝土浇筑后裸露表面产生塑性收缩裂缝,初、终凝前进行抹面处 理非常关键,对梁板结构及易出现裂缝的部位应适当增加抹面次数。 7美坊

.1.1由于掺物掺合科混主的组分多,用水量较低,采用目落式搅拌机不但生产效率低, 而且难以保证拌合物的匀质性要求,所以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目前搅拌 没备的形式、规格在不断更新,因此搅拌时间应按设备说明书规定或经试验确定。另外,掺矿 物掺合料混凝土原材料种类多,应较基准混凝土适当延长搅拌时间,使拌合物搅拌更加均匀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搅拌时间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标准》DB11/T1312 的规定,根据混凝土落度和搅拌机出料量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7.3.1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早期强度增长较慢,及时覆盖保湿养护是保证混凝土强度和减少收 缩最有效的措施之一。特别是对水胶比小于0.40的混凝土,自收缩较大,内部水分向外迁移

较慢,以及混凝土浇筑时处于干燥、大风环境均应立即覆盖养护,可以有效减少混凝土表面水 分的挥发速度,减少收缩和内外温差引起的应力,减少开裂的出现。 7.3.2对截面较大的柱子,宜用湿麻袋围裹喷水养护,或用塑料薄膜围裹保湿养护。 对墙体混凝土浇筑完毕,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可松动两侧模板,离缝约3~5mm。喷 水养护墙体表面时,要在表面温度接近环境温度时进行,避免因温差过大而引起混凝土表面开 裂。 拆除模板后,应在墙体两侧覆挂麻袋或草帘等覆盖物,避免阳光直照墙面,连续喷水养护 时间不宜少于7天。地下室外墙应尽早回填土。 对大体积混凝土蓄水养护时,规定的蓄水厚度有利于调节混凝土表面与空气的温差,防止 表面龟裂。 7.3.3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湿养护应比基准混凝土长,不应少于7天,在条件允许时,应继 续延长养护时间。特别是对掺补偿收缩外加剂及有缓凝和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湿养护时间越长: 补偿收缩和抗裂效果越好。 7.3.4地下室部分的超长墙,更容易产生干缩或冷缩裂缝,延长带模养护的时间,可提高混凝 土的抗拉强度DB23/T 2574-2020 应急演练脚本设计规范,避免或减少墙体表面裂缝的出现。 保温养护应采取措施使混凝土内外温差不超过20℃,可通过控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和优 选配合比控制水化温升来控制混凝土内部最高温度不超过限值,提高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 7.3.5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本着节能效率的原则,经试验制定合理的蒸养制度。《预制 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标准》DB11/T1312规定混凝土蒸养温度,最高温度不宜超过70℃,预养 时间宜为2h6h

8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冬期施工

久性要求,应选用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污染物释放量符合相关规定的混 凝土外加剂产品 8.0.8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冬期施工没有特殊要求的,本规程未另作规定,应照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执行,

久性要求,应选用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污染物释放量符合相关规定的混 凝土外加剂产品 8.0.8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冬期施工没有特殊要求的,本规程未另作规定,应照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执行,

9掺矿物合料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

9.0.2采用60d、90d龄期可以在配比设计时提高矿物掺合料的用量,降低混凝土水化热,减 少混凝土的收缩,有利于进一步减少裂缝的产生。 9.0.3对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耐久性出厂检验进行了规定。对有耐久性要求的、同一配比 的混凝,出厂检验时应至少进行一次耐久性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附录A矿物掺合料砂浆扩展度试验方法A.1.1本方法作为一个推荐性方法,当对某种材料质量有怀疑,或者需要加强检验时,可采用此方法进行检验。混凝土试拌是最直观和有效的方法,但速度慢,耗时多,工作强度大,本方法可作为对标准方法的一个补充,按外加剂掺量和砂浆扩展度经时损失判断原材料的质量波动和影响程度,相比混凝土试拌更快速,相比净浆流动度法效果更好。具体方法:1绘制不同试验批次的初始扩展度曲线,直观判断原材料质量波动性;2绘制不同试验批次的扩展度经时损失曲线DB34/T 1948-2013标准下载,直观判断该材料对扩展度经时损失的影响程度。3通过对扩展度和扩展度经时损失数据进行处理,计算标准差等参数,结合企业自身管理需要来判断矿物掺合料影响程度。A.3.11使用经验配合比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用矿物掺合料的复合比例。如粉煤灰和矿渣粉各130kg/m²。2以常用的C30配合比为例确定基准配合比,确定过程如表A.3.2。表A.3.2试验用砂浆配合比确定过程配合比水泥矿粉粉煤灰调整过程砂石水外加剂原材料密度(kg/m²)3180290022902650268010001150配比用量(kg/m²)22776 7682910071647. 56材料所占体积0. 071(m )0.0260.0330. 3130. 3760. 1640.007C30调整参数外加剂掺量由2.0%调整为1.8%;用水量由164kg/m²调整为154kg/m3(根据实际经验进行调整)调整后配比22776768291546. 80调整后体积0. 0710. 0260. 0330. 313/0. 1540. 006(0. 604m² )试验用砂浆配比(各材料量/0.604)376126126137425511.27A.3.2如果按照基准配合比或计算配合比做出的砂浆扩展度过大、过小或损失过快,都需要通过调整用水量、外加剂用量以及外加剂配方使扩展度达到合理值(具有可靠区分度的值),本标准规定为350±20mm。A.4.1所有原材料应分别固定一批,数量应足够多,例如准备不少于50次的试验量。A,5.8砂浆试验外加剂掺量不宜有较大幅度调整,否则可能影响砂浆扩展度经时损失;遇此情况,可进一步减水,直至达到砂浆扩展度要求为止。A.5.9可根据实际情况加测10min、30min的砂浆扩展度。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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