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34.6-2021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教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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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334.6-2021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教育.pdf

ICS01.080.10 CCS A 22

DB11/T 334.62021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Part 6: Education

DB44/T 1232-2013标准下载DB11/T 334.62021

前言 引言 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译写要求和方法 附录A(资料性) 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和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英文译法示例 附录B(资料性) 教育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 X

前言, 引言 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译写要求和方法 附录A(资料性) 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和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英文译法示例 附录B(资料性) 教育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 8

DB11/T 334.6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33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的第6部分,DB11/T334已经发 以下部分:

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33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的第6部分,DB11/T334已经发布了 以下部分: 一一通则; 一第1部分:交通; 一第2部分:文化旅游; 一一第3部分:商业金融; 一一第4部分:体育; 一一第5部分:医疗卫生; 一一第6部分:教育; 一第7部分:邮政电信; 一一第8部分:餐饮住宿。 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译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明明、黄庆、杨永林、戴曼纯、MichaelCrook、陈平、黄芳、王、郝蕊、 赵亚茹、郭奇琦、柴瑛、刘四元、罗洪燕。

通则; 第1部分:交通; 第2部分:文化旅游: 第3部分:商业金融; 第4部分:体育; 第5部分:医疗卫生: 第6部分:教育; 第7部分:邮政电信: 一第8部分:餐饮住宿。 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 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会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明日

一第8部分:餐饮任佰。 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译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明明、黄庆、杨永林、戴曼纯、MichaelCrook、陈平、黄芳、王、郝蕊、 郭奇琦、柴瑛、刘四元、罗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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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教育

本文件规定了教育领域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和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教育服务信息的英文译法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6159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T30240.1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 GB/T30240.6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6部分:教育 DB11/T33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教育领域公共场所publiceducationalinstitution 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 4 译写要求和方法 4.1译写要求 4.1.1公共场所中文标识在GB/T10001.1中已经规定了相应的图形符号时,应首先按照标准的规定 使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使用国际通用标识符号或图标的,可不提供英文译写。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申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文件。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6159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T30240.1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 GB/T30240.6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6部分:教育 DB11/T33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教育领域公共场所publiceducationalinstitution 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

4.1.1公共场所中文标识在GB/T10001.1中已经规定了相应的图形符号时,应首先按照标准的规定 使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使用国际通用标识符号或图标的,可不提供英文译写。 1.1.2教育领域公共场所中文标识采用英文译写时,英文单词的大小写应符合DB11/T334的规定; 采用汉语拼音标注时,拼写应符合GB/T1615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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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大学译作University,如:北京工业大学译作BeijingUniversityof Technology。大学设立学部、学院和系三级教学行政管理机构的,学部译作Faculty,如:信息学部译 作FacultyofInformationTechnology;学院译作College或School,如: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译作 Collegeof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Engineering,国际法学院译作SchoolofInternationalLaw; 系译作Department,如:管理科学与工程系译作DepartmentofManagementScience&Engineering。 4.2.1.2规模较小的学院应区分不同的性质采取不同的译法,通常译作College或School。研究型或 专科性较强的学院译作Institute;艺术类学院及研究性教育机构译作Academy;职业技术学院译作 PolytechnicCollege或Vocational andTechnical College。

4.2.1.2规模较小的学院应区分不同的性质采取不同的译法,通常译作College或School。研究型或 专科性较强的学院译作Institute;艺术类学院及研究性教育机构译作Academy;职业技术学院译作 PolytechnicCollege或VocationalandTechnical College。 4.2.1.3以“首都”命名的大学,宜译作BeijingCapitalXXXUniversity。 4.2.1.4中小学译作School。中学译作MiddleSchool或HighSchool,初中译作JuniorMiddleSchool 或JuniorHighSchool,高中译作SeniorMiddleSchool或SeniorHighSchool,职业高中、中等专业 或职业学校均译作VocationalSchool;小学译作PrimarySchool;含小学和初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直 接译作School;特殊教育类学校译作SpecialSchool或SpecialEducationSchool。 4.2.1.5作为校外教育机构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基地等均译作YouthCenter;少年宫、青年宫的“宫” 可以沿用Palace,如:少年宫译作Children'sPalace。中心译作Center,作为独立建筑体的“馆”译 作Museum,如,科学技术馆译作ScienceandTechnologyMuseum;设在宫、中心或馆等综合体内 的“馆”译作Hall,如,太空馆译作SpaceHall。 4.2.1.6成人教育体系中的业余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译作CollegeofContinuingEducation;社区学 校译作CommunitySchool;开放大学译作OpenUniversity。 4.2.1.7机构名称中的序数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北京第一实验学校译作BeijingNo.1 ExperimentalSchool

4.2.2教育服务信息

QGDW 11372.15-2015 国家电网公司技能人员岗位能力培训规范 第15部分:变电设备检修(220kV及以下)DB11/T 334.62021

附录 A (资料性) 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和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英文译法示例

表A.1~表A.5提供了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和教育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英文译法示例,其中教育领 域公共场所名称包括北京市属高等院校和中小学名称、高等院校内设机构名称、中小学内设机构名称。 各表的英文中,“或”前后所列出的不同译法可任意选择一种使用。

A.2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

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英文译法示例见表A.1

领域公共场所名称英文证

地下车库脚手架施工方案DB11/T 334.62021

A.3北京市属高等院校和中小学名称

市属高等院校和中小学名称英文译法示例见表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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