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011-2021 智慧医院建设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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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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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4011-2021 智慧医院建设指南.pdf

ICS35.240.01 CCS L 70

DB34/T 401120

Guidelinesfortheconstructionofsmarthospital

TCECS 776-2020标准下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 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科大讯飞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同柱、严光、徐冬、沈桂珍、姜晓宇、徐兵、鲁俊、韩伟、刘洋、宋伟、高 亮、朱颖、陶晓东、鹿晓亮、陈卉。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 激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科大讯飞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同柱、严光、徐冬、沈桂珍、姜晓宇、徐兵、鲁俊、韩伟、刘洋、宋伟、高 亮、朱颖、陶晓东、鹿晓亮、陈卉。

本文件确立了智慧医院的建设目标,并规定了 信息系统、智能设备、基础设施和安全体系 的建设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制定智慧医院规划、开展智慧医院建设。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医院smarthospital 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建立互联、物联、感知、智能 的医疗服务环境,整合医疗资源,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提高诊疗效率,辅助临床决策和 医院管理决策,实现患者就医便利化,医疗服务智能化,医院管理精细化的一种创新型医院。

4.1信息系统全面覆盖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全过程。 4.2智能设备布署于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关键节点。 4.3基础设施能够支撑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智慧化, 4.4安全体系可有效保障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运行。

5.1信息系统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便民服务类; 医疗服务类; 医疗管理类; 医疗协同类; 运营管理类; 后勤管理类; 科研管理类; 教学管理类; 人力资源管理类

5.3.1应提供门急诊病历电子化管理。 5.3.2 应提供门急诊处方、检查、检验、治疗、手术等全流程管理。 5.3.3 应提供住院病历电子化管理。 5.3.4 应提供住院用药、检查、检验、手术、治疗、输血等业务的全流程管理。 5.3.5 应提供临床路径管理。 5.3.6 应利用合理用药知识库,提供医嘱自动审查、实时提醒、在线查询管理,提供药物相互作用 配伍禁忌、适应症等内容复核提醒。 5.3.7应提供护理记录、住院患者评估和出院随访等电子化管理。 5.3.8 应提供非药品医嘱和药品医嘱审核、执行等全过程闭环管理。 5.3.9应提供输液、输血全过程闭环管理。 5.3.10应提供书写错误、内容完整性、书写及时性、内容重复、未执行医嘱、护理审核医嘱、检验 果、检查结果、检验危急值、检查危急值、费用、输液完成等护理信息提醒管理。 5.3.11应提供对手术室人员、物品的精细化管理以及围手术期全过程管理。

5.3.12应提供围手术期全过程麻醉信息管理。 5.3.13应提供常规检验、生化检验、免疫检验、微生物检验、分子检验等全流程信息管理。 5.3.14应提供医学影像信息资料电子化传输、存储、后处理与应用调阅管理。 5.3.15 应提供医院惠者病理标本送检全过程管理。 5.3.16 应提供心电图机与运动平台、脑电图、肌电图、动态心电图等电生理检查信息管理。 5.3.17 应提供诊疗、康复过程中的患者随访管理。 5.3.18 应提供疾病预防、疾病治疗、疾病康复管理、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营养膳食等健康宣教管理 5.3.19 宜运用移动终端,提供移动查房、移动护理、移动药事、移动术前访视和移动物流等。 5.3.20 宜运用智能语音技术提供电子病历语音录入。 5.3.21宜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供临床辅助决策支持,

5.5.1 应提供院内多学科协作诊疗服务。 5.5.2应提供远程会诊服务。 5.5.3应提供远程影像诊断服务。 5.5.4应提供远程心电诊断服务。 5.5.5应提供分级诊疗服务。

5.5.6应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5.5.7应提供区域电子病历共享服务。 5.5.8应提供区域电子健康档案共享服务。 5.5.9宜提供区域病理共享服务。 5.5.10宜提供区域检验共享服务。 5.5.11宜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支持远程会诊等服务。

5.6.1 应具备业务结算与收费管理。 5.6.2 应具备财务信息管理。 5.6.3 应具备审计信息管理。 5.6.4 应具备全面预算管理。 5.6.5 应具备全成本核算管理。 5.6.6 应具备医疗设备管理。 5.6.7 应具备后勤设备管理。 5.6.8 应具备资产信息管理。 5.6.9 应具备有线电视网络管理。 5.6.10 应具备临床试剂管理。 5.6.11 应具备高值耗材管理。 5.6.12 应具备低值耗材及办公用品管理。 5.6.13 宜运用物联网等技术支持医院资产管理和物资管理等。 5.6.14宜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医院运营决策支持

5.7.1应具备智能照明控制。 5. 7.2 应具备环境温湿度控制。 5.7.3 应具备智能热水控制。 5.7. 4 应具备智能电能控制。 5.7.5 应具备智能门禁控制。 5.7.6 应具备手术室洁净度管理。 5.7.7 应具备医疗废弃物管理。 5. 7. 8 应具备视频会议管理。 5.7.9 应具备会议信息管理。 5.7.10 应具备停车场管理。 5.7.11 应具备患者膳食管理。 5.7.12 宜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后勤管理

5.8.1应具备科研项目信息管理。

5.8.3应具备科研平台和资源管理。

【冀】12N5:通风与防排烟工程5.8.4应具备科研数据采集管理。 5.8.5应具备科研数据分析管理。 5.8.6应具备科研临床应用管理。 5.8.7应具备科研转化应用管理。 5. 8. 8 宜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科研管理。 5.9教学管理类 5.9.1 应具备各类学员信息管理。 5.9.2 应具备教学运行管理。 5.9.3 应具备教研项目管理。 5.9.4应具备教学资源管理。 5.9.5 应具备教学工作统计分析管理。 5.9.6 宜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支持教学管理。 5.10人力资源管理类 5.10.1 应具备人力资源规划管理。 5. 10. 2 应具备岗位管理。 5. 10. 3 应具备人才招聘管理。 5.10.4 应具备休假排班、员工培训、人员考勤和考核测评等 5.10.5 应具备绩效管理。 5.10.6 应具备薪酬管理。 5.10.7 应具备人事档案管理。 5. 10. 8 应具备专业技术档案管理。 5.10.9 宜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人力资源管理。

.1智能设备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便民服务类; 医疗服务类; 医院管理类。

6.1智能设备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6.2.1便民服务自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JTS/T 242-2020 水运工程静力触探技术规程.pdf自助服务设备; 导诊机器人; 智能导航设备; 床旁结算设备; 床旁智能交互设备。

6.2.2自助服务设备

6. 2. 3导诊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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